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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于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的新范式
发布:2026-10-27    阅读:77次   

作者:郑秉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摘自:《行政管理改革》2026年第3期

原题:《“投资于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的新范式——基于“投资家庭”的分析框架》



“物本位”与“人本位”投资:

人类文明演进趋势



“投资于物”,是工业革命历史坐标系中推动生产力变革的核心引擎。“投资于物”的资金资源投资逻辑来自“物质资本决定论”,其优势在发展初期显而易见。但很多国家的实践表明,传统依靠基建和产业投资的“投资于物”的增长模式面临边际效益递减的挑战,有时还伴随着生态透支、分配失衡等问题。

当人类迈入数字时代,“人力资本决定论”开始盛行,甚至认为人力资本的价值正在改写经济增长公式,因为经济增长中归因于教育投资的比重日益显著。199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第一部年度《人类发展报告》,宣布“人民是国家的真正财富”,并在教育、培训、技能、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健康、性别等各个领域推动人类发展。如果说对人的全面投资是对物的单一投资的补充,那么制定人类发展指数(HDI)就是对单一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衡量体系的补充。

当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迈入人口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7%)、“深度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4%)、“超级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20%)之后,人力资本理论对“人类发展本质”的重新定义,不仅是经济策略,也是知识文明的价值选择。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已40多年,物质投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人的投资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物质投资的终极目的是人的投资,要回归人的价值,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前者是硬件载体,后者是软件赋能,物质投资与人的投资由此形成“镜像关系”,可实现“物本位”与“人本位”投资的协同发展,最终可释放最大效能。

所有对物的投资终将回归到对人的全面发展,而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所产生的报酬终将转化为未来的生产力,这种“硬投入+软赋能”的复合投资模式是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能够破解对传统的资本积累单一模式的路径依赖,构建资金资源在“物本位”与“人本位”之间流向的平衡范式。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并非否定物质基础,而是重构两者的价值关联,重塑以人为本的投资生态,让“投资于人”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标识。


“投资于人”的战略使命:

应对老龄化和少子化



当前,我国人口结构的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三重趋势性特征愈发显著。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发展更是迅速。纵观人类历史,还没有类似人口大国老龄化速度如此之快;在世界范围内,也没有人口规模如此巨大的国家应对老龄化的现成经验可资借鉴。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长期任务。根据联合国发布的《2024年世界人口展望》,预计到21世纪末,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将是一个基本国情。2025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4亿,预计到2050年将接近4亿,“老年抚养比”(65岁及以上人口占20~64岁人口比例)从22.8%提高到约52.3%,“少儿抚养比”(0~14岁人口占15~64岁人口比例)从2024年的23.0%降至2050年的约16.8%。

少子化与老龄化的叠加,将导致“总人口抚养比”从2024年的45.8%提高到2050年的约69.1%,即从2.18个劳动年龄人口对应1个非劳动年龄人口,跌至1.45个劳动年龄人口对应1个非劳动年龄人口。重要的是,到2050年,如果剔除15~22岁的在校就读学生,实际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口与非劳动年龄人口的比值将大约为1∶1,即大约1个劳动年龄人口对应1个非劳动年龄人口。人口减少来得早也出乎很多专业机构的预料。联合国2017年版《世界人口展望》预测2050年我国人口规模为13.6亿,2019年版《世界人口展望》将其上调至14.0亿,2022年版又下调至13.1亿,2024年版再次下调至12.65亿,到2050年总和生育率将持续跌至1.18。

人口的结构特征和问题现状都是历史上相应年龄组人口数量特征的“历史回声”。例如,近年来出现的退休高峰是20世纪60年代生育高峰的“回声”,而近些年出现的出生率持续下降在未来10年、20年等不同时段形成的“历史回声”必将对社会基础设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依次产生“排浪式”影响。这就需要高度重视人口“回声效应”,增强决策的前瞻性。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重大部署,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发展新范式转变,指明了资金资源的流向。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是“一老一小”政策的指导原则,也是“投资于人”的主要着力点。“一老一小”政策关乎亿万家庭民生福祉,对经济结构和社会治理也产生深远影响,是系统性应对人口结构转变的核心路径与重要举措。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的战略选择将深刻影响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为实现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适应我国人口结构正在迅速发生转变的新形势,传统单一的“投资于物”增长模式难以应对人口结构的变迁,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与应对老龄化、少子化将成为“投资于人”的战略使命。


“投资于人”的战略锚点:

“投资家庭”



从战略实施的角度,“投资于人”的具体路径就是把“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发展新范式贯穿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的三个阶段:进入劳动力市场之前的第一阶段为青少年时期,投资于人可降低生育、养育、教育的成本;进入劳动力市场之后的第二阶段为壮年时期,投资于人可促进就业和消费,加强民生保障;退出劳动力市场之后的第三阶段为老年时期,投资于人可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改革实践与制度创新显示,当“投资于人”的战略实施贯穿于上述三个阶段全生命周期模型时,资金资源投入的最终指向主要是家庭。家庭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的纽带,全生命周期三个阶段的“投资于人”,本质是“投资家庭”——无论是对家庭的直接投入还是间接投入。家庭,是人力资本形成的起点,亦是人口少子化的原点;是人口繁衍不息的根基,亦是人口老龄化的载体。因此,“投资家庭”是对“投资于人”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新范式的一种诠释。“投资家庭”分为“直接投资家庭”和“间接投资家庭”。“直接投资家庭”是指国家、社会、企业提供的“直达”家庭单元和家庭成员的资金、服务、实物和政策等四种形式构成的家庭支持系统。“间接投资家庭”主要依靠社会保险、社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这三大社会系统。

“投资家庭”之所以日益成为“投资于人”的基础性“战略锚点”,是因为“投资家庭”已不再只是涉及民生福祉的社会经济议题,甚至也不仅是“人本位”价值投资回归的社会伦理话题,而且是事关生育意愿提振、养老体系可持续、人力资本代际传承、社会运行稳定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国之大者”。换言之,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看,“投资家庭”不是可选项,而是“投资于人”的必选项,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必须优先布局的长期性、基础性、战略性投入,是“投资于人”的第一场景。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国之大者”,“投资家庭”是“投资于人”理念的具象化体现,主要具备四大功能。

一是从生育意愿提振的角度看,“投资家庭”可为家庭生育、养育、抚育、教育“减负松绑”,让“生育”回归家庭自然需求,“助推”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从源头改善和缓解人口少子化趋势。二是从养老体系可持续的角度看,家庭是社会化养老的基础,相对于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具有不可替代性和普遍性,是养老的主要方式。2024年全国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有230.7万人,仅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0.7%,这意味着在较长时期内,我国99%以上的老年人将采取居家养老方式。三是从人力资本代际传承的角度看,家庭是人力资本供给的源泉,是抚育功能和教育功能的摇篮,而“投资家庭”是筑牢长期人力资本的根基、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四是从社会运行稳定的角度看,家庭具有特殊的稳定器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投资家庭”可通过健全家庭功能,降低陷入贫困、导致心理问题和家庭矛盾的风险,让压力可控、预期积极、家庭稳定。


“投资家庭”即“投资于人”:

理论诠释



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与少子化的新范式中,“投资于人”与“投资家庭”在理论内核、价值导向与实践逻辑上存在高度耦合性。在理论内核上,“投资于人”与“投资家庭”的核心目标都是对“人”的长期投入,以“激活人的价值”为根本,为应对人口结构变化提供核心支撑。在价值导向上,“投资于人”和“投资家庭”在兼顾个体发展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双向赋能上高度耦合,其核心价值是通过提升个体的生育意愿、生存质量、发展能力,缓解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带来的人口转变压力。在实践逻辑上,无论是“投资于人”还是“投资家庭”,在完善家庭生育和养育功能上均表现出一定的即时效应,而在强化家庭教育和养老功能上显现出长期效应。

从人力资本理论的视角来看,“投资家庭”是“投资于人”实现人力资本全周期培育与增值的主要路径。人力资本的形成与积累贯穿个体生命的全周期,而实现人力资本持续增值的主要载体是家庭。个体从婴幼儿到青少年时期,再到成年和老年时期,每一个阶段几乎都离不开家庭。家庭作为人力资本培育的“第一课堂”,其资源投入的多寡、功能发挥的好坏,对个体人力资本的初始水平与成长上限具有重要作用。投资家庭的目的是降低个体人力资本积累的成本与风险,实现个体人力资本的持续增值。

从社会再生产理论的视角来看,“投资家庭”是“投资于人”实现“个体—家庭—社会”价值联动的主要方式。家庭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个体是家庭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家庭的功能状态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个体的生存状态与发展空间。家庭作为人口再生产的基本单元,是连接人力资本再生产与社会再生产的纽带。投资家庭能够完善家庭的人口再生产功能和人力资本代际传递功能,是一种更具持续性、基础性、价值延续性的人力资本的投资方式,是“投资于人”实现人口可持续发展与人力资本持续供给的主要方式。

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视角来看,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根本价值目标,并已成为国家治理和政策制定的重要导向。家庭作为“人”的生存、发展与价值实现的核心场域,其价值通过个体价值的实现来体现,脱离家庭的个体,其人力资本积累、社会功能发挥都会受到极大制约。“投资家庭”是将“投资于人”从“个体化”延伸到“群体化”,从“单一生命周期”延伸到“代际生命周期”,通过赋能家庭这个“人的集合体”,实现对个体的全方位、全周期赋能,彰显了“投资家庭即投资于人”、“家庭价值即人的价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逻辑必然性。

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与少子化的新范式,“投资于人”通过“投资家庭”实现个体人力资本的持续积累、人口结构的不断优化、社会功能的充分发挥、生命价值的代际延续,真正实现投资于人的核心价值,为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十五五”时期推动更多资金资源

“投资于人”的政策建议



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这一战略转变深刻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最终目标。展望2035年,“十五五”时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激活“长寿红利”的关键窗口期,应逐步建立“投资于人”的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协调机制、精准识别机制、绩效评估机制,让更多资金资源形成“投资于人”的良性循环。

一是财政资金应发挥主导性和引导性作用,实现“投资于人”的跨周期预算平衡。在“十五五”期间,应继续提高中央一般预算内民生投入比例,通过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带动地方财政将更多的资金资源用于民生建设,并要求各级政府将一定比例的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到教育、健康、就业领域,土地出让收益计提一定比例“投资于人”。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应发挥基础性和制度性作用,实现“投资于人”的可持续性功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我国政府预算的第四本账,是“投资于人”资金资源中的“集团军”。“十五五”时期,应根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推动更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尽快进入投资体制,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尽快将医保基金纳入投资体制。

三是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应发挥功能性和补充性作用,聚焦“投资于人”的短板领域和地区。“十五五”期间,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应通过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填补相关民生服务短板,制定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支持民生发展的考核指标,加大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对民生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

四是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应通过各自不同方式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十五五”期间,科技金融可设立基金集群,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金融可细化绿色项目评价标准;普惠金融应降低金融服务门槛,为特定群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养老金融可为老年人提供综合保障;数字金融可为助力消费升级作出更大贡献。

五是社会资本应发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独特优势,成为“投资于人”资金资源的生力军。“十五五”期间应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投资于人”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年服务供给,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参与发展银发经济,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和基金会在教育、医疗、罕见病、公共卫生等领域建立专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