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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经济大发展机遇来临(2001.11.27)
作者:董辅礽    发布:2004-04-17    阅读:3932次   

非公有经济大发展机遇来临

董辅礽

  (50人论坛·北京)非公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已经被许多人所认识。在内地经济的发展中非公有经济的作用越来越大。在确定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改革的目标后,非公有经济更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可以说,没有非公有经济就不会有市场经济。中共十五次代表大会把非公有经济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写入一九九九年修改后的宪法,宪法更写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这就为非公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从宪法上予以保障。
  过时观念正在改变
  当然,从人们认识非公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宪法上予以确定,到非公有经济在各方面能获得与公有经济同样的对待还需创造必要的条件。目前,这些条件正逐渐具备,在这个过程中非公有经济大发展的机遇也正逐渐到来。
  首先是观念上的条件。应该说,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人们对非公有经济的看法和态度已有根本的改变,不会有多少人再把它看作是洪水猛兽,罪恶的渊薮了。自然,各种各样的歧视或偏见还是有的。除了以往年代形成的老观念外,这也与某些非公有企业的不良行为有关(如弄虚作假等)。
  近两年,从国有企业下岗的职工多起来了,其中一些人情愿或不情愿地转入到非公有经济就业,从而,人们对非公有经济的观念也在进一步改变。同时,非公有企业自己的行为也有了变化。举例来说,从前,温州的商品几乎成了假冒伪劣商品的同义语。温州商品难有人问津了,有鉴于此,温州市政府推行“质量兴市”的方针,曾将温州产的假冒伪劣皮鞋集中烧掉。以后,温州商品渐渐有了信誉,行销全国,不仅如此,反而有些地方假冒起温州商品来了。最近,在杭州,温州人又将假冒其牌号的皮鞋集中烧掉。从这里可以看到非公有企业也逐渐认识到弄虚作假以损人最后会损害自己,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信誉,得到发展,观念的这种变化还将继续,这将为非公有经济的发展扫除一重障碍。
  法律保障逐步完善
  其次是法律方面的条件。上面已经提到宪法对非公有经济的地位的保障。除了宪法以外,其他有关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法律也逐渐制定并付诸实施,其中特别是《合夥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更与非公有经济有直接的关系。各种经济方面的法律正逐渐制定,逐渐完善。应该说,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逐渐具备。但是法律的执行还有许多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等情况还不少。非公有经济从业人员有违法的,司法和执法人员也有不按法律办事的。非公有经济常常受到骚扰和不公正对待,尤其是常常成为乱收费、乱摊派的对象。但随着法制建设的推进,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法律条件正在改善。
  市场准入公平竞争
  第三是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由于多年来形成的情况,与公有经济相比,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受到各种约束和限制,不能获得同公有经济公平竞争的条件。对非公有经济的最大的限制是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当只让非公有经济起“补充”作用时,非公有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必定会受到严格的限制,而在已经确定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要与公有经济“共同发展”后,继续保持这种限制就说不过去了。前年,一九九八年,允许非公有企业享有进出口权,是对市场准入限制的突破,但许多限制仍然存在,例如,非公有经济不能从事金融业,保险业、电信业等。不过,市场准入限制中的许多限制迟早要取消。一九九九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作了重要的决定,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国有经济要“有进有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这种战略性调整必定会给非公有经济的发展以前所未有的机遇。因为,国有经济的“退”就是非公有经济的“进”,国有经济退出的市场空间主要是竞争性行业,它将主要让给非公有经济去发展。这是由于非公有经济就其产权的性质来说,比国有经济更适合在竞争性行业发展,它在竞争性行业中会有更佳的表现。同时,还要指出,在中国加入WTO后,非公有经济固然要受到来自国外的强大竞争,同时其大发展的机遇也将到来。因为加入WTO意味着在那些原来不许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产业以及对外国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发展仍有限制的产业将逐渐开放,让外国企业逐渐享受国民待遇,这些产业既然将对外国企业开放并给以国民待遇,就没有理由不向本国的非公有经济开放,因此必定也会让其进入。实际上,在与美国达成的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协议中就有涉及中国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条款。在关于中国农产品进口配额的使用方面,协议要求逐年降低国有进口部门所占的比例,提高私营部门的比例,最终达到国私平分,而在进口豆油的贸易方面国有部门将全部退出,由私营部门经营。上述情况都表明,对非公有经济在市场进入方面仍存在的限制大多将逐渐取消,这就为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开辟更广阔的前景。
  融资难问题解决中
  第四是融资的条件。非公有经济在融资方面受到的限制是其在发展中遇到的严重障碍之一。虽然在银行和证券市场方面并无不让非公有经济融资的规定。但实际上非公有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很难从证券市场筹集资金。这种困难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来自非公有经济本身,因为绝大部分非公有企业规模很小,达不到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的规模要求,而且企业制度也不规范,同时有些企业缺乏良好的资信,或者缺乏担保,从而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另一方面证券市场承担了“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的任务,对非公有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很少考虑,银行也不大愿意向非公有企业贷款,它们或者怕因贷款失误承担经济和政治的风险,或者考虑贷款规模小、成本高,无利可图,甚至亏损。目前,非公有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正逐渐解决中。除越来越多非公有企业正按照规范的各类企业制度进行改组外,银行已设立中小企业贷款的部门,开始重视向非公有经济贷款,政府正在各地建立为中小企业借款担保的体系,民间的投资担保公司也已经出现。不久前对《公司法》的修改,降低了高科技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的条件,还将在证券市场建立高科技的板块,那些非公有的高科技企业自然也应列入其中。近来,在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中,非公有企业不仅开始买壳上市,而且开始以各种方式购买转让的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这些不仅拓宽了非公有经济的投资渠道,也拓宽了其融资的渠道。将来允许开办非国有的银行后,非公有经济的融资将会改善。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到,非公有经济大发展的机遇正在到来。当内地摆脱通货紧缩的困扰后,非公有经济将进入新一轮发展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