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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发展的三大逻辑与两大突破
作者:刘尚希    发布:2019-02-13    来源: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阅读:7433次   

  中国的经济发展有三个逻辑: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实践逻辑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前提下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两者结合起来,突破了两个教条:一个是计划经济教条,一个是公有制的教条

  讨论改革开放40年,实际上至少蕴含三个角度:历史的角度、实践的角度、理论的角度。我国已经进入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这40年,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可以说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大奇迹。这40年为什么成功了?秘诀在哪里?在笔者看来,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把国家的发展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了。因此,讨论中国的经济发展必须回到一个基本命题,那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研究中国经济,必须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完整命题出发

  在一些学者的眼中,社会主义是一个定语,只是一个标签,看重的是市场经济。所以在研究时,往往都同研究市场经济学的一般,没有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完整的命题出发,这就可能会使我们忽略一些基本问题。在过去的发展中,忽略定语,注重市场,也许问题不大,短缺时期做大蛋糕是首位的目标任务。而现在进入中上等收入发展阶段,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共同富裕已经不容忽视了。一些中国才有的基本问题在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有重要影响,如,党领导下的政府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大量土地等国有资源如何进入市场、不同所有制经济如何公平竞争、国有企业如何定位等等。这些问题都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历史地联系在一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命题的确立,一同进入了中国市场经济之中,形成了另一种类型的市场经济。无论如何,这都是历史条件和现实基础,是无法回避的。只研究市场经济的一般,不研究市场经济的特殊,市场经济学就会脱离中国实际。只研究资本主义私有制衍生的市场经济的一般,不研究社会主义公有制衍生的市场经济的一般,那也就更谈不上基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而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这其中蕴含了历史的逻辑、实践的逻辑和理论的逻辑。

  市场经济有很多共性,但各国都有不同,更何况政治架构殊异的国家之间的市场经济,其差异更大。有的学者认为,中国搞国家资本主义,那只是基于表象的判断。与国际接轨,并非要丢掉自己的个性,而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的价值个性之一。全球化,可能恰恰是在世界分工中各国个性(政治个性、资源个性、经济个性的综合)所造就的优势彰显的结果。抛弃意识形态的历史偏见,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并非水火不容,毕竟二者各方面都在发展变化,都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探索。对中华民族的复兴和中国人民的幸福来说,管用的才是科学和真理。

  中国经济发展有三个逻辑,突破了两个教条

  中国的经济发展有三个逻辑: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对于理论逻辑,我们可以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学里吸取很多的营养,也借鉴了很多。但是对于实践逻辑、历史逻辑则很难从他国的历史和实践中去找到什么线索。因为我们国家的发展,完全是基于自己的逻辑,也就是说,实践逻辑、历史逻辑跟其他的市场经济国家是完全不同的。这也意味着我国发展的理论逻辑也是不同的,只是这不同的理论逻辑仍隐形在我国发展的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之中。

  与其他国家的历史不同,我们从计划经济渐进走向了市场经济。我们的实践逻辑是在党的领导之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就是在社会主义前提下搞市场经济。所以,我们的理论研究只有回到这个基本命题,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真正面对我们的国情和现实中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不是采取鸵鸟政策,去回避现实中的很多问题。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两者结合起来,是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实现的。其中突破了两个教条:一个是计划经济教条,一个是公有制的教条。计划经济的教条长期以来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这个教条逐渐破除了。对于公有制教条,过去的国内、外主流理论认为,在公有制基础上不能搞市场经济,只能搞计划经济。但我们的市场经济实践也搞了这么多年,而且还搞的相当不错。在意识形态上解放思想,实践中积极探索,整体看,上述两个教条被破除了。但是从理论上、从实践上深度观察,上述两个问题其实并没有完全彻底解决。

  破除计划经济的教条,从意识形态层面看解决了,但实际操作层面还没完全解决。这一问题涉及到政府如何调控和管理经济,现在政府的调控和管理依然有行政的色彩,有运动式的监管。这些实际都是来自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惯性,政府职能还不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看,这涉及到怎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问题。虽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普适性的模式,但是,我国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如何彻底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尤其是在宏观经济遇到困难时,如何避免不由自主地复归的倾向,依然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都还需要在探索中去尽快解决。

  当前需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降低宏观杠杆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诸如此类这些问题应当怎么去解决呢?政府怎么去调控,怎么去管理呢?当前我们还是习惯于采取行政化的方式推动。计划经济的教条破除了,但是这种思维方式形成的惯性并没有完全消除。这就妨碍了政府怎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发挥作用,妨碍了政府与市场形成良好互动,不利于政府与市场两种力量形成合力。从当前的情况看,正如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的,政府面临“能力不足的危险”需要高度重视,并加以审慎评估。政府能力不足将是最大的风险因素,导致政府与市场关系可能不但难以形成合力,甚至形成斥力,可能使我国市场化进程不进反退。

  对于公有制的教条,已经被破除了,我们已在公有制基础上施行了市场经济。但这其中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并没解决好,那就是产权关系。产权不等于所有权,所有权清晰,不等于产权清晰。从历史演进的逻辑看,产权是所有权权能的社会化、结构化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走向前台,所有权退向背后。所以,是产权而不是所有权成为市场经济的基石。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此有明确的表述。不说所有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认为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这对我国而言,是一个重大的理论突破。但是对于如何构建公有制基础上的产权关系,理论上还在探讨,实践中还在探索,至今还没有解决好。这就导致政府手中的一些国有资源,不完全是以市场的方式来出让,有些还是以行政性的方式在行使财产权。行政权和财产权没有分开运行,两者纠缠不清,这就导致政府不由自主地总是在管理和调控经济中直接去配置资源,导致政府面临一些配置资源的现象难以消除。这也使市场化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面临一些困难。

  过去改革的经验,从农村改革到国企改革,其实都是产权改革。产权激励带来了明显效益,促进了我国的快速发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产权就是财产权,属于民事权利。要搞市场经济,要塑造市场主体,其基本的条件就是拥有财产权,没有财产权不构成市场主体。要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其基本的条件也是有财产权。所以,财产权是作为一个市场主体,也是民事主体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个基本条件。但是,我国的产权关系在实践中并没有完全理顺,尤其当涉及到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时,属于民事的财产权往往带有行政的色彩,无论是交易、还是保护,理论上、法律上、政策上都没有彻底解决好行政权与财产权分开。此外,还有中央所有权与地方产权分离的问题。我国的产权改革仅仅到国企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就止步了。

  当前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弹簧门”“旋转门”和“玻璃门”等窘况,从深层次看,也还是源于对公有制的理论认识出现了偏差,思想解放和理论逻辑的不彻底性,导致公、私两种财产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不平等。如果放弃传统的绝对所有权观念,转向以产权为基础来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则公、私财产权不平等的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市场经济可以有不同所有权和所有制。不过不能存在不平等的产权,否则,等价交换就成为空谈,市场经济也就被否定了。

  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产权关系,而不是(公、私)所有权

  现在虽然突破了两个教条,但政府怎么更好地发挥作用,如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都需继续探索。这些问题从书本上,从其他国家都找不到答案。尤其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它的基石是在产权关系。

  产权关系是现代社会财产关系的主要形态,而所有权关系是传统社会财产关系的主要形态,两者具有血缘一般的历史联系,但产权关系日渐成为现代社会的发展基础。

  产权关系是在所有权关系中衍生出来的交易关系,跟资源配置直接相关。虽然所有权关系是产权关系的母体,但产权关系的发展已经超出了这个母体的容纳能力,不得不从母体中分娩出来,而成为超越母体的主导力量。这样,所有权从生产经营过程中日益分离出来,仅以收益权的分享来维系所有权在经济上的权利和义务,财产实际控制和运营从依附所有权转化为依附经营权等产权形式。股权、债权、委托权、租让权、出包权等等所有权的变种,都反映出所有权关系的弱化。从这个趋势来看,我们不应再拘泥于公有制、私有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关系,而是要从产权来研究资源配置优化问题,通过经营权、承包权、转让权、租赁权、抵押权、用益物权等产权形式来理顺各种产权关系,强化资源的流动和使用,而不是用绝对所有权来约束经济的组织和资源的配置。

  市场是一种自组织的机制,在市场的自组织过程中,资源要流动、交易,才能优化配置。显然,这个过程强调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而使用,并不需要以所有为前提。所有的原初含义是占有,若只是强调绝对的占有,资源不可能变成资产,也不可能有增值,甚至会贬值带来财产损失。所以,市场经济的发展迫使传统所有权中的一些权能如使用权、经营权渐渐地让渡给其他市场主体,从而产生了所有权的社会化和结构化。这是市场机制演变内生出来的所有权异化,如,股份制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一种扬弃。通常所说的国有资产“坐失”,就是指因不能顺畅流动而导致资产贬值,甚至损失殆尽。

  不言而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的所有权也需要社会化和结构化,如,集体土地、公有土地都是如此。市场是以使用权为中心的,故必须是自由流动的,平等交易,这样资源就能被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资源不闲置,利用有效,配置就有效率。搞市场经济,意味着我们要从资源使用和有效配置来考虑所有制问题,不能抱着不合时宜的所有制观念,总是从所有权角度去考虑发展的政治属性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经济制度要真正落地,其着力点应从所有权制度转移到产权制度的构建上来。

  随着产权走向前台、所有权退隐后台,对所有权、所有制对经济性质、分配关系的作用需要重新认识。

  从静态公平来看,所有权具有决定性作用;而从动态公平来看,产权的作用更为显著,所有权(无论是公,还是私)反而成为障碍。既要追求公平,又要追求效率,实现两者融合,必须把经济制度构建的重心从所有权转移到产权上来。如果实现了这种转变,所谓国有、民营的鸿沟也就自然消除了。推动混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际上已经呈现出产权走向前台的这种新趋势。在产权的视野中,所有权主要体现为价值分享权,即收益权,也可归结为产权的一种形态。保护产权,不只是保护所有权,而是要保护各种形态的产权,如经营权、承包权、用益物权等等。

  在新的发展阶段,所有权理论、产权理论、公与私理论迫切需要创新,深入探讨。以过时的公有化、私有化的老一套来看今天新时代的发展已经明显不合时宜。在知识、技术创新变得越来越重要的今天,传统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已经不再具有决定经济社会性质的力量。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抛弃历史包袱和西化羁绊,以创新思维与时俱进,我国发展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历史逻辑,这三个逻辑才能真正统一起来,才能真正推动改革全面深化,实现高质量的发展,朝着中华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