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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要求建立和改善国家的创新体系
作者:吴敬琏    发布:2015-01-27    阅读:10398次   

    当前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消除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和改善国家的创新体系。一定要坚持一个原则:技术创新的主体一定是企业。市场管市场的事,政府管政府的事。政府只能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建立一个好的环境,不要什么事都管。

  去年以来,面对中国现在的经济态势,中国党政领导给它做了一个界定——中国已进入经济发展的新常态。

  有很多文章都在阐述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我把新常态的内容和特征归结为两点:

  第一,中国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降温,进入一个下行通道,从高速增长的状态转向中高速增长,这个趋势今后可能还会继续,可能还会进一步发展到中速增长。

  第二,中国经济的发展,正在从规模速度型的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应型的集约增长。

  如果仔细观看这两个特征,我国在进入这两种特征的进度是有很大差别的。第一个特征已经实现了,特别是从去年开始,GDP增长速度的下行的趋势已经是一个现实,绝大多数人对这一点也有共识。当然可能也有少数人认为,中国的潜在GDP增长率是8%,甚至更高,之所以没有达到8%的增速是因为主观努力不够或者宏观经济政策没有结合,不过,持有这样看法的经济学家和企业家是很少的。因为GDP的增速放缓是一个现实状态,不管人的愿望如何,它都是不可逆转的。

  但是第二点,中国经济的发展从规模速度型的粗放发展转向质量效益型的集约发展,这是我们一种期望的目标,还没有实现。如果我们只实现了第一点,而没有实现第二点,那么我们至少存在两个问题:

  首先,经济增长的动力如果发生了衰减,如果不能用效率的提高去做补充的话,那么,原来由于数量扩张所掩盖的各种经济、社会矛盾都会暴露出来,会造成很大的社会问题。

  其次,如果原有的驱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出现衰减,而效率没有提高,经济下行的趋势就会不断加剧,会出现所谓的失速现象。

  因此,在承认“经济下行”是一个客观因素的同时,我们一定要想办法实现第二个特征。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特点,才会出现“我们所希望见到的新常态”。如果只有第一个特征,而没有第二个特征,是成不了一个常态的,是不稳定的。

  而且,如果真出现了像2009年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某位领导人提出世界经济的新常态,如果他说的那个(新常态)实现的话,那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很不好的结果,还好,他们所说的“世界经济要经过一个长期的箫条”没有实现,我们现在说的这个“新常态”显然不是当时2009年那两位先生说的新常态。现在,我们要努力地实现我们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就是要促进转型,要优化结构,总体来说就是,要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克服“三期叠加”所造成的各种矛盾。三期叠加是2013年到2014年时,中国党政领导对我们的态势的一个判断。所谓三期叠加,第一个“期”就是所谓“增长速度换挡期”,速度下降。第二“期”叫做“结构调整阵痛期”。所谓“结构调整”跟“发展方式转型”是同一个意义,就是“结构要优化”,我们原来的结构存在很大的问题。结构的优化,不是很容易做到的,它要经历很多痛苦,是一个阵痛期;第三“期”就叫做“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就是说,前一段时候我们常常以为增速下降,是可以用宏观经济政策、刺激政策把它拉起来的,从2009年开始的四万亿投资、十万亿贷款这样一些刺激政策造成了很多后遗症,我们现在要深入消化。我们要解决这些问题,缓解它,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依靠效率的提高,依靠发展方式的转型”。

  所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就成为“出现一个符合我们愿望的新常态”的关键,我们要努力做到这一点。

  问题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或者叫经济发展创新转型,不是一个新问题,是1995年制定第九个五年计划的时候提出的问题,但是一直没有能够实现。

  这里的关键问题就是:我们能不能建立起一个比较好的体制,用2003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来说就是“能不能消除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就我们今天所讨论的问题来说,消除体制性障碍,建立一个好的体制,我认为,核心的问题就是要建立和改善我们国家的创新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应该说我们的创新活动是越来越活跃,特别是近年来,技术发明像雨后春笋一般,特别是跟网络相关的,跟移动互联网相关的各产业,这些80后甚至90后,他们对于未来充满着希望,技术创新确实是活跃起来了,但是,你回头来看,这些创造发明的产业化状态就很不理想。

  问题的症结,我认为和刚才我讲到的几个问题是一样的,就是:我们这一套对于创新的体制和政策系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是沿袭着过去从苏联学来的一套。它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政府主导,政府来决定科学研究闯关,然后,有了技术发明以后,政府来指定产品的方向、技术路线,再由政府来组织人力、物力资源进行转化。

  这么一套办法,就抑制了创新和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那么,我们就需要对这一套创新体系加以改造,要摆脱从苏联学来的这一套,像我刚大学毕业,55年、56年赶超世界科技先进水平那一套办法,我们到现在实际上没有能够从根本上否定或者全面否定。

  用什么新的办法来建立新体系?我觉得,十八届三中全会有两句话说到了这个问题,一句话就是说“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另外一句话就是“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这是两个基本的原则,用这两个基本原则来指导我们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

  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里头关键是什么?关键要建立“能够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体制基础,这个体制基础是什么?三中全会,我看这句话说得非常简练,但是打中了要害,而且是切中我们的实际:要建立起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由它来配置资源,这样市场就能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三中全会决议讲,市场体系四个特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万部长刚才在讲话里缺了一个竞争,其实,竞争是它的灵魂。我们现在这个市场缺乏竞争。

  我就不详细去讲了,在我们这个领域里,不管从技术的创新一直到它的产品化、产业化再到市场销售、售后服务,都需要贯彻一件事情,就是把违背了这个原则的东西去掉。

  而另外一个方面,三中全会决议说“要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现在,有一些论者就这一点做了解释,认为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所以政府的作用要强化。其实,我觉得这里有一个误解:市场管市场的事,政府管政府的事,这两者管的事情是不一样的。

  我们从过去计划经济的时候沿袭下来的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政府从资源配置一直到科研攻关的目标以及商品化、产业化都起主导作用。于是它就产生了很多问题,从2009年开始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也存在这样的问题。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它也发生了问题。实际上,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

  去年,在一次电动车论坛上,就我们电动车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我有一个讲话。我提出,一定要坚持一个原则:技术创新的主体,一定是企业。因为,原始性创新在经济上取得成功,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的,只能发动千军万马的企业去闯、去试验才行,虽然企业实验成功的概率很低,但是只要参与这个竞争的个体数量足够多,它就一定能够有一部分取得成功。

  政府并没有这个能力确定“哪一个产业、哪一种技术路线能够取得成功”。我在去年那个讲话里说,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任何人有这个本事。

  最近我看到一个报道,我不知道这个事件是正确的还是不正确的,说电动汽车的发展,科技部有失误,科技部确定了发展全电动的方向,我们知道中央两个部门有不同意见,有的部委认为混合动力是最好的,有的部委认为全电动最好。

  而且,我看网上看到一个报告,说科技部定的全电动不是最好的,我认为,这个问题不在于说是全电动好还是混合动力好,政府根本就不能去指定说哪一个好。政府怎么能够知道哪一个好呢?但是,我们还是比较习惯这种做法。

  政府只能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它最终主要是建设一个好的环境。三中全会决议,我觉得是讲得很清楚,所谓“更好”就是“不要政府什么事都管”,政府提供公共资源。我们现在实际上花了很多钱,但是效果不是那么好,比如说,我们从大概2008年、2009年开始发展电动汽车就制定了很多政策,支持的力度很大,但是它的效果不能说很好。

  那么大的力度,在2009年国务院文件里说,到2012年可以达到年产50万辆,结果到了2012年,产能2.7万辆。你如果回头来看,它存在许多“按照旧模式来支持产业发展”出现的问题,造成了一些浪费,甚至抑制了很多企业,主要是一些小企业的创造性和主动性。

  第一个问题,政府往往制定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第二个问题,我们有很多产学研组织,用一个组织的方式来搞产学研的合作,在50年代开始就是这样做的,实际上,产学研组织各自有自己的追求,你必须把自己的体制和他们各自的追求形成合力,这需要有很多的考虑。

  另外,就是资金支持。今年有改进,我们对于购买电动汽车补贴转向消费者,厂商和消费者中间隔了一个市场,就有一个竞争关系,但是,我看最近onmouseover="tipBlogT.showBwInfo(this,'http://gov.hexun.com/gov12.html')" href="http://gov.hexun.com/mof/index.html" target=_blank>财政部的同志也说了,有些地方采取一些变相的方法,设立地方壁垒,不许外地的车进入。因此,需要采取全面措施,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虽然我们在财政部的补贴上从“补供方”逐步转向“补需方”,但是市场是有壁垒的,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所以,它需要全面的改革。

  资金支持,就是要采取“市场化的方式”来做。最近关于半导体芯片扶持政策,我们现在力主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用信用担保、资金支持,对有希望的企业进行扶持,而每一个企业要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总体来说,不是说政府什么事都不做,政府它要做的事,首先就是要提供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创新环境、经营环境,刚才也说了,最重要的就是,提供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第二,建立良好的教育系统和基础性的科研系统,基础性研究的系统。因为基础教育系统和科研系统,它的产品具有很大的外部性,这个应该由社会来负责。我们现在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创新体系里面往往把科学和技术搞一块,其实这两者的性质是很不同的。对于科学的这个奖励,它应该是由社会来承担,包括政府。而对于技术奖励,它应该主要由市场来。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共用技术,共用技术的开发,用所谓政府和民间伙伴关系,就PPP的方式来提供开发共用技术。还有就是,由政府牵头组织产业联盟来开发新技术。比如说,我们三代通信中间GAM技术,四代通信也用了论坛的方法,由企业联盟进行开发,共享成果。

  政府需要提供补贴,有两种情况是需要政府提供补贴的:弥补正外部性,抑制负外部性。另外,一个产业刚发展起来的时候,使它快速达到最低的经济规模,这个政府是可以做的,但是应该是主要是用“补需方”的办法,而不要去“补供方”,尤其不能在竞争后,对生产者对供给者进行补贴。

  最后,政府应该做规划,但是,这种规划是在现有发展趋势上,而且最好是作为一个提供全局的、长远的信息的规划,是引导性的,而不是指引性的。我想,应该总结这些年发展新兴产业、支持技术创新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逐步把我们国家创新体系的整套的制度安排和政策系统,把它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