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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看法
作者:夏斌    发布:2009-07-29    阅读:9601次   

    一.关于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些历史情况

    关于金融中心的建设问题,最近媒体与网上炒的非常热闹。上海与北京要争做全国金融中心;天津要建北方金融中心;深圳与广州要争建南方金融中心;西安与兰州在争西部的金融中心;成都与重庆在争西南的金融中心;甚至在一个城市里有两个区都在争金融商贸中心。上海有位市领导曾跟我说,网上查一下金融中心城市,好象中国有几十个城市都再说要建金融中心。这个问题怎么看?这里需说一些金融改革的历史情况。
    我曾在两年前天津一个论坛上说,尽管国务院对天津的金融改革指示,可以“先行先试”,但是,天津的金融改革绝对不能简单复制深沪模式。为什么?80年代的深圳,当时整个中国的改革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原则指导下,金融市场法规残缺不全,金融市场还未统一,金融改革不太清楚怎么改。在这背景下,是通过试点来搞改革。选择“大计划”经济的边缘城市——深圳先搞,对大局无碍。因此,在当时的深圳,出现了诸多的“中国第一”:第一家证券公司、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第一家外汇交易中心、第一家证券交易所等等(按照文件批复上海比深圳早,按照实际运作是深圳比上海早)。
    上世纪90年代的上海,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探索,中国整个经济金融环境已不大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规体系在逐步形成,统一的金融市场也已初步形成,国家的金融战略也处于初步酝酿阶段。市场化改革初期,对市场化金融体系建设不甚清楚,自然谈不上金融发展战略目标的选择。到90年代中期,经过十几年的探索,政府逐渐认识到建设金融中心城市,是推进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必需,同时也认识到,金融中心城市往往形成于一国或一区域范围内经济发达地区。由此,逐步形成将上海建成中国金融中心的目标理念。也由此而开始,整顿后统一的中国货币市场(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黄金交易所、中国银联、金融期货交易所、央行公开市场操作运行等纷纷落户上海,各大金融机构进军上海,甚至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也在上海设立了上海总部(尽管在此问题上,本人有一点不同看法)。
    纵观世界各地金融中心的形成,往往产生于毗邻经济发达、交通便利、通讯便捷以及金融人才相对集中的城市。不管是纽约、伦敦市场,还是新加坡市场等地,其形成不外乎有两条路,一是随着当地经济不断壮大而自然形成,另一条是通过政府的有意识推动。比如新加坡的金融中心,只是在金融功能的某些方面,通过政府的积极扶植而得到较快的发展。我们选择上海作为中国金融中心,我认为既是中央政府的顺势而为,是上海、长江三角洲经济实力的必然体现,又是中央政府出于历史的、全局的战略考虑。因此可以说,是政府意图和经济发展两者的结合。
    经过近30年的发展,在中国金融法规体系较为健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布局完毕、统一的金融市场格局已基本形成、金融战略意图也较为清晰的情况下,天津包括其它城市再想“先行先试”搞金融改革,自然不可能简单地复制深沪两地改革的模式。
    二.关于国家金融中心建设的问题。
    中国政府选择上海作为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奋斗目标中的国家金融中心城市进行建设,毫无疑问,是一个正确的战略选择。但是,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解释:
    一是中国金融体系市场化功能的建设是否全部落户于上海?我们知道,集中体现市场化金融体系的金融市场功能内容是丰富的,多方位的。而一个经济社会的发展除受经济因素制约外,同样不排除会受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加上现在非常便捷的通讯条件支撑和中国金融改革渐进过程的特点,不排除在把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金融中心的某一个功能也许不一定完全落在上海。但是,这并不影响把上海建设成国际金融中心城市这一战略定位。现在天津、北京等地都在做OTC市场、产权交易中心等业务,但并不意味在国家金融战略安排下和统一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基本定格下,从事这些部分业务就能构筑中国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全部基础。
    二是如何理解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但在金融服务业产值占GDP之比又落后于北京这一现实?金融中心的实质,更多的是意味着实现一国或一个区域内资金的集聚融通,各种金融商品的价格发现和金融风险的转移,通过这三项功能使得社会资金能够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得到更好的配置。自然,要实现这三方面的功能,前提条件之一,各类金融机构会在一个城市中出现物理学意义上的集聚。而这些功能的释放结果,又必然体现为货币市场交易量、外汇交易量、股票市值、包括债券的证券市值以及金融服务业产值在当地GDP的比例,会遥遥领先于其他非金融中心城市。因为这些金融业指标和反映经济的GDP和就业结构指标,是衡量一个金融中心城市的基本指标。今天,在GDP和就业的结构指标方面,也许上海不如北京,但我认为,从体现金融市场本质的三大功能来说,从体现金融主要功能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交易中心的功能来说,个别项指标的落后,并不影响上海仍然作为中国金融中心这一战略定位。因为,当前中国国内金融市场直接与间接融资结构以及金融的深化仍处于过程之中,围绕上海国际金融城市建设的中国金融开放也处于过程之中。但是随着中国金融的进一步发展,随着主要体现传统存贷款市场为主的北京金融优势将会逐步让位于主要体系金融市场功能为主的上海。
    三是如何理解一个国家、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问题?中国正处于200多年以来又一次伟大的复兴时期。制定一国金融战略,首先要把握未来。在看清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挑战环境基础上,再确定为完成一定目标的策略与手段。在未来的10-15年内,世界发展趋势是什么?我国经济持续高增长面临的主要挑战又是什么?除人口老龄化、环境资源、国内结构失衡和国内金融体系不完善外,另一个不可忽视的挑战是以信用美元为主导的动荡的、不确定的国际货币体系。面对这样的挑战性环境,中国的资本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改革仍然处于艰难探索的历史时期;以金融业为主的香港是我国的领土,继续保持香港的繁荣是我们的职责。同时,香港又是一个“一国两制、国内境外”这样一个具有特殊优势地位的城市,即香港既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其国际收支又归属于境外,和中国内地不一样。又是一个毗邻内地、较现成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具有纽约、伦敦和上海都不具有的特殊优势。所以我认为,中国金融中心城市的建设也许要在国家金融中心的概念下,统一思考上海和香港的战略布局。
    刚刚过去的中国30年金融,是个逐步开放的过程。由未来的大环境所决定,今后的金融开放必然仍是个渐进的过程。由此判断,从目前到2020年前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过程,可以称之为距离中国资本项下完全开放前的战略过渡期。在这个历史过渡期内,我们有条件可以充分发挥香港作为中国金融开放“桥头堡”和风险“缓冲区”的作用,可以充分发挥香港作为国家金融战略的重要支点作用,实现沪港两地的紧密合作。在中国境内,以上海为龙头,尽快推进金融改革和金融自由化,重点发展上海金融市场,同时适当发展上海美元离岸市场和人民币离岸市场等。在香港,配合国家金融战略,重点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继续繁荣香港金融,在当好国家金融战略“配角”、“马前卒”的同时,抓紧研究香港大都市进一步繁荣的经济结构升级问题。当国家金融战略过渡期结束,即中国资本市场完全放开时,意味着中国的经济总量将逼近美国的经济总量(特别是从购买力平价看),反映实体经济规模的人民币资产规模将出现现在人民意想不到的发展规模。因此,如果政策不出意外,可以有把握地预计,届时人民币若自由兑换,人民币市场自然是一个巨大的国际市场,全球最大的人民币金融中心必定在上海,与纽约、伦敦市场媲美,成为世界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到那时,上海金融市场的规模也必然无疑会超过香港金融市场规模。
    金融战略过渡期结束后,香港在人民币金融市场方面也许会依附于上海,但相得益彰。届时,也许港币的命运已经改变。香港与上海都是国际金融中心城市之一,但各有分工,各具特色。香港经济除在近十几年内与“珠三角”的更紧密合作,实现经济结构升级外,在金融方面,香港在亚洲美元市场、人民币资产国际管理和衍生品市场和亚洲金融合作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在目前的历史过渡期内,上海要集中精力抓紧推进境内以人民币为主的金融市场建设,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建设,做好人民币区域化过程中境内、境外资金交易“管道”和制度的建设,充分理解建设好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是有助于未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同时,又要充分认识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最终形成,是国家金融战略下政策调整演进的结果,是中国资本项下完全开放以后国际金融市场博弈的结果,是中国市场经济体系最终形成的标志,而不是一个城市规划和努力所能成功的。因此,在借助发挥香港这一国家金融战略支点作用,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在重大政策调整问题上,要服从国家统一的渐进推进的法规,不可能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独立的立法权。
    三.关于地区金融中心的建设问题。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都以满腔的积极性在强调、建设以不同名称命名的金融中心城市。这些问题怎么看?在这里,谈几点意见:
    1.这充分表明了各地政府看到了金融的重要性。政府看重金融,首先是看重搞当地经济建设中的资金筹措问题。其次,重视发展金融本身,是可以提高当地金融服务业占GDP之比,也有利于改善当地的产业结构,有利于扩大当地就业,这一切都是正确的。
2.必须认识到,在国家统一的金融市场游戏规则主导下,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基本已布局完毕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强调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已经往往不是强调体现金融中心主要功能的货币、外汇、证券市场的功能,而是强调扩大传统的存贷款市场和一些个别产品的交易,并为此要吸引金融机构当地落户。而有些产品交易,比如OTC市场,场外柜台交易,以及各种各样的产权交易市场,各地积极性很高。我相信,随着市场的深化,不排除在市场自身讲究规模经济和在现代发达通讯条件支撑下,各地的交易又会逐渐统一在某一个城市的物理性市场中。
    3.不管政府对当地金融中心叫什么名称,当地金融能不能发展,发展的速度快不快,规模大不大,相对非金融市场主要功能性市场而言,很大程度上是指的传统的存贷款市场。而存贷款市场发展的关键,取决于当地经济的发展速度、规模和质量。中国目前金融分支机构的设置已经不同于80年代和90年代的初期。目前中国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在这个前提下,当地经济发展得好,有钱可赚,这些金融机构你不用请它,它都会进来,不用“喝酒”也会来。如果当地金融发展不好,风险很大,酒喝再多也没用。目前一个金融机构设置分支机构,须经董事会严格的审批程序,有一套严格的指标考核。
    4.地方政府如何抓金融?第一,要抓金融业的生存环境。简单说,抓法律环境,抓税收环境,抓留住人才的环境。但是在抓减税方面,各地互相学习,给金融机构及其职员竞相让税,这个成本效益,地方人代会应该好好把关。其次,地方政府抓金融,重要的应是围绕当地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金融瓶颈,围绕各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大城市都刚刚起步的金融业务进行业务创新和机构创新。比如说中小企业的担保问题,中小农村金融机构问题,私募股权基金问题,金融服务外包问题、金融租赁等。而不应该去追求不切实际的、国家金融战略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一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做法。这些业务其他城市既学不了,也没必要去学。更不应该花很大的财力和精力去反复论证要不要搞区域性金融中心。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去反复讨论当地金融中心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问题。应该集中精力和财力,在国家统一法规下抓可能做到的金融创新,办实事。我们可以从比较中发现,在一个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里,比如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绝对没有像中国这么多城市争做区域金融中心或者什么中心的怪现象。这是需要我们认真深思的。
 
 
(本文根据作者在2009年7月23日“第二届成都金融街发展论坛”的发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