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从紧的宏观经济政策中,抑制通货膨胀的目的是保障民生,保持适度经济增长速度的目的是保证就业。坚持“有保有压”的方针,应该根据行业、项目和企业的性质,明确“保”的对象和“压”的目标,做到有的放矢。本文分析表明,正确的政策选择应该是:通过“压”那些资金需求量大,且属于“两高一资”部门的增长速度,以抑制总需求并达到控制通货膨胀的目的,通过“保”那些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达到保增长和稳就业的目的。
实施从紧的宏观经济政策,应该做到“有保有压”,既是中央政府的要求,也已经成为政策实施中涉及各方的共识。与此同时,“保”和“压”分别针对哪些部门,基本原则也是明确的,即从资源环境可持续性、增长和结构的健康水平、对民生的影响等诸方面进行抉择,来决定“有保有压”。但是,由于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中央银行与基层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目标和激励的差别,实际执行“有保有压”,却可能产生南辕北辙的效果。例如,中央政府从关注就业出发,要求在抑制通货膨胀的前提下保持平稳快速的经济增长,地方政府却可能把这种意图落实为关注GDP增长率;中央银行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基层银行执行中就会选择保大项目和大企业,压小项目和小企业的办法,以便同时满足贷款规模控制和安全性的要求。本文拟民生目标出发,揭示执行“有保有压”时可能产生的偏差,讨论宏观经济政策应该如何做到“有保有压”。
一、企业的生与死
2008年以来,沿海地区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营陷入困难,甚至有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倒闭。无论是从企业家的抱怨声中,还是在关于政策的讨论中,我们最经常听到的是,由于《劳动合同法》开始生效,导致劳动力成本攀高以至企业难以承受,其中一部分陷入难以为继的地步。虽然人们并没有忘记其他导致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其中许多因素如能源原材料涨价等具有外部冲击的性质,所以,除了资金紧张之外,人们通常并不从这些因素中来引申明显的政策含义。因此,本文也把讨论的重点集中在工资成本问题上面。
由于2007年在制造业就业的农民工数量,比该部门城镇正规就业还多40.7%,而且他们的工资是市场决定的,也是人们长期关注工资涨还是不涨的对象所在,因此,我们将以农民工为代表来观察工资增长情况及其效应。的确,相对于中小企业以往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来说,近年来工资上涨幅度的确较大,甚至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但是,至于这种工资上涨程度是否高到足以削弱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力,在做出判断之前,有一些事实尚需要深入探究,而不能仅仅根据看到的表面现象和听到的一面之词。
首先,工资上涨的根本原因是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变化,而不是《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在过去三十年的时间里,有两个重要的与改革和发展相关的政策结果常常被忽视。第一是高速经济增长和劳动力市场发育,拉动了大规模的城乡就业;第二是人口转变的迅速完成,使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速度减缓。其结果就是农村劳动力剩余程度已经大幅度减轻,一个表现就是本世纪以来外出农民工的增长速度逐年下降,从2001-2003年的35.6%,下降到2005 -2007年的8.9%。这标志着以“只有提高工资才能继续吸引劳动力转移”为特征的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尽管贯彻《劳动合同法》也会提高劳动力成本,但并不是在供求关系要求的工资上涨外的叠加。
其次,即使农民工的工资以近年来的速度上升,也远未达到缩小与其他国家在普通劳动者报酬上差距的程度,也可以说,中国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目前仍然保持着,并且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得以保持。2006年,中国在制造业就业的农民工小时工资为0.69美元,与主要贸易伙伴比较,是美国的2.9%,日本的3.4%,欧元区国家的2.4%;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比较,是韩国的4.7%,新加坡的8.0%,中国香港的11.9%;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比较,是菲律宾的64.3%,巴西的14.0%和墨西哥的25.0%。从如此小的基数出发,即使考虑到2007年农民工工资继续以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速度提高,以及人民币以8.3%的幅度升值,中国制造业工资仍然处于世界较低的水平。
更重要的论据是,如果工资增长速度,还没有超过劳动边际生产率增长的话,工资上涨则不会导致劳动力优势的丧失。根据一项计量分析,2004年制造业工资只是劳动边际生产力水平的25%,2001-2004年期间的工资增长率,则只是劳动边际生产力增长率的32%。这种趋势即使有所改变,也需要足够的时间去消化以往的欠债。也就是说,劳动生产率提高因素,足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支撑制造业工资的上涨。
大量的企业在经营中所面临的艰难局面,虽然的确是很久以来未曾经历过的,但是,这在很大程度上本来就是宏观政策“防通胀、防过热”的初衷,不值得大惊小怪。而对于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另外三个与宏观经济周期有关的因素,却使其面临的是生死攸关的压力。其一,那些长期以来只是靠压低工资和违背劳动力市场规制以维持生存,而在经营上并不具备可持续的竞争优势的企业,在劳动力供求关系改变和劳动力市场制度日益健全的条件下,被淘汰掉也在所难免。其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处于高度竞争环境,面对国际原油和其他原材料价格上涨推动的PPI提高,无法通过涨价释放成本压力,利润被大大挤压,结果是那些处在边际上的企业便难以为继。其三,在实施以“两防”为目标,并强调“有保有压”的宏观经济调控中,中小企业难以从“保”的措施中受惠,在“压”的措施中却常常首当其冲。
二、保增长为了保就业
虽然近年来以农民工为代表的非正规就业工资增长较快,但是,由于这种就业的脆弱性,工资增长导致普通劳动者和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增长也是脆弱的。给定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的渠道和特点,在此轮宏观经济调控中,存在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在过去较高的基础上出现大幅度减缓的危险。由于统计体系尚未能够充分反映经济成分和就业渠道多元化的新情况,城乡居民的收入结构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即一部分为统计内收入,一部分为统计外收入。前者系由城乡住户抽样调查所获得,而后者是这个调查方案没有能够记录下来的收入。许多研究直接或间接地表明,农民家庭和城市家庭都存在着一些难以把全部收入纳入正规统计的因素,因此,居民人均收入比数字反映出来的要高。
除了统计外收入提高了总收入水平之外,我们还可以假设两类收入对于经济增长的弹性是不一样的。由于近年来经济增长的很大一部分贡献因素来自于中小企业和非公有经济,而新增就业除了依赖这些部门外,还得益于非正规部门或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岗位。普通劳动者家庭的收入增长对这些就业形式的依赖,就意味着他们收入的增长更多地来自于统计外渠道,使得这个收入来源对经济增长的弹性较大,而统计内收入对传统经济部门的依赖程度较高,因而对经济增长的弹性相对小。当经济获得高速增长时,城乡劳动者就业增长较快,统计内外的收入提高速度都较高,而统计外收入增长幅度和弹性更大。但是,在经济增长放缓的情况下,这个较大的弹性就意味着,收入的这个组成部分的增长以更大的幅度下降。在经济增长速度受到的影响,主要来自于生产成本挤压中下游中小企业利润这个事实的情况下,上面所假设的情形就会在实际中发生。
无论是否真正出现了滞胀的苗头,把宏观调控目标明确为:“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突出位置”,都意味着否定一味从总量上抑制增长速度的偏向。然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保增长不是仅仅为了维持某一水平的GDP增长率,而其内涵是保持就业的稳定和有所增加。把保增长的目标明确定为保就业而不是GDP增长率,是有重要意义和针对性的。这不仅是因为归根结底,只有就业才具有与通货膨胀相对应的替代抉择关系(trade-off),更因为从中国的现实来看,单纯从GDP的增长着眼并不必然保证就业增长目标的实现。
首先,由于中国的失业现象主要由结构性和摩擦性因素所造成,所以建立在周期性失业现象上的增长率与失业率之间的奥肯关系,在中国的表现十分不显著。根据作者的估算,在1995-2002年期间,自然失业率为4.43%。如果假设这个水平在短期内是相对稳定的话,我们将其与2005年5.16%的总体调查失业率相比较,可以发现周期失业率还不到1个百分点。因此,保增长对保就业的效果是有限的。
其次,由于经济结构中的原因,即使针对周期性失业现象而言,仅仅靠经济增长也不能取得完全治理和防范的效果。对投入产出表的分析表明,在中国经济中,拉动经济增长效果最明显的部门,与拉动就业效果最明显的部门是不一致的。如果用产出乘数表示一个部门使用一定单位的最终投入所创造的总产出,而用就业系数表示一个部门直接和间接带动的全部就业。两者之间不仅常常是不一致的,甚至呈现某种程度的反向关系。由于这样一种关系的存在,保增长显然不会自动产生保就业的结果。
三、在防通胀中保增长
鉴于部门的增长效应与就业效应不一致,因此,要特别防止误用“有保有压”的政策,即把“保”的政策偏向于那些增长效应大而就业拉动效应小的部门,而把“压”的政策施加在就业拉动效应大而增长效应小的部门。因此,我们应该把偏重总量的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更多地转向用结构的办法,解决面临的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就业扩大)之间的两难困境,或者说协调好总量政策与结构政策的关系,以实现保增长与抑通胀之间的平衡。
首先,在总需求的层面上抑制通货膨胀。归根结底,通货膨胀与总需求密切相关,也是一些经济学家坚信“通货膨胀是货币现象”的合理之处。因此,保持在总量上抑制有效总需求的政策是值得坚持的,关键在于要真正把政策措施瞄准于所应该施加的对象。总体来说,在需求层面上所要控制的,应该是那些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型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建设周期长、投入和使用资金规模大的项目。这类行业和企业通常属于不善投资(mal-investment)和过度投资(over-investment)项目的遗产,表现为增长效应大于就业效应。
其次,用结构的办法保持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既然保增长的目的是保就业,因此,应该把保的重心瞄准在最有利于维持就业稳定和扩大的行业、项目和企业,也就是那些投资周期短且使用资金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少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小型项目和企业,表现为那些就业拉动效应大于增长效应的行业、项目和企业。
把中国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按照行业划分,观察其主要经营特征,可以看到企业的就业吸纳水平,往往与其资金需求量及能源消费水平之间存在不一致的关系。例如,行业的万元增加值吸纳就业水平,与其资产-增加值比率之间,总体上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却有一定的负向关联,至少可以粗略地解读为资金需求规模越大的企业,就业吸纳能力并不越强。行业的万元增加值吸纳就业水平,与其能源消耗水平呈现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至少不是耗能大户。因此,如果在实施宏观经济政策中,能够按照需求层面抑通胀、结构方法保增长的原则进行“有保有压”,就可以使“保”和“压”的手段,真正有利于扩大就业、减少贷款需求和能源、原材料的使用,使宏观经济政策的正面作用充分发挥,实现抑通胀、保增长、保就业目标的平衡与统一。
我们可以把下一阶段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概括为:在坚决抑制住通货膨胀的前提下,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继续改善民生状况的目标。而只有把仍然保持着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部门,特别是其中的中小企业作为支持的重点,才能在适度的经济增长速度下,同时实现低通货膨胀率与低失业率。
由于位于产业链条下端的制造业中小企业面临的竞争异常激烈,是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决定者,因此,他们承受的生产成本上涨压力无法通过提高价格得以消化。虽然在过去几年中,面对能源、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的上涨,制造业企业通过提高中间投入品使用的技术效率,以及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生产成本上升的压力,但是,面对当前国内外的周期性冲击因素,相当多的中小企业已经难以自救。要想使中小企业摆脱困境,需要运用金融手段和减税手段给予特殊的支持。既然这类企业是保增长和保就业的关键,既然经济发展的这个阶段的确需要国家向企业适当让利,金融支持以及减税应该是最有效、时机最合适且激励相容的政策手段。
除了以保就业作为保增长的终极目标之外,充分利用缩小自然失业率的办法消化可能产生的就业损失,也是一个有效的政策选择。由于自然失业率可以通过改善劳动力市场功能得到降低,因此,加强政府劳动力市场服务职能,可以用自然失业率的降低来抵偿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可能导致的周期性失业率上升。根据所谓“奥肯定律”,美国1个百分点的失业率下降与2个百分点产出增长率相联系。有经济学家估算,出口增长率从20%下降到6-8%,可能造成2-2.5个百分点的GDP增长率损失。虽然中国的失业率主要不是周期性因素,奥肯经验关系产生的影响效果在中国也会小得多,但是,仍然值得想方设法,通过把自然失业率降低1个百分点来补偿可能的1个百分点周期失业率损失,并且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