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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利衡量发展比以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
演讲者:方竹兰(论坛特邀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时间:2007-05-17    阅读:36718次   
长安讲坛 总第119期
 
以权利衡量发展比以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
Right plays a more important role than income in the evaluating of development
方竹兰
特邀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首先感谢50人论坛邀请我来演讲,谈一些自己的想法,这些想法还不是很成熟,正因为不成熟,所以到这来听听大家的意见,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促进学术的发展和国家的建设,让我们一起来努力。我今天讲演的题目叫“以权利衡量发展比以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
  从世界各国发展的一般标准看,收入增长可以作为一个基本的衡量指标,我们也是遵循了这一基本指标进行了这么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从今年的统计资料看,我们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超过了万元人民币,达到1740多美元,从改革开放以前的贫穷状态到现在基本进入小康状态,以增加人民收入为目标的发展成就令世人瞩目。在这里我们特别要感谢的是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实践中,他实际上把收入衡量发展贯穿在中国发展的每一步决策中。这是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但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中国改革以前的不发展明显地是由体制的不发展导致,由于传统体制的弊端阻碍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在研究发展问题时就不可能忽视这样的客观历史情况,我们在透视中国发展的本质含义时,要认识到收入发展背后有一个体制制度的发展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收入增长实际上是体制发展的结果和表现,比较显著的例子是,农村的每一步发展都是和农村体制的变革相连,比如农村承包制,这种制度的变革,一下子唤起了几亿农民发展生产力的热情,增加了粮食产出。但是随后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的曲折经历导致农民收入的停滞,近几年继续深化农村的体制改革,包括现在进行的税费制度改革、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倾注农村,这一系列制度的改革导致了农村有了非常明显的发展,农村人均收入有了一个比较大幅度的提高,说实话如果我们早几年就进行农村的一系列制度改革,可能农村问题的解决能早几年。从农村的例子明显看出,农村制度改革和农民收入增长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正因为如此,当我们目前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阶段的时候,是不是对制度改革和发展之间的关系需要做一些总结、反思。我个人感觉,迄今为止对以体制改革促进发展的经验,我们现在总结得不够,我们大多数人都在讲我们的成果和发展状况,但是这个发展当中的体制变迁轨迹是什么,什么样的体制改革导致了发展,这个总结不够;同时在我们的发展过程中,体制改革不充分导致发展不充分,或者说体制改革出现曲折,导致发展扭曲的现象反思得也不够。由于我们总结体制改革与发展关系的经验不够,吸取体制改革不充分导致发展不充分的教训也不够,使我们在某些方面某些领域,忽视了自觉地用体制改革促进发展。我觉得现在比较明显的就是大学的改革与发展关系没有理顺。从大学本身来看,虽然收入在增长,高楼在盖起来,但是大学本身的管理体制没有相应增进改革,表面上在发展,但是问题却是比较多,最近安徽大学的全国劳动模范何家庆教授退休年龄还没到,要求辞职,他最大的意见就是学校的行政本位,他说现在学校行政化越来越严重,而且官僚迹象忍无可忍,这是他的原话。何教授说这样的话,大学老师和学生都感同身受。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思的问题,为什么在大学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管理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呢?是不是大学发展过程中用体制改革带动发展的自觉性本身就不够。我再举一个例子,就是创新的管理体制问题,这和大学也有关系,我们现在用什么方法来管理创新,需要用体制改革的思路来认识。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种倾向:创新似乎变成了一种行政本位的资金的分配,习惯于搞计划、定课题、发经费,下面就是申报、立项、结项、出版、获奖。实际上真正的创新,我觉得它主要不是以计划为起点,而是以兴趣爱好为起点,营造一种创意创业自由的制度环境,普普通通千千万万的草根群众产生奇思妙想,然后社会跟进资金、政府进行服务保障、社会利用契约约束、草根产生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落到实践、社会认可,同时转过来又变成兴趣爱好,应该是以民众为核心的社会化创新制度的循环,但是在行政本位的科研教育管理体制下,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更多的是表现为申报计划已经定好的课题的热情。我今天看见《新京报》报道温家宝总理到上海同济大学视察提到创新,第一需要人才,第二需要政治经济体制,第三需要有一种创新文化氛围,光有大楼是不够的,我觉得他讲的非常好,非常实在,我们讲以体制改革的角度来认识发展,或者说以制度变革来认识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能否建成创新型国家。所以非常需要总结和反思。
  从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发展,就要认识到我们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我个人感觉,从传统体制向现代体制转轨的核心是国家权利和民众权利之间的调整,在体制转轨阶段,所谓以制度来看待发展,核心内容就是用权利来衡量发展,以权利衡量发展比以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收入衡量发展不能反映体制发展,而以权利衡量发展,既能反映收入增长,又能反映体制发展,我举个例子,农民的收入和城市居民一样也在增长,今年上半年达到1500多块,城市是5000多块,相对于改革前的微薄工分,农民收入增长当然表明农村的发展,但是如果从城乡居民收入制度比较来看,里面就存在城乡居民权利差别导致的发展差别问题,这种差别只有通过以城乡居民权利调整为内容的体制改革来解决;如果从宏观上看GDP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的关系,更能看出问题,2003年我国职工工资占GDP比重是12.57%,而美国是47.9%,本来就低,但2005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这一指标却下降到10.9%,职工工资占GDP的比重既明显低于发达国家也明显低于印度、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我国多数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明显偏低,上海、北京等城市现在也只有700块左右,不到100美元,全国总工会的调查发现,许多企业的平均工资水平与法定的最低工资水准相当,而合理的比例是,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最低工资的1.6倍,显然我们没有达到这样一个标准,劳动者的收入没有随着GDP的增长而增长,是否让我们思考劳动者在分配制度中的权利问题。我们的GDP增长到底为了什么?分配领域权利结构失衡的深层次问题是什么?劳动者在收益分配中的话语权到底够不够?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所以单纯以收入衡量发展具有表象性和结果性,而以权利衡量发展,具有本质性和本原性。问题的深刻性还不仅于此,培育民众权利既是为了民众,也是为了政府,如果政府把培育民众权利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能,政府的改革就可以推进,如果不把培育民众权利作为前提,作为我的观点来看,政府就没办法深入改革下去,因为政府职能转换没有承接者,所以培育民众权利也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前提,必然成为转轨阶段政府促进发展的首要职能。总起来说,当前中国发展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源于忽视民众权利,解决当前发展中复杂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是培育民众权利,就像中西医结合一样,既可以解决很多紧迫问题,同时又具有长期效果。我们可以从中国发展实践中的各个视角证明以权利衡量发展比以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
   从当前中国发展的质量看,赋予民众环境决策参与权比收入增长更重要:当前面临的紧迫问题是收入多了污染重了生活环境差了。据环保总局的一个调查,中国的重化工业几乎都布置在长江沿线;晋陕蒙形成了一个黄河黑三角;太湖地区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最发达的地区,但太湖成了污染最严重的湖,治理太湖投了100个亿没见动静,还需要投500个亿;前阶段我到周庄去了一趟,我觉得很痛心,整个上海一年700多万人的流量,一个周庄非常小的几条河,一年300万的客流量,到处都是人,河流很脏,100块钱一张门票有近期效率,但是将来周庄怎么持续下去,这是一个问题,所以我个人感觉,从发展的质量来看,权利衡量发展比以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据此我们对环境污染的治理,环境的保护可以找到另一种思路,是不是能够让当地的民众,对当地的环境状况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我们原来的决策就是政府加上开发商,甚至就是政府单独决策,怎么让民众参加评估、专家参加决策,政府居民、专家加上企业共同决策,不是说不让发展,但是起码要有一个各方共同参与的决策过程,我们现在没有,而且我觉得民众的环境保护权利,某种程度上被严重忽视。有的地方老百姓反映企业污染反映了10年,10年以后这个村的村民集体铅中毒,才引起关注,我们在环境保护上对民众权利的某种忽视是不是造成环境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像北京古城保护也应以权利衡量发展,从政府加开发商转换为当地居民加专家加开发商加政府,这两天东四八条在拆,引起对胡同保护的关注。最近实地去考察一下胡同,走下来感觉胡同文化确实是北京优势,特别好:她的安静、她的绿荫、她的古迹、她的四合院造就它的和谐,他的邻里氛围、让你感受到老北京的生活样式和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胡同文化。你走在大街上可能一个小时就累,但是走在胡同里5个小时都不觉得累,我深深体会到梁思诚先生保护北京古城的良苦用心,他当时说把北京古城保留再建一个新城,如果北京古城能保留下来,等于一个开放的老北京博物馆,可惜现在没有了,从东城开始走,九条已经拆了,十条已经拆了,八条现在要拆我觉得心很痛,居民说别拆了让我们自己翻建吧,为什么不可以呢?现在居民有钱了,保留八条的胡同文化让居民作主完全可以。从东城到西城,从西城走过来就没有胡同了,必须要珍惜。从环境保护的制度建设看,现在环保总局发布了《环境信息公布条例》,要派督察员检查污染情况,我们能不能从培育民众权利角度转换一下思路,多设一些民间督察点,多找一些民间督察员,让民众广泛参与环境保护,民众有这个要求和热情,关键是政府转换管理思路。
  从发展成本降低来看,赋予民众公共财产权比以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我们仅从政府运行成本看,GDP增长的数量远远赶不上行政管理费增长的数量,政府税收收入4万亿,按照全国政协常委任玉铃先生的统计:如果吃喝2000亿、公车2000亿、决策失误5000亿左右的话,实际上相当于我们公共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另外非税收入粗略估计2万亿,贪污浪费的资金统计数目也不小,政府运作成本非常高,通过一些行政本位内部的制约方法能够解决政府行政成本高的问题吗?比如最近提出公共消费刷卡,我觉得是不行的,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靠培育民众的公共财产权,建立民众对公共财产的决策监控、评价、保护的权利系统。连农村都可以有村民理财小组,为什么不能把村民理财小组这种方式扩展升级,实行由下而上的监控呢?没有民众监控,光靠政府官员的道德自觉和国家机构内的自上而下监督,不能扼制国家运行成本越来越高的势头。拿各地政府的楼堂馆所为例:今年人大会上,有一个科学家代表给温总理一个相册,他把走过每个地方的政府办公大楼都拍了下来,很多地方的办公楼比天安门还要宏伟壮观,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马上召开办公会议,禁建楼堂馆所,这种行政命令是不是能够起到真正效果值得思考。是不是可以用一种倒审批机制,就是由当地社会民众代表来审批,地方政府要建大楼,让地方老百姓派代表审查一下,我想这样一来,很多政府的豪华办公大楼是建不起来的。所以从长远看,降低发展成本要赋予民众公共财产权。
  从发展的机会公平性来看,以民众交易谈判权衡量发展比以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只要可以谈判对话,有的很棘手的事情可以产生立竿见影的解决效果。国家可以用完善的老百姓可操作的制度程序来保证谈判的公正。比如说现在出现很多矿难,矿工的生命需要保障,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也下很大的工夫来解决这个问题。依我来看当务之急,国家可以做一件事,提出一条规则:矿工在发现矿井出现瓦斯爆炸危险时有拒绝下矿的权利,经调查属实后矿工工资照发,矿主不能辞退他。同时国家还要奖励他,因为他的行为防止了矿难的发生。奖励资金应该由矿主出。如果有这样一个保证,矿工就会成为预防矿难的主体力量,其效果比政府在矿难发生后进行救助强百倍。这件事情地方政府加上工会组织是可以做的;又比如出租车公司份钱的确立规则中,我们应该明确提出司机的谈判权,在保障司机合法休息权的前提下制定份钱,否则司机可以拒绝。司机在8小时以内大致能够挣到多少钱,得有一个基本的成本核算,现在什么核算都没有,公司说交多少就交多少,以司机超负荷的劳动量保证份钱,司机的权益受到严重伤害。如果政府转换一个思路来管理的话,让司机成为谈判的主体,我想出租司机和出租公司之间的关系就要和谐的多,司机的权利也可以得到保障;又比如垄断企业,垄断企业可以忽悠我们,1000多种的短信套餐把我们给搞糊涂了,我建议中国消协应该成立谈判团,把事后的维权变成事先维权,你搞这些套餐本身合理不合理可以谈一谈,不是总在出了问题后再去维权。把维权重点放在事先谈判上。
从发展水平来看,以民众创新权衡量发展比以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目前中国产业结构从总体上看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中下游水平,缺乏核心技术从而缺乏核心竞争力。从中国现有的人力资本素质结构分析,我们的产业结构是不是只能处于低级层面呢?我觉得不尽然,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我们是不是注意利用了一般人力资本资源忽视了高级人力资本资源,注意利用一般人力资本的使用权,却没有注意人力资本的创新权,我们总觉得自己的人力资本素质低,实际上我们自己在忽视自己的高级人力资本,在忽视我们自己身边的人力资本的创新潜能。比如说,我们现在对投资特别是招商引资的尊重,对钱的热衷,是不是超过对创意的尊重和热衷?对有钱者的尊重超过对有学问有思想者的尊重。很多政府官员心思都集中在我能弄多少钱,引多少资。身边有一个创意的人,想打破常规创新的人,反而会觉得你很烦人,总给领导找麻烦。魔芋大王何家庆教授就是这样子,想建实验室人家不给,课题费人家也不给,如果我们的大学已经有一个重视创新者的制度环境,就应该以他的研究为中心,给他提供他需要的条件。现在呢,学校以行政权力为核心,学校说没钱就没钱,学校说不能设立这个点就不能设立这个点,这里有一个人力资本个体创新权怎么能够得到保障和实现的问题。我们的产业结构的低级化是不是和我们没有完全保障和实现已有的人力资本的创新权有关。人力资本的创新权可以分为:人力资本的创意权——自由想象的权利;人力资本的创为权——将创意开发成社会产品或服务的权利;创利权——通过创新获得收益的权利;创誉权——创新者受到社会尊敬和赞誉的权利。人能够自由创意,把这种创意转化成生产创造行为,通过创造行为获得利益,同时获得社会名誉,如果我们社会中每一个有创意的人都能够有这些权利,我们的产业结构不会像现在这样低级。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女士提出中国不缺少想干事能干事的人,中国也不缺少钱,中国缺少将钱配置给能干事的人的一个制度平台——存在着“金融压抑”现象,她的说法深动表达了人力资本创新权缺乏的现实。我觉得我们产业结构低级化还有一个症结,就是人力资本群体的创新权也被忽视,在一个社会中,人都是处在一定的职业分工中,某一部分人由于同样的职业形成某一群体、不同职业的群体有不同特定的社会功能,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角度看,每一个人力资本群体在整个社会将创意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承担不同的责任。所以社会的职业结构实际上存在是否有利于国家创新的分工合作问题。在各个人力资本群体之间应该按照国家创新力建设的要求进行创新知识和创新信息的流动,我们要重视人力资本个体的创新权,更要重视某一人力资本群体的创新权。就中国目前现状看,人力资本群体创新权的实现并不理想。比如说在学校与科研部门之间、学校、科研部门与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学校、科研部门与企业之间,政府各部门与中介组织之间,中介组织与企业之间还没有建立一种有效的知识分工与知识合作系统,没有建立一种创新理念转化为产品和服务的有效组织系统,今年中国的国家竞争力是往前提升了,但是在有关国际竞争力的横向指标方面比如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指标、教育提供合格工程师指标,社会信用体系指标相对来讲是比较低的。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制度环境看,我认为尤其要重视学者和政治家之间的合作,因为这两种群体是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最重要的制度建设群体。这两种群体合作得好,其他群体的创新才有良好的环境。目前中国在学者与政治家之间还没有一个知识流动的平台。我作为一个学者,特别愿意和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经常做一些交流,实际上是一种知识和信息的互相流动,但现在流通平台比较少。而学者和官员的互动,在一个创新性国家中,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我们到美国西点军校访问的专家讲,西点军校的重要职责就是给国防部出点子。美国知识军事革命,运用中国孙子兵法的“不战而驱人之兵”的理念,就是学者想出来的;目前知识分子与企业家之间的沟通也不顺畅,中国高校每年的科技专利有6000到8000项,但是转化率不到10%。诸如信用机构、风险投资、担保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转化、市场化营销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比较缺乏,非盈利的非政府的社会自治组织更是刚刚起步,说明社会各人力资本群体之间知识分工与合作的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这实际上是人力资本群体创新权还没有有效落实。从整个创新的宏观需求看,我们应该三思:难道我们知道如何开采矿藏不知道如何开采人们的思想吗?难道我们知道把某种原材料转化为产品,不知道把人们的某种创意转化为产品和服务吗?我们现在真的是还没有一套符合知识经济要求的,自觉将知识创意转化为社会财富的及时高效的工作系统,我目前正在搞中关村研究的课题,我个人感觉,中关村代表了中国的未来,中国的科技创新,就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创新的一个推进器,中关村在科技创新当中起到了一个制度创新的先导者的作用,目前阶段我们可能只是把中关村当作科技创新的典范,没有看到中关村发展对中国高级市场经济、中国产权制度、中国政治文化制度的推动的社会价值,比如中关村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中关村的留学生文化、中关村从科技教育到企业市场的这样流线型关系,中关村政府和非政府的构架,从一区二园、三园到现在将近十园,在每个园区里有一个政府和非政府合作的管理框架,这个世界上绝无仅有,这样管理框架,实际上已经突破了我们国家目前行政管理的模式,非常非常值得重视,还有中关村政府公共财政使用的机制——用一点公共财政投入撬动整个社会的资金,来带动中关村的发展,在运作当中完全运用市场办法,有诚信公司、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协会和商会组织,政府并不介入,这套体制的探索非常具有宏观经济管理意义,但是我们很少去总结提升为整个宏观经济管理的制度方向,我们如何通过对中关村经验的总结,推动中国整个宏观管理制度的创新。所以我个人有点感觉中关村像个孤岛,如果中关村下一步的发展缺少整个宏观经济制度的创新跟进,中关村的发展也会停滞不前。中关村民协会长最近提出,现在提出的自主创新好象还是一种政治选择,而不是企业利益的选择,这个话说的很深刻,我们提出了自主创新,但是从银行、国家财政税收、其它政府方面的扶持来看,并没有从制度上权利结构上体现出企业创新就能获得好处,税收负担重、银行贷款不顺、人力资本产权实现不顺、知识产权保护不顺,建立行业协会不顺,反而炒房炒股非常方便,拿着钱就可以去,税收比创新创业办企业低,创新怎么能够形成企业的利益选择呢?从这个角度来看,人力资本创新者的权利结构就和产业结构直接有关,试想如果我们尊重千千万万李书福们在汽车领域的创新权利,可能今天我们的自主汽车的产业结构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其他产业另外比如大飞机同样存在这种可能。如果我们人力资本创新的便利性比炒房、炒股的便利性一样,甚至更便利,大家就可能有兴趣去创新,而不是炒房炒股了。大家都去创新,那中国的产业结构提升是不是就有希望了。
  从发展机会的平等来看,以民众的公平竞争权比以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资源的稀缺是所有国家发展中面临的状态,关键是让人们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得资源,实行优胜劣汰。社会才有正确的导向,财富才能最快的增殖。如果缺乏公平竞争,社会就会产生逆淘汰,大家只想着瓜分蛋糕而不想着做大蛋糕。所以赋予民众公平竞争权比发展本身更重要。人力资本创业特别难的事情是贷款难,一个留学生回来,他既没有房子也没有多少钱和社会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贷不到款,为了培育民众平等竞争权,你就要想,怎么能够让他贷到款,最近我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了一篇文章——《信用担保非钱物莫属吗?》,提出以人力资本所有者自己历史上的诚信和创意或专利的未来发展前景作为他的担保——无形资产抵押贷款,怎么样设计出一套方案能够用人力资本信用保障民众的平等竞争权。不设计这套方案,中小企业真的就贷不到款;再比如农民进城创业的难度在于户口制度改革的难度,但是户口改革的难度与保障民众平等竞争权来说,前者应该让位于后者。从整个社会长期的制度成本来考量,培育民众平等竞争权比户口管理更划算。我们现在有2000多万留守儿童,户口管理使他们从竞争的起跑线上就输给了城里的孩子,将来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管理成本?这是一个非常令人忧虑的问题,为什么不能从维护平等竞争的大局出发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维护民众平等竞争权,不要轻易地社会某些人戴上弱势群体的帽子,很多所谓弱势群体是没有平等竞争机会而表现的所谓弱势,比如对小商贩传统的管理就是罚、限,赶。我觉得还不如从正面来扶持,划出一定地块,允许摆摊,同时建立一种平等竞争机制,设立竞争优势奖、卫生奖、文明奖、诚信奖,不要用恩赐的眼光来看待普通民众,给予他们竞争机会,更不要用敌视的方法简单地限制和驱赶他们,也许将来他们就是中国的著名企业家。我在国外也看过,小商贩实际上就是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特别是夜市可以成为城市旅游的招牌。
从发展的管理看,赋予民众组织权比以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我个人感觉,现在我们对市场经济管理的理念还存在片面性,要么管制要么放纵,缺少中庸思维。似乎要发展市场经济,政府就只能是守夜人,尽量不管,实际上这个理念是错误的,我们应该找第三条道路,我们不要完全的政符管制,但是我们也不要完全的市场自发,而是要政府扶持的市场自治,转轨阶段的市场自治需要政府来培育,所以培育民众市场自治的组织权是政府的责任,用这个办法来达到市场的有效,例如现在医院形成这样一种局面,谁开的药多,谁的提成就多,一个轻微的妇科病开过多的抗生素药,实际上是给病人造成无穷后患,但是病人不知道,像这样一种情况,政府管不过来怎么办呢?我觉得在医生中有很多有良知的人,把这些人组织起来成立自治委员会,让他们自己管自己,我想比政府直接去管要好得多,上海的陈小兰医生为了举报假的医疗器械吃尽了苦头,母亲没能照顾去世了,自己也是一身的病,最后也被单位辞了,我们为什么让她孤单痛苦,应该鼓励她将有良知的医生组织起来,通过自组织让她感到强大,这些人组织起来,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因为她们是专家,他们知道谁多开了药、谁用的药是不对的、哪些医疗器械是假的,为什么不让她们通过自治组织来参与管理呢?其实学校管理也是这样,老板携款潜逃,政府说我管不过来,实际上这个问题很简单,家长就可以建立财政委员会,在中国市场主体本身的自治愿望非常强烈,自治潜能非常巨大,农民工、小商小贩都有自治的潜能,但是我们没有看到,没有自觉的去做这个事情。我认为在目前转轨阶段政府要做的,就是培育市场主体自身的组织权、自治权,政府去培育、呵护、扶持他们,很多政府觉得头疼的管理问题也许就迎刃而解。
  从发展的主体来看,要培育民众作为委托人的监控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权怎么划分,国有资产怎么管理,城市规划怎么建设,贪污腐败怎样预防,是不是需要建立民众作为纳税人的委托监控权,把民众参与对国家机构的监督控制作为正常状态。可是现在还没有做到,如果你对单位领导提出怀疑,可能你就被定为诽谤罪,揭发郑晓竽的那个海南医药公司的员工,当时就以诽谤罪抓起来收监。最近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赋予民众监控权的一件好事。在这个条例的基础上,能否设计进一步的制度安排,用什么样的方式信息公开,民众用什么样的渠道进行信息审核、甄别、使用,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如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就需要制度安排,民众委托监控权来看待进一步发展。
  从目前的认识水平看,我们对民众具有什么样的完善的权利,才能是中国的发展更科学更完美并不完全清楚,以上的分析只是将这一问题提了出来,以权利衡量发展首先对民众经济权利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研究,同时也需要研究民众运用经济权利同时需要什么样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相配套。这更是一个复杂问题。但是随着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实践的深入,这些问题我们会逐步找到答案。
从长远来看,以权利衡量发展,还能够完成时代需要的中国人人格的全面发展,没有权利的人也没有责任意识,也没有人格的完善,有钱不等于人格完善,只有在权利运用的过程中,中国人的人格才能完善,才能从自卑依附到独立自主型,从消极服从型到积极创造型,从私人制型到契约法制型,从内耗避责型到诚信守则型,从保守封闭型到创新开放型,从盲目冲动型到科学理性型。中国人人格发展了,中国人就真正强大了,中国才真正能够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国家了。
  培育民众各种各样的权利,来解决当前我们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和矛盾,需要消除这样一个疑问:民众权利的增长是不是政府权利的消失呢?我个人感觉不是的,在民众权利培育过程中也在培育政府的新型权利,他们之间的权利关系不是此消彼长,而是帕累托改进的共同生长,政府认识到权利的共升性是民众权利发育的前提。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中国民众权利的发育过程是制度的改良过程,是政府和老百姓都在艰苦进行的一种学习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理念转化过程,是一个利益调整过程,不是你死我活的对抗冲突过程,培育民众权利也等于在培育政府权利。
  最后我想强调一点,以权利衡量发展比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实际上也是党和政府的决策基调,从政府决策最近一系列的变化来看,我们可以看出,以权利衡量发展比收入衡量发展更重要,已经开始纳入党和政府的视野,比如说从修改《宪法》到制定《物权法》,从提出创新到提出建立和谐社会,从提出共同富裕到提出民主法制建设,从提出听政到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驱赶小商贩到为小商贩着想,从忽视农民到重视农民,从歧视农民工到关爱农民工,从技术灌市场到鼓励自主创新,从行政管制到鼓励自制,政府在进步党也在进步,我觉得,我们应该抱着一种乐观的态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学习和发展的过程。
这是我简单讲的一些观点,这些观点也许有错误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