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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该管什么?
作者:茅于轼    发布:2007-08-09    阅读:9082次   
  听说兰州市的物价局给牛肉面限价。作为研究经济学的一名学者,真感到吃惊。我国走上市场经济已经十五个年头了。物价局居然还会给牛肉面限价。如果牛肉面都可以限价,还有什么不能限的呢?物价局的权限竟然有这么大!天下的价格统统在他们的手中,还有什么客观规律可言。昨天的报纸载了一篇报道,说津巴布韦总统下令,把所有的物价统统都减一半,以限制通货膨胀率达到3700%的飞腾的物价。不懂事的老百姓先是高呼万岁,可是连下来的却是更糟糕的结局,商店和工厂怕触犯法律,而降低价格必将遭至亏本破产。唯一的出路就是关门不干。结果是失业率进一步高涨,百姓买不着东西,社会濒临大崩溃。我在1987年去过津巴布韦,给我脑中留下一付欣欣向荣的景象。可是这一好景被那迷信权力的总统破坏得荡然无存。这也难怪。人类历史上这样的事发生过无其数。中国也这样,外国也这样。但是上个世纪以来这样的错误越来越少了。大家懂得经济有其客观规律,不是随便可以控制的。
 
  管牛肉面价格的理由是老百姓几乎天天都要吃,它的价格关系到兰州市的国计民生,物价局应该管。如果说天天要吃的东西物价局就应该管,那么粮食,蔬菜,衣食住行的种种价格都得由政府来管。这正好就是计划经济的想法。其结果如何,大家再清楚不过。那就是供应紧张,人人受穷,经济都快要崩溃了。也许这位领导年纪还轻,没有过过计划经济的日子。但是从经济学的一般道理也应该明白物价不是随便能管的。
 
  我国在1997年12月29日通过了价格法。价格法明确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第十八条规定可以由政府定价的商品为: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牛肉面显然不属于和国民经济关系重大的商品。第十八条还规定“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牛肉面也不属于资源稀缺的商品。附带说一句。这一条规定也是多余的。因为正是市场能够最有效地解决稀缺商品的优化配置问题。用不着政府操心。
 
  为什么牛肉面要涨价?这不是无风起浪,是因为猪肉涨价,引起牛肉也涨价,最后就是牛肉面也涨价。这一现象也不是光发生在兰州,全国都一样。不过还没有听说哪个城市的物价局因为猪肉涨价对饭馆的价格做限制的。一方面可以说兰州的物价局特别关心老百姓的生计,同时也说明了该物价局的同志们也幼稚得可以。如果他们并不幼稚,那么只能说物价局想讨好老百姓,但是用了一个错误的方法,反而出了丑。
 
  在计划经济的时候,有一种说法,叫做不许搭车涨价。比如国家批准煤炭涨价。发电要用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时候,也不许可电涨价。否则就犯了禁止搭车涨价的规定。从经济学来讲,价格是互相关联的,严格讲,一种商品的价格变动会引起全面的价格重组,不过关系间接的商品价格的变化很小,觉察不出来。价格表现一种商品的稀缺性。当它的稀缺性发生变化的时候,要让所有跟它有关的商品的价格跟着调整。也就是说,搭车调价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全社会才可以按照新的稀缺性来组织其生产和消费。如果不许搭车涨价,稀缺的变化没有信号来传递给有关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社会就无法适应新的稀缺性。
 
  商人总是惟利是图的,搭车涨价会不会涨过头?这不能说不可能。但是价格自有它的客观规律,最后会回落到正常价格。这这是市场决定价格的基本道理。表面上有点不放心,但是全世界的价格都不是管出来的。计划经济虽然雄心勃勃,想把价格管住,但是最后都失败了。倒是市场能够良好地形成正确的价格。这是人类知识进步的一个重要方面。
 
  那么还要物价局干什么呢?它只管市场不能形成价格的那些商品。由于缺乏竞争,或者商品有公共使用的性质(一人使用时他人也能同时使用,如路灯,公安),或者为了减少讨价还价的交易成本(如出租车),物价局应该管理其价格。这里包括自来水,电力,公共交通等。其管理的原则是保护公平竞争,消除妨碍竞争的可能。牛肉面铺子在兰州有几百家,他们之间存在着正常的竞争关系。根本没有必要由政府去管。
 
  兰州的牛肉面不但兰州人喜欢吃,其他城市的人也喜欢吃。所以兰州牛肉面馆遍及全国。它不光是兰州的品牌,也是中国的一个特产。我敢预计,如果兰州市物价局坚持对牛肉面限价,这块品牌马上就要完蛋。因为限价的结果必定是降低质量。兰州牛肉面之所以受欢迎就因为它的质量好,用料讲究,制作精细。这些都要有成本发生。这成本必定反映在价格上。不许涨价就等于不许高质量。这就把兰州牛肉面的品牌毁了。
 
  最后我希望兰州市物价局的同志们要好好学习经济学和价格法。弄清楚物价局到底该管那些,不该管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