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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有利要讲条件,思考宪政毋须忘掉经济学——致秋风先生
作者:孔善广    发布:2007-04-19    阅读:2086次   
    
一、
 
    秋风一向推崇自由主义理念,是我较尊敬的学者之一。然而,据说“秋风有变”,的确有些感觉,如其与刘军宁先生关于“文艺复兴”的争论中对“个体为尊”、个人自主的严厉指责,另外是其《让我们忘掉经济学吧》一文,为此,薛兆丰先生写了《思考宪政须忘记经济学吗》与其“磋商”。不久前,秋风的“《主流经济学家”的逻辑》(《21世纪经济报道》2007-03-08)对“主流经济学家”的“腐败有利论”进行批判显出其变化的观点,因此感觉更深。
 
    秋风先生认为,“主张腐败有利论的经济学家坚信主流经济学的基本预设,即个人遵循收益最大化原则进行选择”。“假如严格按照经济学的这种推论,则这些企业家的贿赂只会让管制趋向强化”。是因为“每个企业家所寻求的仅仅是个人收益最大化,因而,他并不关心管制规则本身是否变化,只要该管制规则对自己,甚至仅仅对自己的本次交易不再生效即可”。对于官员,“也会通过经验变得十分精明:它绝不会把一项管制作为一个整体一次性出售”。“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他的最优策略是每次只针对单个企业家,出售管制制度的一个例外特权。这样可以保持贿金收入的现金流之持久性。”最后得出结论:“依据主流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预设,恰恰能够证明,腐败将会把一个社会锁定在腐败的死胡同之中”。
 
    但是,在当今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下,早已突破了“腐败有利”的约束条件,究竟还有哪一个“主流经济学家”还认为腐败有利呢?另外,宪政研究的大帽就一定要盖住经济学理论吗?就如卫星可以升空并不能说地球引力不存在,而升不了空也因此而埋怨地球引力吗?而且宪政与经济学理论在原则上并大的冲突。那么,结合秋风先生的两篇文章,就从秋风先生说要忘掉的经济学来说吧。
 
二、
 
    不可否认,人们对腐败是经济发展的一种润滑剂的“腐败有利论”存在有很大的争议,对此抨击的人也很多,究竟是否有利,只能让各自理解,但还需要在一定的约束条件(历史环境)下进行分析。
 
    因为经济学家分析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起点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人们会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引伸下去,团体也会追求团体的利益最大化。经济学上同样有“帕累托改进”的观点,简单来说就是任何一项改革或政策(甚至引伸为某种行为)的实施,能增进社会的整体福利,但没有损害其中某些个体的福利。秋风先生文中的观点也承认,“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腐败确实可以弱化两种不同产权制度之间转换过程的摩擦,或者说降低其交易成本。中国私人经济空间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经济学家们所说的‘赎买策略’。”
 
    当初我们对“腐败有利论”并没有多大的反对意见,是因为其毕竟“降低交易成本”,使“中国私人经济空间的扩大”,其行为对个体的福利基本没有损害或造成损害不大,能达到或接近“帕累托改进”。虽然“非帕累托改进”一般是改革的常态,但现在认识到其损害到其他人甚至是大多数人的福利,因此必须对其抛弃,这也是经历了“有利”到有害的过程。一定的约束条件(历史环境)发生变化后,我们的确没有必要仍坚持那些理论。
 
    现在“腐败有利”的约束条件(历史环境)发生变化已经不存在“帕累托改进”,官员通过管制、企业家通过寻租获利在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相信没有那一个“主流经济学家”仍然坚持“腐败有利”论,如果那个经济学家到现在仍然提倡,那么包括本人在内,是绝对反对的。但现在已经没有历史环境(约束条件)还才继续再批此论,是不是“事后诸葛亮”的聪明呢?
 
    不妨啰嗦举个例子:某甲向我借钱做生意,双方找你征求意见并作证明,你说我的钱反正是存在银行,给我高一点利息就对双方有利,最后达成了协议。现在还款期到了,并且某甲已经赚了一笔钱,我也有高回报率的投资急需某甲还借去的钱,但某甲不但不还,甚至连利息也不付。我现在来大骂你害了我,那么你当初的意见不就像你所说的“主流经济学家”的“腐败有利论”一样吗?
 
三、
 
    本来,改革就是重新调整整个社会的利益格局,目前我国出现的改革争论,或分什么派别,不是说谁在为那个利益上说话吗?其实,改革争论也是利益之争而已,人们的争论也是为了争取个人的利益,这就难免进入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框架。而且,经济学理论早有结论:没有不合理的个人行为和个人选择,只有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学家的理想”,才“把现有制度约束条件下企业家收买、勾结官员的腐败,视为一种历史的必然性。”同样证明了在一定的约束条件(制度)下,人们会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至于说经济学家的“终极理想是私人财产权、自由市场、法治及宪政。”这又何错之有呢?反而可以说宪政研究让我们不忘掉经济学,或经济学理论可以研究宪政。更何况在宪政基础上才防止官员通过管制、企业家通过寻租获利在损害其他人利益的现象发生。
 
    例如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公共选择理论,其目的是在于通过研究政治经济学、经济学和社会哲学之间的联系,是政治经济学的经济理论,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来研究(非市场)集体决策的政治过程,并被用来直接研究政治市场上的政府、党派、官僚、选民和利益集团等活动者的行为。公共选择在方法论上的特点是将经济学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移植到政治市场上,从而使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分析建立在比较完善的微观基础上。
 
    目前,经济和社会政策的争论和调整,根本来说是利益关系的调整,也可以说是效率与公平的争论和调整,也是社会上简单将两种不同的观点分为左右的区别。其实,左与右或效率与公平是天平的两端,政策是砝码,当效率损害公平时,砝码就需要加在公平的一端;当公平损害效率时,砝码就需要加向效率的一端。那么,政策这砝码该选择滑放向哪一端?它该如何选择砝码的重量?政策的决定是否也与宪政相关呢?这是相当重大的课题,本人才学有限,在此提出希望秋风先生与专家学者们能深入研究。
 
    既然经济学研究效率,效率与公平这就需要经济学与研究和实施宪政统一。因此,回归题目就是:腐败有利要讲条件,思考宪政毋须忘掉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