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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变管理法能干点啥?《腐败疫苗》第2节《腐败模型的发现》
作者:崔长林    发布:2007-03-12    阅读:1867次   
 第2节腐败模型的发现
笔者始终认为,经济学就是为了揭示经济事物的运动规律的一门科学,而管理学就是一门如何按经济事物的运动规律办事的科学。于是,作为经济事物的一种,腐败这种经济事物的运动规律是否也是我们所要揭示的?是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如此是否是在说,我们也需要按腐败这种物质的运动规律办事呢?否,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如此这般,作者不就否认了“管理学就是一门如何按经济事物的运动规律办事的科学”之说法?下面就来讨论一下。
一、什么是腐败物质、腐败场?有什么本质体现?
笔者以为,一些比较复杂问题的解决都需要采取比较简单的方法。可是,在简单的方法产生之前,又需要把一些深奥的道理讲清楚,而方法的简单又不等于道理的简单,更不等于过程、步骤、程序的缺失。比如,《腐败疫苗》的接种,就是一件比较简单的事情,可是这不等于《腐败疫苗》的生产过程是简单的,而在生产《腐败疫苗》之前就须将其道理讲清楚。
(一)什么是腐败物质?有什么本质体现?
可以肯定,如果没有腐败环境的存在就不会有腐败意识的产生,更不会有腐败行为和现象的出现。或许有人说,这是笔者在为腐败分子找找借口,有为腐败分子辩护的嫌疑。其实不然。为此,为了把问题彻底讲清楚,下面,笔者不妨再导入一个范畴,它就是“腐败物质”。
1、什么是腐败物质?是怎样形成的?
上述讲到,腐败现象之所以会产生,根源在于有腐败事物、腐败环境的存在,换言之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腐败事物、腐败环境的客观存在,即便有腐败意识的存在,腐败现象也不会产生。比如“文革”,由于“祖国山河一片红”,而在那种背景下,谁敢搞请客送礼?所以笔者以为无论如何也不能把腐败的责任完全推到腐败分子的身上而应该从条件、环境入手。
试问,条件、环境、腐败者都是些什么?难道不是物质形式?大家知道,水果之腐败需要有下述条件:第一,有水果的存在;第二,有可使水果腐烂的细菌、环境的存在;而水果、细菌、环境是什么?在没有阐述水果是如何腐败的问题之前,我们不妨把水果、细菌、环境等理解为腐败物质。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腐败是物质的腐败,是具体和有所指的物质腐败。
承认腐败的物质性,是我们将来构想、设计、生产、研法、接种《腐败疫苗》的一个必要前提,也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否认的事实,否则一切将无从谈起。千万不要以为认识这一点并不重要,如果不能认识这一点,或者说如果不承认这一点,或者说只承认其中的一个方面的话,那么,也就自然谈不到下一步构想、设计、研发、生产、接种《腐败疫苗》的问题。
如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就是不能从环境上、物质上、组织上、政策上、体制上去寻找腐败成因,误以为腐败仅仅是“人为”过程,仅仅是各个别人的个别现象,所以当一个接一个腐败现象向我们涌来的时候,竟然成为了“没有思想准备的客人”。其实,人们完全没有否认腐败现象物质性、广义性的必要。这是因为,如果不存在腐败物质,腐败就不可能产生。
那么,腐败物质又是怎样产生的呢?笔者以为,狭义的腐败物质是由腐败意识决定。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腐败事物、环境不仅可以决定腐败意识,反过来,腐败意识也能决定腐败腐败物质,即正是由于有腐败意识的存在,使一些具有缺陷的物质形式成为腐败物质。如此说明,过去只讲“物质决定意识”是片面的,也应讲“意识决定物质”,因为已非“反映”。
2、腐败物质的本质?为何体现腐败场的形成
笔者以为,一种腐败行为的形成离不开两个充分而必要的条件,一个是腐败意识,一个是腐败物质。而且,可以肯定地说,腐败物质与腐败意识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即当腐败事物或腐败环境决定了腐败意识产生之后,腐败意识同样也可以决定腐败物质。当然,一个人如缺乏腐败意识即始终“以腐败为耻”,那么,腐败意识也就决定不了腐败物质形式。
那么,腐败物质的本质又体现了什么呢?笔者以为,腐败物质一旦形成,就体现为腐败场。这里须讲清的是,当腐败环境决定了腐败意识产生了之后,作为一种特殊物质形态的腐败意识,也同时获得了物质属性,即:它不再是一种简单的思维过程,更是一种物质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这个时候的腐败意识具备了物质性。
为什么说这时的腐败意识具备一定的物质性?因为这时的腐败意识已经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事物,已经与另一些具体的和有所指的腐败事物、腐败环境等物质形式结合起来。诚然,认识这一点显然非常之重要,因为它已经不是一种简单的思维过程,是与腐败事物、腐败环境联系起来的物质形式,表现为相互作用,其结果,必然导致腐败这种物质场的生成。
腐败难道也能形成物理学意义上的场吗?是的。如果要问“为什么”?我的回答是:只要有腐败事物、腐败环境的存在,就会有腐败意识产生的可能;只要有腐败意识的存在,就会有腐败物质即由腐败意识决定的物质场的生成。如此当然也就说,腐败场是腐败物质、腐败意识结合后生成的,可以说它已经不再是一种个人行为,而是一种社会行为、冒险运动。
中国有句谚语,叫做孤木难成林。其实,这句话也可以用在对腐败场的理解上。换句话说,如果没有人埋腐败分子的单,那么,不管腐败分子有多么强烈的腐败意识,其腐败行为也难以形成。如此,当然也就说明了另外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一些腐败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与我们目前业已存在的社会风气和对经济社会管理的滞后有关,非一两个人的孤立行动。
(二)什么是腐败场?有什么本质体现?
如上所述,腐败这种东西也会形成一定的场,也都在场的作用、制约下形成。然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腐败这种场的形成与商品意义上的各种市场的形成显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当然,这并不等于说,之所以会产生社会腐败,就是由于我们现在实行了市场经济制度。
1、什么是腐败场?是怎样形成的?
在讨论之前,笔者想首先澄清一个问题,即腐败行为的产生与我们目前正在搞的市场经济有联系,但可以肯定,一定无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导致腐败的帐记在市场经济的头上。现在有些人认为,腐败之风之所以会刮起,与我们目前正在搞的市场经济有关。笔者以为,这是一种毫无根据的说法。大家知道,腐败的历史比市场经济要久远。
为何要首先讨论这个问题?道理很简单,就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把腐败之社会问题与市场经济人为地挂起钩来,误以为腐败是市场经济的副产品。远的不说。大家知道,在解放初期,例如刘青山、张子善等人就已经开始腐败了,而在那时,我国还没有搞市场经济。如此,怎么能说腐败行为的产生是由于我国实行了市场经济制度造成?无疑是没有必然联系!
笔者承认,世界上没有一种场是孤立存在的,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把腐败行为的产生记在市场经济的头上。诚然,笔者也不否认以下事实的存在,那就是,由于搞了市场经济使一些腐败行为有了市场,并使腐败行为具有了商品市场的某些特征。但是,需要特别说清楚的是,笔者将要阐述的这个腐败场与市场有本质区别,区别就区别在它不是资本投入的产物。
这一点,当然也就是我们用来区别腐败场与市场的客观依据。大家知道,一种商品要想形成市场,首先需要投入一定数量的资本金用于商品的生产与销售。而腐败场呢?由于腐败这种行为的形成须通过公共资源、公众权力来交换,而非资本意义上的投入,所以,它不属于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尽管有些腐败分子为了当官发财,也曾向其上司行过一定数量的贿。
那么,究竟什么是腐败场呢?笔者以为,它是由腐败物质、意识共同决定,并能在作用的过程中获得一定经济利益、社会利益、意识财富的一种腐败机制,是由于各种资源管理机制的缺失造成的。换言之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社会、政府、执政党能够对业已存在的、缺失的资源有效地管理起来,不仅可避免、防止腐败,还能将“腐败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
2、腐败场的本质?为何是腐败规律的体现?
笔者承认,腐败并非是中国经济社会的一个专利,是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各地的一种现象,而且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于是,便有这样一个问题需要提出来,那就是,作为一种社会丑陋现象的腐败,为何会屡禁不止呢?笔者以为,根本原因就在于,腐败这种物质形式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客观性。
如上所述,只要有腐败事物、环境就会有腐败意识的产生;只要有腐败意识,就会有腐败物质的产生;只要有腐败物质,就会有腐败场、腐败行为的产生。当然,在腐败场的作用和推动下也自然会有腐败现象的不断生产与持续蔓延了。什么叫物质决定意识?这当然也是一种物质决定意识的一个例证了。当然,只要有“腐败场”也就必然会有腐败规律的产生。
这是由于,作为一种物质形式的腐败,其运动也会像其他物质形式一样具有规律性,正所谓“世界是物质的,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换言之,只要能承认腐败的物质,那就不能否认腐败物质运动的规律性,因为一切物质的运动都具有规律性,不能因为它是物质物质就否认了——“世界是物质的,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
这显然也是个不可否认的事实。通过上述我们已经了解到,只有当腐败物质与腐败意识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才会有腐败行为产生,并形成一定的腐败场。换言之也就是说,如果只有“想法”而没有“物质”,如果只有“物质”而没有“想法”,那也行不成“腐败场”。这样,也就为人类反腐败留下了空间和时间,留下了反腐败意识、反腐败物质大显身手的场所。
那么,腐败场的本质又体现为什么?笔者以为,就体现为腐败事物、物质运动的规律性也。如果要问“为什么”?我的回答是,包括腐败这种物质在内,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物质运动规律巨产生于场。也就是说,正是由于有腐败场的客观存在,才使得腐败这种物质的运动具有了规律性。也正是由于如此,笔者才说腐败场的本质,就体现为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
二、什么是腐败规律、腐败程序?有什么本质体现?
在上述,我们已经认识到腐败的物质性。如果关于这一点已无庸置疑,那么,对于腐败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认识也毋庸再置疑。这是因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的运动都是有规律的。而现在的问题是,即便如上所述,我们认识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又有什么意义?当然有意义。笔者以为,腐败这种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之一就在于,运动规律是难以揭示的。
(一)什么是腐败规律?有什么本质体现?
笔者以为,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之所以难以揭示,是由于其表现形式十分复杂,且缺乏统一模式。不过,现在好了,因为我们已经发现了腐败的物质性。可以肯定,发现腐败的物质性对于揭示其运动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规律都是程序的体现。
1、什么是腐败规律?是怎样产生的?
可以肯定,所有的物质运动都是有规律的,当然包括腐败物质在内。笔者以为,腐败的运动规律之所以难以揭示,就在于过去我们不了解腐败的物质性,误以为是一种个人行为。可是,当我们了解了腐败的物质性,即发现了腐败现象的产生需要利用一定的物质形态,并需要通过一定的物质形态来实现的时候,于是,腐败事物、物质的运动规律就会呈现出来。
那么,什么是腐败规律?笔者以为,它是腐败这种物质形式的产生与存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简单地解释就是,作为物质形式而并非仅仅是意识形式的腐败不仅有其产生与存在的原因、状态,也有其发展与转化的趋势或者说腐败物质有其存亡的历史性。换言之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能够把存在于经济社会中的各种腐败物质管理好,就会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笔者以为,之所以要在这里不厌其烦地讨论腐败的物质性,目的就是为了向人们表述下列道理:腐败这种东西不仅有自己产生的历史,也有其灭亡的历史,否则笔者也就没有在这里涂鸦的必要。不过,在这里笔者需要特别说明一点,那就是,作为物质形式而非仅仅是意识形式的腐败是不会自己走下其历史舞台的,笔者甚至认为,它可以会伴随人类全部的历史。
但是,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了解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不了解腐败物质还有产生、存在、发展、转化规律,不了解如果人类能够揭示了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并能够反其道而行之,那么,腐败现象不仅可以避免、防止,还能根除一些相对意义上的腐败。当然这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需要借助反腐败意识、反腐败物质的力量,而不是简单的口诛笔伐。
那么,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性又是怎样产生的?笔者以为它就产生于腐败场。上述我们已经讨论了什么是腐败场,这里也就不再赘述了。诚然,腐败这种事物之所以会产生,就在于在腐败行为的背后,常常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如果从经济学、管理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我们当然也可以把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的形成看成是价值驱动的必然结果。
2、腐败规律的本质?为何就体现腐败程序?
首先需要再说明一下的是,腐败规律非一般意义上的经济规律,我们当然可以把它认定为是一种反经济规律。关于这一点,我们必须要给予充分的认知。否则,如果把它看成是经济规律而非反经济规律,那么,也就谈不到歼灭腐败物质的问题。这是由于,腐败是对名与利的非理性追逐。大家知道,对于上述现象,被西方经济学家、学者们称为“理性人假设”。
笔者以为,与其把上述叫做“理性人假设”,倒不如把它们叫做“非理性人假设”更恰当一些。这是因为,“理性”与“非理性”始终都是一个相对的范畴,而事实上是,由于在特定的环境下,人的“理性”常常会被泯灭,所以,从这个角度上去看问题,“非理性人假设”反而更客观、更有实际意义。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不如把人假设为“非理性”的!
如此说来,我们就没有对那些“非理性人”加以限制、制约的办法了吗?否,回答当然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人的“非理性”往往是由于其处于一定的“非理性”环境造成,并不是说只要是人都是“非理性”的。也就是说,由于人们常会处于“非理性”环境中,所以才为包括腐败在内的“非理性”行为的产生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并非人人都是“非理性”的。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把人都假设成“非理性人”,那么局面将大不相同。用中国的一句谚语,就是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再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能够把使腐败得以产生的各种资源、环境、物质改造成反腐败资源、环境、物质——把人假设成“非理性”的人,那么,我们还担心有“非理性人”的存在?我们还担心腐败等社会丑陋现象的发生?
那么,腐败规律的本质体现了什么?笔者以为,就体现为它是一种“反经济程序”。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腐败物质的运动规律也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换言之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腐败现象之所以会产生、存在、发展,是由于在我们的经济社会程序中,有符合腐败物质产生、存在、发展的反经济程序。当然,是可以改变的。
(二)什么是腐败程序?有什么本质体现?
诚然,也可以把所谓“反经济程序”理解为“腐败程序”,因为正是由于有“反经济程序”的存在,才使得腐败现象得以产生。那么,我们认识腐败程序又有什么意义?无疑是为了发现“反腐败程序”,以达到避免、防止,和最终根除那些哪怕是相对意义上的腐败现象。
1、什么是腐败程序?是怎样形成的?
什么是腐败程序?笔者以为,它是一种能够使腐败现象得以产生、存在、发展,并且也能使腐败现象发生转化的一种反经济程序。须再次说明,研究腐败规律、腐败程序绝不是为了实现腐败而一定是为了消灭腐败,虽然不可能完全消灭,但其目的性不容质疑。诚然,要做到这一点也非易事。这是因为,改变腐败资源、环境、物质的性质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办到。
比如,我们就很难改变一个国家业已形成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经济程序,尽管某种政治、经济制度的存在或许对腐败现象的产生有利,那也不能做“倒洗脸水连同孩子一并倒掉”。换言之也就是说,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一定的腐败程序是可以理解和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经济程序与反经济程序本来就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两者实在难以区隔。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腐败程序,也就没有经济程序可言。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经济程序与反经济程序就如同是一种生物体的两种不同的性别。也就是说,人类在设计经济程序的同时也已无可乃何地设计出了反经济程序。或许读者会问,人类为什么要设计反经济程序或腐败程序?难道吃错药了吗?否,回答当然是否定的,而谁也不会那么傻、那么愚蠢。
既然如此,反经济程序又是怎样形成的呢?笔者以为,与各种资源的相对短缺或相对过剩有关。也就是说,由于人类社会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一些资源始终相对短缺而另一些资源又始终相对过剩,所以,为了获得相对短缺或为了消除相对过剩的资源,人就不得不采取一定手段向掌握、管理这些资源的人行贿,以达到获得某种资源或减少某种资源的目的。
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所以要实行民主制度,所以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为了获得某种资源的使用权、开采权或者说就是为了将自己过剩的资源资本化。而令人遗憾的是,任何一种政治制度、经济制度都不可能能够完全公平地做到这一点,而绝对意义上的公平、公正压根就不存在。于是,在这种情况下,腐败程序的产生、形成也就具有了必然性。
2、腐败程序的本质?为何体现腐败模型?
为什么说“经济程序”与“反经济程序”或者说“腐败程序”与“反腐败程序”同生共死?笔者以为,它与一种事物的多种用途有关,而用经济学上的话说就是,一种事物、物质会存在着多种使用价值。这其中的道理比较容易理解。比如,人们可以用相同的物质干不同的事情。再比如,人们可以用手术刀治病救人,而犯罪分子呢?当然也可以用它来杀人越货。
换言之也就是说,所谓腐败,其实就是一些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改变了固有经济事物、物质的使用价值而已。在这里需要再说明一下,这里讲的“改变固有经济事物、物质的使用价值”主要产生于对经济事物、物质的管理过程中的,即由于腐败分子不能把对经济事物、物质的管理权用于“为人民服务”。结果,固有经济事物、物质的使用价值被改变。
这也是为什么“经济程序”与“反经济程序”或“腐败程序”与“反腐败程序”同生共死的道理。换句话说,要么它为人民服务,要么它不为人民服务而为腐败服务。即当把它用来“为人民服务”时,它属于经济程序、反腐败程序;反之,则属于反经济程序、腐败程序了。认识这一点显然是非常重要,它等于告诉我们:我们可以把腐败程序改造成反腐败程序。
如此,当然也就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说所谓《腐败疫苗》说穿了就是要将可能生成的反经济程序改造成经济程序,使它没有形成反经济程序的可能。也正由于此,笔者才以为,无论腐败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多么大的危害性,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腐败一定是物质的,腐败物质的运动一定是有规律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即它并非是无程序的。
那么,腐败程序的本质又体现了什么?笔者以为,就体现“腐败模型”。腐败这种东西难道还有“模型”?是的,回答是肯定的。换言之,如果腐败这种物质的运动是没有规律的话,我们自然也就谈不到“腐败模型”了。再换言之,如果腐败这种物质的运动是没有规律和没有程序的话,那笔者也就不可能有《腐败疫苗》的发明,因为《腐败疫苗》正是模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