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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是一种掠夺
作者:盛洪    发布:2007-02-06    阅读:3094次   
    垄断企业的平均工资到底有多高?无论是劳动部步正发副部长说的一般企业的2~3倍,还是《21世纪经济报道》载文说的6~7万元一年,都还只是冰山一角。因为可以想见,这是在人浮于事基础上的高工资。据一份研究报告,中石化的员工人数是国外同等规模企业,如意大利的埃尼集团的15倍。这说明了什么?
  人们通常将官员腐败与收入分配不公联系在一起,这显然没错。然而腐败是一种非法行为,法律威慑使腐败只能是一种非系统性错误。人们很少注意,影响收入分配更为严重的是垄断利益集团“合法的”侵夺。由于是为一个集团争取利益,力争者并无负罪感;这些部门又多处于资源稀缺且具有战略性的领域,在争取本部门利益时又可以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又由于我国的宪政缺陷,行政部门有实际立法权,通过发布一纸部门“意见”就可以将垄断权拿到手。例如在石油行业中有一个“38号文件”,就是一个没有经过立法程序、但赋予中石油和中石化巨大垄断权的“部门意见”。其借口只是中小炼油厂技术差和成本高。
  有了“合法的”垄断地位,垄断企业可以一只手伸向消费者,另一只手伸向国库。据一项研究报告,石油资源国政府占总利润的所得份额,包括矿区使用费,利润油分成和税收,在发达国家(如美国)约为60~70%,在发展中国家约为75~85%,个别国家高达90%。而在我国,尽管利润受到工资福利等成本的大幅挤压,据中石油2005年财务报表,政府所得仍只占40%;据中石化2005年财务报表,这一比例也仅为54%。更为荒唐的是,尽管2005年中石化赚取了509亿的巨额营业利润,却还从中央政府那里索要了100亿元的补贴。如果按比较保守的70%的标准,中石油2005年的总利润中应该有1357亿元归中国政府,中石化则应有318亿元归中国政府,且应取消100亿元补贴。
  在另一方面,面对成千上万的消费者,垄断企业的优势更为明显。例如随着技术进步,电信服务成本在迅速下降,但价格却没有随之而降。这归因于受垄断力量影响的价格监管;也归因于电信巨头们不时利用其垄断地位和技术手段,阻止电信企业间的竞争,维持其高价格。有关专家指出,我国居民的电信消费占收入的比重高达7%,远高于电信发达国家的2%。
  可以发现,只要一个产业存在垄断,全社会,包括国库和消费者每年就可能有数千亿元的收入被侵夺;十个垄断产业就会转移走数万亿的收入。这相当于我国一年GDP的若干分之一,也相当于每一个中国人收入的不小份额被垄断部门侵夺。这部分巨大利益,按照垄断部门的内部规则分配。在垄断部门,如石油部门,可以不问利润是否努力所得,直接将工资与利润水平挂钩。当然也不要以为,在亏损的垄断企业中工资就不会偏高。例如尽管国有银行创造了数万亿的坏账,也挡不住它的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7倍(2004年)。名义工资之外,还有包括以住房为主的非货币的高额福利。更不用说,在工资福利之外,还有所谓“职务消费”,包括出门开豪华公车,出差住五星级酒店;等等。
  由于挤占国家收入和消费者利益,即使垄断企业的工资福利和职务消费等成本过高,也仍可能使税后利润虚高。如中石油2005年每股盈利高达0.75元,高于“正常水平”0.42元。这部分虚高利润就变成了股东、包括外国股东的收入或权益。而在不上市的国有企业中,因为利润归企业支配,在进行了“正常”的投资之外,“利润”还被以集体的名义投资于酒店、超市等“三产”。如果盈利则可增加福利又可掩人耳目;如果亏损,则并非自己心头之肉。
  经济学家一直将垄断当作一个经济问题,但垄断带来的分配不公的性质几近掠夺。我们知道,“掠夺”这个将他人财物据为已有的行为在任何一个社会的宪政层次上都会被禁止,对于垄断也是同理。在中国传统中,行“垄断”之事者被斥为“贱丈夫”。因而反垄断是一个宪政问题。对于垄断,解决的方法可以归结为两句口号:不垄断就竞争;不竞争就管制。意思是说,反垄断的最好方法就是制造它的竞争者;在自然垄断实在无竞争者时,就由政府出手管制。根据这一原则,颁布一个禁止行政部门创设和维护垄断权力的“反垄断法”,应是题中应有之义。
  外一篇:走向超越功利的社会
  在二十多年来发生重大变化的诸种观念中,有两个观念是很重要的。一个是“私人物品要由私人来生产”,一个是“公共物品要由政府来提供”;它们正好是对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个人不要追求自己的利益”,和“政府要管所有的生产”观念的反动,因而有助于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在这两个观念背后,贯穿着一条功利主义的逻辑,即个人都是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正是因为个人只为自己利益着想,才不会无端地提供公共物品;所以也只有以强制征税为收入形式的政府才能提供。然而经济人概念只是经济学为了简便的一种假设,并不能概括人的全部的丰富性。因而如果将上述两种观念极端地理解为“个人只为自己的利益而努力”,或“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许多现象就变得不可解释。
  例如茅于轼教授及其朋友在山西龙水头村建立的小额贷款基金会。这个基金会并不是一个金融公司,向它捐赠金钱的人并不期待着分红,而茅教授又为此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他们为了什么?如果更丰富地理解人性的话,除了利已动机外,他们还有公益心、慈善心和道德追求。因而他们有可能做出并非对自己有利、却可能对其他人有利的事情。果真如此,我们就可以推导出,个人或民间机构也可以提供公共物品。事实上,除了计划经济及其以后时期的中国,民间提供公共物品的事例,古今中外大量存在。在古代中国,家族组织为在大家族成员提供了扶助鳏寡孤独、调解族人纠纷、资助青少年求学的公共服务;也有开义仓办义学的传统。在当今世界上,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大概要数美国了。
  美国也许是世界上拥有私人基金会和非盈利非政府组织最多的地方了。据1997年的统计,它的民间非盈利机构已达160多万家,总资产超过2万亿美元;据1993年的统计,它的民间基金会有37 571家之多,总资产为1892亿美元。它们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对这些服务提供的资金支持,已经覆盖了从教育、科研、社会工作、慈善,到公共交通、为弱势群体提供融资、公益展览等等领域。许多在中国被认为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在那里却是民间非盈利机构的业务。就我个人经历而言,2000年我参加美国国际访问者项目,代表美国国务院接待我们的,是国务院发包的民间服务机构;在休斯敦展示美国航天成就的,是非政府非盈利的约翰逊太空中心;洛杉矶的公共交通则是由非盈利组织进行管理。
  使我有点吃惊的,是西雅图的一家称为卡斯卡迪亚周转基金(Cascadia Revolving Fund)的组织。它既放款又吸收存款,怎么却自称是非盈利机构呢?原来它向低收入阶层提供低息贷款,并提供技术性咨询。我们知道,商业银行一般是嫌贫爱富的,因为向穷人提供贷款风险较大,不符合商业原则,所以它们的门不向穷人开。当被问及该机构为什么能保持低于1%的坏账率时,回答是他们的存款利率只在0~3.5%之间(商业银行则在6%左右),他们的工作人员的薪水低于商业银行约1/3,却将很大的精力放在对借款人的业务咨询上。很多人有公益和慈善之心,但并不富裕,让他们捐出很多钱来会带来很大的财务压力,但他们愿意牺牲一点利息或工资去帮助穷人。这就是他们为什么违反经济人的自利原则,不把钱存到商业银行、或不到那里上班的原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收入情况,也有不同强度的公益心,这个事例表明,人的即使一点公益之心,都可以有相应的形式加以利用。
  看来,由民间提供公共物品,已经不是一个理论问题。只是在提供的公共物品的侧重上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民间提供的公共物品多是社区的、非暴力的,而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则具有更大地域和以暴力为后盾的特点。尽管不少人愿意为非洲的饥民捐款,但总体来说,人们更倾向于帮助自己熟悉的、本社区的人。另外以暴力为后盾的公共物品,如国防、治安和司法等,因合法暴力本身的性质,不宜由多个机构提供,因为它们之间的竞争会导致武力对抗。因此尽管在传统中国有民间的镖局,在美国的一些城市的早期有一些私人警察局,但这不能成为主流形式。
  总之,在民间与政府在公共物品的分工上,我们沿着“凡是企业能做的,就不应由政府来做”的说法,强调“凡是民间能做的,就不应由政府来做”。这种主张是基于这样的看法,即政府是一种不得已而被接受的存在;原因是政府本身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它必然会带来相应的弊端,如提供较差的服务、索要较高的价格,更会因具有强制性权力而变本加厉,如官僚主义、索贿寻租、甚至侵夺公民的利益。当然在另一个端头,盈利性的民间企业也无意做、或做不好公共服务。因为公益事业没有直接的功利回报。作为民间提供公共物品的主要形式,民间非盈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于个人、企业或私人基金会的捐款或无息、低息借款,它们必须努力做出成绩才能吸引更多的资金,因此竞争压力迫使它们具有较政府组织为高的效率。另一方面,它们的公益性质又避免了民间盈利机构那种为了企业利益哪怕损害社会利益的倾向。
  在实践中,民间非盈利机构自然成为了政府与民间企业的桥梁或中介。由于政府与企业的性质截然不同,它们之间的直接交往,有时会将商业原则运用到政府,有时会将政府规则运用到企业,都有可能产生负面的后果。有民间非盈利组织介入其间,就有可能提供一种组织性质上的过渡。例如在美国洛杉矶地区,一个叫做“丘陵运输联合动力机构”(Foothill Transit Joint Powers Authority)的非盈利组织,一方面与各城市政府签约获得了经营公共交通的特许权,另一方面又与两个盈利性的公司签约,让它们分别提供行政管理和运营服务。事实上,在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存在着一个过渡地带,例如从人力资本的投资角度看,教育是一种私人物品;但从公用知识的传播角度看,又是一种公共物品;因此许多大学采取了非盈利组织的形式。因而,民间非盈利组织不仅可以部分地替代政府,还是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中间状态的恰当的组织形式,而且还使不同组织之间的关系更为有机。
  尽管功利主义起到了瓦解计划经济时期压抑个人利益、从而也无法判断社会利益的扭曲观念的作用,但它不是我们社会的最高价值。不仅因为人不能仅靠物质生活,而且因为一个较大社会的文化整合依赖于较超越的精神价值,而这一整合会给所有的人带来长远的好处。然而在今天的中国,不仅许多人已经变成了只知衣食男女的行尸走肉,而且功利计算也变成了判断别人动机的惟一考虑。当人们终于接受“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时候,他们对“非盈利”又觉得莫名奇妙了;以致有人质疑非盈利机构“不想盈利想干什么?”事实上,非盈利机构的兴起不仅是人的公益心使然,而且因以更低的成本提供更好的公共物品而使社会繁荣起来。更重要的是,当组成社会的人及其社会的精神超越于功利主义之上时,他们才能发现不同于其它物种的生命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