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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金融安全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张燕萍    发布:2006-12-19    阅读:2269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宏观经济运行起着难以估量的决定性作用。当前,我国金融业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环境,但我们也要看到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特别一些风险隐患。由知名金融问题专家巴曙松等人不久前提供的《中国金融风险评估报告》对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地下金融状况、资本管制效能等五个方面进行主观风险评估判定,认为中国金融体系总体风险状态是★★★★☆,即风险严重尚未失控,但可控程度面临挑战。对于经济开放日益加深、外贸依存度高达40%、引进国外投资排名世界第二的我国来说,发生金融危机的危害程度不言自明。因此,维护金融安全对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说,就更为重要。
 
  一、当前我国金融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开放的、新的金融体制既促进了我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又推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改革进程的稳步推进。当然,这对于规范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金融领域还潜伏着较大风险。
 
  (一)银行的不良贷款,较低的资本充足率,是中国金融业最大的风险所在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中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业务,以至经济结构的调整使得商业银行的风险不断增加,目前银行已有和已剥离尚未处理的不良资产、证券和非证券资产损失、保险业的投资损失和利差损失等积累的数额巨大,很难消化。如果不是我国高储蓄率的支撑,金融的运行和平衡就难以为继。“高储蓄----高信贷----高投资----高增长”的机制,掩盖了我国金融业的高风险。对此,我们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仍然偏高。虽然2003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了“双降”,但这是采用非常规手段如加大贷款量等来实现的。由于部分行业的盲目建设,防范新的不良贷款难度加大;部分银行损失类贷款增加、潜亏问题仍很严重;不良贷款的行业和地区集中度依然较高;风险准备金缺口依然较大;资本充足率仍然偏低;贷款五级分类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必须对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给予持续和充分的关注,不能因为现在不良资产比例有所降低就放松警惕。
 
  资本充足率过低是我国银行的又一个“软肋”。由于近年来银行信贷超常规增长,中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目前处于较低水平。按中国现行的计算标准,不考虑拨备等因素,也只有国有银行中的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中的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的资本充足率基本达到了8%,其余银行,如国有银行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都未达到8%的要求。中国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充足率偏低,严重制约其抗风险和扩张的能力。资本金不足削弱了银行消化贷款损失的能力和偿付能力,而且有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
 
  显见,高不良贷款比率、低资本充足率使得中国的银行系统异常脆弱,并且现有的银行业体制性问题所形成的高信贷风险还在不断产生新的不良资产。如果一个突发事件使得人们预期银行业特别是国有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存在问题,银行挤兑就有可能发生。银行挤兑一旦发生,就会引发金融危机,导致社会动荡。尽管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很小,但银行系统脆弱的基本因素是存在的,潜在的威胁是现实的。
 
  (二)金融监管理念落后,不适应金融实践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加强金融监管工作。2003年12月27日,为适应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立法机关通过特别立法程序,通过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监法)和关于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从而为规范银行业金融监管行为,切实加强银行业金融企业的监管,提升银行业金融监管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重要的法律保障。但是,金融业监管仍存在突出问题。
 
  金融监管的实质是法制管理,但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靠由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法律手段比较缺乏,依法监管意识更是淡薄。监管体制仍未理顺,如银监会成立以来,与央行的职责分工并不是很明晰,影响其职能的充分发挥。根据当初的监管职能设计原则,银监会从央行独立出来负责金融风险监管,而央行只管货币指标,但这种功能的划分只是在字面上可以说清楚,在实践中却往往混淆在一起,甚至导致两者在多个问题上隐隐碰撞。
 
  半年多来情况表明,央行似乎一直再用货币调节的方式行监管职能,这就不可避免地越权,进而使银监会与央行的职责不能明晰。比较突出的就是今年4月12日,央行宣布从4月25日起把存款准备金率提高了0.5%,执行7.5%水平的存款准备金率,以冻结1100亿资金,同时从4月25日起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即对不同资质的银行进行“准备金区别管理”。央行解释此举目的是为了使金融机构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与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状况等指标挂钩。但是,如果央行仅自己觉得某家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不佳就提高该公司的准备金率,那事实上已经变相进入了风险监管领域,而这本是银监会的职责。
 
  (三)金融改革和创新是把“双刃剑”,使我国金融业面临新的风险
 
  金融改革和创新在给我国金融业带来金融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将使其在面临传统风险的同时面临新的风险。在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过程中,随着金融自由化、信用证券化及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各种信用形式得以充分运用,金融市场价格呈现高度易变性,金融业面临的风险相应增加。目前,我国金融业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任何金融改革和金融工具、金融业务创新的积极效应将大打折扣,甚至会产生较大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真正建立,市场运行机制还不健全,如果对金融创新管理不善,业务监督不力,不把金融改革和创新活动纳入法制和规范的框架中,也会使商业银行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新的更大的风险。
 
  (四)金融领域内信用缺失现象仍十分严重
 
  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赖以健康正常运转的基础设施,然而我国仍处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现一定程度的滞后。到20O2年底,实现了人民银行中心数据库与专业银行中心数据库接口,但人民银行县支行与专业银行县支行接口还有待时日。由于不能实现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网,所以了解某企业的信用状况,还需实地考察或电话查询,没有充分发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应有作用。由于信用体系发育程度较低,社会“失信”问题较为严重,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债务拖欠、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始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涉及信用的经济纠纷案件大量增加。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公布的资料,我国每年因逃逸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55亿元,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另外还有逃骗税损失以及发现的腐败损失等,如果加上间接经济损失,则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全国年财政收入的37%,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减少两个百分点。
 
  (五)地下金融的发展对金融安全构成的威胁日益增大
 
  近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地下经济也随之日益壮大,进而带动地下金融的长足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曾经发布消息说,目前中国地下钱庄每年的洗钱规模为2000亿人民币,北京安邦信息集团将其进一步分解为,走私收入洗钱约为700亿,腐败收入洗钱约为300亿人民币,外资企业进行非法的利润转移1000亿。有些专家估计,在广东、福建和浙江这些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通过地下金融的间接融资规模,大约相当于国有银行系统融资规模的1/3左右。
 
  当前,我国地下金融的直接融资以私募基金为代表。目前,中国私募基金业作为庞大的灰色市场已经初具规模,保守估计其资金量在2000亿元左右。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在2001年的一项研究表明达到6500亿。据国务院经济发展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前几年的一份统计,我国私募基金高达7000元。有人认为这个估计可能偏高。但不管怎样,中国地下金融的规模日益增大是一个基本的事实,其对国家金融安全产生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
 
  (六)金融领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腐败现象
 
  近十多年来,我国银行业连续不断发生了国际银行界所罕见的案件,如刘金宝案、王雪冰案、段晓兴案、朱小华案等。中国国情调查研究中心的一项统计表明:在过去的近10年中,中国被撤换的国有商业银行各级行长达数百人,所涉金额以百亿元计。而证券、保险等行业内也是不乏此类事例。金融官员的次第落马及其频频涉及的巨大金额,表明金融业成为腐败高发的领域。
 
  相对于那些人们容易看得见的表面消极现象来说,腐败行为对我国金融安全的破坏性或许更加严重,因为从各种事实来看,在相当程度上,大量银行的呆坏帐正是腐败原因造成的,而大量银行的呆坏帐正是危害我国金融安全的一个突出因素。另外,腐败特别是金融领域的严重腐败现象将直接降低公众对自身金融资产的安全感,这对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也会产生负面效应。
 
  上述种种因素,极可能造成我国的金融秩序混乱,金融风险因素加大,可能有的问题已经暴露出来,有的还在积蓄,很有可能被国际投机资本所利用,务必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二、金融全球化给我国金融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
 
  近年来,金融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和国际金融危机的频繁发生,也给我国金融安全带来了深刻影响,使我国金融安全面临着诸多问题。笔者下面从四个方面加以简要分析:
 
  (一)国际金融市场充满变数,处在动荡不安之中,影响我国的金融稳定
 
  金融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使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加。近些年来,接二连三的国际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冲击,更使国际金融市场险象环生,甚至不时动摇着人们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前景的信心。投机资本非法流动,对冲基金肆意干扰、虚拟经济无限膨胀等诸多问题虽充分暴露,但一个也没有完全解决,有的可能还会更加严重。国际金融格局失衡的局面加剧,发展中国家多因金融危机而元气大伤,尤其是一些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损失残重,银行倒闭,呆账膨胀,股市低迷,国债骤增,银库亏空,而本处于优势的欧美发达国家金融市场则较为稳定,外汇储备充足,财政赤字走低,国库银子充足,股市牛气冲天,资金源源而入,引起国际金融市场的新的不稳定。
 
  我国经济要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必须要有一个稳定的国际、国内金融环境。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充满变数,使得汇率成本、资本的流向、数量等要素处于动荡、调整、改革之中,而目前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进出口总额与GDP之比)稳定在34%左右,引进外资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国际环境的动荡必然对我国金融安全的维护提出新的要求。
 
  (二)金融霸权和金融殖民主义的干扰日趋明显,影响我国经济、金融政策的独立性
 
  当前,在金融全球化加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国家利益的追求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实现美国的金融霸权已被美国列为与生存同等重要的核心国家利益范围。塞缪尔·亨廷顿在《文明冲突与世界秩序》一书中,列举了西方文明控制世界的14个战略要点,其中三条均与金融霸权有关:第一条“控制国际银行系统”,第二条“控制全球硬通货”,第五条“掌握国际资本市场”。战后国际金融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国际金融发展的新进程深刻表明,少数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一直在通过实施金融霸权,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推选金融殖民主义,掠夺和剥削世界各国人民的财富,谋求“美国治下的繁荣”。
从国际经济金融发展最新进程来看,近些年来,金融霸权和金融殖民主义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控制世界经济金融、剥削发展中国家的主要形式,也是发展中国家纷纷爆发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在目前的国际货币体系下,发达国家利用金融霸权实现金融侵略和剥削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突出,对我国的经济政策的独立性带来严峻考验。
 
  最近两年来,国际上关于人民币汇率应当升值的议论逐渐升温。从2001年开始,日本、美国、欧洲中央银行等政府官员先后加入了人民币升值论的合唱中。《经济学家》、《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金融时报》等西方主流媒体纷纷就此展开讨论,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以及国际清算银行(BIS)也纷纷发表意见,包括蒙代尔、克鲁格曼、麦金农在内的一些著名经济学家也身不由己加入讨论队伍。
 
  上述现象反映出中国作为一个正在逐渐崛起的发展中大国,必然在国际经济格局的调整过程中倍受其他各国关注。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在世界经济低迷的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悄然抬头,受到国内利益集团的压力,各国政府试图借人民币汇率大做文章。从日本来说,它这样做,表面理由是因为“中国向全球输出了通货紧缩”,但许多专家认为其真正原因在于它看到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而其自身经济在过去10年中一直不景气,在这种困境下,便要求人民币升值,企图一方面来转移视线降低国内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增强其出口的竞争力,扩大出口刺激经济,甚至可能是日本争夺未来“亚元”主导权的战略举措。美国提出人民币升值的主要理由是“中国的货币操纵造成了美国严重的制造业失业问题”,但专家们认为,美国希望人民币升值更多是出于利益集团的斗争和政治上的压力。
 
  美日等压迫人民币升值,实质是要侵犯中国的金融主权,其目的为了阻止中国发展的步伐,迟滞中国强大的进程。因此,包括美国在内的少数国家压迫我国人民币升值,正是它们推行金融霸权主义和金融殖民主义的一个突出表现。
 
  (三)资本非法流动带来的冲击不可轻视
 
  金融全球化为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创造了良好环境,但又无法避免资本非法流动。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金融全球化带来的资本非法流动对我国造成的影响正日益显露。目前,资本非法流动对我国金融安全带来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热钱的流进。近年来,伴随着有关人民币升值的议论,种种迹象表明,海外游资一直在不断涌入中国。2003年5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02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在这个平衡表中,“净误差与遗漏数据”为77.9亿美元,首次为正值,而多年来,官方公布的该数据一直是负值。所谓“净误差与遗漏数据”,实际是政府所承认的追踪不到的资金流动。这就是人们所关注的“热钱”。去年,有关这方面的热钱数量,有人认为高达好几百亿美元甚至更高。今年,在有关人民币升值预期日见增大的情况下,更多的热钱从各种渠道涌入中国市场。关于“热钱”的多少,官方与民间、民间学者之间有明显的争论,但不管怎样,大家都承认,这些“热钱”多是为逐利而来。它们并非仅是坐等人民币升值,不少还积极投身于中国的房地产、期货、证券等领域,进行“双重投机”。如果人民币坚持不升值,考虑到各种成本,这些“热钱”也完全可能亏损。在赌人民币升值的国际游资当中,有些是作了长期投机打算的。它给我国金融安全所带来的威胁已是不争的事实。
 
  二是资本的外逃。近年来,少部分人想方设法将其贪污、受贿、寻租等所获得的资金、侵吞的国有资产以及从事走私、贩私、诈骗、偷漏税所攫取的巨额财富等转移到境外。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析,仅1997-1999年,我国资本外逃数额就在530亿美元。财政部办公厅积极财政政策课题组的专题研究资料表明,1997和1998年资本外逃分别为365亿和388亿美元,1999年之后资本外逃有所遏制,但仍然达到了238亿美元。还有的认为高达1000亿美元。虽然这几年来资本外逃的规模有所下降,但其负面影响仍不可忽视,它既减少国家税收,又影响外汇储备,而且往往还伴随着国有资产流失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必然会危及国家金融安全。要知道,1997年泰国金融危机的导火案,就是由于该国银行官员出逃带走大量现金引发的。
令人担忧的是,迄今为此,我们尚不清楚我国到底是处于资本净输入,还是净输出的地位,这表明我们资本管制其实基本是失效的。换句话来说,资本管制对于未来中国而言,仅仅是影响资本逃避或内流的成本高昂或者便捷问题,而非能与不能的问题,它对于阻止资本的非法流动能起到多大作用,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三、新形势下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对策
 
  从理论上讲,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可以从三个层面上展开,一是开展国际社会的合作,二是加强国内金融产业的宏观管理,三是加强微观金融主体的管理。为了论述方便,下面笔者从五个方面来分析一下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基本对策。
 
  (一)进一步增强金融安全意识,提升金融安全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加大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力度
 
  应当看到,金融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使国际金融市场监管工作更加复杂,金融风险控制的难度更大,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稍有不慎,后患无穷,不仅会破坏金融系统和金融秩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而且会引起严重社会和政治危机,导致政府垮台、政权更迭,甚至危及国家主权和安全。亚洲金融危机、阿根廷金融危机等给我们上了一次又一次生动的金融安全课。虽然我国还没有遭遇过严重的金融危机,但是我们切不可以掉以轻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与世界经济金融联系的进一步加强,我国经济发展我金融运行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外部经济金融环境的制约,相应地,我国政治与社会的稳定也越来越多地取决于我们对金融风险的合理控制和对金融危机的有效防范。没有金融安全,就没有经济安全,就没有政治安全,也就没有真正的国家安全。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金融正起着来越来越大的作用。我们一定要大力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意识,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国家的兴衰、民族的危亡密切联系起来,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来看待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问题;在制定国家安全战略时,要更加密切地关注金融安全,要把金融安全当成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应当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要强调的是,虽然近年来我们一直大讲特讲银行不良资产的风险,可每年都平安过来了,这很容易使人们对金融安全产生麻痹。正是因为此,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重要性认识,把防金融风险作为关系国家安全全局的大事来抓。
 
  (二)尽快建立中国金融风险预警和协调机制,加强对跨市场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控制
 
  1.建立健全金融预警机制
 
  有效的金融风险预警,可以说是确保金融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关键是建立科学完善的预警指标体系,及时识别各类风险警情、警兆、警源及变动趋势。
 
  结合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预警指标体系主要应包括:(1)经常项目差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国际上规定,如果经常项目差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超过3.5%则被视为危险的信号;(2)短期外债占外汇储备的比例。如果短期外债过多,同时外汇储备又不足(墨西哥发生金融危机时两者之比为100:20),极易引发金融危机;(3)银行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按照国际经验,控制在10%以内较为安全;(4)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根据《巴塞尔协议》,基于风险加权的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以上,核心资本应达到4%以上;(5)股指和股价波动。如果股指与股价持续快速上扬,明显脱离实际经济的真实水平,预示着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济泡沫;如果股指与股价持续下跌,则易打击投资者的信心,导致财富缩水。
 
  金融监管部门应对各种指标体系分别设置不同的警戒值,通过风险评估模型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对部分指标超警戒值或综合评价为“高风险”的金融机构,加大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频率,督促其尽快制定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达标”。
 
  2.尽快建立应对金融风险的协调机制
 
  要建立有关部门间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制定防范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置预案,实现金融调控与审慎监管的有机结合。国务院应尽快制定出台《突发性金融风险应急处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应对突发性金融风险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组织领导、具体措施和法律责任。在国务院领导下,成立由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及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应对突发性金融风险的领导小组,各省、市也应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加强配合,提高整个国家和金融系统应对突发性金融风险的处理能力。
 
  尽快建立资金救助机制。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发挥人民银行“最后贷款人”在资金救助方面的作用。二是建立系统内资金救助机制,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及时监测各分支机构的头寸、资本充足率和资产流动性相关指标,对出现不能正常支付的分支机构要在系统内统一调度资金,渡过难关。三是参照国家和政府资金救助机制,中央、省、市、县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部分应对突发性金融风险专项资金,由人民银行统一使用和调配。四是创新不良贷款处置方式,盘活现有贷款存量。特别是大力推行资产不良资产证券化,一次性、打包出售银行不良资产,鼓励外资机构参入处置银行不良贷款。
 
  要尽快建立市场退出机制以分散风险。突发性金融风险一般发端于个别高风险机构,并迅速向周边发散。所以,我国应尽快建立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并做好退出机构资产、负债处理等善后处理工作,避免因此诱发局部性支付风险。
 
  (三)加快国内金融业改革步伐,着重提高商业银行应对风险的能力
 
  推进金融改革和维护金融安全是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金融工作的两大主题,两者相辅相成。要从根本上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必须大力推进金融改革。考虑到金融改革涉及到20万亿金融资产,近5万亿证券市值以及近1万亿保险总资产,金融改革的胜负不仅对中国金融安全的维护,而且对中国整个改革的成败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中国金融体系最脆弱、最危险的地方是银行体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维系着国民经济命脉和经济安全。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居高不下,资本金不足已经形成了国家金融安全的心腹大患。无论是要充分发挥银行的重要作用,还是要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都必须下大决心推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
 
  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造成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2004年初,国务院决定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为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补充资本金,帮助它们实施股份制改革,发出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将全面提速的强烈信号,显示中央高层充分认识到搞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对于维护金融安全的意义。当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大力推进内部机制改革,强化内部管理。在保证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增加盈利,支持国民经济发展。要加强信贷管理,按照国际惯例,全面推行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实行审慎的会计原则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切实降低不良资产比例。要加强财务管理,健全成本约束机制,提高盈利水平。要优化组织结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加快信息化建设,为银行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提供充分的信息技术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提高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
 
  (四)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秩序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是顺利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是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证。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必须从健全监管法规、严格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完善监管体制等方面,全面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有几点需要特别强调:
 
  1.要在推进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中不断加强金融监管
 
  推进金融自由化已成为世界潮流,也是我国金融改革和金融业应对加入WTO的重要举措。金融自由化有助于金融效率和资本效益的提高。金融自由化的过程就是一个逐步消除金融管制而更多地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来调节金融交易的过程。但是,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是难以达到最优的。为了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之内,为了保护掌握信息较少的一方的利益,也为了及时化解金融风险,防止局部金融危机扩散形成系统危机,依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始终是一种必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一方面是使金融交易更多地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完成,另一方面则通过动态地调整和完善金融监管制度,以确保金融交易有效率地平稳地进行。金融自由化也是一个对外实行金融开放的过程。但是,在金融开放的情况下,由于存在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不协调以及金融监管的“真空”地带,使得与维护金融安全有关的变量更处于不可控的状态。在目前的国际金融体制下,随着一国金融开放程度的提高,更多的风险因素来自外部。近年来,几次重大的国际金融动荡均与来自外部的冲击有关。因此,为了维护基本的金融安全,我们更需要在推进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中加强金融监管。
 
  2.应当将控制银行业风险作为整个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
 
  在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领域中,银行业是重中之重,加强和改善银行业监管理亦应成为金融监管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这是因为,银行业的稳定与否是影响中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我们知道,在过去几十年中,银行在中国金融业一直独占鳌头,在一段时期内甚至几乎成为我国金融活动的惟一组织者和操作者。这种状况使得中国银行业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居于极为特殊的地位。尽管近年来证券业和保险业正在崛起,但银行业在金融业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仍未发生根本改变。这种银行业为主的金融基本格局,使得银行业的稳定与否成为我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特别地,银行支付体系直接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安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电子化和网络化的迅速推进,银行支付体系的覆盖范围已经从企业扩大到个人,形成了一个更加复杂和精致但同时也是更加脆弱的庞大系统。一旦因银行问题而造成该系统的破坏,必定会破坏信用链条并对经济整体运行产生巨大的冲击,造成无法挽救的境地。本来,由于诸多因素,我国银行业内部积聚了巨大的风险,而分业经营模式的逐渐突破,使银行与证券、保险等业务的交叉渗透使得其他行业风险向银行业传递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大大增强,所积累下来的大量不良资产的破坏性亦大大增加。在当前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加速发展和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之下,来自外部的金融不稳定性自然会越来越多地影响我国金融业。因此,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首先是银行监管,对于防范和化解未来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3.要根据业务交叉性产品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树立功能监管观念
 
  近些年来,我国相继建立了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初步形成了功能监管的基本格局,为我国金融产业的稳健发展和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客观上要求金融资源能够在不同的市场之间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由此,一些交叉业务的需求逐步产生,业务交叉性产品随之不断出现,例如公司客户在贷款需求的基础上,有更多的投资理财、套期保值、保险业务的需求,居民个人在存款需求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消费信贷、住房贷款、甚至投资理财、养老保险等多种需求。交叉业务的产生和发展为改变不合理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关系带来了新的可能,符合现代金融发展的要求。不过,金融业务品种的交叉客观上要求监管机构具备更加全面的监管功能。
 
  从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看,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和发展事实上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应该说金融机构广泛的网络分支机构、所掌握的长期的特殊的客户信息资料都为业务交叉的发展创造了机会。因此,笔者认为,随着市场需求的发展,资源共享的要求,过去的一些根据“出生证”由谁来发放而画地为牢式的监管理念已受到冲击。事实上,功能监管、机构准入和业务产品发展之间不需要相互设置障碍。随着经济发展,不论机构设立该由谁来审批,都不应阻碍有市场需求的业务创新。功能监管和业务发展之间并不必然发生矛盾。监管机构已在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转变观念,加强协调。
 
  (五)逐步完善人民币汇率生成机制,审慎处理资本项目的开放
 
  笔者认为,当前有关人民币汇率问题争执已有明显被政治化、国际化的倾向。美国、日本政府的官员将人民币汇率问题作为政治问题向中国施压,他们的目的是为维护本国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也不排除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想借此阻止中国经济的发展步伐,为维护其既得霸权利益和霸主地位服务。
自1994年汇率并轨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我国在长期内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战略决策,决不能因外界的压力而轻易改变。在开放经济中,汇率的问题是核心问题。因为汇率的变动与国民收入、就业率、物价指数和利率水平等宏观经济变量密切相关,与国际收支平衡也有着直接的联系,尤其是在当今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下,各国的金融市场逐渐连成一体,任何因素引起的汇率动荡都会很快传导到世界各个角落,引起世界性经济的动荡。大量投机性的国际游资利用各国汇率波动进行投机,在快速地流出流入时,给这些国家的经济带来巨大的灾难。现有的国际货币制度对于国际投机资本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各国政府在面对大规模的短期国际投机资本冲击时显得极其被动,多国联合干预由于国际协调障碍的存在,还难以发挥出效力。因此,维持汇率的稳定,从而维持国际收支平衡,实现国民经济对内对外的均衡,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现行汇率形成机制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运行状况和国际收支状况的要求,也符合各国汇率体制演变的一般规律。它既创造了人民币汇率形成的市场条件或曰市场机制,又保证了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两者反过来又成为保证国家稳定、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推动人民币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扩大浮动范围和汇率波动的灵活性,最终实现自由兑换的重要条件和支撑因素。
 
  理论和现实的经济发展趋势都表明:人民币要走向世界,成为完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我国的资本账户开放是必然的趋势,因而选择灵活的浮动汇率制已是大势所趋。但是,经济发展史上的历次金融危机告诉我们:开放的步伐要稳、要审慎。特别是在资本账户的开放问题上,务求稳妥进行,有步骤有秩序地开放。目前,我国作为汇率完全市场化的一些基本条件尚未实现,如利率市场化还未实现,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资本市场规模有限、运作不够规范,缺乏健全、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等。综观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状况,我国的资本账户还没有达到全面开放条件,不适宜过早开放。因此要有长远战略眼光,从维护国家金融主权的高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绝不能屈服于国际上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和市场上炒家的鼓噪。
 
  结束语:在金融全球化加速发展、金融危机频繁发生的基本背景下,我们必须加快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的建设和改革步伐,必须根据加入WTO的协议实行渐进的金融开放,积极而稳步地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完善进程,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从而更积极、更有效的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而又良好的金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