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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一个分析框架:我的观点
作者:宋圭武    发布:2006-08-15    阅读:2684次   

什么是中国文化?本身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本文所指中国文化,主要是指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表现出具有一定稳定性和主导性的一种文化形态。在现实层面,主要表现为以儒家文化为核心,并融合其他文化的一种文化存在。几千年来,在中国人的深层意识里所表现出的价值观及精神状态,就是这种文化的具体表现。

中国文化有些什么特点?也是一个说不尽的话题。下面谈谈本人的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从一般的价值导向看,中国文化体现了一种单向度和等级的特征,是一种强势文化,实质是为强势服务。具体主要有如下一些特点:

一、有等级,无平等。无论是在家族层面,还是在社会和国家层面,中国文化都表现出强烈的等级性。家族的等级性立足于血缘。而社会和国家的等级性是家族等级性的进一步推演。等级性的实质是不同等级的人具有不同的资源配置权,尤其是具有不同的剩余分配权。一般而言,等级越高,其所具有的分配权就越大,其享受的待遇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平等,只能是同一等级内部的平等,并没有全社会的平等。所以,有等级就必然无平等。因为平等应当是一个整体范畴,而不是一个局部范畴。

二、有强势,无弱势。中国文化本质是为强势服务的。这也是文化等级性的一个必然结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虽然都具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相互间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称的。对强者而言,是权利大于义务;对弱者而言,是义务大于权利。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反过来是绝对不行的。有的同志认为中国文化具有人本的特点,其实这是一个不太准确的说法。民本与人本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人本是一个具有整体性的范畴,而中国文化所体现的只是民本范畴。民本的目的为了强者,是最终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人本的最终目的是所有人。所以,民本只是一个局部范畴。当然,中国文化所具有的现实主义精神是非常明显的,但这种现实主义导致的是一种以人为中心,而非人本;因为这种以人为中心只是以少数人为中心,只是以强者为中心,而非以所有人为中心。

三、有传统,无创新。祖宗之法不可变,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顽固特点。由于缺乏创新,所以中国文化实质是一种静止的文化,或是一种循环的文化。虽然有局部的变革,但充其量只能算是枝叶的修剪或是对整体的一种修饰。其修饰的结果往往表现为对原有本质的进一步深化,而不是实质的变化。这里中国文化没有创新根本原因不在自身。任何文化本身都是极具创新力的。中国文化缺乏创新,根本原因是外在力量的压抑,尤其是强势利益集团的压抑。创新意味着改变,意味着对传统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所以,创新总会遭到原有利益集团的抵制和摧残。在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不均衡的社会结构造成的格局是:强势太强,弱势太弱。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创新除非对强势有利,否则,创新的结局是可想而知的。

四、有人治,无法治。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本质是人治社会。人治社会反映在文化上,必然是一种人治文化。反过来,人治文化又促生和巩固了人治社会。德治是人治的必然要求。要实现人治的有效性,道德自律就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周公在总结商殷灭亡的教训时说: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儒家认为: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这里修身是起点,中经齐家,终于治国、平天下。另外,统治者也是历来喜欢人治,而不喜欢法治的。因为人治为统治者提供了极大地掠夺空间,而法治则不能,因为法治对统治者也是一种约束。所以,专制制度与人治文化是相伴而生的。人治文化是专制制度的寄生物,专制制度是人治文化的进一步推演。

五、有礼节,无理性。中国文化在“礼”方面的表现是相当丰富的。中国人的一切社会活动,无不纳入“礼”的范畴。有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等。在中国古代,各朝都设有专门管理礼制的官职。在周代,礼制的管理属于宗伯,后世逐渐演变,就成了礼部。“礼”的实质是“利”。“礼”是形式和手段,“利”是内容和目的。在中国,“礼”体现的本质是不平等,是封建等级制度。“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成了统治阶级维护特权利益的提防。所以,中国的“礼”是一种不合“理”的“礼”。这种“礼”只会加剧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均衡,不断造成社会的动荡,其结果是既失去了“礼”,也失去了“理”。所以,“礼”必须建立在“理”的基础上;否则,只会产生局部均衡,不会产生整体均衡,只会产生短期效益,不会产生长期效益。所以,礼仪之邦不等同于理性之邦。从长远来看,理性是一个国家强盛的基础条件。一个国家要实现持久发展,不仅需要“礼”,更需要“理”。

在现实层面,中国文化主要表现出如下一些特点:

一、权威主义。权威主义产生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物质上的贫穷和落后;二是精神世界的不确定性。由于落后和不确定性,人们必然就有追求和向往。而权威是与追求和向往相伴而生的。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落后与愚昧是一对孪生子,所以,中国具有产生权威主义的肥沃土壤。对个人来说,权威主义表现出两极的特性。一方面,个人需要和崇拜权威;另一方面,自己也梦想有朝一日成为权威。在中国,权威主义意识经过几千年时间的不断强化,已进入到国民的深层意识结构中,其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将是深远和巨大的。

二、机会主义。机会主义产生的一般原因是:经济人假设、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等。但在中国,机会主义的诱因除了以上因素外,还有着更为深刻的根源。首先,小农经济所体现的人与自然的博弈不同于工业社会由社会化大分工所体现的人与人的博弈,前者更容易诱发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其次,封建专制体制所体现的人治传统是催生机会主义的天然政治温床。再次,中国文化所体现的功利主义和现实主义色彩是产生机会主义的文化乐园。正因为有如此雄厚的现实基础,所以中国机会主义的泛滥也就是一种必然。

三、平均主义。平均主义产生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人类社会的不确定性;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由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平均主义是一种原生平均主义,这是人类所共有的,它不因民族、国家、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差别而有所差别,体现的是一种普遍性。由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所导致的平均主义是一种派生平均主义,它与特定的民族、国家、文化、环境等因素有关,体现的是一种特殊性。在中国,一方面存在原生的平均主义;另一方面,有着产生派生平均主义的更为雄厚的土壤。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中,不均衡一直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首先是经济的不均衡。经济的不均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产的不均衡:一方是高度集中的完全垄断;另一方是高度分散和小规模的无序竞争。二是分配的不均衡: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足之地。其次是政治的不均衡。主要表现有:天下权力集于一人之手,等级制,权力缺乏制衡,上下级之间权力不对称等。再次是文化的不均衡。主要表现是以强势为中心。不均衡必然导致人们对均衡的渴求,越是不均衡,人们对均衡的渴求度就会越高。从结果看,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最终表现就是不平均。所以,人们希望均衡,往往就会演化为对平均的追求和执着。

四、血缘主义。血缘主义在中国的泛滥是一件人所共知的事实。血缘主义体现的是一种以基因为准则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远近是与所含相同基因的多寡成正比例的。血缘主义的原则可以泛化到血缘圈子以外,如朋友之间的称兄道弟实质就是血缘关系的泛化。血缘主义是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自组织均衡,有其存在的历史合理性。但血缘主义不利于社会化大分工的健康发展,不利于社会的法治化建设,不利于社会的平等化建设,最终,不利于社会的现代化建设。在中国,血缘主义可谓根深叶茂,所以破解血缘主义将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

五、功利主义。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功利主义是一个普遍范畴,中国也不例外。但在中国,功利主义表现得更为现实和具体,中国的功利主义是一种更为现实的功利主义,这种功利主义是与农业文明紧密相关的。中国现实功利主义的主要表现是:重经验,轻理论;重短期,轻长期;重局部,轻整体;重特殊,轻一般;重人情,轻法律;重迷信,轻自信。这种更重现实的功利主义很容易导致社会发展的“囚徒困境”。所以,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功利主义,但功利主义必须要有理性的约束;否则,功利主义只会导致功利主义的异化。

在宏观的社会效果方面,中国文化主要表现出如下一些特点:

一、有利于强者,不利于弱者。中国文化是一种富于弹性和随意性及人治特征的文化。文化的灵魂是价值,是规则。文化为社会提供了一种凝聚、导向、整合和规范的功能。而规则本身又是人们谋利的一种手段。在强者和弱者共同参与的博弈中,如果规则不具有较大弹性和随意性,则博弈结果未必一定有利于强者。但在规则有较大弹性和随意性的情况下,博弈结果会多数有利于强者。主要原因是:规则的弹性和随意性导致了规则有效性的降低,这时,博弈双方的结局主要取决于二者的个人实力,而不是其他因素;另外,由于规则的生成和运用本身具有强势主导的倾向,所以,在规则随意性较大的情况下,规则会体现一种为强势服务的工具倾向。所以,只有刚性的规则,才能为社会合理性提供一定的前提条件。反之,若规则随意性大,则其实际所体现的最大功能就是更多成为了为强者服务的一种工具。在规则随意性较大的情况下,假如你犯了事,这时问题就不是看你犯的事大不大,而是要看你的后台硬不硬。处理的结果是与你的强势地位密切相关的。一个人越是在社会中处于强势,处理的结果对其就越有利;反之,则反之。

二、有利于坏人,不利于好人。中国社会流行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和为贵”及取“中”的处事原则,在这种原则下,处理结果一般是有利于做坏事的。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选择做坏事,还是选择做好事,取决于二者的成本收益分析。这里的收益包括物质收益和精神收益两个方面,成本也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两个方面。一般而言,人们总是要综合考虑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收益与成本,以期实现在特定效用偏好结构条件下的个人效用最大化。由于每个人的效用偏好结构一般是不同的;所以,在现实中,不同的人面对同一件事,可能会有不同的决策选择。但不管情况如何,其决策目的最终都是为了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一个良好和有效的社会规则,应当满足:做坏事的个人成本大、个人收益小,做好事的个人收益大、个人成本小。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及求“和”和取“中”的价值导向,只能使本应付出成本大的一方却减少了成本支出,本应得到收益大的一方却减少了收益回报。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将会更偏好于做坏事。因为,虽然做坏事的社会成本大,但社会并没有让其付出真正的个人成本;相反,做坏事所得到的个人收益却并没有减少多少。另外,中国文化中所潜藏的平均主义,本质上也有一种使收益者减少收益、使应付出成本者减少成本支出的价值倾向。

三、有利于熟人,不利于生人。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在中国,大凡处理事情,人熟不熟悉,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熟人原则实质体现的是一种血缘原则。熟人原则导致社会游戏规则的二重化。在熟人之间,是一套游戏规则;在陌生人之间,是另一套游戏规则。游戏规则的多重化将直接增大社会的运转成本并将更多诱致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另外,熟人原则也导致一种关系本位。人们在实际的生产和生活中,将会更偏好于拉关系,而不是将更多精力用在真正的生产方面或是真正的发展个人能力方面。所以,熟人原则最终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当然,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熟人是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偏好熟人并非就必然不合理,这里也有个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相对于陌生人而言,人们对熟人了解更多,从而在熟人之间决策就更容易一些。一般来说,讲熟人原则不能离开社会理性,否则,就是不合理,这里更不能将熟人原则扩展为关系本位。当然,如果符合社会理性,决策或有关行动偏好熟人也未必就是一件很坏的事。社会离不开熟人,但不能有熟人本位或关系本位。

四、有利于个体,不利于整体。中国人处理事情,更多是考虑个人效果和私人关系,而不太注重考虑社会效果和整体效应。从中国文化的一般特点看,这种只注重个人效应,忽视社会整体效应的现象可谓比比皆是,而不仅仅是个别例外。如: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反映的就是这种情况。当然,从人本的角度看,注重个人效应未必就是一件坏事。但任何个人效应都应符合社会理性原则,否则,最终吃亏的仍是具体的个人。因为只注重个人效应,不注重社会整体效应,就有可能使社会最终陷入一种低水平的循环陷阱中,不能自拔或难以自拔。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就是一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产生的一些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现象,实质也是这种情况的一种表现。中国人很聪明,在文化中也体现了一种个人的聪明主义。但这种个人的聪明主义往往只会导致整体的一种糟糕结局。所以,聪明只体现个体理性,不体现社会理性,个体理性只有转变为社会理性,才是真正的大聪明。社会理性要求不仅要考虑个人效应,也应考虑社会效应。有了社会效应,最终也会有助于个人效应的实现,而且能使个人效应得到更好和更长远的实现。

五、有利于现在,不利于将来。将来和现在是一种从时态角度考虑的文化观。实际上,中国文化所体现的现实性和功利性大家都是认可的。这种现实性和功利性在时态上的表现就是只有现在时,没有将来时。目前,中国社会诚信的缺乏与机会主义的泛滥都与此有极大关系。将来对现在是一种制约。从哲理的角度看,没有了将来,也就没有了现在。这里存在的情况是,虽然中国文化没有将来时,但有过去时,且对过去时是高度关注的。老祖宗不能丢。传统总是好的。祖宗是我们的权威,是我们命运的掌握者。但过去毕竟是过去,过去说明不了现在,更说明不了将来。所以,中国要发展,不能只靠过去。但过去又构成了中国发展的现实基础。过去、现在、将来三者是一个有机统一体。三者既互相矛盾,又互相统一;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三者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着现实历史的发展过程。

中国文化的单向度性和强势性体现在微观的个人人格方面,主要表现为一种双重人格的形成。具体表现是:

一、主子与奴才人格的两极统一。当一个人处在强势地位时,主子人格占主导地位;当一个人处在弱势地位时,奴才人格占主导地位。在封建等级制下,同一个人,对上级而言,他是弱势,对下级而言,他又是强势;同时,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也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中。所以,在权力不均衡的等级制环境下,一个人只有实现主子人格与奴才人格的有机统一,才能为自己创造一个好的生存和发展条件。

二、柔弱与残暴人格的两极统一。主子与奴才人格内生柔弱与残暴人格。当一个人是主子时,残暴人格占主导地位;当一个人是奴才时,柔弱人格占主导地位。由于同一个人总是处于一种奴才与主子地位的不断互换中,所以,同一个人也总是处在柔弱与残暴人格的不断转换中。从中国历史来看,柔弱与残暴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农民人格的一个显明特点。一极是柔弱,一极是残暴,不均衡的社会制度使二者得到了有机结合,并统一于一个主体之中。同时,残暴与柔弱又互相补充。残暴是对柔弱的一种自我平衡和补偿,柔弱又诱致和促生着残暴。

三、面子与里子人格的两极统一。面子是一个人的形象,是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属于精神产品的范畴;里子是一个人真实的自我存在。面子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一大景观。在实际功能方面,面子体现了一种社会对个人的现世约束。中国社会为什么会对面子具有较强的需求偏好,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将来约束;二是缺乏现世约束,如人治氛围浓烈;三是社会表现出一种强烈的现实主义及功利主义趋向。面子情结体现在一个人身上,就是:一个人既看重别人的面子,主要原因当然是为了自己的里子;但为了自己的里子,一个人又不得不看重自己在别人面前的形象。从经济学角度看,面子就是一个人的品牌,其最终落脚点是利益。所以,中国人爱面子,也是一种利益博弈的均衡需要。

四、自尊与自卑人格的两极统一。封建等级制和贫困等原因促使人们形成自尊心与自卑感都很强的双重人格。一方面,处在弱势时,会加重人们的自卑心理;另一方面,处在强势时,又会衍生出强烈的自尊心态。另外,自尊与自卑人格又互相包涵和转化。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自卑更多是由外界条件所致,所以,对自卑者而言,这种自卑感并不是内生的,而是外生的。自卑者的深层心理是:别看你强,只要条件相同,我也会和你一样。所以,外生的自卑只会激发内生的自尊。二是自卑本身也是自尊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三是自卑是追求自尊的心理前提条件。有了自卑感,才会促使人们不断地追求实现自尊的行为。

五、内圣与外王人格的两极统一。内圣体现的是一种理想的人格境界,是一种以仁德为核心的人格构成。外王是指治国平天下的事功。从理论层面看,中国文化总的价值趋向是:内圣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外王事功不过是其逻辑的必然结果。《大学》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体现的就是这种逻辑。但理论与现实往往是互补和相反的。现实中最缺乏的,往往是理论上最提倡的。从现实的层面看,外王是处于主导地位,而内圣则是内王的逻辑结果。内圣是手段,外王才是目的。在一个人治的专制主义环境中,一个人要想建功立业,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依靠暴力推翻专制统治,实现自己的理想;另一种是与专制统治合流,通过内圣途径实现外王目的。当然,如果你不想选择建功立业,也可以选择消极无为,这也是统治者不提倡也不反对的。内圣与外王体现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就是:社会需要个人以内圣为主导,以外王为逻辑结果;个人需要以外王为主导,以内圣为逻辑结果。这种情况体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就是内圣与外王双重人格的两极统一。

    中国文化总体体现的是一种强势和等级文化,实质是为强势服务。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中国文化的不均衡性和强势性?专制制度是根本原因。

    首先,文化的灵魂是价值观,而价值观实质是一种制度的存在形式,而制度的演进又总是具有利益取向和强势主导的特点。马克思说,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与利益有关。主体为什么要积极推动制度变迁,核心是主体自身利益需求。任何自然都不具备主观能动性,只有社会主体才有主观能动性去推动制度变迁。而大量社会主体为什么有积极性去推动制度变迁,前提条件就是利益。另外,引致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多元的,但不同主体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一个单个的人,就是一个主体,一个集团,也是一个推动制度变迁的主体。当某一主体处于社会核心权力位置时,该主体就具有了强势地位。所谓社会核心权力位置是指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位置,一般是指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等的一个集合。具有强势地位的主体,对制度变迁的作用力相对较大;具有弱势地位的主体,对制度变迁的作用力相对较小。

    其次,封建专制制度造就的官僚集团是封建社会最强势的利益集团。维持文化为强势服务的特性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要求和需要。所以,历代统治者总是要竭力维持这种文化传统,并不断采取措施更加完善其为统治者服务的特性。

    再次,能否说小农经济是产生专制文化的根本?答案是:经济是基础条件,但不是根本和决定条件。说经济决定一切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说法。政治、经济、文化三者应当是一个互相嵌套的结构。在不同的历史时段,政治、经济、文化三者对历史的发展作用是不同的,问题取决于谁是瓶颈因素。谁是瓶颈因素,谁就是这一历史发展阶段中的决定变量。从各国发展的历史看,小农经济也并非一定导致专制文化。

    第四,中国的专制文化是与专制制度相始终的。专制制度需要专制文化,专制文化又依赖专制制度而存在。

    所以,中国的封建专制等级制度是促生文化不均衡性和强势性的根本原因。

    反思过去,展望未来。中国的现代化必须伴随文化的现代化,必须要求人们在意识深处体现一种平等、法治、民主、人道、自由、自信等理念。但由于几千年的文化沉积,中国文化的现代化与政治、经济等现代化相比较,任务将更为艰巨和困难。中国文化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其中体制创新是关键。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从世界各国的发展历程看,凡是能为创新提供较好环境的国家,其发展水平就高;凡是压抑创新的国家,其发展水平就低。所以,国家之间的竞争,根本上是创新能力的竞争。所以,中国要取得长期发展,要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要为创新提供充足动力,这里关键是在制度设计上要为创新提供充足激励。

 参考文献:

1.谭家健:《中国文化史概要》,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9月第一版。

2.金元浦等:《中国文化概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第一版。

3.张岱年等:《中国文化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5月第一版。

4.宋圭武:中国的机会主义:根源及其消除,《青海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

5.宋圭武:传统社会的集体非理性,《经济学消息报》,2004.1.16。

6.宋圭武:贫困与人格意识及脱贫,《调研世界》,2005年第1期。

7.宋圭武:平均主义问题之我见,《甘肃理论学刊》,2005年第4期。

8.宋圭武:面子中蕴含的经济学,《经济学消息报》,2006.3.17。

 作者简介:宋圭武,男,甘肃靖远人,1964年10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获理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现为甘肃省委党校经济学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理论与中国经济问题,曾先后公开发表论文100多篇,出版专著5本,并获得过10多项科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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