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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学的方向偏颇
作者:张建平    发布:2006-03-22    阅读:2120次   
  按照信息学或者情报档案学对信息定义,从本体论的角度看,信息是事物运动的状态和方式;而从认识论角度来看,信息是人对事物运动状态和方式的反映。信息包含三个方面,即语法信息(描述事物运动的形式)、语义信息(描述事物运动的规律)和语用信息(描述运动形式和规律的可利用性)。
  事实上,信息学本身对信息的狭义定义“用来消除人们认识的不确定性的东西”本身就把信息看成是了语用信息,把信息本身是具有某种用途(消除人们认识的不确定性)的东西。而经济学方面考虑的信息,毫无疑问是信息的功效方面,即语用信息。如果不考虑信息的语用,信息就没有任何价值了,更不可能变成一种商品。
  显然,结合主观的效用理论和价值理论,我们知道,信息的效用或者说价值,作为认识论角度的“人对事物运动状态和方式的反映”来说,具有因人而异的主观特征。
  基于信息和经济的关系而发展起来的“信息经济学”早就认识到信息的生产要素特征。但是信息经济学在经济学理论部分主要是继承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依然将促使信息完全化作为信息经济学的一个目标,完全没有注意到信息作为生产要素和完全信息的理论是根本不可兼容的。
  “信息经济学”承认信息不对称的广泛存在,但是却倾向于认为信息不对称会造成经济效率的严重降低,因此才提出要以促进信息完全对称为己任,最终目标不过还是落脚在西方经济学的“效率”二字之上。而我们按照价值主观论的认识知道,信息不对称是肯定的,而且是不可能消除的。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想法犹如要让所有人都用同一个大脑进行思考一样可笑。而且,“效率”本身在自愿交换的经济当中原本就是一个伪问题。
  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不同种类的信息也有一个所有制属性问题存在。公众信息当然要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管理,而私有信息自然是归属私人所有。如此一来,公众信息的不公开就是一种不公正的行为,比如侵犯公众知情权;而私有信息的公开却是一种侵犯私有资产的行为,比如盗窃商业情报。
  基本的科学知识也是一种公众信息,是一种公有的生产要素,基于这一点,作为面向全民普及科学知识的教育,一定不能够实行私有化和产业化。如果教育实行产业化,则势必把科学知识当作私人财产对待,增加科学知识的普及费用和成本,阻碍基础科学知识的传播,最终受害的是整个国家和民族。支持搞教育产业化的政府是一个不顾民族未来的政府。
  由于信息是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分析的结果,往往直接产生于自己的大脑之中,属于真正的劳动产物,因此,信息的私有化特点往往十分明显,而且这种私有权的不可侵犯性和私有化合理性更容易得到他人认可。这大概就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做法日益得到认同的重要原因。信息经济学主张通过信息完全化来提高经济效率,不仅仅是不可能的,其实和当今保护知识产权的做法是背道而驰的。
  由于信息是人对事物的认识的结果,因此,信息经济学应该认识到,所谓的信息传播,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将自己的价值观和价值认知强加给他人。所以,不要误将“商业宣传”当作信息的完全化途径。至于套用西方经济学反对计划经济推行市场经济的套路,把媒体的公有化说成是阻碍信息流通、而媒体私有化是提高信息流通效率,纯属无稽之谈。私有化媒体的功能在于“宣传”,收益的来源主要在于广告客户,广告客户愿意支付这个费用当然是要左右接受宣传对象的价值判断,从而在自己商品的价格决定当中对自己有利。如果承认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那么就应该认识到,在私有制度前提下,没有无偿赠送生产要素这种事情存在。因此,促成信息对称和完全化,无异于将私有财产公有化,这会市场经济的私有前提是格格不入的。
 
  如果按照认识论的定义把信息当作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我们就有必要从“认识客观世界”这个哲学界古老话题进行一番探究。哲学家们根据人类对外部世界的认识把世界分为两个部分“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对事实世界的认识,人们得到的是信息是“事实是什么状态”;而对价值世界的认识,人们得到的信息是“这种状态对于人来说好还是坏”。
  由于信息有“事实信息”和“价值信息”两种,因此两种信息不能一概而论。通常,由于事实世界是外在于人类的,事实世界的信息是客观信息,因此,这种信息不具有被私有化的理由。因此一点,反映人类对客观事实世界的认识的一般科学知识应该被无偿普及,相关的基础教育不应该被私有化和产业化。
  价值判断的信息其实具有个人特征,但是不具备传播价值。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瓜好不好是王婆自己说的,她无偿传扬这个信息的目的是要影响他人的价值判断从而把瓜卖掉。
  西方微观经济学所谓完全信息的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对“事实世界”的完全信息披露?但是,这里仍然有几个麻烦问题。
  其一,任何一件事物的信息量都几乎是无穷多的。现代物理学思想中有一个“全息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微小的事物都携带有整个宇宙的所有信息。这种思想早在十七世纪就为创立了数理逻辑的大数学家、大哲学家莱布尼兹的《单子论》所表露;佛学也有“一粒沙子蕴藏三千大世界”之说。基于此,任何对事实世界的“全面描述”都是不“全面”的。
  其二,同样因为信息的无穷量特征,任何对事实世界的描述都不可避免、或多或少地带有信息捕捉者本人主观价值判断的因素在其中,因为获取信息的人只会把有限的精力花费在捕捉他认为有用的信息上,而有用无用已经属于价值世界的信息了;
  其三,获取事实世界的信息不论有用无用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这种付出是没有回报保障的,即所获取的事实世界信息在语用方面不一定是有用的。
  
  在信息经济学领域,一个惯用但明显错误的认识“信息的生产成本很高,而再生产成本很低”。其实这里的“再生产”都不是生产,而是信息产品的使用。把使用光盘上的程序的行为当作这个程序编制过程(信息生产)的重复是十分滑稽的。这就像说“走路比修路简单得多”一样,而“走路”并不是“修路”的重复。
  实际上,信息产品是一种标准的脑力劳动产物。而我们知道,脑力劳动有别于体力耗费之处在于它是无法用脑力劳动即思考的时间长短来计量的。灵机一动、思如泉涌、茅塞顿开等等得到的效果不会和苦思冥想、深思熟虑得到的结果有什么逊色。一个巧妙的点子创意并不比一个拙劣的馊主意花费更多的思考时间,很可能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因此,“信息的生产成本很高”的论断是十分武断的。
  信息侵权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信息不是事物的本体,可以脱离事物本体而存在,因此,一旦披露出去,就会丧失对其独家享用的权利,通过信息传递方式而使用信息者不需要支付信息生产的费用。
  你或许有这种体验:当你打开网络浏览器的时候,首页被一个并非你设定的广告网页所替代篡改。尽管有些不请自来的网站内容尚且不错,也提供了丰富的资讯,但是,这种不请自来的做法十分令人反感,使你有一种被人牵着鼻子走任人摆布的感受。这种情况令人不胜心烦。我对网页上不断崩出的广告几乎是视而不见的,有一次朋友说起一件事问我知不知道,我回答不知道,朋友惊诧地说“不可能吧?你每天挂在网上,那广告不停地跳出来,你就没有看见过?”尽管有人看,但我对这种硬是要挤入人眼的广告就是有一种反感,我也不太信任做广告的商家,因为他缺乏经商的起码道德,即对顾客的尊重。
  泛滥的广告、强买强卖的经商手法也历来不受欢迎,要不然广电部也不会要求对电视节目中插播的广告进行限制了。在城市里许多办公大楼的门口贴着“谢绝推销产品”的告示,大楼的保安人员也对推销员模样的人员加以盘问和劝阻,谢绝入内。我们也看到现在大街上站着向人们手中塞广告卡的人,但是许多路人对这些广告人视而不见,如果强行塞入手中,文明一点的人把它扔进路边的垃圾箱中,而不文明的路人会随手丢弃在地上。我不知道大家对泛滥成灾的电子邮件垃圾大家是否感触颇深,反正我自己和接触到的朋友几乎无一例外地对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格杀勿论,统统删除。我还下载了专业的屏蔽网络广告的程序,我想这种程序的使用者一定不是我一个。
  为何当商业广告泛滥的时候大家会反感?这就是因为,信息有“无用”和“有用”之分,有用无用又是因人而异的。对于接收者来说,无用的信息对接收者构成信息污染,自然让人讨厌。商业广告披露的信息基本上是片面的,和经济学要求的完全信息有很大的不同。商业广告往往不是客观地介绍产品,只告诉受众商品的好处,而隐瞒商品的缺陷和问题,其目的就在于左右顾客对商品的价值判断,从而改变其可以接受的价格底线,属于一种典型的不完全信息。在战争当中,经常利用虚假信息迷惑敌人,故意泄密给敌人的特工人员,这种经典战例枚不胜举。
  信息的好坏和一般商品的好坏一样,是因人而异的,如果你正为不知道给哪里打电话送午餐而犯愁,有人给你送上一个送午餐上门的广告,你一定十分愉快;而如果你从来都对外买的午餐不感兴趣,你一定会把这个广告扔进废纸篓当中。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认为,价值是一个存量概念,是因人因时而变的,这一点恰恰在“信息”这种事物上表现出来。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你在火车开走之后知道它的时刻表也是无用信息。
  要求“完全信息”的经济学理论实际上忽略了信息具有的污染性质,默认所有的信息都是有用的和好的。而事实上,信息的有用无用除了信息来源是否客观公正之外,还和信息受众的判断分析能力以及需求密不可分。信息的污染还表现在对信息语用的判断要消耗信息接收者的大量精力,而结果却不一定是有用的。
信息的有用无用就和一般商品的价值一样是主观的、因人而异的。反过来说,正是因为价值是主观的,作为生产要素的信息也和一般商品一样,其用途是因人而异的。故而,完全信息论实际上是要求人们对信息不加甄别地兼收并蓄,这事实上不是理性人的作为,理性人总是按照趋利避害的原则有所选择,而不会来者不拒的。
  因为完全信息假定的事实不成立是否就说明信息不对称作为许多经济问题的原因的分析理论是正确的?即信息不对称究竟会不会造成对于交换来说的不公正或者降低交换的成交可能性?不会。交换的公平性是基于私有者的交换自愿性来说的,想促成对自己更加有力的交换比立即成交价格的交换者会主动披露他认为会对自己带来好处的信息的,这其中就包含着事实信息和价值信息;而对于给自身可能带来坏处的信息他一定是守口如瓶的,其中同样包含事实信息和价值信息。
  所有权是价格形成的根本原因所在,一个人在交换当中,没有能够获取事后看来可能更有利的交换比例,也只能归结为他对于信息的了解不足,即对这种具有价值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不够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