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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加快改革 实现社会公平
作者:高尚全    发布:2006-03-06    阅读:1793次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经济中深层次矛盾和体制弊端尚未根本消除,需要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各个相关领域的进一步改革,实现社会公平和消除城市贫困

 自1979年12月中共中央举行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序幕,到现在已经有27个年头了。这期间,中国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迅猛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提高,总体国力增强,国际地位提升,这一切证明,中国的改革是成功的。这也是要坚定继续深化改革信心的基础。与此同时,改革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少问题,如行政权力支配了部分资源配置、贫富差距仍在扩大、社会分配不公凸显等。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指出,“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经济社会生活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体制弊端尚未根本消除,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在一个“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现期”并存的关键时期。

 下一步改革方向

 《十一五规划建议》指出,“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下一步改革要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积极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从解决人民利益入手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加强改革的总体指导和规范化等八个方面进行。

 《十一五规划建议》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其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以及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是重点所在。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十一五期间,要继续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积极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体制保障;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等制度,努力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深化政策性银行改革。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规范和引导民间信贷,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同时,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鼓励金融创新;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发展生产要素市场:继续发展土地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完善劳动力市场,逐步消除各种阻碍劳动力合理流动的不合理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逐步实现要素的市场定价。

 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鼓励进口先进技术和国内短缺资源,重视进口增长方式的转变,制定和实施重要资源进口战略;重视引进国外关键技术和智力支持。推动加工贸易升级,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发展,提高加工贸易的加工深度,鼓励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从解决人民利益入手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的前提下,造就每一个人都能全面发展的体制环境。

 加强改革开放的总体指导和规范化。对于在实践中证明为行之有效的改革开放措施,要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这是对改革成功经验的肯定和巩固,也是少走弯路,降低改革成本的必要措施。

 实现社会公平

 经过27年的市场化改革,我国迅速由一个平均主义的社会转向收入分配差距比较严重的社会,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形成了相当数量的困难群体,积累了一些社会风险因素。这是必须正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问题。

 现阶段社会再分配从哪里入手,抓什么重点?我认为,要坚持以民为本,使全体人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主要的矛盾在困难群体。如果集中精力把困难群体的问题解决好了,就可以有效地解决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问题。

 现阶段必须关注主要困难群体:一是农村贫困人口,二是城市下岗职工,三是农民工。对困难群体的支持,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责任,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要把解决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当前要做的是:一是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二是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是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国家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

 社会再分配要立足于提高困难群体的致富机会和能力。要注重困难群体的利益表达,完善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使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困难群体倾斜。在这些方面,要有妥善的公共政策以及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来保证。

 实施有效的社会再分配,就很难绕开如何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非是要调动两个积极性,一是市场的积极性,以效率为基础;二是政府的积极性,以公平为基础。不能厚此薄彼。因此,搞社会再分配,基本原则应当是公平效率并重。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逐步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现阶段我国完善社会再分配的根本动力是要依靠改革。只有着力推进改革,尤其要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点,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才能有效地搞好社会再分配。

 消除城市贫困

 城市贫困既是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也是一个颇具挑战的社会难题,更是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需要持续关注和逐步解决的长期问题。

 怎样解决城市贫困?一是针对城市贫困的原因,分类治理贫困问题。政策变革的因素、资源枯竭的因素以及不可预料的其他因素,造成了城市贫困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大体上,城市贫困可以分为三种主要类型:一是伴随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下岗所形成的城市贫困;二是农村贫困向沿海发达城市的转移;三是资源枯竭型城市贫困。这就需要抓住导致城市贫困的根本原因,探究和寻找有效解决的正确方案。

 对于资源枯竭型城市而言,解决城市贫困需要跟城市的产业转型和相关扶持政策结合起来,通盘考虑。需要修订《资源法》,允许部分资源收入地方与中央共享,地方分享部分应全部用于城市发展接续产业,实现经济转型。还需要建立中央政府的“有条件援助”机制,促进地方政府公共财政的形成和公共服务意识的增强。

 二是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公平地实现社会再分配,全面提高贫困群体的素质。构建和谐社会要按照以民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作为政府来说,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社会再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为贫困群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

 三是尽快解决贫困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目前,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在内的城市低保困难群体约2200万人。要做好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工作,尤其是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是解决贫困群体的关键。同时积极鼓励劳动者就业,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四是要注重解决农村贫困向城市贫困的转移问题。农村贫困人口向城市的转移是我国目前城市贫困的来源之一。对于从农村转移出来的贫困人口,地方城市政府应该给予相对宽松的环境,沿海发达城市应把这一部分人口统一纳入城市管理之中,积极探索外来人口贫困问题的解决办法。

 最后,要积极防止城市贫困的“代际传递”。由于子女教育是城市贫困家庭最大的一个负担,因此要增加对贫困城市教育和培训经费的投入,鼓励和支持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放宽和提高大学奖学金的标准,帮助贫困家庭的子女改变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