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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新村运动”启示录
作者:郑新立    发布:2006-03-02    阅读:2236次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为了制定好“十一五”规划,2005年5月,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由中研室、中农办、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和贵州省的有关同志,到韩国就“新村运动”进行了考察。我作为考察团团长,深深感到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中全会《建议》的精神,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摆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高度,切实有效地加以推进。要借鉴韩国经验,形成奖勤罚懒的机制,在政府的支持下,主要靠农民自己的努力,尽快改变生产生活条件。
 10年间政府投入了2.8万亿韩元
 上世纪60年代,韩国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经过40多年的发展,到2004年,韩国人均GDP已跃升至1.4万美元,城乡居民收入为1∶0.84,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实现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提高。
 韩国的“新村运动”开始于1970年,当时正是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开始。“新村运动”的第一阶段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提出包括草屋顶改造、道路硬化、改造卫生间、供水设施建设如集中建水池或给水井加盖、架桥、盖村活动室等20种工程项目,由村民民主讨论、自主选择。政府免费分给每个村335袋水泥,平均每户约4袋,每袋50斤。第一年下来,50%的村干得不错,政府加拨500袋水泥、1吨钢筋。干得不好的村如果第二年干得好,还可在第三年追加给1000袋水泥。政府把全国的村按好中差分为自立村、自助村、基础村三等,在村口立上牌子,以激发大家的积极性。
 1974—1976年,“新村运动”进入以增加收入为主的全面发展阶段。政府推出增加农、渔民收入计划,支持农村调整农业结构,推广良种和先进技术。普及高产水稻新品种“统一稻”,1974年达到大米自给,1975—1978年实现自给有余。畜牧业、渔业、林业也都有了较快发展。
 1977—1979年为“新村运动”的第三阶段,主要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工业。1977年为韩国第四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政府推出了“建设新村运动增加收入综合开发事业”规划。1978年韩国农村企业达到384个,1980年增加到790个。从1970—1980年的10年间,韩国政府财政累计向“新村运动”投入2.8万亿韩元,相当于财政支出的1%。参加新村运动人数累计达11亿人次,效果十分明显,突出变化是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新村运动”的创新精神
 “新村运动”大大推动了农业与农村的发展,富于创新精神,特点鲜明:
 一是自始至终强调“勤勉、自助、合作”精神。这种精神后来扩展到城市,发展为民族自立、身土不二、事业报国的国民精神。政府设置了奖勤罚懒的机制,重在激发村民内部的积极性。
 二是让农民选出“指导者”,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政府大力倡导、支持“新村运动”,但具体上什么项目,完全由农民自己选择。每个村选出新村建设指导者,负责组织大家的行动,里长(即村长)只管服务。指导者不拿报酬,但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如可随时面见公务员,优先选拔做公务员,坐火车、汽车票价便宜50%,子女在初高中考试排在前一半名次的免学费并发奖学金等。
 三是政府提供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对农村基础设施和民居建设,政府除给予必要的建材、资金支持外,还帮助搞村镇建设规划,推荐了12种标准住宅图纸,道路桥梁建设由政府派技术人员指导。为了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政府还向农民普遍发放长达30年的长期低息贷款,争取国际组织贷款,从“住宅彩券”中拿出一部分支持农村建设。政府支农资金通过农协直接发放到户。
 四是注重搞好骨干培训。韩国中央和地方都有相应的培训机构。中央新村运动研修院是专为培训新村运动骨干而建立的。培训期间从早晨6点到晚上11点都安排活动,公务员与农民选出的指导者同住同吃,共同讨论。研修班上制定出各村建设规划,交郡核准后实施。总统也曾到研修班与学员一起听课、讨论。
 五是强化各级公务员的责任。政府要求,面、邑(相当于乡镇)和市、郡(相当于县市)两级公务员每人都要联系4个村进行帮扶;道(相当于省)一级课长和局长要负责一个郡;中央内务部(主管部门)的课长和局长要负责一个道。对县乡两级公务员实行奖罚分明的新村建设考核制度,帮扶干得好的提拔,干得不好的调往山区和岛屿去工作。
 六是发动全社会帮助农村建设。政府要求各界名流、知识界人士和企业老总,都要与新村建设指导者一起培训,尽其所能支持“新村运动”。从而不仅支持了农村发展,而且使“新村运动”发展为国民精神运动。
 韩国经验带来的启示
 韩国国家虽小,许多做法不可简单照搬,但我们两国同属人多地少国家,又具有相似的文化背景,他们的有关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农村现代化与工业化、城市化可以做到同步推进。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是否意味着必然出现一个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阶段?是否要等到工业化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才能有足够的力量支持农村的发展,解决城乡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韩国的经验证明,只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农村的发展不仅不会延缓工业化进程,反而能为工业化提供更大的市场和人力物力支持,进而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
 我们更有条件、更有能力搞好农村的建设和发展。韩国在他们的国情和体制背景下能够动员全社会,对农民和国民进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教育,集中必要的物力和财力,办成一些大事,相比之下我们更应该做到并做得更好。一是我们现在已基本统一思想,提出了“统筹城乡”、“重中之重”、“两个趋向”、“多予少取”等一系列重大的方针和方略;二是我们的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比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韩国“新村运动”起步时的综合实力要强;三是我们的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比较发达,这对带动农业和农村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四是我们有传统的政治优势,只要不搞包办代替,我们统一思想、统一步调、调动资源、办成大事的能力更强。
 要形成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体制机制。借鉴韩国的经验,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提高,必须形成一套有效的机制,要把在政府的支持下,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农村发展,同提高农民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把八亿农村人口的活力激发出来。韩国政府实行的奖勤罚懒政策,对新村建设指导者和基层干部的激励政策,强化公务员对新村建设的责任制,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入手、先易后难的操作程序,等等,都值得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借鉴,以改进我们过去实行的各项扶贫和支农政策。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机构、研究机构和培训机构,通过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把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以城带乡、提高实效。要像组织农村电网改造工程那样,近期重点抓好解决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乡村道路、沼气、卫生间改造、垃圾和污水处理、标准节能住宅、信息网络等工程。通过国家给予一定的建材和技术支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要整合各个渠道的财政支农资金,使之发挥更大的效益。同时通过发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债、彩券,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等方式,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力度。
 应当看到,韩国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地价升值,不少农民从出售土地中获得高额收入,带资进城落户。我国土地批租的收入绝大部分为各级地方政府所有,改革以来,在土地出让中约有2万亿元以上的资金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所以,我们更应当发挥城市对农村、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带动作用,较大幅度地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各项政策向农村倾斜,下大决心、下大力气遏制城乡差距拉大的趋势。
 未来5到15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政策选择: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应当是,村容村貌整洁优美,有符合规划的硬化路面,有达到饮用水标准的生活用水,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有集中的排水沟渠和水塘,有集中的垃圾收集转运场所,有安全卫生的住房,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民素质明显提高,医疗文化教育等得到基本保障,节水节能节地节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农村区域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二是直接面向村庄的公益类(或准公益类)建设项目;三是农户自主参与、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同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1.规划先行,因地制宜。2.突出重点,示范引路。3.政府支持,农民为主。4.创新机制,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