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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不安全煤矿未必能减少矿难
作者:茅于轼    发布:2006-02-28    阅读:8971次   
    去年我国煤矿矿难频发,而且一次死亡近百人的大事故屡见不鲜。中央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决定关闭大约四千个安全无保障的煤矿。到今年一月初,已经超额关了5300个。各省还在争取超额完成关矿任务。同时中央严令政府官员不得经营煤矿,以防官商勾结,逃避管制。相信今年的矿难将会显著减少。但是明年将怎样?后年将怎样?我认为还不容乐观。
 
     这首先要从我国煤炭生产消费的整体形势来作分析。总的情况是现在已经从三年前的供过于求,价格下降,变到近两年的供不应求,煤炭价格维持在高位。价格下降时,煤炭业全面亏损,难以为继。许多生产条件差的矿关门停业。现在则相反,高价格,高利润,刺激着煤炭企业超能力生产,超负荷运行。有时候设备该检修,但是为了赶难得遇到的高位市场,让设备带病运行,最后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说,事故和伤亡是和供需形势相联系的。如果已经供不应求,再关闭一批生产中的矿井,将使价格进一步走高,那些本来属于安全的煤矿也可能超负荷运行,变成了不安全的矿;那些被关了的煤矿还会死灰复燃,暗地里恢复生产,事故和矿难的危险依然存在。不安全的煤矿可不可以关闭,首先要想一想,他们的生产能力将由谁来替补。这个问题没想好,关煤矿会引发新的问题。
 
    更深层的分析,涉及到办矿人的动机。无疑,矿主们是追求利润的,但是也不能认为他们都是冷血动物,毫不关心矿工的死活。不过关心的程度很难用数值衡量。而利润则是可以分析的。利润的高低首先取决于市场价格。一般而言,市场价格高的时候,更容易驱使矿主们铤而走险。不过市场价格谁也无力干预,那是一个客观存在。我们只能假定在一定的市场价格条件下,如何让矿主们从自己的利润出发,更关心矿工的安全。要知道,发生矿难会增加矿主的开支,减少利润。因此即使矿主们惟利是图,也不会不顾安全。让矿主们关心安全的办法是鼓励他们从经济利益上关心矿山的安全运行。或者说,使加强安全措施的成本降低,同时提高发生矿难的处理成本。如果加强安全很容易,万一发生事故处理起来很花钱,矿主们一定会更注意安全。
 
    使加强安全措施的成本降低,政府可以做很多事。比如免费做矿山的安全检查,并提出安全建议,而不是每次检查都要收费,甚至于过分刁难。使得矿主们将政府的安全检查视为畏途,采取逃避,敷衍的策略。又比如帮助企业培训安全检查员,沟通安全方面的信息。还可以疏通购买安全器材的交易渠道,帮助企业选购合格的安全器材。这些活动的经费可以从征收的资源税中列支。
 
    但是政府帮助企业提高安全水平的最重要的方面,还不是这些技术层面的措施,而是对矿主所有权的保护。只有政府认真保护矿主们的所有权,才能让矿主们感觉自己的矿是一个千秋万代的事业,有长远的思想准备,把矿山搞好。而不是过一天算一天,能捞一点算一点。而现在关闭不安全煤矿政策的问题所在也正好在这一点上。不安全的矿是不允许进行生产的,但是政府无权关闭,那是涉及侵犯所有权的行为。安全生产有国家安全生产法在管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矿可以停产整顿,但政府无权关闭它。由于政府干涉了矿主的所有权,矿主们不知道那一天会被关,就不会投资于安全生产。这种投资只有长时间经营才能够取得回报。结果就是过一天算一天。对安全生产采取蒙混过关,得过且过,甚至于欺骗政府。有一些小煤矿,日常经营的主要力量放在躲避政府检查上。他们专门派人跟踪政府的检查人员,发现检查人员要来了,赶紧撤走员工,假装停产。这种煤矿也是最容易发生矿难的地方。我国煤矿安全之所以一直处于高伤亡率的水平上,所有权得不到保障是一个极为根本的原因。
 
    提高矿工伤亡的赔偿标准,也是使矿主更关心安全的有力措施。至今我国没有这样的标准。矿主往往和死难家属个别谈判,赔偿金额很低。没有法规的支持,家属处于不利的谈判地位。
 
    应该看到,我国煤矿死亡率是逐年降低的.百万吨死亡人数在2000年是5.8 以后各年是5.13, 5.05, 4.17.2004年我国煤矿死亡6027人,百万吨死亡人数降低到了3.08.美国的产煤量大约是我们的一半,2004年只死了27人,百万吨死亡率是中国的百分之一.印度的煤矿死亡率也只有中国的十分之一。要在数量级上有突破性的改进,保护所有权恐怕是最有效,最经济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