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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
作者:俞敬忠    发布:2005-10-28    阅读:1987次   
  中部地区,是“三农”问题的重心所在,要害所在。中国“三农”这盘棋局,走势要看中部,矛盾集中在中部。可以说,中部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

 一、重心——历史与现实

 这里所谓中部,主要是一个地域概念,即指处于我国中部地带的省(市),包括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川东,以及冀、晋、陕南部相邻地区。

 从历史看,这是我国农业文明的发祥之地,历来为传统的农业大省。从现实看,始终是中国“三农”问题的重心所倚。具体表现为:一是我国农产品供求形势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中部。这一地区粮、棉、油、肉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均居全国之首,常年粮食约占全国总产量的4成,棉花占3成,油料占一半,肉类占4成以上。二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即城市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中部。这一地区农业人口最为密集,现有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仍达70%以上,约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成。三是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中部。这一地区农村矛盾最为集中,传统农业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业劳动力过剩,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不少地区干群关系紧张,群体性事件频发。

 特别是社会稳定问题。回望历史,中部从来是中国历代农民战争的动乱之地,最终导致王朝兴替。观照现实,农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多半发生在中部。从1993年四川的仁寿事件肇始,到最近安徽发生的池州事件,往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基层干部保稳定如履薄冰。近年来,我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日趋严峻,已成为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隐患,但存在地域性差异,主要集中发生在中部。中部地区在改革开放初期大包干带来的“小阳春”之后,似乎好景难继,出现所谓“中部凹陷”现象。农民成为最大的困难群体,而广大困难群体的存在是激进主义的土壤,也是邪教滋生的土壤,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可能成为破坏性的力量。同时,全国的农民工主要来自中部地区,中国的农民工问题,实际上是中部农民问题。大批农民为了生计,背井离乡,形成了庞大的劳务大军,掀起了中外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规模流动现象。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却处于城市社会最底层,待遇不公,心态难平,流动性强,亲情缺失,物质与精神生活受到双重压抑。特别是新生代民工,与父辈们出来打工是为了挣钱养家盖房子不同,他们“宁肯游荡在城市,也不想再回农村”,往往易受诱惑,生发事端。“民工潮”的出现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但“民工潮”又是一把双刃剑,存在引发社会动荡的隐患。虽说当代的政治抗争一般发生在城市社会,但在中国,城乡社会的稳定是密切相联的,这集中反映在中部农村。中部农民问题一头关系着农村社会的稳定,一头又影响着城市社会的稳定,两者存在互动关系,决不可等闲视之。

  二、载体——县域经济

  中央2004年提出“中部崛起”战略,意义深远。特别是对“三农”问题,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果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出现了“三增”效应,即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深得民心。可以说,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出现的第二个“小阳春”。事实说明,中部崛起首先要着力做好“三农”这篇大文章。我们考量“三农”问题,出台惠农政策,心中要装着中部,首先研究中部的实际,着重考量中部的需要,优先解决中部的问题,即“三农”政策的立足点主要应放在中部。

  那么,中部怎样才能崛起?中部地区“三农”的文章到底怎么做?

  首先要抓住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这个载体。没有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强农富民是不可能的,中部崛起是不可能的。“三农”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哪里?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怎样才能落实?要有一个载体,要有一个抓手,要有一个平台。有人说,这应是城市化;有人说,是农业产业化;有人说,是招商引资,等等。这些都有道理,但这些都依托于县域经济。因此,依我看,这个载体,这个抓手,这个平台不是别的,而是县域经济。县域是我国功能相对完备的最基本的经济单元,自古以来就是我国最基础的行政管理层次。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总量中举足轻重,中部尤其如此。中部地区80%的人口、60%的GDP和绝大部分的国土资源都集中在县域范围。中部崛起的希望在县域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希望在县域经济。即使沿海地区,大中城市比较发达,但不论是长三角,还是珠三角,主要还是靠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从江苏来说,同样如此,苏南经济就强在县域经济,苏南城市化就快在大中小城市相结合,城镇结合,特别是县城规模的扩大。

  现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跳出农业抓农业,跳出农村抓农村,走城乡统筹发展之路。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真正把农业、农村的发展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之中,统筹考虑,统筹安排,始终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而县域经济是统筹发展最基础的层次、最关键的环节。

  中央对“三农”工作不可能抓一项项具体的措施、一个个具体的项目,应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支持促进省、市两级抓好县域经济。全国2000来个县(市),中部500多个,分分类型,分类指导,一批批抓,实实在在抓上五年、十年,肯定大见成效。我想,在国家层面上应该也只能这样来抓。

 那么,如何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主要是“四个一”:

  一条具有特色的路子——县域经济发展“贵在特色,难在特色”,只有突出个性,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主导产业,才能形成差别化竞争优势。否则,就难以跳出“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怪圈。但为什么特色难觅,优势难显?大家都知道,农业结构的调整,特色产业的培育,决非一朝一夕之事,贵在坚持,需要长期的积累。特别是中部地区基础薄弱,更需毅力与韧性。而眼下“三浮”(浮躁、浮夸、浮华)之气弥漫,“五多”(会议多,文件多,批示多,检查评比多,迎来送往多)之风盛行,上级要求面面俱到,各条线都有指标,让人难以从当地实际出发,按群众的意愿、自己的思路,坚持不懈干下去,从而实现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个软硬兼备的环境——近年来,“民工潮”为中部农村剩余劳动力找到了出路,成为农民谋生的重要手段,增收的重要来源。但“打工经济”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有限。要努力使农民从“异地转移”为主,逐步向“就地转移”为主转变,才能使县域经济繁荣兴旺。可以说,实现这一转变之时,将是中部崛起之日。这就要双管齐下:其一是放手鼓励民间创业,推动农民从“务工潮”向“创业潮”转变。哪里民间创业活跃,老板多,哪里经济就繁荣,活力就强。浙江崛起的秘诀不外乎两个字——创业。外出打工,见识了市场经济之世面,经受了市场经济之风雨,更新了观念,学到了技能,有的还掘到了第一桶金,有志于回乡创业者不在少数。其二是大力招商引资,紧紧抓住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目前,沿海地区普遍出现“三缺”(缺土地、缺劳动力、缺能源),产业转移呈现加速趋势。而中部农村最为富余的是劳动力,最为短缺的是资金、技术、项目。两者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可否考虑沿海与中部省份结对挂钩,以“两个转移”(产业、劳务)为切入点,走出一条合作共赢的新路。东中之间,特别是长三角与长江中游之间梯度转移,现在是时机成熟,条件具备,因势而为,前景广阔。

  这样,双管齐下,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拓宽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渠道。而劳动力就地转移,即使开始时工资低一点,但对农民来说更实惠,顾得上家了,夫妻分离、“留守小孩”等问题不再牵肠挂肚。

  民间创业也好,招商引资也好,关键在于从根本上改善投资环境。在硬件建设上,应加大对中部地区交通等支撑性项目建设扶持的力度;在软件建设上,对中部地区来说,树立“诚信”的形象最为重要。优惠政策当然需要,但离开了“诚信立县”,一切俱空。

  应该指出,现在的投资环境比当年沿海地区规范多了,但市场竞争激烈多了,优惠政策也收紧多了,并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当前,国家正在考虑是否保持对外资的优惠政策,这是一个两难问题,可否来个反向思维,中部地区对本土企业的税收等政策向外资靠,这样既解决了国民待遇问题,不影响外资的引进,又有利于引导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减税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国企业税收高于多数国家,有区别地减税是促进创业、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杠杆。

  一个权责对称的体制——应赋予县一级更大的自主权。现在的倾向是权利上收,什么方面重要,或者出了问题,部门就借此机会要求加强垂直领导,就考虑上收,而事权则层层下放,两者严重不对称。同时,目前我国行政体制层级过多,特别是实行“市管县”体制后,县一级的自主空间更趋收缩。在行政体制进行重大变革之前,建议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中央对省、省对市考核的最主要指标之一,这有利于改变现在“重本级城市建设,轻面上农村工作”的倾向。同时,坚决变收权为放权,市对县的经济管理权限应全部下放到县,省里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之外也一律下放到县,并加快推行省对县财政直管的新体制,增加县级税收分成比例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一个优秀稳定的班子——建立一个想干事、能干事、作风正派、相对稳定的领导班子,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这是县域经济发展关键之关键。而现在县委书记、县长干满一届是少数,往往才进入角色,甚至连板凳都未坐热就调动或升迁了,群众说当官的像走马灯一样。这就难免心浮气躁,加重短期行为,难以静下心来思考,埋下身子干事。

  三、和谐——稳定之基

  中部的“三农”问题,在着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基础上,要统筹考虑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从一件件实事做起,开展新乡村建设。我们在推进城市化的同时,决不能忽视乡土中国的建设。这是“城乡统筹”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现在讲新乡村建设,其内涵比过去丰富多了,应该把县域经济作为一个整体,城镇与乡村统一规划,协调发展。9亿农民中的大多数仍将长期生活在乡村,他们生于斯,长于斯。而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第一站多数是本县城镇,门槛低,易适应,是农民进城的现实选择。因此,新乡村建设,要把县城——乡镇——村一起考虑,从一件件实事做起,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引导农民建设好自己的家园,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在拓宽农民增收空间的同时,为农民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探索建立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农民收入将长期低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幅,差距难以缩小,但农家生活虽然简朴而不失温馨,只要多一点人文关怀,多一点自主空间,农民还是会有满意感、幸福感的,城乡社会还是会和谐的。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从十六大以来,中央一再强调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乡镇体制改革问题凸显,而中部地区的紧迫性更为突出。从2004年以来,湖北省的乡镇体制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引人注目。现在各地都在进行探索,有的做法是过去不敢想的,改革氛围很浓。这反映出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从关注经济到关注政治,从政策层面上升到政治层面。实际上,“三农”问题主要是农民问题,说到底是农民没有真正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话语权。根本出路在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扩大和完善农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保障自身的权益。现在有的地方正在进行诸如乡镇党委班子公推直选、乡镇长直选等探索,有些做法可能与现行规定有出入,但只要没有违背法律的基本精神,就应支持这样的探索和试验。改革开放以来,许多重大制度创新,都是经过反复试验才逐步完善、取得共识,并通过国家立法加以确认的。

  ——从法律上确认农民对土地生产经营自主权“永远不变”。在我国历史上,治农而载入史册者,首推土地与税赋两大制度改革。温总理在今年全国人代会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明示:“农民对土地的生产经营权将长期不变,也就是永远不变。”即赋予农民对土地永久的承包权,实行实际上的“永包制”。希望温总理土地承包权永久化的理念能早日付诸行动,上升为法律,据此修改《土地管理法》,从法律上确保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永久化,并使之成为一种包含使用权、继承权、转让权和抵押权的土地财产权。同时,今年全国多数省(市)已免征农业税。“永包制+免税制”,是兴农安邦之策。中部地区农业人口密集,外出民工规模庞大,若农民土地权益缺乏法律保障,权势者就会打农民这亩把地的主意。而若农民工一旦失去在家乡的土地,这个“保险带”被割断,就可能沦为无根漂泊的“流民”。不难想像,有“皖军”、“湘军”、“川军”之称的民工大军中,哪怕有一部分人成为“流民”,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可怕情景呢?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迫切需要从法律上确认农民对土地的永久承包权,推动新一轮农村改革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