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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影响
作者:章玉贵    发布:2005-09-08    阅读:2501次   
一、引言和文献背景
 
    中国经济改革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起步的,“摸着石头过河”正是对这种情形的形象概括。也正因如此,中国的经济改革具有渐进式的特征。[1]有学者认为,1979年以来的中国经济改革,在改革战略上可以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增量改革(1979—1994年),第二阶段是整体推进(1994年至今)。[2]而增量改革实质上就是渐进式改革,直到1994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经济改革推行整体战略的条件已初步成熟时,才开始了大规模地推行整体改革。可见,中国经济改革是在不断探索中前进的,它没有像东欧和原苏联一些国家,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接受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设计的“一揽子”改革方案,而是主要依靠决策者和理论界的逐步探索,最终形成了指导中国经济改革的改革理论。当然,在中国改革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中国经济理论界并没有盲目排斥国外经济理论尤其是西方经济学理论,而是通过对西方经济学理论的逐步认识,并结合中国的改革实际,合理地加以借鉴。即“在对现代经济学进行再学习的基础上,中国经济学家逐渐掌握了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分析工具,用以分析和评估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并对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政策提出有科学依据的建议。”[3]
    关于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影响,研究视角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从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启发的角度来考察,表现为对改革观念的启发(柳红,2002;荣敬本,2003);第二是从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决策的影响的角度来考察,着重从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中的重要决策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宏观经济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的影响等来论述比较经济学在此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与影响(吴敬琏、荣敬本、赵人伟,1995;韦森,2001;吴敬琏,2004);第三是从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综合影响的角度进行考察,认为比较经济学在中国经济改革的各个阶段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吴敬琏、荣敬本、赵人伟,2004)。
    上述关于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影响的分析和研究都是相当有价值的。其不仅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和参考的资料,而且提供了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然而,既有的文献尽管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本文的相关研究有所论及,但非专项研究,或是在相关研究中顺便提及,或者是从单一角度进行论述,缺乏整体框架性的分析。所有这些本文认为的欠缺之处,正是本文的努力所在。因此,本项研究不仅仅局限于整理材料,更重要的是运用既有的材料,全面而系统地论述比较经济学在中国经济改革进程中所发挥的影响。
    本文的结构如下:第一节是引言和文献背景;第二节着重论述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启发意义;第三节就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决策的影响进行了详细分析;第四节论述的是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经验教训的总结;最后一节进行了相关总结。
 
 
二、  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启发意义
 
     1978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经济改革的大门,不过,尽管门打开了,但改革究竟如何展开却是当时从理论界到决策层都在普遍思考的问题。回顾1978年以前中国对经济改革的基本认识,可以看出,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改革对理论的需求是非常强烈的。
    (一)、1978年以前中国对经济改革的基本认识
    从1956年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对中国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开放的重要决定这22年间,中国也实行过以“行政性分权”为主要特征的经济改革。但是这种经济改革,实际上是“不受学理影响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4]所谓的“不受学理影响”,本文认为,是指当时的改革并没有经过理论的科学论证,而是按照领导人的意志来进行的。事实上,1956年提出并于1958年正式实施的中国经济改革,源于毛泽东在1956年的发表的《论十大关系》这篇著名讲话。在这篇讲话中,毛泽东把从苏联引进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病归结为管得太多,统得过死,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以致只有中央的积极性,而没有地方政府、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造成了整个经济没有生机和活力的局面。[5]为了改革这种局面,毛泽东开出了放权让利、调动积极性这个处方。但是,1957年底,中共中央在毛泽东的倡议下决定发动“大跃进”运动。于是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与“大跃进”运动齐头并进的。众所周知,“大跃进”运动给中国造成了物质资源和人的生命的巨大损失,而以“行政性分权”为特征的经济改革,尽管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却造成经济的大混乱以及随后的重新集中,形成了“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恶性循环。
    这一时期的中国经济改革,之所以没有取得成功,关键在于从决策层到理论界都对改革缺乏科学的认识。对此,有学者曾做过如下分析:为什么当时实行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措施到头来却得到完全相反的结果呢?追根溯源,原因恐怕还在于当时的领导人完全没有经济学中“经济资源的稀缺性”、“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等概念,把“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等现象看成是问题的本质,企图在保持行政性资源配置框架不变的情况下用向地方政府分权的办法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为只要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出来,将“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经济就会飞跃发展。殊不知,计划经济用行政命令配置资源的本质决定了要求社会的高度集中统一,由行政性分权造成的分权型命令经济体制既不符合计划经济的这种要求,又因为造成地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而与市场经济建立统一市场的要求南辕北辙。结果使中国陷入了一场大灾难。[6]
    对以“行政性分权”为特征的改革思路,中国经济理论界也曾经提出过批评。孙冶方是中国经济理论界第一个对“体制下放”的改革思路提出批评的人。孙冶方在1961年多次指出,经济管理体制的中心问题,不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条条”与“块块”的关系,即不是各级行政机构之间的权力如何划分的问题,而是“作为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的权力、责任和它们同国家的关系问题,也即是企业的经营管理权问题”。因此,在孙冶方看来,只有企业“有了权力”,“国家才能调动其积极因素,全面地把国家交给它的担子挑起来。”只有解决了国有企业独立自主的经营权问题,中央与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才能得到解决。[7]不过,关于孙冶方的这种批评,有学者认为其仍然是在“放权让利”和“调动积极性”的理论框架下进行的,而不是从稀缺资源有效配置的角度来论述的。因此,孙冶方并没有从理论上讲清楚为什么向地方政府放权让利不能解决问题,没有讲清楚向企业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的管理权”就能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8]
    另一方面,孙冶方还根据自己对当时中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弊病的洞察,提出了许多改革理论。他在1956年便发表了《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和《从总产值谈起》[9]这两篇具有批评性和建设性的论文,在批评计划经济及其理论体系的同时,开始探索自己的社会主义改革理论。此后,孙冶方认为应当“提高利润指标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中的地位”。[10]并以此为主线,提出了自己对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一系列设想,其核心思想是在保持国家所有制和国家对企业供销关系的计划管理的条件下,给予企业在日常决策(如“简单再生产”决策)上的较大自主权。孙冶方的上述改革理论,尽管在今天看来只不过是在坚持当时实行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小修小补,但在当时的环境中孙冶方的改革主张不仅不可能得到采纳,而且还因此受到批评和迫害。
    除了孙冶方之外,这一时期还有一位著名经济学家对改革有过很有前瞻性的论述,这就是顾准。顾准早在1956年就指出,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是废除了市场制度。因此,为了提高效率,社会主义可以选择的经济体制,是由企业根据市场价格的自发涨落来做出决策。[11]顾准的上述论述按照今天的理解,就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在当时的环境中,顾准能提出这样的观点实在难能可贵,顾准也因此被称为是在中国改革理论发展史中提出市场取向改革的第一人。遗憾的是,顾准的上述理论在当时被定为异端邪说,其本人被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受到严重迫害。因此,其改革理论不可能发挥什么影响。
    总之,从1956年到1978年这段时期,尽管中国从决策层到理论界都对经济改革作过探索,类似孙冶方、顾准这样的经济学家还提出过一些很有价值的改革理论。但在“左”的路线的指导下,在与西方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几乎完全隔绝的情况下,一方面不允许有任何超越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范围的改革理论或主张,另一方面,即使是像孙冶方这样卓越的经济学家也因为缺乏足够的现代经济学素养而无法对改革做出科学的阐释。
    因此,当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打开时,中国根本没有多少关于经济改革的理论储备,甚至改革的方向也没有弄清楚。理论界关于中国问题的讨论,更多的是出于感性的认识,缺少有说服力的理论分析,认为“左”的一套不行,强调采取一些政策措施调动积极性,还没有质疑“计划经济”的运行效率低是不是一种制度上的必然性。[12]这种情形,正如谷书堂先生所回顾的:“然而由于当时我国经济学界思想解放的程度还有一定局限,加上我们自身原有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知识范围偏于狭窄并过于陈旧,面对着改革开放大好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适应这种形势的需要方面,大家确实感到力不从心。例如,当时经济学界对改革方面能够提出的对策往往只限于商品生产、按劳分配、放权让利,调动积极性等最一般的原则性的理论观点而拙于操作。”[13]
    由于对改革缺乏全面整体的认识,因此在改革的初期,依然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目标,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采取的是零敲碎打的改革,结果当然不理想。
    (二)、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观念的启发
    改革理论和改革经验的缺乏,使中国将眼光投向国外,不过在当时的形势下,尽管改革的大门已开,但意识形态上的巨大差异使中国不可能立即借鉴西方在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经验,于是东欧的改革理论便成了当时唯一可以学习和借鉴的东西。于是便有了1979年底和1980年初,原波兰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所长、时任英国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客座教授布鲁斯应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之邀的来华讲学,便有了1981年5月,原捷克斯洛伐克主管经济改革的副总理奥塔·锡克的来华访问讲学,以及1983年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的来华讲学,1985年再次来华讲学并参加有关中国体制改革的“巴山轮会议”。关于东欧这些从事经济体制比较的改革经济学家们在来华讲学过程中向中国同行传递的改革理论,荣敬本在《东欧改革经济学登陆中国之回顾》[14]一文中作了如下总结。
    布鲁斯在来华讲学时主要介绍了他的分权模式。他把整个经济活动的决策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宏观决策,如经济的增长速度,国民收入在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增长比例,投资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增长比例,消费基金在公共消费和个人消费之间的比例,消费基金的分配原则;第二,是企业决策,包括产出的规模和结构,投入的规模和结构、销售和供给、工资奖金的具体形式,等等;第三,是家庭和个人的决策,包括选择个人消费品服务以及选择职业和地点。布鲁斯据此总结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几种模式,并介绍了苏联和东欧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布鲁斯认为,第一、二、三层决策的集中化是“军事共产主义模式”,第一、二层次集中化,第三层次决策分散化是“集权模式”,第一层次集中,第二、三层次决策分散化是“分权模式”,第一、二、三层次决策分散是“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布鲁斯认为,集权模式是苏联的体制,市场社会主义是南斯拉夫工人自治模式,比较接近分权模式的是匈牙利体制。显然,“文革”时期的中国体制类似军事共产主义模式。布鲁斯还特别区分了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积极货币和消极货币这两对概念。在苏联体制中存在的是“卖方市场”,苏联尽管也进行经济核算,但只是计算工具,是消极货币,在这种情况下,把某些权力下放给企业,企业只会追求多发奖金,而不可能提高经济效率。因此,苏联和东欧进行的分权改革一般都以失败告终。
    奥塔·锡克同布鲁斯一样主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此必须建立买方市场,只有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消费者才能成为主人,迫使生产者注意需求的发展,同时不惜开展竞争和形成市场均衡价格,才能使资源合理配置。同布鲁斯不同的是,锡克主张投资责任不能由国家承担,而必须由企业自己承担,只有市场机制不仅影响生产的发展,而且影响投资的发展时,它才能有效地发生作用。因此,应该鼓励企业创业活动,允许企业之间利润有差别,并且允许企业破产和倒闭。锡克认为,如果生产比例、价格和投资分配都是由计划机关决定,那么,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就会同各级行政领导人追逐权力的目的发生矛盾。
    而与布鲁斯和锡克对经济体制的分析相比,科尔奈的分析则更深入。科尔奈认为,为什么在苏联和东欧国家,市场机制同改革者的初衷相反,不能发挥作用?其原因就在于社会主义企业中存在着“软预算约束”,其表现是:1、由国家确定企业产品的价格,使价格调整到与企业生产成本相符合的水平,也不符合市场竞争形成的均衡价格。2、由国家给企业补贴,在企业经营发生亏损或某项工程建成投产后发生亏损,由国家给予补贴。3、企业获得免税,对某个行业和企业实行各种税收的优惠。4、企业获得软性贷款。贷款往往不是给予盈利企业,而是给予亏损企业。在贷款不能偿还时,就对偿还条件做出重新安排,如推迟预定的付款期,或买方企业用推迟付款的方式强迫卖方企业给予贷款。这样,在软预算约束下,企业对价格的信号反应很弱,就像一个司机服了镇静剂,对红灯信号和别的车辆的喇叭声不作反应一样。亏损企业仍然要增加投资,增加奖金,这种投资饥渴和消费饥渴,造成了社会的普遍短缺。
    科尔奈的分析深刻揭示了苏联和东欧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企业存在的问题决不是来自“市场社会主义”,而是来自南斯拉夫的企业受到地方的庇护,存在着更严重的“软预算约束”,而匈牙利改革后来出现的反复也属于同一性质的问题。
布鲁斯、锡克和科尔奈等人的来华讲学,给中国经济理论界带来了一次全面的观念冲击。其中最大的冲击来自于他们带来的    “SYSTEM”(系统)这个概念。在此之前,中国无论是决策层还是理论界都没有一个整体的改革观念,总是把权力放了又收,收了又放,不断在政策调整上打转转,改革也无法取得突破。而东欧经济学家告诉我们,经济体制是一个系统。经济改革不是个别政策上的改变,而是从一个系统到另一个系统的转换。原来的经济系统即集中计划经济不能正常运转,要保证有效运转就要设计另外一个经济系统来代替。因此,经济改革并不能采用零敲碎打的方式,经济改革是一种系统的跃迁,系统的跃迁需要有综合的考虑,新的系统需要有逻辑的一贯性。[15]此外,他们还告诉中国同行,体制改革实际上是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换。[16]这同样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念冲击,在此之前,中国经济理论界一直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框架下探讨改革的起点与方式。尽管顾准曾经提出过改革的市场取向,但在当时这是理论禁区,根本不可能为决策层所接受,即使在理论界也遭到了批评和压制。而通过东欧参加过经济改革实践的改革经济学家提出,无疑对中国有很大的启发。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对这些经济学家的来华讲学非常重视,他们的改革理论得以迅速传递到政府领导人那里。例如,奥塔·锡克在华的每一次讲学,吴敬琏都做一份一千字的简报,送给中国社科院院长马洪和其他领导,马洪再将这些简报送给政府领导人。当时的国务院领导做过三点批示:第一,中国社会科学院聘奥塔·锡克为顾问;第二,要求奥塔·锡克以后每年到中国访问一次,给中国的改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三,请他与中国经济改革的领导干部组织一次座谈,经济领导部门要参加。当然,考虑到锡克是一个流亡者,社科院的领导觉得请他做顾问似乎不妥,于是没有照办;第二条也由于政治原因没有执行。但第三条则很快得到落实,在锡克在华访问的最后一天,组织了领导部门的一些领导和他座谈,薛暮桥、廖季立、马洪、白美清等都参加了。
    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在观念上的启发意义还在于,它使人们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着不同的体制模式。[17]布鲁斯在来华讲学时,将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划分为“军事共产主义模式”、“集权模式”、“分权模式”、“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等四种模式;科尔奈则将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划分为“直接行政协调”、“间接行政协调”、“没有宏观控制的市场协调”、“有宏观控制的市场协调”等四种模式。前者偏重于结构的划分,后者偏重于功能的划分。尽管他们划分的依据不尽相同,但却使中国经济理论界认识到:同样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会有不同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规定性是稳定的,但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则是不断变化和不断发展的,以便使社会经济利益的矛盾不断得到正确的解决,并适应技术经济的发展。[18]同时,比较经济学关于模式的分析还使人们认识到:改革经济体制,实际上就是转换模式,因此,必须注意各种结构和功能的系统性和一致性。这就是经济体制改革必须有总体设计的根本原因,如果只改变某种结构和某种功能,而其他结构和功能没有相应的配套设计,在经济的运行上就会出现逻辑的矛盾和障碍。[19]
    需要强调的是,科尔奈的《短缺经济学》及其系列改革论著以其富有现实感的分析方法和犀利笔锋,启迪了人们从微观企业入手去剖析社会经济的细胞——企业。科尔奈许多关于企业行为和经济运行的概括和描述性用语,如“软预算约束”、“强制替代”、“扩张冲动”、“投资饥渴”等等已为中国接受并广泛采用。[20]
 
三、 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决策的影响
 
    经济理论对经济决策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掌握这种理论的人来实现的。比较经济学之所以能够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决策产生影响,是与刘国光、吴敬琏、荣敬本、赵人伟、周小川、郭树清、楼继伟、李剑阁等人的努力分不开的。这些从事比较经济学研究(或者曾经从事过这方面的研究)的经济学家,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担任过重要研究机构的负责人,如刘国光和赵人伟,他们都担任过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刘国光还曾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等职;第二类是担任过政府决策咨询部门的负责人,如吴敬琏,他在20世纪80年代担任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常务干事以及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讨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后来任全国政协常委以及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第三类则是从政府部门的研究人员做到政府重要部门负责人的一批学者型官员,如周小川、郭树清、楼继伟和李剑阁等。其中周小川先后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助理、国家体改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行长、中国证监会主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等职;郭树清在中国社科院获得博士学位后到国家体改委工作,后来任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副司长、国家体改委综合司司长、国家体改委秘书长、贵州省副省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等职;楼继伟先后任国务院办公厅研究室副组长、中国社科院成本价格室主任、上海市体改办副主任、国家体改委宏观司司长、贵州省副省长、财政部副部长等职;李剑阁先后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国家经贸委政策司司长、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国务院体改办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
    由于这些人均在中国重要研究部门或经济决策部门工作,加上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坚持市场化改革,因而他们能够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经济改革提出自己的政策建议和方案设计,其中不少建议和方案为领导人所采纳,从而推动着中国经济改革的发展。此外,他们还通过参加或组织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将国际上一些关心中国经济改革的著名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以及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具体建议引进来,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决策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具体来说,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决策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的。
    (一)、对中国经济改革方案的启发
    比较经济学不仅对中国经济改革观念的变革发挥着一定的启发作用,而且通过介绍东欧国家的改革经验,为中国制定相关改革方案提供了直接的参考。如布鲁斯和锡克,他们不仅有理论,而且参与了改革,有改革的实践经验,所以他们的学术观点受到了中国决策部门的重视。[21]尤其是锡克,关于建立竞争性市场机制对于新体制有效运转的意义和关于以实现价格自由化为目标的价格改革是保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首要条件的论述,以及他所介绍的捷克斯洛伐克采用先调(1967)后放(1968)的办法实现价格改革的经验,对中国经济改革部门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以上的背景下,国务院领导人确认前一阶段的改革“还是局部的、探索性的,工作中也出现了某些前后不衔接、相互不配套的问题”。他们认识到,为此要“尽快拟定一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逐步实施。”,为了给在1981年经济调整取得一定成效后立即推出价格改革作好准备,国务院决定设立价格研究中心,由薛暮桥、马洪负责,研究如何计算价格,制定价格调整和改革的方案。同时还通过锡克的推荐请来了外国专家对干部进行培训,开始进行调整价格的计算工作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设计。[22]尽管由于形势的变化,拟议中的价格改革被打消。直到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前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如何进行价格改革的问题才重新提上日程。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吴敬琏主持设计的价格改革方案中,就吸取了锡克介绍的“先调后放”的做法。[23]
    (二)、设计改革方案,提供政策研究报告
    198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标志着中国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改革的开始,全会做出的把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作为改革的目标,对于中国经济改革的全面展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此后,为了配合中央制定“七五”计划,1985年,当时还在中国社科院读研究生的郭树清、刘吉瑞、邱树芳给国务院领导写了一份报告,提出:“双轨制”是一种“冲突型”的双重体制,它的长期持续,必然引起经济生活的混乱,甚至会导致改革的“夭折”,因此,改革需要配套设计[24]。此后,国务院机构事务管理局安排他们和楼继伟等人在北京西山设计方案,同年5月,他们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报告》[25]上报给国务院。同年7月15日,在有关部门召开的《关于制定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的建议》初稿讨论会上,吴敬琏提出不应将改革简单地归结为扩大企业自主权,而必须在三个相互联系的层面配套进行,这三个层面是: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形成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建立适合于市场条件的宏观调节体系。[26]吴敬琏的意见被“七五”计划建议所吸取,从而有了国务院领导在1986年初对“七五”前期的配套改革所作的相关部署。[27]而吴敬琏的上述建议正是在吸收了布鲁斯、锡克以及科尔奈等人的相关思想并结合中国改革面临的形势提出的。
    为了进行拟议中的配套改革,国务院在1986年4月成立了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讨小组办公室,主任为安志文,副主任为杨启先、吴敬琏等,其中吴敬琏负责主持方案设计工作。吴敬琏和办公室的其他同事一道,在国务院和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拟定了“七五”前期以价格、税收、财政、金融和贸易为重点的配套改革。其中的价格改革方案,类似于锡克在1981年来华讲学时向中国同行介绍过的捷克斯洛伐克所采取的先调(1967)后放(1968)的改革经验。[28]此外,吴敬琏还与周小川、楼继伟、李剑阁等人围绕“七五”前期改革,主要吸取新古典经济学和东欧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发表了不少论著,其中心思想是围绕建立“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提出了一种“整体配套、分步实施”的改革思路,在改革战略上积极提倡企业、市场和宏观调控三方面改革的大配套。强调价格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认为应以价格改革为突破口,尽快建立起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的经济机制,避免双重体制久拖不决的局面。[29]吴敬琏、周小川、楼继伟、郭树清、李剑阁等人也因此被称为“整体协调改革论者”。
    吴敬琏等人的配套改革方案,经修改补充后在1986年8月得到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批准,并得到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的肯定,但在当时的环境下,他们的改革方案被认为是激进的,因而未能执行,但开了改革设计的先河,并为1994年的改革作了准备。
    与此同时,以刘国光等人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在吸收东欧改革经济学家经济体制改革模式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应采取“渐进式”加“小配套”的改革战略。[30]实行企业改革和价格改革两条改革主线“双向协同”。[31]他们主张在经济改革过程中要注意体制模式转换与经济发展模式转换的“双向协同”。[32]他们认为,既要考虑一种模式向另一种模式的转换,又要考虑保持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连续性和不同体制模式之间的继承性。[33]强调改革只能逐步进行,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双重体制有其必然性。[34]
    刘国光等人的改革主张与政策建议,因其稳健务实的风格,加上他们在学术界的地位,对学术界和决策层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许多改革主张与政策建议同中央的经济政策相契合,有的直接就转化为中央经济改革的决策。[35]
    而吴敬琏等人的“整体协调改革论”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未被决策者采纳,但到了90年年代,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入,以及人们对市场经济认识的深化,他们关于中国经济改革的一整套方案设计经过继续研究和修改后,逐渐获得了决策者的认可,并对党在这一时期形成的重要决策产生了一定影响。
    1990年,吴敬琏与张卓元、周小川、李剑阁、楼继伟、荣敬本、吴晓灵等人成立了“中国经济改革总体设计”课题组。随后,课题组在对苏联和东欧国家经济改革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市场经济的运行,提出了中国进一步经济改革的基本思路、时序安排和配套政策。随着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中央迫切需要做出改革的总体设计和专项方案,于是吴敬琏领导的课题组为此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设计,向领导部门提交了一系列的相关研究报告,这些研究报告随后在报刊发表,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重视与认可。其中由吴敬琏和周小川执笔的《对近中期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整体性设计》[36]是当时进行改革蓝图设计的一篇重要文献,在这篇文章里,吴敬琏、周小川指出,我国在引入基本的市场制度后也需要对模式做出选择,设计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模式。他们列举了英美的市场经济模式、日本(亚太)的市场经济模式以及德国的市场经济模式,并对他们进行了区别与比较。而由楼继伟、李克平执笔的《建立一个规范、有效的财政新体制》[37],周小川、王林、肖梦执笔的《企业与银行关系的重建》[38],吴晓灵、谢平执笔的《转向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中国货币政策》[39]获得1994年度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此外,一些研究成果还以专著的形式出版,如周小川、杨之刚的《中国财政体制的问题与出路》[40],吴晓灵、谢平的《中国的金融深化与金融改革》[41]以及吴敬琏的《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42]等。其中吴敬琏的《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还荣获了国家图书奖。
    吴敬琏领导的“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课题组提出的《对近中期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整体性设计》,以及财政税收、金融、外汇管理、国有企业、社会保障和市场体系等方面改革的方案,为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供了重要参考。[43]
    在中国经济改革个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比较经济学界也通过深入研究,提出了较为系统的改革建议,对中央的决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1996年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为了配合1997年将要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决定将“国有企业的改革与改组”作为1997年度的重点研究课题,于是在1997年初成立了以吴敬琏为负责人的“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课题组。吴敬琏设计总框架,站在比较研究的角度,提出了课题的基本思路和观点。强调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根据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学说和我国改革开放已经积累起来的经验,彻底摆脱前苏联模式和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束缚,努力寻找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不能将它局限于国家所有制和苏联式的“集体所有制”,更不能把国家所有制看作“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和社会主义必须追求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必须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使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向需要国有经济发挥作用的战略性领域集中。1997年5月8日,课题组将《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报送中共中央,为“十五大”的理论创新和政策突破作了准备。[44]事实上,从“十五大”的报告[45]可以看出这一点。“十五大”报告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同时,要求按照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对中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进行调整。
    此外,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比较经济学界也发挥着建设性的作用。1994年,由周小川、王林领导的“中国社会保障的体制选择和经济分析”课题组,在比较了欧洲福利国家以及新加坡和智利等国在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该报告作为《建设市场经济的总体构想与方案设计》的一部分,受到了决策层的重视。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在改革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2000年初,我国一些地方的国有企业因为职工认为“买断身份”的补偿过低而发生某些“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使党和国家领导人认识到在缺乏社会安全网的情况下进行国有企业的重组有很大的危险。于是,中国政府请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如何建立新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斯坦福大学的刘遵义教授[46]提出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改革方案。他建议由政府用一般性财政税收作为资金来源的“社会基本养老金”和由职工和雇主缴费建立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两个部分组成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其中,个人公积金账户由中央公积金信托理事会下设的中央公积金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选择并委托中资或外资基金管理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经营。[47]他还建议国家用现有国有资产对政府所负国有单位已退休职工、在职职工以及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隐性债务进行补偿。刘遵义的这一构想得到许多经济学家的赞许和政府领导人的认同。[48]2000年底,国务院做出决定,成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该理事会于2001年底正式成立,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管理由国务院批转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三)、召开国际会议,引进改革政策建议
    以吴敬琏等人为代表的中国比较经济学家,非常重视与国外比较经济学家以及其他关心中国经济改革的国外经济学家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他们深知,中国经济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在改革的过程中,既要吸取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经验教训,又要结合中国国情,适当借鉴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的一些成熟经验和好的做法,从而使中国改革在不断探索中前行。而通过与国外经济学家的学术交流,尤其是通过召开国际会议这种形式,不仅可以使国内经济学界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经济学理论以及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建议,而且经由海外著名经济学家之手对中国经济改革提出具体建议与方案论证,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为中国经济改革提供理论上的准备作用。
    关于改革开放以来由比较经济学界参加或主持召开的几次有重要影响的国际会议,主要有1985年召开的“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 (又称“巴山轮会议”) 以及1994年召开的“中国经济体制的下一步改革国际研讨会”(又称“京伦会议”)。
    1985年9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世界银行在从重庆到武汉的“巴山号”游轮上召开了“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故又称“巴山轮会议”。这次会议召开的一个重要背景是,1984年第四季度中国发生银行信贷失控,投资猛增,消费基金增长过快,物价上涨幅度达到10%。如何看待宏观经济形势?应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是决策层和经济学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会议邀请了一批国际知名的宏观经济理论和实际方面的专家学者,其中来自西方国家的有:英国皇家经济学会前会长阿莱克•凯恩克劳斯,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198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托宾,联邦德国证券抵押银行理事长、教授奥特玛•埃明格尔等。来自国外的著名比较经济学家有:匈牙利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部主任、经济学教授亚诺什•科尔奈,原籍波兰、时任英国牛津大学安瑟尼学院高级研究员弗拉基米尔•布鲁斯。中国方面的代表有安志文、薛暮桥、马洪、廖季立、项怀诚、高尚全等经济官员,刘国光、戴园晨、吴敬琏、赵人伟、张卓元、周叔莲、童大林、王琢、郭树清、楼继伟等经济学家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始以前,中国政府领导人在北京会见了与会外方专家。9月2日上午,薛暮桥致开幕词,当天的中心议题是宏观经济管理的理论与实践,3-4日的议题是宏观经济管理的国际经验,5-6日的议题是计划与市场问题,6-7日讨论可供中国参考和借鉴的国际经验,7日上午闭幕,由马洪致闭幕词。关于这次会议的详细内容以及经济学家对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的评论和建议,刘国光和郭树清曾分别写过综述,发表在《经济研究》和《经济社会体制比较》上。[49]会议的主要文文献还汇集成书出版。[50]这里侧重从比较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建议来论述其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影响。
    在本次讨论会上,科尔奈从经济协调机制的角度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进行了分类,并根据匈牙利等东欧国家经济改革的实践对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问题提出了新的见解,同时就中国经济改革应当选择的目标模式作了较为系统的发言。科尔奈把一切现实的经济体制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行政协调,另一种是市场协调。行政协调的特点是:在上下级机构之间存在着纵向的信息流,存在着所属与从属关系,决策集中化。市场协调的特点是:在买方与卖方之间存在着横向的信息流,二者处于同一层次,不存在所属与从属的关系,决策也是非集中化的。这两大类型的协调机制又各有两种具体形态:直接行政控制、间接行政控制;没有宏观控制的市场协调、有宏观控制的市场协调。科尔奈通过对上述四种目标模式的比较分析,并结合匈牙利的改革经验,认为理想的目标模式应该是有宏观控制的市场协调。他的这一观点得到了与会外国学者在原则上的一致肯定,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应当选择类似于有宏观控制的市场协调这种模式,同时,他们又补充了一些重要论点。其中布鲁斯补充了三点意见,他认为:第一,经济改革一定要建立起中间金融机构,以期形成一个资本市场;第二,所有制必须多样化。多样化不仅指包括有集体、个体经济,也包括国有经济的多种形式,例如联合股份经济;第三,国家应保持对投资过程、收入分配和对外经济关系这三个领域的强有力控制。
    关于体制模式转换的方式,布鲁斯认为中国的改革只能循序渐进。科尔奈认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步骤不能简单化,有的领域需要采取“渐进”式,例如,在所有制结构的变革中,不论是国家所有制的调整,还是其他所有制形式的扩大,都只能是一步步地进行,不应当也不可能突然变更;有的领域则需要采取“一揽子”方式,即各项改革措施必须同步配套,如取消指令性计划,就必须相应地进行工资改革、价格改革,建立某种形式的资金市场,硬化财务预算约束、实行财政金融的严格控制等,所有这些都是“一揽子”改革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只进行单项改革难以获得成功。关于中国经济改革中的双重体制问题,布鲁斯认为,从配给体制向商品体制过渡阶段,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消费品方面曾经实行过双重价格,但中国在生产资料方面也实行了双重价格,这可能是一项有益的发明创造。它是从旧体制进入新体制的桥梁,可以使行政的直接控制平稳地过渡到通过市场进行间接控制。但是,在双重体制中,由于两种运行规则的混杂,会使经济生活发生矛盾和摩擦。布鲁斯等人指出,双重价格也有消极作用,持续时间不能太久。科尔奈也强调各种产品价格之间的紧密联系,认为分产品分块调改价格弊病很大。多数经济学家同意这样的做法,即对不同产品价格控制的放松,应当以其市场供求的平衡程度为根据。
    关于经济“过热”的利弊,科尔奈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存在着系统化的强迫化的增长。经济过热、增长过高是反复出现的现象,这既有数量扩张,又有投资饥饿。增长越快,越向更快,最后事与愿违。这种情况在匈牙利、波兰以及其他东欧国家都有许多教训。科尔奈由此提出警告:过高的增长是有危险的。这种危险表现在五个方面:通货膨胀,加剧短缺,改革倒退,很可能使真正的消费削减,加剧部门不平衡。科尔奈的分析使托宾深有感触,他在最后一天的会议上明确表示,中国必须控制信贷,必要时要直接控制投资。他认为中国当前应同时实行紧缩财政和紧缩货币政策。关于宏观调节的微观基础和前提,科尔奈指出,许多西方分析家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可以运用已经在私有市场经济中被证明是可行的某些方法,去贯彻他们的宏观政策,但需要使宏观政策手段和微观体制结构(例如所有制形式、刺激办法和行为动力等)协调起来才行。
    科尔奈和布鲁斯这两位比较经济学家在本次会议上的发言,不仅受到了与会西方学者的广泛认可,更触发了出席会议的中国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层次思考(刘国光在会后写的评述对此作了详细说明)。尤其是科尔奈,他对中国经济改革目标模式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引起了与会中外专家的共鸣。事实上,凯恩斯主义的货币问题大师托宾,其对中国宏观经济改革开出的“药方”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受科尔奈发言的启发。[51]
    关于“巴山轮会议”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影响,有学者总结到:“经过会议对经济制度分类、宏观经济管理、货币政策等问题进行的深入讨论,与会中方人员对于市场经济及其宏观管理的基本框架、宏观政策目标及其实现途径有了比较清晰的理解。他们的经济学水平的提高,为1985年10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明确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模式和中国政府恰当地把握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52]甚至对中国在1994年推出的包括财政、银行、外汇管理体制在内的“宏观经济改革”起到了前期的理论准备作用。而本次改革也被认为是我国改革中的一次最成功的尝试。[53]足见“巴山轮会议”在中国经济改革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至于1994年召开的“中国经济体制的下一步改革国际研讨会”则是由国内比较经济学界的代表人物主持召开的一次有着重要影响的国际研讨会。因是在北京京伦饭店召开,故又称“京伦会议”。[54]比较经济学界召开此次会议的背景是,中国在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后,尽管在财政、税收、金融等宏观经济领域开始了相关体制改革,但在微观经济领域尤其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却没有真正展开,而国企改革作为经济改革中的核心问题,如果没有新的改革思路,必将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整体推进。于是,由吴敬琏、周小川所领导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计”课题组和由楼继伟领导的“中国税制体系和公共财政的综合分析与改革设计”课题组,在国家经贸委的支持下,于1994年8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京伦饭店联合召开了“中国经济体制的下一步改革国际研讨会”。需要补充的是,当时正值吴敬琏、周小川领导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计”课题组的课题结束后还剩下一些课题经费,于是他们便想到邀请课题组的顾问和国外著名经济学家来北京一起来讨论课题组1994年没有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中国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国企改革领域。
    由于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转轨时期的微观经济改革,因此会议邀请了企业理论以及转轨经济研究方面的国际知名学者,包括研究厂商理论与合同理论以及破产程序的国际知名学者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研究企业组织结构和激励机制的保罗·米尔格洛姆(Paul Milgrom),研究日本企业组织和银行体系的青木昌彦(Masahiko Aoki),研究财政以及中国财税体制的罗伊·伯尔(Roy Bahl),研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尼古拉斯•拉迪(Nicholas Lardy),研究财政和金融的罗纳德•麦金农(Ronald Makinnon),研究前社会主义国家转轨问题的卡兹米尔斯·波兹南斯基(Kazimierz  Poznanski)等。其中青木昌彦等人本身就是国际比较经济学领域的代表性人物,他们一方面对现代经济学的前沿理论有深入研究,另一方面又精于比较制度分析,同时他们还非常关心中国经济改革,因此吴敬琏、周小川等人认为请他们来研讨中国的微观经济改革是非常恰当的。当然,本次会议也邀请了在国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的华人经济学家刘遵义、钱颖一等人。至于中方代表除了陈清泰、蒋黔桂、张卓元等人外,其他则几乎是清一色的比较经济学家,如吴敬琏、荣敬本、周小川、楼继伟、李剑阁、吴晓灵、谢平,等等。其中周小川、楼继伟、李剑阁、吴晓灵等人同时又是政府官员。
    而从本次研讨会上中外经济学家提交的研讨论文来看,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转轨比较,如:“转轨经济中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和治理结构”(青木昌彦), “东欧转轨过程中的私有化存在什么问题”(波兹南斯基),“转轨经济中的破产程序设计”(奥利弗·哈特),“政府间转移支付:中国改革的比较展望”(罗依·伯尔),等等;二是对中国下一步改革的方案设计。如 “中国企业制度改革的近期设想”(蒋黔贵),“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框架”(周小川),“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许成钢),“中国国有企业—银行债务重组的没想”(吴晓灵、谢平),“中国的银行和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案设计” (刘遵义、钱颖一),“如何建立中国的中央对地方财政资金转移支付新制度”(楼继伟和李克平),“中国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楼继伟和李克平),“1995年改革重点的设想”(吴敬琏),等等。其中不少观点和方案设计在当时的中国是非常超前的,如国有企业应当改造为多元持股的现代公司,这些公司必须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控制“内部人控制”,而资不抵债的企业应当在债权人的监督下进行重组,等等。
    在研讨会结束的前一天晚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会见了外方代表。并听取了外国经济学家关于如何让债权人通过债转股等办法以股东的身份进入企业,在解除那些盈利尚可的企业债务负担的同时,改组公司和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讲解。
    京伦会议之后,国家经贸委和中国建设银行曾经在上海星火造纸厂进行了债转股的试验,取得了不错的成绩。[55]但从当时的情况来看,由于此次会议上提出的不少改革方案太超前,无论是决策层还是理论界均有不少人持异议态度,因此这些改革方案并没有得到及时吸收。但是随着国有企业、银行呆坏账、债务以及破产与重组等问题越来越多地爆发出来。人们发现,进一步明确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历史包袱,在处置亏损企业过程中如何更好地运用破产法,改进破产程序,已变得越来越重要。事实上,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先后出台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如债转股、公司治理、规范企业破产等就吸收了本次会议上中外专家提出的一些建议。因此,虽然要使人们普遍接受京伦会议上提出的一些重要观点并付诸实践,可能是若干年以后的事情,有的至今尚未实现,但是,这些理论分析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和实施办法确立了基本方向、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56]
    有人将京伦会议和九年前开创了宏观经济学在中国传播的“巴山轮会议”相对应,视之为微观经济学在中国最新发展在中国的传播,以及把改革引入微观经济基础深层的理论准备和开端。[57]可见,京伦会议对中国经济改革尤其是深层次的经济改革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
    以上论述的是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决策影响的主要方式以及代表性的事例。除此之外,比较经济学界还通过发表重要论著,阐述他们的政策主张,间接影响政府在经济改革方面的决策。[58]有些时候,他们甚至直接上书党和国家领导人,就重大理论与政策问题提出建议,或在国家领导人召开专家座谈会时提交书面发言[59]。这里举一例加以说明,1997年5月8日,吴敬琏就对社会主义经济进行再定义给中央领导人写了一封信。[60]指出应该根据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在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把社会主义经济界定为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市场经济。他在信中写道: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基础之上。具体说来:
    (1)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实现产权社会化即以公有制为主体无疑是我们必须采取的方针。但是,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应当鼓励对多种公有制形式,如各种形式的基金和基金会、各种形式的合作组织、社区所有制等的探索和开拓,而不能将它局限于国家所有制和苏式“集体所有制”,更不能把国家所有制看作“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和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
(2)国有经济要收缩范围,进行战略性重组。国有经济的重组,不宜采取由政府包办的办法,而要推广已有先例的成功做法,依托现    已建立和今后还要陆续建立的新型企业,在明晰产权界定和初步建立公司制度的条件下,通过售股变现、股权投资、收购兼并、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资本市场运作,促使国有资本由低效企业向高效企业、从一般的竞争性部门向国家必须掌握的战略部门集中。
    (3)除公有制经济外,适应着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和个人创造性的重要作用,应当支持和鼓励各种非国有经济成分,包括合作社经济、民营经济以及外资经济的发展。
    (4)国家应当对各种经济成分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消除对非国有经济成份在价格、税收、金融、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歧视(因为这样一来,作为经济资源的基础配置者的市场机制就会遭到破坏,整个经济的效率会下降,国有企业由于依赖种种特权也会变得缺乏效率),着力营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实现在市场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使各种经济成分都能在国家统一的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各显其能,共同缔造持续的繁荣。
    (5)除了保证财产的初始分配不过分悬殊之外,国家还完全应当而且一定能够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自己的多种政策工具,例如社会福利设施和累计税制度,来扶助鳏寡孤独老弱病残,抑制少数个人财富的过度积累、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这封信在5月8日以吴敬琏个人的名义送出,其中有的建议被接受,吸收进领导人的讲话中去了。[61]事实上,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有些表述与上述信中的陈述是相当一致的。
 
四、  比较经济学对中外经济改革经验教训的总结
 
    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影响,除了前面所述的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启发意义以及影响中国经济改革的决策以外,还通过大量的比较研究,总结国外经济改革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以期中国经济改革能够在汲取横向和纵向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顺利实现经济转轨与制度变迁。中国比较经济学界从事比较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经济理论与经济改革的比较研究,为中国经济理论与经济改革的发展提供经验借鉴。用《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的宗旨来概括,就是“比较开眼界、比较长知识、比较启智惠、比较出真理”。[62] 可以说,比较经济学在中国经济改革的每一个关键阶段,都会通过有针对性的比较研究,为中国经济改革提供镜鉴。
    (一)、总结转轨国家的经验教训,检讨中国经济转轨中的问题
    中国的经济改革,实际上就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对中国这样一个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的大国来说,经济转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今天,尽管中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远未完善,因此,在中国最终建成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前,经济转轨都将继续进行。
    从中国经济转轨至目前取得的进展来看,可以说基本上是成功的。这一点除了Sachs、胡永泰、杨小凯等少数学者持疑义外,几乎得到了国内外的一致肯定。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的经济转轨是一帆风顺的,事实上,自1978年以来,围绕着中国经济改革战略的选择以及转轨方式的安排,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争论,但是决策层还是选定了渐进式的转轨方式,中国的经济改革也是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中取得新的进步与发展。而在这一进程当中,比较经济学界以原苏联和东欧转轨国家为镜,及时总结这些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供给中国决策者和理论界借鉴和思考。
    而比较经济学界在总结转轨国家的经验教训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是其重要平台。该杂志在20世纪80年代,在原苏联和东欧国家还未开始大规模的经济转轨之前,翻译和刊载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和日本从统制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以及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拉丁美洲国家从管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的经验和教训,并作了相关评述,以便从理论和实践上把握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某些规律性。[63]
    随着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相继发生的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这些原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转轨,这些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既积累了一些经验,更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国际学术界也针对这些国家的经济转轨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探讨这些国家的制度变迁特征、过渡路径选择以及经济过渡绩效,并将其与中国的经济转轨进行对比,由此诞生了“转轨经济学”[64]。在转轨经济学的研究队伍中,既有科尔奈、青木昌彦、罗兰、钱颖一等比较经济学家,也有斯蒂格利茨这样的主流经济学家,还有梁赞诺夫、科勒德克等来自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的经济学家。而中国比较经济学界一方面通过译介国外经济学家对原苏联东欧国家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主要是教训),来提供给国内参考,另一方面也展开了相关研究,在中外经济转轨的对比研究中探寻中国的转轨之路。
    归纳起来,比较经济学界通过译介和总结,得出了以下几点经验教训。
    1、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能一蹴而就。
    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俄罗斯、波兰等国实行了激进的“休克疗法”,通过“稳定化”(即实行紧缩的货币和财政政策)、“自由化”(即在宏观经济紧缩的同时迅速放开价格)、“私有化”(即国有企业私有化要尽快完成)这“三驾马车”来完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迅速过渡。但从“休克疗法”实施的后果来看,显然不像其建议者当初所设想的那么乐观,所有实施“休克疗法”的国家都为这种转型付出了极大的代价。[65]因此,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结构是相比经济生活自由化更复杂的事情。照搬一套法律制度是举手之劳的事,但要让它有效地运作起来则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66]“休克疗法”就忽视了市场赖以正常运转的制度性基础,即在国有经济的解体过程中,新的生产链条因为没有良好的信息传递机制和合同履行机制而无法立即建立起来;在私有化中,无论是老企业的重组还是新企业的进入,都要有良好的司法制度、信息披露和会计、税收制度,以维护公平和开放的市场秩序,但这些都是不能立刻办到的。[67]
    2、私有化并非经济转轨成功与否的关键,必须重视市场竞争
    在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的经济转轨过程中,占绝对优势的公有财产被迅速地转化为私有财产,公有经济让位于私有经济,然而,这样的私有制变革并未达到应有的效果,真正能使用自己资源的产权主体并未立即产生,企业的经营机制和效益并没有明显的提高。同时,迅速私有化还造成了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的巨大混乱。实践证明,私有化,即使在所有者和法律程序方面作出最佳选择的私有化,也只能是改善生产的前提条件,它应该同市场化结构改革的目标协调起来。[68]那些拥护自由市场论的人认为改革经济转轨成功的第一步就是使国营企业私有化,这个结论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竞争远比私有化重要得多。中国的经验表明,不进行私有化,甚至没有明确界定产权,也能进行成功的市场改革。这是因为中国特别强调竞争。例如,中国在实行全面的价格改革之前,实行了价格双轨制。价格体制的“灵活”部分给企业提供了信息,但没有一下子破坏整个体制。[69]以所有制为核心的制度变迁同样是一个长期复杂的演进过程。[70]
    3、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建立和执行市场经济规则是十分重要的
    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不能没有约束。过去人们习惯于命令经济,在新的转轨情况下,如何执行合同和履行合同的义务这些市场经济基本的约束,人们都有一个学习的过程。俄罗斯在经济转轨中最缺乏的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所需的一整套制度环境。[71]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不能将市场与政府对立起来,而应在两者之间建立适当的平衡。如果政府没有建立起保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制度,就会出现一种“既非计划又非市场” 的状态——一种将被非正常的机制所占据的体系性真空。[72]因此,政府在任何时候都要扮演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这就是制定游戏规则。这些规则不仅调节私营各方的相互关系,而且调节私营各方与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73]市场经济必须解决的一大问题是经济人必须被约束。这种约束至少包括三项内容:产权的界定和保护、合同的实施、适当的监管。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一个执行规则的第三者,这个第三者便是政府。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引入政府是必然的。但是政府本身也要受到法治的约束。[74]
    4、改革既要考虑历史条件和状况,也要得到政治和社会的支持
    经济转轨需要理论的指导,但经济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是有约束条件的。“华盛顿共识”的自由化理论尽管于1985年在治理玻利维亚的恶性通货膨胀中取得了成效,但却给俄罗斯的经济转轨带来了很大的混乱和无序。因此,经济转轨是有路径依赖的。一国的历史是很重要的,转轨要考虑历史条件和状况,不能照搬照抄。另一方面,转轨的顺利进行还有赖于政治和社会的支持。也就是说,改革需要得到人民的拥护,各种利益集团的利益在改革中不受太大的损害。否则就会有人反对,改革的起步就得不到支持,俄罗斯就是实例。[75]俄罗斯在没有取得足够的公众支持的情况下施行了“休克疗法”式的转轨。一方面,没有政治支持使公众对改革带有敌对情绪;另一方面,由于缺少政治支持,由于实行了错误的私有化政策,改革不但未能带来改善,反而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加重了贫富分化,从而进一步降低了改革措施的有效性。[76]
    在总结原苏联和东欧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同时,比较经济学界也检讨了中国经济转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下一步经济转轨面临的挑战。这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改革的整体配套性不够,长期的增量改革消极后果严重
    经济转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要实现经济的顺利转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使改革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套,相互适应。一个体制中的各种制度具有战略互补性,某一项或几项制度发生变革,其他的制度要么进行相应的变化,要么就会与新制度不相配合,对新制度的实施产生阻碍。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完全如此,特别是传统体制在改革中形成错综复杂的利益制衡关系和格局,从而给改革的推进和深入设置了种种障碍和阻力。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某些环节出现滞后是正常的,也是难以避免的。但是这种滞后不能持续时间过长,否则将会贻误改革时机,进而影响经济的顺利转轨。而从我国经济改革的具体进程来看,我国长期以来推行的是增量改革。这种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在旧体制(国有经济)一块只进行改良或暂时不触动它,而在其外围或旁边发展出新体制或新经济成分(非国有经济),后一部分的发展壮大将逐步取代前一部分,或改善前者改革的环境。[77]采取增量改革战略,目的是为了减少改革阻力,积蓄改革力量,缩短改革进程,最终目的还是建立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因此,改革终归要推进到国有部门。而在“体制外”的改革已经为全面建立市场经济制度准备了必要条件的情况下,就应当抓住时机,在占用了国民经济中大部分重要资源的国有部门开展整体配套改革的攻坚战,实现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多数改革者对于市场取向的改革没有明晰的理性认识,仍然习惯于用“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推进改革,因而改革战略没有能够实现及时转变,其结果是国民经济中已经搞活的“体制外”部分和很大程度上仍受传统经济体制束缚的“体制内”部分之间出现了剧烈的摩擦,经济体系中存在着许多漏洞,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就经常受到威胁。[78]中国国有部门改革的滞后以及双轨体制并存,造成了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日益恶化,通货膨胀压力经常存在,不时爆发,以及利用公共权力敛财肥私的“寻租活动”盛行,行政腐败严重。[79]
直至今日,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取得令人满意的突破性进展,无论是决策层还是理论界似乎都未找到有效的国有企业整体方案。可以说,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转轨中的一个必须求解但又一时难以求解的重要课题。
    2、某些重大改革措施缺乏科学论证,盲目出台,教训深刻
    重大改革措施对于整个经济转轨进程具有重要影响,因而在其出台之前,必须进行科学的论证,充分考虑到其对后续改革的影响。我国经济改革在这方面是有深刻教训的,其中比较突出的是1988年的价格“闯关”以及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对国有企业实行的承包制。
    被称之为价格“闯关”的激进的价格改革方案是在1988年6月仓促出台的。当时决策层对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长痛不如短痛”和“一步到位”。但是,当时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相当紧张:通货膨胀的压力很大,双轨价格的摩擦也很严重。在这种情况下,要绕过制止通货膨胀和缓解双轨价格的摩擦这两个条件去搞“一步到位”的价格闯关显然是脱离实际的。事实正是如此。价格闯关的改革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全国就发生了大规模的银行挤兑风潮和商店抢购风潮,不但使这项改革本身难以实施,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日趋严重的通货膨胀,恶化了经济转轨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最终不得不进行为期三年“治理整顿”,改革和发展陷入徘徊时期。[80]
    国有企业承包制是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没有取得预期成功的背景下实施的。1986年末,国务院领导停止执行配套改革方案以后,转向以“企业改革为主线”的改革。当时曾试图以公司制(当时叫“股份制”)作为企业体制的主要形式,但由于人们对公司制相当生疏,而且现代公司制度所要求的基本经济条件和法制环境都不具备,于是再次选择了容易为人们接受的承包制度。[81]1986年12月国务院做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决定》以后,承包制在全国全面推开。
    但是,承包制并没有使企业获得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也不能实现政企分开和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同时还固化了现行体制,也阻碍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损害了经济效率的提高,进一步加大了改革的难度。[82]承包制从总体上讲是失败的。
    承包制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这种制度安排具有本质性缺陷,即在把部分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交给承包者之后,使企业产权的界定变得更加模糊,发包者与承包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剧,双方相互侵权的行为更容易发生。[83]具体来说,在机制设计上,承包制强化的是纵向一对一的讨价还价关系或谈判关系,而不是企业和企业之间横向的平等竞争关系,因而,从根本上说,承包制不符合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和企业关系的一种延续。在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上,由于在企业与政府部门的谈判中,对于承包技术的确定,没有一套规范的标准,在谈判中政府部门的代表又没有较强的责任约束,因而在承包过程中,普遍出现了企业负盈不负亏的现象,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84]承包制本身,也由于企业亏损面扩大和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最终难以维持下去。而且承包制的一些弊端,如企业短期行为、忽视制度和管理创新等缺陷,一直成为其后国有企业改革的痼疾而难以克服。[85]
    3、渐进式改革方式存在内在缺陷,对进一步改革形成制约
    首先,渐进式改革的基本点在于对利益格局的“稳健”调整,着眼于各种利益集团之间利益的“磨合”和“协调”。这样,由于过多地顾虑这种利益格局的协调性,因而在一些必要的改革措施应该出台时迟迟不能出台,致使改革进程有时会出现难以摆脱的“僵持局面”,在僵持过程中改革甚至走回头路。其次,渐进式改革带有一定的应急性和过渡性特点。而往往在采取过渡性措施后,形成的利益格局难以打破,进而形成了一种较强的习惯势力,使必要的新政策调整难以实现。渐进式改革往往还存在“避难就易”问题,但旧体制的某些弊端具有一定的积累性,放而不改的时间拖的越长,旧体制积累的问题也将越严重,从而形成一种改革进程的负反馈效应。再次,渐进式改革使新旧体制并存时间过长,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系列扭曲和混乱,从而延误向新体制过渡的进程。[86]
    (二)、指出市场经济有好坏之分,倡导建立好的市场经济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重大问题上,比较经济学界一方面通过比较研究,积极倡导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改革,并在改革方案的总体设计以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方面作了大量的研究与决策咨询工作;另一方面,比较经济学界并不是“唯市场论者”,尽管他们力主在中国推行市场化的改革,并为此与坚持计划经济的人展开了激烈的论争,但是他们很早就察觉到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如果改革不配套,相关制度不完善,行政权力得不到有效约束,就会滋生腐败,造成社会不公,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终将导致市场经济滑向坏的一面。因此,早在1988年,比较经济学界引进“寻租”理论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找出我国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消极现象的根源,并倡导建立一种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市场规则。他们指出:“我们目前所面临的这些消极现象,显然不是来自市场规律的影响,不是‘看不见的手’拨弄的结果,而是来自市场发育严重不良,行政力量对市场活动的多方干预。”,而解决这些问题,根本出路在于“解除对微观经济活动、包括厂商价格行为的行政管制,放开价格,健全市场,开展平等竞争——这正是我们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向。”[87]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在经济和社会不断取得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并形成了对待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具有不同态度的各种社会力量。这些社会力量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希望回到计划体制的社会力量,这种力量的影响力正在逐渐萎缩;一种是赞成改革的社会力量,他们占到社会的绝大多数,是推动改革的中坚力量,他们希望建立一种能够使大多数人受益,社会相对公正,并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市场经济;第三种社会力量是在改革过程中依靠权力获取巨额财富的既得利益者。他们一方面不愿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另一方面又不愿看到平等、规范的市场经济的建立,而是希望保持双重体制,以维护和巩固他们的既得利益。这部分人尽管不占社会的大多数,但他们掌握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资源,竭力阻碍符合广大公众利益的经济和社会改革,可以说是改革的最大危险。
    因此,尽管中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这种市场经济远未健全,社会中存在的不同利益群体都希望改革能朝着符合自己利益的方向发展,改革确实面临着方向的抉择。在这个时候,对中国改革的现状做出深入分析,并准确定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就是有责任感的经济学家们义不容辞的任务。在这方面,比较经济学界及时做出了自己的努力。2000年,钱颖一在“中国经济改革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作了市场与法治关系的发言,引起了与会者的广泛关注,随即《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发表了钱颖一的《市场与法治》这篇论文。在这篇文章里,钱颖一指出,虽然在我国,“市场经济”一词已深入人心,但远不能说我们已经比较准确和全面地理解了作为一种经济体制的市场经济。相反,因为几千年传统小农经济的意识,长期的计划经济实践,以及多年来一些经济学家对市场经济的非全面诠释,我们对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还存在不少误解。特别是经济学家们往往只关注市场经济与所有制的关系,却尚未充分研究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效运作的体制的条件就是法治,法治则是通过其两个经济作用来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的。法治的第一个作用是约束政府,约束的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法治的第二个作用是约束经济人行为,其中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公平裁判,维护市场竞争。钱颖一据此提出了“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的概念,并论证市场经济是否建立在法治基础上是判别“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的重要依据。
    钱颖一的这篇文章廓清了市场经济的好坏之分,并引发了经济学家对市场与法治,政府与法治关系的研究。2001年11月15日,吴敬琏在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主持召开的理论座谈会上提交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88]这篇书面发言中,力主建立好的市场经济,其基本观点就是主张市场经济要建立在公正、透明的游戏规则之上,即法治的市场经济。2002年,以吴敬琏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联合以江平为代表的法学家,在上海成立了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探讨建立好的市场经济之路。2002至2003年,国内对法治和好、坏市场经济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钱颖一也在这个时候发表了《政府与法治》[89]一文,该文着重就政府与法治的关系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展开了深入分析,探讨了好的市场经济以及坏的市场经济的制度根源,论述了如何通过法治造就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
    比较经济学界所指出的市场经济有好坏之分,倡导建立好的市场经济,这一改革主张是非常具有建设性的。在中国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之后,需要做的除了继续深化改革,尤其是要在制约改革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如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外,就是要着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要加强法治建设,因为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法治经济,法治不完善,再好的改革方案也有可能走向预期的对立面。而就中国经济改革面临的问题来看,确实存在着一部分人占有不少改革成果并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力图阻碍可能触动他们根本利益的改革这样一种倾向,这就非常有必要通过完善法治,强化政府的责任,营造一个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使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事实上,2000年以来,尤其是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中国在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方面,在政府职能的转变方面确实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些进步的取得,尽管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比较经济学界的鼓与呼也应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当然,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提供的镜鉴还不止这些,其对转轨国家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分析以及如何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作了大量有益的探讨;[90]
    其对转轨国家社会保障改革的经验教训以及中国如何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同样作了许多出色的研究;[91]
    在我国金融改革方面,比较经济学界以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为鉴,对我国的金融改革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92] 
    需要说明的是,比较经济学通过对中外经济改革经验教训的总结而对中国经济改革产生的影响主要是间接的。而本文第三节所述的主要是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的直接影响。实际上,这正是经济学研究对现实经济的两种主要作用方式。经济学研究对现实经济的影响,一方面可以通过经济学家直接参与决策或为决策提供咨询来对经济活动产生直接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影响方式,即通过经验研究,提供参考系,为决策者提供经济运行的有关经验教训,从而间接影响决策者的行为。而比较经济学界之所以不断总结国外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对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深入总结,也是希望通过比较研究,分析问题,指出方向,影响决策者和社会大众,从而推动中国经济改革在不断总结中向前发展。
 
五、结论
 
    总之,从上述关于比较经济学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影响的分析来看,比较经济学自传入中国以来,通过一大批热心于中国经济改革以及本身就是改革实践者的比较经济学家的努力,对中国经济改革发挥着相当重要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讲,比较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是与中国经济改革的发展相辅相成的。因为比较经济学之所以能够进入中国,既是改革开放大环境下的产物,更是中国经济改革对理论需求的结果。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中国经济改革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参照,因此来自东欧的改革理念与改革经验确实对中国经济改革发挥了相当大的启发作用。可见中国比较经济学界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从事比较经济学研究,并逐渐参与到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践中去的。而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比较经济学界一方面继续学习和总结国外的相关经验,另一方面,注意结合中国的实际,通过设计改革方案,提供改革建议,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践中去。而从他们对中国经济改革的方案设计或相关政策建议来看,尽管带有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的相关痕迹,但总的来看,他们是在对中国改革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基础之上所做出的方案或政策选择。因此,相当一部分还是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一些政策建议在被决策者采纳后确实产生了不错的效果。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比较经济学在为中国最终确立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的过程中,确实发挥了相当的作用。以吴敬琏为代表的中国比较经济学家,为了使中国的经济改革走上市场经济之路,可谓殚精竭虑。他们通过大量的比较研究,不仅论证了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必要性,而且为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大量的政策建议,并与反对市场化改革的人展开了激烈的论争,甚至直接上书最高决策者,直陈在中国确立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必要性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当然,比较经济学界在中国确立市场化改革目标的过程中究竟起到了多大的作用,本文在这里确实难以回答,因为这涉及到中国最高决策的机理。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吴敬琏等比较经济学家肯定在中国确立市场化改革目标的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否则,也就不会有什么“吴市场”之类的称呼了。
另一方面,中国经济改革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比较经济学的发展。现代经济学理论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几乎很少以中国的经济问题为研究对象,即使是比较经济学,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也大体如此。但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功,尤其是经济的成功转型,促使越来越多的西方经济学家开始反思他们原先对中国经济改革的态度,并认真思考究竟是什么机制造就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于是,不仅像科尔奈这样的资深比较经济学家依然热情关注并研究中国经济改革,而且从事转型经济研究的不少著名经济学家如热若尔·罗兰、A.施莱弗、罗依·伯尔、约翰·麦克米兰等都把目光投向中国;至于活跃在国际比较经济学界同时又十分了解中国经济改革的华人比较经济学家如钱颖一、许成钢、李稻葵等人,更是不断将他们对中国经济改革的解释介绍给国际经济学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国际经济学界越来越关注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
    的确,中国经济改革为国内外经济学界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命题,即中国的经济转轨和制度变迁始终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进行的,而且迄今为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如何从理论上对这样一个经济现实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是摆在比较经济学界乃至整个经济学界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关于中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改革的研究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已被认为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和发展。[93]因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结合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是相互排斥,而是可以相互结合,相互适应的,这无疑是对以往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另一方面,中国的经济转轨与制度变迁的过程实质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而中国的经济转轨是不以私有化为前提的,产权也未明晰,并且政府一直主导着改革的进展,保持着对经济的深度干预,这与“华盛顿共识”关于转型的经济理论是背道而驰的。
    而“华盛顿共识”所开出的转轨药方,已经被实践证明是失败的。这使经济学家开始思考,所谓的转型未必就是“华盛顿共识”所强调的价格与市场的转轨,还必须关注更加微小的方面,比如说合同,同时更加注重合同的制定和履行,以及法制、社会和政治环境[94]。罗兰同时认为包括钱颖一、许成钢、李卫、李稻葵、白重恩、王一江以及马斯金、伯格洛夫和他本人在内的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改革的解释是成功的。尽管他的这一论断并不一定能够为西方主流经济学家所接受,甚至未必为中国经济学家所广泛认可,但是这至少说明,中国经济改革正在使西方主流经济理论的适应性发生微妙的变化,即简单地套用西方经济理论来分析中国经济改革是不够的甚至是不可行的。西方经济学家必须要在深入了解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背景、制度环境以及政府行为等一系列情况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对中国经济改革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至于比较经济学更是如此,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实践告诉人们,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尽管受到了比较经济学的影响,但中国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既没有拒绝西方的市场经济理论,也没有为西方关于经济转型的主流理论所左右,而是在合理借鉴中独立探索中国的经济转型之路,而且按照西方的观点,中国的经济转型是在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就开始施行的,但正在不断取得成功。这就大大拓宽了比较经济学的研究视野,使比较经济学更加关注对不同市场经济之间的比较,深入探究市场经济体系的制度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特别是中国市场经济的特征,以及中外市场经济的比较,并由此对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做出进一步的解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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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毅夫、蔡昉、李周分析了中国渐进式改革的三个特征,即1、增量改革。我国的经济改革不是按照一个理想模式和预定的时间表进行的,新的、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和激励机制也不可能在所有经济领域一下子发挥作用,而是在那些率先进行改革的部门和那些改革后发展起来的部门先行发挥作用。2、试验推广。我国的经济改革大多不是在全国范围内同时推开的,而是每项改革措施都从较小范围内的试验开始,在取得成果并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加以局部推广,由点及面,不断总结和观察,进而扩大其实行范围。3、非激进改革。实行非激进式的改革,首先能够充分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保持制度创新过程中制度的相对稳定和有效衔接。其次,可以避免大的社会动荡和资源的浪费。激进式改革必然强烈地损害到某些社会集团的既得利益,会招致猛烈的抵制,同时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最后,不实行以私有化为中心的改革方式,避免了资产存量再分配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以及由此产生的冲突,因而可以保持接近于共同富裕的收入分配状况。每个社会集团都可从短期或长期中得到改革的收益,从而使改革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和不可逆转的过程。参见林毅夫、蔡昉、李周:《论中国经济改革的渐进式道路》,《经济研究》,1993年第9期。
[2]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
[3] 吴敬琏,《经济学家、经济学与中国改革》,《经济研究》,2004年第2期。
[4] 吴敬琏,《现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比较》,2002年12月,中信出版社,总第4辑。
[5]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72-276页。
[6] 吴敬琏,《现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比较》,中信出版社,2002年12月,总第4辑。
[7] 孙冶方(1961):《关于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财经体制问题》,《孙冶方选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42-246、286-287页。
[8]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
[9] 参见《孙冶方选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7-146页。
[10] 孙冶方(1961):《关于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财经体制问题》,《孙冶方选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67页。
[11] 顾准(1956):《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顾准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页。
[12] 柳红:《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学术评传丛书:吴敬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5页。
[13]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经济理论课题组编:《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理论在中国的发展和难题》,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14] 荣敬本,《东欧改革经济学登陆中国之回顾》,《经济学家茶座》,2003年第3期。
[15] 《比较》编辑室,《比较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比较》,中信出版社,2004年9月,总第14辑。
[16] 荣敬本,《东欧改革经济学登陆中国之回顾》,《经济学家茶座》,2003年第3期。
[17]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经济理论课题组编:《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理论在中国的发展和难题》,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18] 荣敬本,《经济体制比较研究在我国的开展》,《经济研究》,1985年第7期。
[19] 荣敬本,《经济体制比较研究在我国的开展》,《经济研究》,1985年第7期。
[20] 周立群,《国企改革理论的演进》,《南开学报》,1999年第2期。
荣敬本,《东欧改革经济学登陆中国之回顾》,《经济学家茶座》,2003年第3期。
[22] 石小敏、刘吉瑞,《经济学家首先要尊重历史和事实——评华生等<中国改革十年(回顾篇)>》,《经济研究》1989年第2期。
[23] 柳红:《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学术评传丛书:吴敬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2页。
[24] 郭树清、刘吉瑞、邱树芳,《全面改革亟须总体规划——事关我国改革成败的一个重大问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5年第1期。
[25] 郭树清、楼继伟、刘吉瑞等,《关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的研究》,《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6年第35期。
[26] 吴敬琏:《单项推进,还是配套改革》,《吴敬琏选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35页。
[27]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第72页。
[28] 奥塔•锡克(1981),《论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学术资料室编:《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第105-114页。
[29] 吴敬琏、周小川等:《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年版。
[30] 刘国光等,《经济体制改革与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评述》,《经济研究》,1985年第12期。
[31] 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中国经济体制中期(1988-1995)改革纲要》,《中国改革大思路》,沈阳出版社,1988年版,第58-69页。
[32] 刘国光主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33] 刘国光,《在改革的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经济大变动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6页。
[34] 刘国光主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9-30页,第406-411页。
[35]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经济理论课题组编:《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理论在中国的发展和难题》,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7页。
[36] 刊载于《改革》1993年第6期。
[37] 刊载于《改革》1993年第6期。
[38] 刊载于《改革》1993年第6期。
[39] 刊载于《经济导刊》1993年第4期。
[40] 周小川、杨之刚:《中国财政体制的问题与出路》,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41] 吴晓灵、谢平:《中国的金融深化与金融改革》,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42] 吴敬琏:《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3] 参见柳红:《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学术评传丛书:吴敬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42-243页;吴敬琏、周小川、荣敬本等:《建设市场经济的总体设想与方案设计》,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
[44]参见柳红:《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学术评传丛书:吴敬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88-294页;吴敬琏、张军扩、刘世锦等:《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革》,中国发展出版社,1998年版。
[45] 参见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46] 刘遵义系斯坦福大学经济系教授,现任香港中文大学校长,其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增长、应用微观经济学,同时在比较经济学研究方面也有建树,并与钱颖一、许成钢、李稻葵等一起,被媒体认为是海外华人经济学家中比较学派的代表人物。(参见《比较学派与中国经济改革》,《经济观察报》,2004年8月12日)
[47] 参见刘遵义,《关于中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构想》(2000年7月29日稿);其框架部分刊载于《比较》,中信出版社,2003年4月,总第6辑。
[48]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第333页。
[49] 参见刘国光等,《经济体制改革与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评述”》,《经济研究》,1985年第12期;郭树清,《国际知名学者和专家谈中国经济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5年第3期。
[50] 参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编:《宏观经济的管理和改革——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言论选编》,经济日报出版社,1986年版。
[51] 郭树清,《国际知名学者和专家谈中国经济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5年第3期。
[52] 吴敬琏,《现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比较》,中信出版社,2002年12月,总第4辑。
[53] 吴敬琏,《经济学家、经济学与中国改革》,《经济研究》,2004年第2期。
[54] 关于“京伦会议”的详细介绍以及本次会议上中外经济学家们对中国经济改革提出的具体建议,可参见吴敬琏、周小川:《公司治理结构、债务重组和破产程序——重温1994年京伦会议》,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
[55] 柳红:《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学术评传丛书:吴敬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80页。
[56] 吴敬琏,《经济学家、经济学与中国改革》,《经济研究》,2004年第2期。
[57] 柳红:《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学术评传丛书:吴敬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44页。
[58] 如吴敬琏、刘吉瑞合著的《论竞争性市场体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吴敬琏,《论作为资源配置方式的计划和市场》,载《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6期。
[59] 如吴敬琏在1992年4月30日向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提交的建议书——《建议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载《吴敬琏自选集》,山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吴敬琏在2001年11月15日向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的理论座谈会上提交的书面发言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载《吴敬琏自选集》,山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60] 转引自柳红:《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学术评传丛书:吴敬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2-293页。
[61]柳红:《当代中国经济学家学术评传丛书:吴敬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3页。
[62] 2002年由吴敬琏创办的《比较》也有类似的宗旨,即“以比较传递理念、思想和智识”。
[63] 吴敬琏、荣敬本、赵人伟,《回顾和展望——庆祝<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创刊十周年》,《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5年第4期。
[64] 江春泽认为转轨经济学本身就是比较经济体制学的延伸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参见江春泽,《转轨经济学与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特色》,《世界经济文汇》,1996年第2期;张仁德也持类似观点。参见张仁德等:《新比较经济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前言部分。
[65] 胡家勇主笔:《转型经济学》,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04页。
[66] 博戈莫洛夫、格林基娜,《90年代中东欧国家经济转轨的经验教训》,《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8年第3期。
[67] 胡家勇主笔:《转型经济学》,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09-410页。
[68] 博戈莫洛夫、格林基娜,《90年代中东欧国家经济转轨的经验教训》,《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8年第3期。
[69]·斯蒂格利茨,《关于转轨问题的几个建议》,《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7年第2期。
[70] 张仁德等:《新比较经济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60页。
[71] 肖梦,《匈牙利道路——专访著名经济学家雅诺什·科尔奈教授》,《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5期。
[72] G.W.科勒德克,《从“休克”失败到“后华盛顿共识”》,《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2期。
[73]·斯蒂格利茨,《关于转轨问题的几个建议》,《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7年第2期。
[74] 钱颖一:《现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5-51页。
[75] 钱颖一,《目标与过程》,《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2期。
[76] 肖梦,《转轨经济中的政治支持——专访杰拉德·罗兰德教授》,《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2期。
[77] 吴敬琏,《中国采取了“渐进改革”战略吗》,《经济学动态》,1994年第9期。
[78]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第67页。
[79]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第68页。
[80] 赵人伟,《对我国经济改革二十年的若干思考——特点、经验教训和面临的挑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3期。
[81]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第139-140页。
[82]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第140页。
[83]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第140页。
[84] 赵人伟,《对我国经济改革二十年的若干思考——特点、经验教训和面临的挑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3期。
[85] 张仁德等:《新比较经济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02页。
[86] 张仁德等:《新比较经济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02页。
[87] 吴敬琏,《“寻租”理论与我国经济中的某些消极现象》,《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8年第5期。
[88] 参见《吴敬琏自选集》,山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75-85页。
[89] 钱颖一,《政府与法治》,《比较》,中信出版社,2003年3月,总第5辑。
[90] 这方面代表性的论著有:青木昌彦,《对内部人控制的控制:转轨经济中公司治理的若干问题》,《改革》,1994年第6期;青木昌彦,《关于中国公司治理改革的几点思考》,《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6期。青木昌彦、钱颖一编:《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人控制和银行的作用》,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吴敬琏、周小川等:《公司治理结构、债务重组和破产程序——重温1994年京伦会议》,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6月版;梅里特·福克斯、麦克尔·海勒,《俄罗斯公司治理结构失败的教训》,《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年第2期。
[91] 这方面代表性的论著有:周小川、王林,《社会保障:经济分析与体制建议》,载吴敬琏、周小川、荣敬本等:《建设市场经济的总体构想与方案设计》,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马丁·费尔德斯坦,《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2期;李绍光,《养老保险的困境和出路》,《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年第3期;李剑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几个问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年第2期;刘遵义,《关于中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构想》,《比较》,中信出版社,2003年4月,总第6辑;亚诺什·科尔奈、翁笙和:《转轨中的福利、选择和一致性:东欧国家卫生部门改革》,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92] 这方面代表性的论著有:刘遵义、钱颖一,《关于中国的银行与企业财务重组的建议》,《改革》,1994年第6期;李剑阁,《中国企业改革和股票市场发展》,《改革》1996年第6期;青木昌彦:《日本主银行制——及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转轨中的相关性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版;吴晓灵等:《新一轮改革中的中国金融》,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周小川:《重建与再生——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的国际经验》,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年版;吴敬琏:《十年纷纭话股市》,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
[93]张卓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展望》,《经济研究》,1997年第6期。
[94] 《比较》编辑室,《转型与经济学:政府、市场和企业》,《比较》,中信出版社,2002年11月,总第3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