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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能把《资本论》当作劳动人们的“圣经”了
作者:崔长林    发布:2005-08-11    阅读:2427次   
 
再也不能把《资本论》当作劳动人民的“圣经”了
——与巫继学先生商榷
 
    日前,笔者在《论坛》上有幸读到巫继学先生的文章,读后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笔者不晓得先生的这种观点是怎么总结出来的!很可惜,笔者对《资本论》这部作品研究不深,但是,总是觉得如果把《资本论》上的一些观点拿来与今天的中国经济社会作比较有点不妥,否则会引出误会来。
    第一,《资本论》产生的社会背景与当今中国社会的状况不同。我们知道,《资本论》第一卷产生于1867年,而那个时期,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异常激化和商品、资本的相对短缺,因此,在那个时期产生的经济学,必然会打上阶级斗争的烙印和对“原始积累”残忍度的描写。
    现在不同了,可以说人类的经济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腹地的变化。当然,这种变化不仅发生在社会主义中国,也发生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笔者承认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并没有完全消失,但其矛盾、斗争的方式当然不能同日而语,更显著的表现是,过去的那种劳资对立的局面正在被弱化。
    第二,在生产过剩的前提下,“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的观点很值得商榷,或者干脆说“剩余价值学说”是短缺经济的产物。谁能说一种优越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的选择对于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就业没有促进作用与意义?谁能说一种优越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的选择没有价值?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由于中国选择了市场经济和采取了改革开放政策使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提高,使人民的就业机会大量涌现。大家知道,改革开放前我国政府为了解决就业曾经搞了一个“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运动;而改革开放之后,正如您说的有1.5亿的农民工进城务工,结果也未把城市压跨。
    第三,从总体上说,我国企业的劳资关系是融洽的和谐的——当然包括私营企业在内,即便有一点不和谐的声音那也是个别现象。另外,我想说的是,劳资双方既有对立、矛盾的一面,更有对应、和谐的另一面。试想,如果没有私营企业与国营、集体企业的“三足鼎立”,又将会有多少人失业呢?
    笔者以为,从总的趋势上,劳资双方是差异的关系而不是矛盾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差异出现了负积累的时候才会出现矛盾。笔者甚至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都是差异的关系而不是矛盾的关系,尤其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如果您认为私营企业主是资产阶级的话。再问,私营企业主难道不纳税?
    第四,要敢于承认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什么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个人认为它就是“不完全的社会主义”,或者说它是“后资本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当然我们更不能把它理解为是共产主义社会。为此,为了说明问题,小平同志给起了个名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据此,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诞生之前,人类历史上的社会主义大多属于“空想社会主义”的范畴,而只有当今的中国才算真真正正,塌塌实实地走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近25年的经济社会的实践告诉我们,中国走的道路并没有错,就连他们都承认这一点。
    第五,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经济制度都不可能是用纯金制作的,相互渗透均是一件难以避免的事情。拿社会主义制度来说,期间加入一点资本主义的成分是很正常的事——比如“一国两制”;而谁又能说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企业里的工会组织和工会参与企业决策过程的行为不是社会主义的因素?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何况是一个企业、一种制度?笔者反倒认为,产生一些社会问题不一定是件坏事,说明我们的企业、我们的社会正在进步。相反,不出些问题,一团和气倒说明问题的严重。用中国古代哲人老子的话说就是“内无法家拂士,外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第六,笔者以为,多发现点现象,多思考些问题,多讲点道理,多想点办法,多提点建议比仅仅揭示点现象更重要。我们知道,资本的本质就事增殖,没有一个人投资的目的是为了亏损。当然,这绝不是说只要能挣钱什么事都可以干,而是说降低产品成本不仅是经济学的本质,也是管理学的本质。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必须要告诉我们的企业家,通过降低劳动者薪水、津贴的办法是一种“水落石出”的方法而不是“水涨船高”的举措;我们必须要告诉我们的企业家,市场经济是结构经济,结构经济的本质特征是把握住企业在市场中的准确位置——确定好一个产品,比降低工人的工资更重要。
    第七,应该让广大的企业家、管理者们清醒地认识到,人类社会已进入了一个伟大的裂变和聚变的时代,任何一个企业、国家要想得到可持续发展都需要汇入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历史大潮中去,这是一个质变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简单的量变过程,苛刻劳动者的工资虽有效,亦有限。
    没听说过哪个企业家的成功是靠克扣工人的薪水来实现的;相反,我们却经常看到一些成功的企业家总会把职工的劳保福利提得很高。另外,也是很重要,那就是国家、政府不但要为企业着想,更应该从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去考虑问题,比如以法律的形式把劳资关系明确下来,强令企业执行等。
    第八,另外,还应当让广大的干部职工都能清醒地认识到,在产品过剩、生产过剩、资本过剩和劳动过剩的今天,剩余劳动并不等于剩余价值,或者说剩余劳动要想转化为剩余价值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付出同样的劳动未必能得到同样的劳动报酬,因为不同的企业存在不同的转化剩余劳动的机制。
    这就如同是同样质量的一条螺丝,一条安装在了拖拉机上,一条安装在了飞机上,其质量虽然相同,但其使用价值肯定存在差异。如果你要想实现人生的价值、劳动的价值你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如何找一个有价值的地方去安装,而不是一味地去埋怨企业、社会。试问,一个倒闭的老板又去埋怨谁?
    第九,要敢于承认,过剩的产品、过剩的生产能力、过剩的货币资本、过剩的劳动力已经不再是资本而已经转化为一种资源了,而它们和他们与埋藏于地下的矿产资源和生长在高山峻岭上的森林资源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当然,这也不是要人们气馁,因为从管理的角度看,经济是将资源转化为财富。
    什么叫资源?不管是从个人的角度上看还是从企业、国家的角度上看,“资源乃资本之源”,或者说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资本、财富都是由资源转化而来的。至少我们应该承认,在人类尚未产生之前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是没有资本的,而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是永垂不朽的。
    第十,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要让我们的企业家、管理者明白,学会首先对资源和财富进行管理而不仅仅只是对所谓的资本进行管理,因为资本的增殖与贬值是在资源转化为财富的过程中实现的,而如果先对资源和财富(可以理解为是商品)管理则会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生产过剩的原因。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能够把资源、财富的问题管理好了,那就不会犯经营管理失误的错误。这是由于,传统经济学、管理学(或者说经典经济学、管理学)把把管理的对象确定为资本的增殖。谁能说产品、生产、劳动的过剩不是企业盲目追求资本增殖的产物?殊不知资本一旦过剩也会成为资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