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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属性=价值属性”的发现——揭开物质属性等于价值属性的千古之谜(兼与仇德辉先生商榷)
作者:崔长林    发布:2005-07-26    阅读:2041次   
 
“物质属性=价值属性”的发现
——揭开物质属性等于价值属性的千古之谜(兼与仇德辉先生商榷)
 
崔长林 思凝
    如果物质属性等于价值属性,试问,传统经济学、管理学将发生何种变化?笔者以为,最大的变化是,从此我们就可以用物理学原理来解释经济现象和用物理学方法来解决经济问题。当然是有前提的,那就是物理学意义上的质能关系等于物质属性,物质属性等于供求关系,供求关系等于价值属性。真的会出现这种情况吗?是的,回答是肯定的,这是因为人类经济社会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所以它必然是由物质质量、能量构成。倘若如此,那么,我们的讨论也就自然具有了实际意义了。
    一、什么是质能关系、物质属性?有什么本质特征?
    诚然,质能关系是物理学上的一个范畴,它讲的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物质系统中,物质质量与能量的关系存在着一种“质能守恒与转化”关系,在物理学上,有时人把也把它称之为“质能守恒与转化定律”。当然,我们也可以把这种关系理解为是物质存在与运动的一种属性,因为它是物质本身所固有的一种存在与运动状态。可是,笔者要问的是,物质的这种“质能守恒与转化定律”是怎样形成的?
    (一)什么是质能关系?为何是一种物质属性?
    笔者以为,“质能关系”或者说“质能守恒与转化定律”之所以会存在,它与质量物质、能量物质在系统事物中的比例关系有着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客观事物之所一会存在,原因就在于系统质量物质与能量物质的比例是相等的或基本相等的,否则两者就会因不守恒而发生转化。
    1、什么是质能关系?是怎样形成的?
    谈到质能关系,人们自然会联想到物理学上上的“三个定律”即“质量与质量守恒与转化定律”、“能量与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质量与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我们知道,这“三个定律”属于古典力学范畴,是已经被物理学实验和人类的社会实践证实了的东西。诚然,我们也就没有重新论证的必要了。那么,质能关系是怎样产生的?要回答这个问题不是件易事,因为它牵涉到“质能关系模型”。
    所谓“质能关系模型”其实也就是爱因斯坦的“质能关系式”方程,由于它(或他)把质能关系用数学方程式的语言予以了描述,所以它不仅找到了物质质量与物质能量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把古典力学、经典力学成为了相对论力学的一个“特例”,并使“质能关系模型”拓展到了地球以外的宇观物质世界和原子、粒子等微观世界。宇宙大爆炸理论、特殊天体的发现和核物理学的诞生都与之有关。
    于是,便有这样一个问题提出,那就是,在客观世界中为什么会存在质能关系?质能关系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形成的机理是什么?为此,为了搞清楚这些问题,笔者进行了长期的研究与探讨,并且得出了一个连自己都难以置信的结论,那就是,在客观世界中之所以会存在这种质能关系,皆缘于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物质均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制约下运动,质能关系正是物质场的具体体现。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场都是由一定的物质质量决定,质量的大小决定了引力场的大小;但是,由于引力场的大小不仅仅取决于质量物质自身的状态,也与其所处环境或者说环境场的存在与运动状态有关,所以,当场与场产生能量差异时,固有的质能关系就会被全新意义上的质能关系所取代。于是,又有一个问题提出,就是说系统质能物质为什么要守恒?使之守恒的依据是什么?不守恒为何不成?系统如果出现了质能关系的不守恒为什么要发生转化?转化的依据是什么?
    2、质能关系的本质?为何就是物质属性?
    我们知道,物理学上的质能关系是针对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而言的,包括爱因斯坦的“质能关系式”。也就是说,只有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中,物质质量与质量、能量与能量、质量与能量存在守恒与转化关系。试问,质能守恒与转化规律为何只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才能体现?为此,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就需要讨论它的属性。我们知道,对于电子、月球来说,原子、太阳系是个相对封闭的系统。
    是谁给了系统守恒与转化的动力?笔者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物质质量与能量守恒与转化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存在于系统中的质量总和一定约等于其能量总和。就是说如果将系统中的能量物质都兑换为质量物质,那么由能量物质兑换而成的质量物质一定等于固有的质量物质。什么意思?就是说根据相对论的质量观“物质质量是它所含能量的度量”,可以得到“能量是质量物质的分解形式”的结论。
    我们知道,质量越大的物体其引力也就愈大,引力与两个物体质量的乘积成正比。显然,这是被经典力学证实了的。反之,我们可以通过引力的大小来推算两个物质的质量。在实践中,人们也是这么做的。以上说明了什么?说明“物质质量与物质能量互为逆变状态”。量子力学告诉我们,能量是由能量的基本单位(能量子)构成,因此我们就自然会得到“能量子是质量物质的分解形式”的结论。
    大家知道,原子的质量是由电子的质量和原子核的质量组成,原子核的质量等于质子的质量加中子的质量(在忽略了“质量亏损”因素的前提下)。大家又知道,电子属于能量物质范畴,那么,组成原子核的质子、中子呢?当然也属于能量物质范畴了,因为电子、质子可以结合为中子,中子也可以衰变为一个质子、一个电子和一个中微子。以上说明什么?说明质量物质都是由能量物质结合而成。
    什么叫“质量物质都是由能量物质结合而成”?难道不是说能量物质是质量物质的分解形式?因此,我们便可以得到另一个重要的结论——所有的质量物质都是由能量物质凝聚而成的。当然,以上说的就是物质的运动属性了。换句话说,由于物质质量与能量存在着上述这种属性,所以存在的事物都是质能守恒或基本守恒的;再换句话说,如果出现了质能不守恒状态,质能就会因不守恒而转化。
    (二)什么是物质属性?为何体现为质能的供求?
    物质与物质属性应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两者虽然是不可分割的,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两者并列起来,就如同不能把物质与物质的运动并列起来的道理一样。笔者承认,凡是物质都是运动的,凡是运动也都是物质,但物质与物质运动毕竟有区别,就如同不能把人和人走路等同起来一样。
    1、什么是物质属性?是怎样产生的?
    属性讲的是事物所具有的性质、特点,比如运动就是物质属性。笔者以为,教科书上所做的这种解释实在是过于简单、抽象,而且有混淆视听之嫌疑。于是,便有人予以补充说,属性是物质本身所固有的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存在而存在的一种东西。这样,人们对物质属性的认识又回到了对客观物质的理解上。难道错了吗?是的,因为它模糊了物质与物质运动的区别与内在联系。
    物质属性讲的是物质结构和解构(结构的否定)的方式即因果联系。应该承认,包括宇宙在内的物质世界均不是先天固有的而是后天演化的结果,或者说任何事物都有自己演化的历史,当然包括空间、时间在内。由于人类、意识、资本都是自然界物质长期演化的结果,所以它们不但是物质,而且一定拥有自己的物质属性。也就是说,只要承认世界是物质,那就应该承认物质演化结果的物质性。
    当然,物质的演化或者说运动势必与构成它们的物质的本质差异、性别差异、质量差异、能量差异的积累或与积累有关。首先是本质差异,讲的是本质相同的物质的存在状态、运动状态的不同。比如同为粒子、原子、分子、卫星、行星、恒星的物质有不同的构成,因此同为粒子、原子、分子、卫星、行星、恒星之间存在本质差异,尽管它们都可以叫做粒子、原子、分子、卫星、行星、恒星……
    性别差异是指具有相同本质的物质之间存在不同的性状。如携带了异种电荷的粒子、携带了异种激素的动植物的比较则属于性别差异的范畴。亦需要说明的是,在两性之间一定存在中性,因为中性是两性物质的中介。比如中子、中微子、中人(两性人)、零坐标等就属于中介,它们是介于两性之间的事物(当然不能把它看成是无)。因此,笔者以为,抛开中性去谈所谓的两性是极其荒谬的一种做法。
    质量差异讲的是同一物体由于处于不同环境而使质量的大小不同,比如一个人在地球上和在月球上的重量就不同,比如由中子、质子结合而成的原子核的质量小于其独立时质量的和出现“质量亏损”现象。能量差异与质量差异的积累有关,因为能量是质量物质做的功。如此也就说明,物质属性的产生与物质本质差异、性别差异、质量差异、能量差异的积累与负积累有关,是物质运动的力量源泉。
    2、物质属性的本质?为何体现为质能的供求?
    物质属性的本质体现的是什么?笔者以为,体现的正是因质能守恒与不守恒关系的变化而引起的供求关系,即当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出现了质量与质量、能量与能量、质量与能量的守恒与不守恒变化时而产生质能的供求关系,说明供求关系不仅存在于经济生活,也存在于非经济世界。为此,为说明问题,我们不妨把供求关系分为“狭义供求关系”和“广义供求关系”,当然都体现为质能关系。
    广义供求关系是指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中,因质能不守恒而产生的一种各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的关系。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任何一个系统要想存在就需要保持质量与能量的守恒,否则就会因质能的不守恒而产生供求关系。由于经济也由质量、能量物质构成,同样需要质能守恒,所以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经济系统中,供求关系的存在、发展、转化就成为一种必然、客观和不可逆转的经济步骤。
    当然,引起供求关系变化的不仅仅是质能的不守恒,性能的不守恒也可以引起供求关系。首先是因质能不守恒而引起的供求关系的变化,表现为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中其质量总和与能量总和的比例。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有多大的物质质量就应该有多大的物质能量——以场的形式表现,因为能量是质量物质所做的功。可是,由于质量在做功过程中会受到环境因素的制约与影响,所以任何一种质量物质都不可能完全以能量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产生差异,结果质量和能量便不能成正比例关系。
    其次是因性能不守恒而形成的供求关系,它是因组成系统的分系统所携带的性量差异引起的。我们知道,由于组成原子的电子和同为组成原子的原子核携带了等量的异种电荷,所以原子结构就能够保持并得到可持续发展。可是,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出现了“K捕获”现象(离原子核最近的电子被原子核捕获),那么就会导致新的供求关系,于是,被捕获的电子与原子核中的质子结合成一个中子。
    以上说明什么?说明供求关系是由系统质能、性能关系的不守恒造成的。如果组成系统的物质没有质量与能量守恒、性量守恒的需要,那么也就不会有质能、性能转化的必要。这种情况在经济生活中当然也普遍存在。比如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就是需要质能守恒的东西,再比如产品是企业投入的产物,里面携带了盈素与亏素,因此,供求是否平衡就成为经济性量物质(产品)是否需要调整的依据。
    二、什么是供求关系、价值属性?有什么本质特征?
    可以肯定,凡是存在的都是质能、性能守恒和基本守恒的;凡是转化的都是因质能、性能不守恒引起的。自然界如此,经济社会亦然。那么,我们如何来考核质能、性能是否守恒?笔者以为,只有通过供求关系。又由于供求关系的变化是由于质能关系的变化引起的,因此,供求关系的调整就势必会牵涉到质能关系的变化,结果就会造成质量、能量、性量物质的得失,从而引起价值属性的变更。
    (一)什么是供求关系?为何体现为价值属性?
    物理学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虽然存在的事物其质量与能量关系都相对守恒或基本守恒,但永远也不可能绝对守恒。这是由于,系统的封闭是相对的封闭而构成系统的质量、能量又不可能达到完全的守恒(随时空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质能不管在什么状态下都能发生不守恒而使产生质能交换。
    1、什么是供求关系?是怎样产生的?
    上述,我们了解到,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其质量总和与能量总和是相等或基本相等的,或者说其质量与能量是守恒、基本守恒的。否则,该系统就会因质能关系的不守恒而发生质能转化。换句话说,所谓质能守恒其实也就是质能供求关系的守恒,也就是说质能关系所体现的正是供求关系。诚然,质能关系是力学原理,它又怎么与经济学原理挂上钩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笔者以为,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不管是物理学还是经济学其研究对象都是关于物质质量与物质能量关系的科学,这是由于只要是事物都是由质量物质、能量物质构成,而且都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制约下运动,而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制约下运动体现的正是质能关系、供求关系。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由于存在的系统都需要保持质能守恒、基本守恒,所以当内因、外因发生变化时就会出现不守恒状态(质量大于能量或能量大于质量的状态),于是,在这种情况下,系统、外系统就会产生一种新的供求关系。这种现象在自然界当然是十分普遍的,比如电子在原子结构、系统中的“跃迁”或在引力的作用下较大的星体捕获较小的星体,以及电子、卫星因故成为自由电子、流星。
    显然,上述这些现象的产生与相对封闭的系统事物的质能关系需要保持守恒要求有因果关系,否则固有系统就会保持固有的状态不变。当然,这是比较简单的道理,而且已经由波尔的“原子结构模型”和天文学所证实。然而,笔者要问的是,如果在原子系中不存在某种供求关系的话,那么电子又怎么会发生“跃迁”或被成为“自由电子”呢?以上说明什么?说明供求关系确实不仅是种经济现象。
    当然,这种现象在生物世界也是十分普遍的现象,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异性动植物之间的那种“性需求”了。以上说明什么?说明人类经济生活中的供求关系仅仅是“广义供求关系”海洋中的一粟而已。如此,我们有什么理由说,供求关系仅仅是商品生产与消费关系而不是经济质能守恒与转化关系?
    2、供求关系的本质?为何体现为价值属性?
    黑格尔说,只要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对于这句话笔者虽然不完全赞同,但又觉得他说得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从质能关系、供求关系的角度去看问题,那些不合理的东西往往难以持续存在下去。如果要问为什么?这是因为只要是存在的都是能够体现其存在价值的东西。否则,这些存在的东西就会因为失去存在的价值而发生价值转移。什么叫价值转移?所谓价值转移说到底就是质能关系的转化。
    那么,供求关系的本质是什么?笔者以为,本质就是价值关系是否对称,当然是价值属性的体现了,因为只有对称的供求关系对于存在的物质来说才能体现价值,也才能够体现出价值属性。如果要问为什么,那是由于存在的东西都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制约下运动,而场是需要质能关系、供求关系守恒的事物。一些企业家为什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吃败仗?原因在于未认识到存在的价值性。
    什么叫价值性?如果没有搞错,价值性也就是符合价值属性,因为只有当存在的东西能够体现出其价值时我们才能说是合理的、有价的。当然,这是站在自然观的角度上去看问题而不是站在人文的角度上去看问题,否则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也就是说,站在“自然观”的角度上去看问题是“有价”的东西,如果站在人文的角度去观察的话,它们可能就变成无价或反价的了。
    当然,这也不是让人们放弃对真理的坚持,而是说坚持真理需要建筑在首先承认客观、承认实际的基础上。这次国民党主席连战先生访问大陆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否则如果不能承认对方存在的客观性,那么受损失的只有是矜持者。如此,我们如何来鉴别一个事物的存在是合理的还是有价的?笔者以为,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在承认其存在的客观性的基础上,看其价值属性是否已充分体现出来。
    一些有能力的人才为什么经常要“跳槽”?原因就是他们的存在价值在原单位已经不能得到充分体现而需要找到一个更能够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地方。当然,做过了也不行,因为价值属性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换句话说,就算你有能力、有价值,如果社会不需要或者说需要的地方已经被人占领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而再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否能体现价值属性不能不考虑与空间、时间的关系。
    (二)什么是价值属性?为何是质能物质的交换?
    在自然界中,只要是存在的东西都一定是有价值的,除非它是过剩的或多余的存在形式。由于过剩或多余的存在对于存在来说是缺乏价值的,所以过剩、多余的存在就会因为缺乏价值而发生价值的转移。我们知道,价值是能量物质的体现,而能量物质是一种无法保管或者说是难以妥善保管的东西。
    1、什么是价值属性?是怎样形成的?
    笔者以为,只要是物质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和使用价值并非只是商品的属性,也是物质的属性,因为价值是能力的体现。比如“化合价”就是原子结合能力的体现。在水分子中,由于一个氧原子可以结合两个氢原子,所以我们就说在谁分子结构中氧原子的“化合价”为“2”。一个氧原子能结合两个氢原子当然是一种能力的体现。狭义的价值属性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二重性”。
    那么,广义的价值属性是什么?当然是一切物质都具有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二重性”了。我们知道,在一般的情况下质量越大的物质它的使用价值也就越大,用相对论力学的观点解释就是“物质质量是它所含能量的度量”;反之,也说明一个物体拥有能量的大小一定可以质量来衡量,体现的正是它的价值。也就是说,质量物质做的功越多,说明它的质量就越大;能量自然是质量物质做的“功”了。
    试问,生产力、劳动力又是什么?难道不是经济事物、人体能量释放的结果?而能量物质的释放当然也就是能力的体现了。既然如此,生产力、劳动力为何就不是一种自然力?如果生产力、劳动力就是自然力,那我们为何不能用物理学原理、方法来解释、解决经济问题呢?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了。
    那么,价值属性是怎样产生的?笔者以为,广义的价值属性是物质本身所固有的,因为只要有质能关系、供求关系的存在就会有价值属性的存在,与人类的意识无关;狭义的价值属性则不同,由于商品与人类的物质、精神的需要有关,所以它是随着人类需要、观念的改变而改变的一种东西。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狭义价值属性是由广义价值属性演化而来,因此,在它的身上必然打上意识的痕迹。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人类就可以凌驾于广义价值属性之上,就可以肆无忌惮地、不假思索地予以开发和利用而不管有什么滞后反映。千百年的社会实践告诉我们,广义价值属性的利用也是有条件的或者说是十分脆弱的,人类无论如何也不能为获得狭义价值属性而破坏广义价值属性,说明狭义价值属性与广义价值属性也会产生矛盾。比如我们就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去创造所谓的社会财富。
    2、价值属性的本质?为何体现为交换价值?
    我们知道,能量是一种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方法都无法妥善保存的物质形式,除非能将其逆变或聚变为质量物质。比如从电厂发出的电量就需要为它派上用场,否则它们就会因使用不了而消耗掉,如果出现了过剩的电量,那么搞不好还会破坏电力设备。于是,便有这样一个问题会被人们提出,那就是,能量物质为什么不能保存?而要将能量物质“保存”下来又为何非要将其凝聚为质量物质形式?
    比如,为了将过剩的电量保存起来,人们就需要将它们“逆变”为直流电,有时人们也把直流电源称为“逆变电源”。我们知道,充电前的电瓶和充电后的电瓶的重量存在差异,而当我们把电瓶里的电使完以后,电瓶的重量又回到原来的状态。这说明什么?说明被充到电瓶里的能量物质已经逆变或者说聚变为质量物质了。当然,直流电也属于能量,因此直流电的产生是质量转化为能量的过程。
    如此,作者是否要否定“劳动创造价值”学说?回答是否定的。我们知道,并不是所有的自然物质都具有交换价值——比如阳光和空气,可是,它们却都具有成为具有交换价值的商品的可能。比如将空气分离出氧气、氢气、二氧化碳气体之后,比如通过一定的设备生产出红外线、紫外线、X射线之后它们就具有了交换价值了,而对其开发和利用绝不仅仅为了创造财富,更是为了获得交换价值。
    由此可见,广义价值属性概念的提出并没有否定了“劳动创造价值”的学说,只是指出在狭义价值属性之外还存在广义价值属性,使之更加具有针对性。另外,还想说明的是,劳动只能创造狭义的交换价值而永远也不能创造广义的价值属性,因为广义价值属性是客观物质本身所固有的而是不人给加上去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劳动所创造的无非是使一些自然物增添了狭义的交换价值。
    严格地说,广义价值属性就是物质的有用性,当然是能力的体现;由于狭义价值属性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当然也是能力的体现。由于世界上压根就没有无用的东西而只有暂时找不到用途的东西,所以只要是物质都拥有自己的交换价值,否则将无法解释它们是怎么来的。如资源、资本、商品、产品、劳动力都是有用和可以利用的,因此它们也都拥有自己的交换价值了。如果没有搞错,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一切具有质量的物质都是由能量物质逆变、聚变而来的,当然也就离不开价值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