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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扶贫与妇女发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
作者:吴晓灵    发布:2005-03-24    阅读:4374次   
    女士们、先生们:
    非常高兴有机会来到香港参加“妇女金融教育论坛”。妇女在中国被称为半边天,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有句古话,“妻贤夫祸少”。演绎一下这句话,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社会中有一位懂得金融知识的夫人、女儿,也许会使当今世界的男士们更多一些理智,更能从容控制金融风险,让社会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少一份动荡,多一份稳定。
    中国全国妇女联合会在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的理念下,在妇女中开展了小额信贷扶贫工作。1989年,山西吕梁地区妇联利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7万美元赠款和13.5万元政府扶贫款,在4个县试验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妇女发展家庭生产经营并获得成功。全国妇联对这一作法及时总结并推广,于1994年开始有计划地开展小额信贷扶贫。目前,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农村妇女小额信贷。近年,各级妇联借鉴农村小额信贷扶贫的成功经验,在城市利用小额信贷帮扶妇女创业与再就业,现已有24个省区市开展了城市妇女小额信贷。
    妇联实施小额信贷充分体现了群众组织贴近基层、贴近妇女、贴近家庭的优势,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妇女信贷扶贫工作资金到户率高,98%的资金用到贫困户;项目成功率高,90%以上的小额信贷户受益;贷款回收率高,除天灾人祸还款率大都保持在95%左右。
小额信贷直接帮助贫困妇女和下岗女工解决了生产启动资金,为她们尽快脱贫致富,创业和再就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小额信贷转变了贫困妇女、下岗失业妇女的就业观念和择业观念,提高了她们求生存谋发展的意识。小额信贷通过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增加了她们的生产知识和技能,增强了她们对商品经济的认识和市场的竞争意识,帮助妇女拓宽了视野,提高了她们生产和生存的应变能力。小额信贷提高了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使她们参与经济建设,参与村民自治的意识提高。山西省贫困地区妇女通过小额信贷建立的妇女经济合作组织已经发展到4860个,一批农村女能手被选入村“两委”(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促进了政治文明建设。在中国农村青壮年男子和年轻姑娘大量外出打工的今天,对留在农村的妇女进行信贷扶贫工作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在中国大陆,除了妇联开展的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外,中国政府也以扶贫减困为宗旨引入了国际小额信贷的理念和模式。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始借鉴孟加拉国的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在部分贫困地区先后开展了小规模的小额信贷试验。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小额信贷的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初期试点阶段(1994年初至1996年10月)。在这一阶段,小额信贷试点的特点是:在资金来源方面,主要依靠国际捐助和软贷款,基本上没有政府资金介入;人们重点探索的是孟加拉“乡村银行”式小额信贷项目在中国大陆的可行性;以半官方或民间机构进行运作。
    第二、项目扩展阶段(1996年10月至2000年)。这阶段在继续借助国际援助资金的同时,中国政府利用小额信贷服务这一金融工具,以实现2000年扶贫攻坚和新世纪扶贫任务为宗旨,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农业银行)为运作机构实施政策性小额贷款扶贫项目。
    第三、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全面介入和各类项目进入制度化建设阶段(2000年至今)。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活动。这一阶段的明显特征是农信社借助中央再贷款的支持,在加强信用户、信用村镇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农户小额信用放款。从2002年开始,借鉴农村信用社的经验,中国政府开始针对国有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发放自主创业贷款。
 
    以反贫困、促发展为宗旨的小额信贷是解决中国小企业发展和农民多种经营资金需求的有效方式,也是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扩大就业的有效途径,中国人民银行将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大力推进这一工作的开展。
    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技能培训,使他们能有效地使用小额贷款。实践证明,一个没有生产技能和缺乏创业知识的人,即使给了他小额贷款,也难以发挥效力,有时还会使他陷入沉重的债务负担中。在贫困农村调查时我们就遇到过这样的例子。政府给了农户扶贫贷款,帮助他买了几十只优良品种的山羊,但由于没有养羊技术,几十只羊全死了,从此这户农民背上了七千元的债务,更加深了贫穷的程度。因此中国政府现在非常强调科技扶贫,要帮助农民找到好项目,学会技术,然后贷款发展,在贷款生产中加强技术指导。伴随塑料大棚技术和“龙头企业加农户”的形式发放的小额贷款都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今年中国人民银行还将和社会劳动保障部一起在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100个城市推行“创业培训加自主创业贷款”的模式,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给他们以信贷支持。
    第二,在全社会开展金融知识教育,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创建信用社区,为小额信贷的发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金融知识的欠缺常常使一些低收入的人群为了尽快致富而卷入到一些非法或违规的金融活动之中,使本来不多的收入遭受损失。也由于金融知识的匮乏,使一些低收入的人群不知道怎样和金融机构打交道,不知道能享受到什么样的金融服务。在向金融机构寻求贷款时低收入人群往往因为缺少信用记录,没有合格的抵押品和担保而贷不到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从2000年开始,指导农村信用社在中国农村开展了建设信用户、信用村镇的活动,向农民宣传诚实守信的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发放农户小额信用放款。今年我们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一起在城市开展信用社区建设活动,在社区宣传金融知识和再就业小额贷款办法,依托信用社区对寻求创业的人员发放小额信用放款。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低收入人群能借助小额信贷发展生产,改善自己的生活。
    第三,我们要创造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促进小额信贷发展。
    总结近二十年来国际小额信贷发展的经验,让贷款利率覆盖贷款风险是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以往人们有一个认识的误区,认为对低收入的群体贷款应是低利息。在中国大陆这种作法带来了一些副作用:一是许多人把财政贴息的资金当成了救济资金,淡化了还款意识;二是受财政补贴能力的限制,影响了贷款的发放面;三是金融机构的风险不能全面覆盖,财务上不可持续,影响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其实对于低收入者,面对生产机会时,重要的不是价格,而是能否贷到款。当他们从正规金融得不到贷款时,则只能从高利贷者手中获取资金,结果他们的付出更多。因而让正规金融组织以风险溢价的方式提供小额信贷是对低收入人群的支持。至于低收入者如果有极贫困者承受不了金融机构的利率,政府可以通过补助的形式直接给他以补贴。把财政救济和金融支持分开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信用秩序。为支持低收入群体,政府应减少对盈利性项目的投入,加大对公共财政的支出,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普及农村教育,改善生产环境,增加生产项目的成功率。同时政府也可以设置一些担保基金,分散金融机构的风险,鼓励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低收入群体。财政资金的直接补贴和担保基金能在发挥金融作用中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第四,坚持金融创新,规范和寻求适宜的监管方法,为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1、要规范和扶持小额信贷试点项目,探索制定相应的规则和条例,寻求适宜的监管方法,以使中国小额信贷能够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并将小额信贷纳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设计中考虑。
    2、对现有各类小额信贷机构,视具体情况,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经过调整或改造及完善,符合条件的,允许合法存在并给予金融支持,同时,培育专营小额信贷业务、市场化运作的小额信贷机构。
    3、在小额信贷机构之间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小额信贷的经营效率。降低政府对小额信贷的参与度,给予小额信贷机构更多的独立性,促进小额信贷按市场化、产业化方向良性发展。
    4、要不断地进行小额信贷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对项目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强化对全社会信用意识的教育和良好信用环境的建设。
 
    目前,小额信贷规范和成功发展的历史还不长,在国际社会中尚属一件新生事物,仍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挑战。但我们认为,小额信贷在中国仍不失为微型金融服务中由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转变的一次革命性的政策转变,是解决贫困阶层脱贫致富进而奔小康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小额信贷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扶贫的热情和积极性,受到了广大贫困阶层的热烈欢迎。因此,小额信贷在中国有获得成功的政策保障和牢固的群众基础。
    我们坚信,小额信贷以中国的微型金融市场为背景条件,具有无限广阔的发展前景,今后将会以更加有力健康的步伐迎来蓬勃发展的新高潮。
    我们热烈欢迎国外民间组织和国际多边机构加入我们的扶贫队伍,进而完善小额信贷的组织管理,实验并创造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新经验,为在中国乃至世界扶贫作出一份有益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