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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谈和谐社会建设
作者:黄福宁    发布:2005-03-07    阅读:1975次   
    常州日报2005年3月3日B3版上刊登了一篇题为《两会将有哪些热点问题》的文章,其中援引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全国政协委员萧灼基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论述及相关提案情况——“‘对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的关注将会是热中之热。这将关系到未来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走向,将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他围绕‘和谐社会’准备了两份提案,一是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二是向高消费者征收特别消费税,希望以此缩小贫富差距,消除社会的‘不和谐音’。”
    萧教授的提案是很有必要的,也许有些人不会同意这些提案,甚至会有意回避这种事实上已经相当严重的社会存在——社会不和谐发展。但至少笔者是承认这种不和谐发展的现实的,下面的文字主要就是以这一个事实或者事实性假设为基础的。但是,萧教授在解决社会不和谐方面的提案只有两个,而且笔者认为这两个提案中,第一个在当前形势下有些不现实并且脱离经济学常规,第二个有些脱离发展阶段的环境。笔者这里的分析没有任何贬低萧教授的意思,更不具有任何的攻击他人的意思表示,有的只是对事情本身的一种自己所持的看法,仅此而已。
    首先我们有必要明确一下“和谐社会”的基本表现:人民生活富裕,社会安定团结,即人与人和谐相处;国家在国防和经济上安全,即国家间关系融洽;资源供给能基本满足人民生活的需求,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民众思想普遍向上,即人的无限欲望与现实条件限制能在文化丰富多彩的情况下不发生明确的冲突。笔者认为“和谐社会”应该包括这些内容。
我们来结合现实状况深入的理解这个概念。
    第一,人民生活富裕,社会安定团结。我国是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生产力还不发达,人均财富占有量还很小,2004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有望达到136515亿元,可是人均GDP依旧只有1000美元多一点。就是在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人均GDP也只有5000美元左右,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而要是从平均工资水平来看的话,那么我国现在的人民富裕程度则更低,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4年仅14000元,苏锡常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04年也是属于区间(12500,14000),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2936元,这里的可支配收入偏低的很大一个方面是由于工资性收入比较低造成的。这是人民现在还不富裕问题的一个方面,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7.6%应该可以说明一些我们还不富裕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财富分配的极其不均。2004年农村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了6.8%,是1997年以来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而同期城市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了7.7%,城乡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另据有关资料,我国洛沦兹曲线的位置已经是很下的了,或者说我国的财富分配的是很不公平。总之,我们还不富裕,而且也不公平。而正是这种不富裕和不公平导致了社会很难安定团结,以致出现了像“马加爵事件”的发生,很多媒体都进行了深入的报道和分析。这种社会欠安定团结的深层原因笔者认为应该归结为人民的不富裕和财富分配的不公平上。那么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路还有一段要走。
    第二,国家在国防和经济上的安全。台湾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人民的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国防上的安全就一直没有保障,再加上日本再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更是让国家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而国家经济上的安全度也比较低,大量的游资进入我国(这从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的那些无法解释的误差项上就可以看出),而这些“热钱”在国内金融市场发育很不完善及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给经济安全带来的威胁是不可估量的(依据姚兴涛博士在《金融衍生品市场论》(第45页,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中的研究成果及默顿·米勒的研究成果,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是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同时在我国对外资依存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这种过分依赖国际投资拉动和国际市场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给经济安全带来的隐患也是不可小视的。
    第三,人与自然的和谐方面。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价格在2004年有极大的提升,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观点这主要是由于供给方面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而导致的,需求量大于供给量,价格自然上升。这是不争的事实。土地资源的供不应求应该说是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最明显的例证是2004年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升,以上海为例,年初商品房均价为5000元左右,而年终即以上升到近万元每平方米而告终,价格增长率达100%!常州2004年年初商品房均价为2500元,而年终亦涨到4700元,增长率为88%,苏州、无锡、大连等经济发达城市房价也是一片飘红。房价的上涨一方面是由于钢铁等资源供应不足引致,而更主要的是土地资源的有限引致的。这种资源供应上的不足很难让人民与自然和谐相处。
    第四,文化建设上的庸俗化和空洞化不能让人民感觉精神上的满足,思想欠平衡。自然资源供应上的不充分引致的人与自然的冲突,一部分可以通过精神生活的丰富来解决。可是,当前社会中的文化建设比较的偏向于庸俗和空洞。以文学界为例,出版的书籍大多为一些情爱方面的,甚至是一些乳臭未干的所谓“少年作家”的“大作”,文学杂志上充斥着一些所谓的诗人写出一些连自己都看不懂的现代诗(已经成为一个80年代后诗人群,自誉为“印象诗歌”创作群),这些庸俗和空洞的文学对现实生活的无作为是事实,同时更是一种对有限资源的浪费(包括人力上的、纸张资源、印刷耗费、阅读他们的效用或福利损失等)。另外在电视、广播等传媒上的作品过多揭露社会问题而不是探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等的错误倾向也使得人民大众感觉缺乏精神上的慰籍。如此,物质财富上的欠富裕和精神方面的欠富裕,充分说明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有欠和谐的地方,因此加快建设和谐社会便成为一种紧迫的和必要的任务了。
    但是如何建设,这里更应该结合我国的国情,只有从国情出发,从现实的条件出发,才有可能将有中国特色的、和谐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建设的更繁荣、更有质量、更有可持续性。那么第二个问题也就是本文撰写的根本目的所在——结合国情找到适合我国走的建设和谐社会的路子。
    这里有必要明确一下我国的现实国情状况: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还不发达,并且在相当长时间里这种状况不可能会有特别大的改观(即不存在大跨越的可能性)。也就是我国的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大,包括国家政府的财力、人民群众的财力等都不强大。
    那么在这样的国情现实状况下如何打破不和谐的坚冰?萧教授提出一种办法是要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笔者没有看到提案的具体内容,但是很明显,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因为那是显失公平的做法,社会效率的损失实在是太大。我国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辅以按生产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的财富分配制度,在岗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应该比待业人员享受低保而得到的收入要高,那么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首要目标群体应该就是这些低保户了。一个社会中存在一批依靠低保生存,而他们的收入水平将会得到提高,那么在岗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必将受到抑制,社会效率的损失将是无可估量的——直接的产出水平下降以及人们对政府救济的高期望。而另一个方面我国政府的财政实力还不足以这样大幅度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转移支付手段运用受到政府财力限制。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一个社会要实现发展的话,单纯依靠简单的循环流转是不可能的,而发展必须依靠发展环境的变革,经济发展是内生性质的。那么要实现社会发展首先就要实现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依靠什么?不是靠公平财富分配就能解决的,尤其在国家财富总量还比较有限的情况下,更应该鼓励财富部分的向一部分精英群转移,以便形成资本的积累,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源动力。国民素质普遍不高是事实。“农民工的谈判力太差”(吴敬琏,2004)——九亿农民啊,什么概念,这些人的素质不提高,你叫他们去——“俺赚钱回家了先建房子,然后娶媳妇,再买几头羊,生个娃,然后娃出去赚钱,再娶媳妇,生娃……”,这样的发展经济速度和质量笔者在这里不想多作分析。资本在这种情形下的集聚速度实在是不能支持经济发展的需要的。因此,单纯的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并不可行。
    第二个提案是要征收特别消费税。笔者认为这一点也是脱离了现实的。中国人的劣根性笔者认为是很严重的——好面子和虚荣。当前房地产市场异常火暴,一部分是因为投机性购房的比重大,另一部分是出于这种劣根性作出的。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汽车、钻石首饰等行业。如果对高消费群体进行征税,那么只会是增加国民占有财富的减少,而不是公平财富分配,这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将出现偏差,而国人的劣根性也不会因此而改变。
    笔者在这里提出几点设想中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建议,以备批判。
    第一,加大对教育投资的力度。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发展经济的最有力的支撑应该是发展教育,且不论什么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知识的价值如何,单就民族竞争力的增强这一方面就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途径包括:第一,加大对教育的转移支付广度和深度。包括对基础教育、初高等教育、职业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投资应该加强。由于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平是既定事实,我们无力在短时期内改变这种状况,那么这些贫穷家庭的教育问题应该怎么解决——笔者认为只能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来实现了,或者;第二,采用助学贷款或者人力资源投资等方式对教育进行支付。考虑到政府财力的规模,国家还不可能很快实现福利社会模式,那么教育的投资不足问题完全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解决。“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提高全民素质,这将是根本的。而通过直接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无论在成本和效益方面,还是对社会长久发展都不能与之相较。
第二,以集约型发展为基本模式。发展的眼光要长远一点,比如土地的开发利用,我们不要说现在建不起那么高的住宅楼就建矮一点的,厂房建不高也建单层的,土地被大量占用,我们可持续发展将从何而来?对自然资源的耗用要把眼光放远,这样人与自然的冲突才会弱化。
    第三,设立扶助基金。富人的良心还是有的,他们的生存的目标已经不是在财富的纯粹占有上,那么给他想要的——对社会有所贡献而获得的荣誉。将其捐助的资金形成基金池,以便需要资金支持的个体能得到想要的支持——无论是生活需要还是投资需要。这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决社会安定和发展经济本身的需要。
    第四,针对耗费资源又不能对社会发展起乘数推动作用的奢侈消费进行严厉征税。比如对养宠物的奢侈行为,以狗为例,一条哈巴狗对社会的效用有它本身价格那么值钱吗?回答是否定的。不仅这些宠物会造成环境的污染及传染病的流行等外部不经济,同时,对照看这些狗而付出的劳动也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尽管也有可能出现什么宠物产业或者类似。对这些具有外部不经济的奢侈消费行为进行严厉的征税,将这部分收入用于培养应该成才并且对社会可以起推动作用而限于其自身经济条件不能自立成才的人上,其为社会和谐发展的贡献率绝对要比花在宠物等无用奢侈消费上要大得多。
    第五,提升公民道德水平,加强文化在这方面的推动作用。政府在当前文化市场庸俗繁荣面前应该实行强制的引导,将文学、艺术、音乐等对人民思想的冲击降到最低,并且将其重新推上积极的航道上。
    第六,在国防安全上,坚持强硬立场。在当前国家军事实力相当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应该满足人民对安全的要求,对外实行强硬表示,对维护民族尊严和大众信心都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第七,在税收政策、会计政策(主要是折旧政策)、信贷政策上要进行以提高科技技术含量、提升生产效率、降低产出——能耗比为中心进行合理改革完善。比如,建立加速折旧政策、对更新设备采用新技术等实行特别信贷支持等。
    第八,从全局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经济制度安排。在国际收支问题、对国际投资的引导、金融市场的建设和完善、行政干预的介入广度和深度等方面都有必要适时依据以人民利益为根本进行适当的调整,而不要出于短期制度变迁成本或者短期收益就放弃诱致型制度变迁或者强迫型制度变迁。
    最后,笔者再次申明本文中所有论述限于理论分析,并且存在相当的不成熟部分,对一些学者的评论也仅限于经济理论上的,不涉及其他问题。另外由于时间有限,在资料收集和整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偏差也请谅解,本文写作的目的旨在说明问题。未经笔者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