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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直接筹资难题破解新法
作者:朱益超    发布:2005-01-24    阅读:1935次   

中小企业融资难,这是一个近几年来出现频率非常之高的话题,也是一个关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课题。对此,我国经济理论和实际工作者作了大量有益的研究与实践,然缺乏深度探索和广度扩展,但研究和实践成果大多是“大路货”,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题。本文拟以直接筹资为关键点,深入探究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题思路和政策方略。

一、中小企业融资解题瓶颈何在?

当前,人们在谈论融资难话题时,大多是指外源融资,其焦点直指银行贷款难。由是,在众多探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文章中,绝大多数集中在外源融资,其中又以银行贷款居多。方案和建议很多,行之有效的却极少,如今中小企业融资依然上不了市,发不了债券,向商业银行求贷依然很难,融资难题依然严重阻碍着中小企业的持续快速有效发展。

那么,中小企业融资解题瓶颈究竟何在?

中小企业融资解题瓶颈在于直接筹资难。

所谓直接筹资,是指企业通过无需商业银行等中介作用而由自己直接筹集的生产经营资金。它包括内源融资的全部和外源融资的直接融资部分。

中小企业直接筹资难,使得其权益性资金严重不足,造成稳定性资金支撑力薄弱。在直接筹资严重受阻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只能将解决资金问题过多地依赖于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资金严重不足,无形中扩大了债务性资金的需求量,同时又限制了其筹集债务性资金的能力。而间接融资的主体——商业银行是以安全性和盈利性相统一为经营管理目标的特殊企业,因而,一方面无论是大银行还是小银行,没有例外地都办大贷款,主要服务于大企业,在这方面,小的银行往往更甚。另一方面,当前,在我国成千上万存在融资难的中小企业中,按其正常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量考察分析,绝大多数存在着权益性资金不足或严重不足问题,中小企业的权益性资本比例低,缺乏自保实力和他保能力,贷款的经济风险和政策风险大。众所周知,商业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企业向商业银行借款必须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这是基本条件。这一比例的底线达不到,就不可能等到商业银行贷款。其实,做任何事情都有风险,企业所有者必须先把自己的钱掏出来,必须首先建立企业的自有资本,别人才可能对你有信任,才会把钱借给你。没有自己的钱投入到企业中,就想取得商业银行贷款,那是“空手套白狼”,十有八九会落空。

因此,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点不在于商业银行贷款难,而在于直接筹资难,我们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着重点和着力点应放在直接筹资。

二、中小企业直接筹资何以难?

中小企业直接筹资何以难?

难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而主因源于企业内部。概括起来讲,中小企业直接筹资之所以难,是由于以下6个方面因素综合作用使然:

1、小家子意识作怪,排斥规模合作。从小企业内源融资困境看,致因既有经济因素,更有人文因素,而且人文因素是深层次的主导因素。说起小企业内源融资困难,人们往往将原因归结为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自我积累有限。我认为,诚然,小企业内源融资困难与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自我积累有限密切相关,但这并非根本性原因。何谓企业自有资金?它是企业的权益性资金。并非只有企业主办者投入的资金才是企业自有资金,因为企业自有资金的外延包括企业内源融资中的企业主办者投入的资金、合办者投入的资金、企业的积累资金和外源融资中的股权融资。小企业内源融资困难的根源,在于我国小企业的人文因素。目前,我国的小企业绝大多数在微型城市和集镇,这些企业主绝大多数出身于小市民或农民,他们深受小市民人文意识或农民人文意识的深远影响,造成了其独特的排他意识、生活方式。排他意识决定了他们偏好独资或极少几个亲朋好友合资的家庭式经营管理体制,宁可把企业规模做小一点,也不愿他人带资加盟。有不少初始由几人出资联盟的小企业,经过几年的合作拼搏,发展速度很快,资本回报率很高,但出资人之间的凝聚力却明显下降,终究纷纷拆分办厂,分道扬镳。例如,浙西南地区原有一家由三兄弟出资合办的小型钢厂,经过几年的共同努力拼搏,企业发展很快,资本回报率很高,因企业自有资本较高和效益很好,多家银行争相贷款。然而,好景不长,三兄弟为了各自的利益打起了小算盘,矛盾也随之产生并迅速加剧,于20033月份拆分资产,每人建起了一家小钢厂,但由于分家后而建成的3家钢厂的规模都很微小,自有资本的比例很低,从优势企业变成了劣势企业,导致既无力向社会直接融资,又得不到银行贷款支持,至今3家钢厂都已濒临破产边缘。

2、重税负高消费,资本积累缓慢。小企业特别是以解决就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由于主要成本是人工费用,所以按照统一税率征收的税负高于其它企业。小企业往往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享受税额抵扣,加上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实际税费负担沉重,相对制约着企业效益和税后利润的扩大。小企业自我积累意识与能力差,在利润分配中普遍存在“重消费,轻积累”、“套用别人的钱发展企业,赚了钱是我的,亏了钱是别人的”倾向,以致自身积累远远滞后于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3、合法直接融资无门,非法社会集资盛行。从小企业外源直接融资困境看,外源直接融资由于资金提供者与资金使用者直接进行交易,资金使用者只有通过信息披露及公正的会计、审计等第三者监督的方式来提高经营状况的透明度,资金提供者才能够据此做出决策,但绝大多数小企业却难以做到。同时,目前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基本上未向小企业开放。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这无疑将小企业拒之门外。小企业在内源融资严重不足、上市筹资和发债融资又无门可入、向商业银行借款往往求之不得的困境下,小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只能走上“华山一条道”——向社会集资。为什么近几年来我们社会中总有“非法集资”?为什么这“非法集资”屡禁不止,虽严刑峻法打击,依然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根本原因就在于,小企业的成长过程客观需要这种性质的资金,客观需要运用这种方式来筹集资金;对于小企业来说,有无此类资金,有时甚至决定其能否生存。

4、效益低风险大,投资吸引力弱小。我国中小企业目前主要集中在一些技术和市场都比较成熟的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产品技术含量低,盈利水平较低,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弱,经营前途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倒闭率高。工商银行的资料显示,该行的贷款客户平均存续期是5年多一点。因为是平均数,在个体上,就会是有的很长,如百年老店,大中型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有的很短,三年左右。客观地说,这些存续期短的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存续期短,对社会投资者和商业银行意味着什么呢?当然意味着高风险。何况,加上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投资者无法正确判断中小企业是好是差,因而不愿意将资金向这些中小企业投资入股,也不会愿意购买这些中小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即使允许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

5、买地建房圈钱,资本捉襟见肘。近几年来,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深受买地建房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偏好自购土地建房和设备,不愿租用厂房和设备,尤其是在各级地方政府大搞开发区而廉价出售转让工业用地的情形下,新建和扩建中小企业更是纷纷将本已及其有限的自有资本全部或大部用于购置土地,建造厂房,以实现圈地增值之目的;而购置生产设备资金和正常流动资金则全额需要借款解决。

6、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配置效能较低。大多数中小企业不注意重视资金配置管理,配备起来的财务人员的职责往往是记记帐、收付现金以及兼管一些其他杂务,至于企业的资金如何更经济地筹集、怎样更合理地配置,则基本无人过问,以致中小企业内部资金紧缺与浪费并存,一方面资金严重紧缺,另一方面资金严重浪费,资金配置和使用的效率不高,相应增加了不合理的资金需求量。据某市的金融部门调查统计资料反映,有95%以上的中小企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资金配置和使用浪费问题,而资金严重紧缺的中小企业中存在资金配置和使用浪费问题的比例几近100%。

三、小企业直接筹资解题的另类路径

从根本上解决小企业直接筹资难题的必由之路,应当是拓宽内源融资路径,打通外源直接融资通道,确保内源融资到外源直接融资以及外源间接融资再到内源融资的交替变迁的循环过程得以顺利实现。主要应当从以下6个方面着手:

1、向资本合作要资金。中小企业主办者长期形成的小家子气、排他意识和生活方式,是造成中小企业内源融资困境的根本性和关键性的主要内因,尽管根深蒂固,根除难度很大,但非根除不可。根据扩大再生产的客观需要,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吸引他们带资加盟。

2、向加速积累要资金。一是中小企业主办者长期形成的“小赚即满,小富即安”、“赚了几个钱就思安乐图享受”的观念要转变,要强化生产第一、积累第一、发展第一的意识,积极将赚到的钱用于积累进行扩大再生产。二是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对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财税部门应给予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允许中小企业采用加速法计提设备折旧。例如,将中小企业的厂房年折旧率提高到10%,设备年折旧率提高到2030%,以更有效地增强中小企业的资本积累能力。

3、向资产股份化要资金。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公司资产实际,将净资产作为股份划分,采取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及向特定的股东发售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并实现股份的多元化。例如,某企业股份资本100万元,占其总资产的比例为20%;净资产200万元。为了扩大再生产,该企业可以将其中的100万元净资产再股份化筹资(例如管理层持股占其中的60%、员工持股占其中的40%)。进行净资产再股份化筹资,该企业至少可以获得以下三个方面好处:一是筹到了100万元的资本金,这是企业长期稳定的权益性资金。二是员工持股后,使员工的一部分资本及其收入与企业的长期发展及效益直接挂钩,从而为企业发展更加努力劳动,更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和效益提升。三是企业资本金的增加,更有利于企业获取商业银行贷款。

4、向社会集资要资金。人民银行应当积极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向亲属朋友筹借生产经营资金,实行企业集资登记制,以解决中小企业自筹资金困难。基本做法为:人民银行规定中小企业向社会集资的资本金系数(例如向社会集资的数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1.5倍),中小企业根据扩大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具体的社会集资数额,报经人民银行登记后再进行社会集资。

5、向改买为租要资金。中小企业要树立对固定资产不求拥有只求使用的观念,让资金在流动中增值而不是沉淀到固定资产的投资中,积极租用通用厂房和设备。中小企业可以租用通用厂房,向租赁公司租用设备。应当大力发展按揭租赁,建立一条由担保公司、商业银行和租赁公司组成的融资租赁链,以融物方式使中小企业达到融资的目的。主要做法是:中小企业可以与租赁公司建立设备租赁关系,保险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75%—90%的履约担保,商业银行为租赁公司提供设备贷款。

6、向内部挖潜要资金。中小企业经营者要高度重视资金配置管理,精心选配素质优良的财务人员,强化其资金管理职责。要运用科学方法核定各环节的资金占用限额,避免各环节中资金配置的短板现象的发生。企业要定期进行资金配置和使用情况分析,探寻企业内部资金的潜力所在及挖潜对策,及时充分地把企业资金的内部潜力挖掘出来;要加强产品销售管理,狠抓销售资金回笼,加速资金循环周转,不断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