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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的演进和“三农”问题
作者:曹兼善    发布:2004-12-13    阅读:2178次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特点是农业商品化。商品农业的发展必然导致农业生产方面的一系列变化,表现为农业机械和农业科技的推广普及[1]、农产品产量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的专业化产业化区域化[2]和资本农业的发展。

  由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的一系列农村改革,使得浙江农村由自给半自给经济迅速走向日渐发达到商品经济。农业商品生产规模扩大和农业商品率呈稳步提高。1997年全省农业商品产值达到641.2亿元,农业产品的综合商品率达到了63.81%,其中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商品的产值分别为41.62亿元、136.41亿元和222.89亿元,商品率分别为70%、80%和90%左右。 [3]

  改革开放以后,农业生产显著增加,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农业本身越来越产业化,因而为销售而生产的农产品数量的增长,要比全国农业生产总量的增长快得多。商品农业在农业生产总量中所占比重的增加,清楚地说明了这个过程的资本性质。实际上,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善于经营、富于精打细算的浙江“农民”就开始以市场经济的眼光,重新看待一度受冷落的农业。他们摸索出一条按办工业企业的办法进行农业生产的新路子,有近20万“农民”重新回到土地,像办工厂一样办起了“农业车间”[4]。

  改革开放在中国正是创造了和创造着那些引起农业产业化和使农民离开土地的条件。在商品农业增长的同时,把人口吸引到工业的过程,城市发展以及新的工业中心形成的过程也在同样迅速地进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八十年代初期曾经使中国农村居民物质生活可以过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过得相当不错,但仅仅过了十几年却使他们遭受了不断衰败和日益贫困的悲惨命运。80年代中期以后,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大部分产粮区的农村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减退。1979-1984全国农村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提高15%,1985-1988降为5%,1989-1991则还不到2%了。[5]从1985年以后,我国传统农业发展就基本走向停滞状态,随着农村各种税费的逐年增加,广大农民不堪重负,近年来农民的实际收入已开始减少。

  曾给农民带来巨大希望的小块土地并没有给农民带来富裕,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土地平均分配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分到小块土地的农民只能勉强维持生存,甚至往往不够维持生活,因为现在他必须用钱来购买许多必需的生活资料。这样,农民除了家徒四壁的房子和一小块土地以外就一无所有,再加上农民必须缴付的各种苛捐杂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不再是一种恩惠,而是变成了一种桎梏。联产承包责任制曾让亿万农民欢欣鼓舞,可是现在却成为套在他们脖子上的枷锁。安徽河南等地的年轻农民早就意识到“在城市里收破烂、拣垃圾也比种庄稼强”,有的农民甚至说“种田还不如坐牢”,“死也要死在城里”!所以,农民不得不抛弃自己的土地,出外打工谋生。由此可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度过了它最初的繁荣时代,即将走向解体。

  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已经难以维持自己的生存,更不用说去跟现代农业的社会化大生产竞争。农民现在不是靠自己的生产能力,而是靠较低的消费水平和过度的劳动来维持生存。勤劳和节约成了中国农民最坏的优点。有人以为小农破产的原因不应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去探求,而应在这以外的一些表面现象如农产品价格低迷的影响中去寻找,那么,这些人的理论一碰上现实的生产方式,就会像肥皂泡一样地破灭。

  我国除大米、大豆的价格与国际市场较接近外,小麦价格已比国际市场高75%、玉米高63%、棉花高12%、菜籽油和豆油高37%、禽肉高35%。很多人都认为,现在工业与农业的“剪刀差”愈来愈厉害,种地成本不断攀高,农民是由于农业生产无利可图——“比较效益低下”——而抛弃土地。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朱俊峰在对吉林省玉米生产收益和劳动生产率的规模间差异的实证研究表明,大规模经营生产成本最低,大农户劳动生产率水平是小农户的11倍多。这就导致大规模农户的农业收入为26430元,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而小农户则只有1289元,连维持生活都相当困难[6]。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生产的内在矛盾必然导致农民的分化——生产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大多数人落入无产者的队伍。

  这种分化是通过不同的道路进行的:一部分富裕农民开办工厂,雇用民工进行生产,另一部分富裕农民租进大量土地,采用大型农业机械和先进的科学技术,雇用雇农来从事农业生产并获取丰厚利润。在农村的另一极,是广大贫苦农民日益破产变成雇佣工人,在这一极,不是“农业”无利可图,而是在资本农业的空前竞争下,小农落后的生产方式导致的贫困和破产迫使人们抛弃土地。这同时也是90年代以来农村走向全面破产的根源。

  目前,我国的小农生产基本上还停留在人力加畜力的水平上,绝大多数的农活是靠牛拉犁、肩挑担、锄松土、手插秧、镰割稻来完成的,这种陈旧的农业生产方式必然会使农民同自己以外的世界所发生的一切完全隔绝开来。所以,马克思关于法国小农所说的如下一段话对于中国农民是完全适用的:“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种隔离状态由于法国的交通不便和农民的贫困而更为加强了。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往,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7]。同生产的这种分散性相联系的是束缚在小块土地上的农民的落后,所以,我们的农民正在力求摆脱这种由小块土地所决定的社会生存条件[8]。

  时下有一种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观点就是借口维护农民的“利益”,声嘶力竭地高呼严格维护家庭承包责任制不变,分给农民的责任土地“一律不准收回”。这看似是为农民“着想”的观点恰恰束缚了农民,责任田已成为不少农民丢也丢不了的沉重包袱。要知道,有不少长年外出“打工”的农民都愿意放弃责任田,愿意将承包土地退回。这本来是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大好时机,可我们还是僵化地固守条条框框,死抱教条不放,致使“一律不准收回”的“好心”政策使承包责任田对这部分农民来说成为你不要也得要的烫手“山竽”。农民外出“打工”不管种不种责任田,各种税费一分都不能少,但责任田又不能退。这种僵化的制度,严重地禁锢了农民的手脚[9]。

  当这些承包的土地成了农民“甩不掉的包袱”的同时,许多想搞资本农业即投资“高效农业”的租地农场主们却又苦于找不到大片土地进行集约化耕种。

  “冯荣樟是一个有技术、有<经济>实力的种粮大户,原先的几十亩土地已满足不了他的‘胃口’,他想大规模‘圈地’搞高效农业。……想在新风村‘圈地’的人不止冯荣樟一个。新风村村民陈仁根也有这样的想法。陈仁根早几年一直在自己办厂,他的新风热电有限公司经过许多年的积累,已是一个具有相当规模且效益很好的民营企业了。办企业的经历让他比一般的农民更有商业经营的头脑,‘人弃我拣’是一种经营策略。陈仁根希望‘圈’下上百亩土地,建一个现代化园艺园区<我们的资本家不把他的资本投入工业,而是投入农业,这并不使事情有任何改变!>。但如何能‘圈’到上百亩的土地呢?”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在浙江省农村悄悄发生了。如果说20多年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中国农民的生产力,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的推行就是中国农业新的转折点。随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推开,分散到各家各户的土地重新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租给农业资本家经营。这样,使得资本家投资农业,进行集约化生产,推广农业技术,并按照现代工业的经营管理方式运作。当农民们离开土地成为自由劳动力的时候,新一代的资本农业迅速崛起。

   “ 许多工商业主、种养大户纷纷携资承包土地搞养种,优质资本正频频涌向这里的农田。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投入开发效益农业,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工商业主有80家,总投资额超过2亿元,平均每家200多万元。”[10]

虽然种地的人数减少了,但土地提供的产品却比过去更多,因为伴随资本农业而来的,是耕作方法和农作物的改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资料的积聚。这是一场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要伟大的“土地革命”。

  资本农业之所以率先在浙江兴起,并非偶然。由于浙江资本生产相对发达,农民大量离开土地,且私有资本实力雄厚,所以,资本农业在浙江率先发展起来是必然的。它最迅速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因而对人民群众最有利。

  现在,不只是在浙江,在全国各个地方,农业正是而且完全是按照资本的方向发展,资本性质最为显著而且正在得到最强劲的发展!

  以晋江为例:全市人均耕地0.41亩,低于全国1.4亩和全省0.7亩的平均水平。在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95%以上的村采取按人口平均承包耕地,“均田”到人,加上以田块远近、土质好坏等条件均衡搭配,以至土地分得很散很小,一般承包2~3亩地,至少分散在3~5处不同的地方,不能形成应有的规模,也限制了科学技术在农业中的运用和推广,但是“土地从分散走向集中,经营规模由小而扩大,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是晋江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到1994年,全市有各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户2017个。其中从事粮、油、蔗、菜生产的有620户,租地面积3万亩,租地面积在50~100亩的88户,100亩以上的有61户,面积最多的达733亩。与发展初期的1988年相比,种田大户增加421户,租地面积增加22440亩,户均经营规模扩大15亩。另外,还有果林、畜牧、水产、养殖、食用菌等专业户1397个,其规模经营分别约占全市果林面积的50%、肉类总产量的20%、海、淡水养殖面积达60%和食用菌总产量的40%。与小农户相比,年亩产提高150斤,劳均年产值增长8~9倍。全市最大的种田大户吕芳助,自1991年起投资10多万元购置8台拖拉机、2台收割机、3台抽水机,常年雇用22个农业工人,收种农忙季节雇临时工最多达80多人,1994年,种738亩地收130万斤粮食,利润达35万元。[11]

  《信息时报》2001年7月17日对广州农业产业化进行了特别报道。

在农业产业化的带动下,“广州的农业机械化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市劳均拥有农机总动力2.74千瓦/人,机耕面积已占耕地总面积的75%”。据有关部门统计,广州农村的60万户的263万农业人口,已有1/6左右的农民变成了“农业工人”。

几年前,周启沛投资做五金生意,当他听说大田的马蹄粉畅销海内外,就决定投资。去年,周启沛“租下农民数百亩土地,种植马蹄,一年赚了15万。今年,他扩大了规模,将种植马蹄的面积扩到500亩。每亩除?00元的租金和人工费共六七百元,他可以赚五六百块,一年下来就有20多万的收入”。周启沛高兴说:“这<指投资种植马蹄>比在城里做生意合算多了”。

杨建尊是广州市有名的从玉菜场老板,一个靠承包农民土地,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生产的“蔬菜业巨头”。他的“种植基地位于广州从化市神岗镇,占地200多公顷,专业技术人员、农艺师20多人,员工680余人。以高科技手段种植菜心、兰心、豆苗、甜豆、菠菜、荷兰豆、唐生菜等。坐落在从化市神岗镇的从玉菜场犹如一个巨大的现代化庄园:全自动的喷灌、排水系统一应俱全。杨建尊也已经制定了资本农业的发展计划,创建生态示范农场,“建立和发展一个大规模、高标准的生态农业种植场,投资建设一个大型现代化急冻蔬菜生产车间,走净菜等高标准的保鲜食品产销之路”。报道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对其做出了极高的评价,认为从玉为“实现广州的农业产业化起到了典范的作用”。

  正是资本生产破天荒第一次使人们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生产,以“高科技手段”种植农作物。在资本生产以前,这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因为各个农民家庭的经济都是自给自足的,没有任何力量能使他们摆脱长期的停滞。而资本却正是这种力量,它通过市场建立了对各个生产者生产的社会核算,迫使他们关注成本、利润和风险。

  资本农业第一次打破了我国农业数百年来的停滞状态,大大地推动了我国农业技术的改造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十几年资本主义的“破坏”所做的事情,比过去整整几个世纪做到的还要多。原始的农具开始让位于先进的农业机械,墨守成规的自然经济逐渐被蓬勃发展的商品农业所取代[12]。资本主义第一次在中国建立了以机器的使用为基础的大规模农业生产。而在此之前,农民始终是在规模小得可怜的条件下进行生产,不论是农民为自己或为国家工作,情况都是如此。资本在我国农业中所起的进步作用就在于此。

  下面是我在2001年6月14日《南方周末》上看到的。这位署名黄广明的记者写了不少东西,让人惊奇的不是他文章中有很多错误,而是他实实在在地叙述了一些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实。[13]

  据湖北省监利县网市镇扒头村村支书黄孝年介绍,“该村有2300多人,外出打工经商的占60%,精壮劳力几乎全部外出,撂下大量责任田没人种。”网市镇党委书记廖孝松说,“土地历来就是农民最根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的生活之源与致富之源,可如今已成为不少农民的‘负担’。”

  留在土地的农民没有致富,反倒离开土地的扒头村“农民”外出经商“身家过百万毫不稀奇”!

  “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剩下‘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留守,成为江汗平原大多数村落的常态。据统计,监利县今年外出人口33.8万人,外出劳动力22万人,分别占全县总人口、总劳动力的33%和49%,比去年增加7万人和4.5万人。”与此相应,“造成了程度不同,但普遍存在的弃田撂荒现象。荆州市在200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监利县弃田4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6.4%。弃田最严重的监利县毛市镇,弃田比例达38.9%,在毛市镇崔吴村,这个数字更是达到71.4%。”

在桥市镇,70%以上的耕地都由大户耕种。土地向大农户和租地农场主的集中,实现了农业的规模经营,土地的集中带来了机械化大生产[14]。机器在租地农场主手中大量集中,劳动生产率当然要比小农户高得多。而个体的、分散的、往往是小生产的农民则缺乏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没有可能采用机器,也没有可能找到快速和大规模运用最新科技成果的有效办法,只好仍旧使用旧农具,靠在土地上投入更多的劳动,靠更加“勤劳”和延长劳动时间才能勉强维持生存。

  “对此体会最深的莫过于种田大户自己。本文文首提到的洪湖市农民万良伍,在老家种了七八亩田,一年到头只能糊个口。自从3年前来到监利种田后,随着种田规模的不断扩大,老万的腰包也逐渐鼓起来。……万良伍种的是传统的粮食作物,更多的大户在集并土地之后调整种植结构,获得的效益往往是种水稻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就在万良伍200亩水稻田旁边,30出头的黎维华种植了500亩湘莲,去年他种植湘莲200亩,赚了七八万元,预计未来几年收入可突破20万元。规模的扩大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及引进新技术新品种,调整种植结构,种田人<不同于小农户的大农户>因此节约了开支,提高了产量,增加了收入。记者在田间遇到万良伍时,他的一条机耕船正在犁田<这就是大农户和小农的最大区别!>,而在他只种七八亩田时,使用的是耕牛。桥头镇南塘村的张新芝则花9万元买了一台联合收割机。在监利,桥头镇南塘村的张新芝有种田大王之称,今年她种了1100亩田,去年更是达到1500多亩。……去年一年,张新芝的‘庄园’纯利润达十几万元<典型的租地农场主!>。据统计,到今年3月中旬,监利县承包或租赁100亩以上农田的种田大户有1000多个,其中开发1000亩以上的<租地农场主>有30多个,比去年都有了翻番的增长。”

  规模经营的农业资本家更加重视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新成果新品种的推广。农业资本家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采用先进的农业机械,使得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资本农业的集约经营、规模经营带来的变化是多方面的[15]。

  “在耕作方式上,种田专业化和社会化初步显露。一些农户<不对!是投资农业的资本家>正逐步摒弃以往事必躬亲的小农经营模式,他们雇人播种、管理、收割、指导技术,种田大户张新芝去年开给雇工的工资就有6万多元,农忙时最多雇佣近百人。”

  你看,我们的农业资本家跟普通农民可不一样,他们可以花巨资购买先进的农业机械[16],大量租进土地,进行社会化大生产[17]。随着土地的集中和资本农业的发展,我们看到了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现象:贫苦农民出卖劳动力,而租地农场主则购买劳动力。农业资本雇佣工人这一事实是资本农业的最突出的标志。

  大农户和租地农场主即资本农业的形成对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起了关键作用。

  “棋盘乡桐湖村村民张连发在做水产生意积累一定资金后,今年年初一次性承包低湖田800亩养河蟹。养河蟹每亩效益比种水稻高出20倍,在张连发等一批大户的带动下,全乡有70%的农户搞起了养殖。”

接着,黄广明在文章中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武汉一投资者曾计划在监利成片开发2000亩土地,大部分农民愿意出让经营权,但少部分农民坚决反对。”一位机关干部无奈地说,“遇到这种情况,真不知如何解决,因为中央规定土地承包权延长30年不变,主动权掌握在农民手里。”

尽管还有人幻想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的基础上搞活土地流转,但是现实是土地大量闲置或抛荒,出现“有人无田种、有田无人种”的千古奇观[18]。很显然,土地平分的小农经济与资本农业所要求的大生产格格不入,因为,我们所具有的科学技术,我们所拥有的先进的机械化生产设备和科学技术,只有在大规模耕种土地时才能有效地加以利用[19]。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形式以及由此造成的把土地分成小块耕种的方式,排斥了采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任何可能性,阻碍了农业的发展。

  桥市镇党委书记唐劲松指出:

  “最伤神的是农民不愿要土地时,说走就走,不愿签合同;一旦见到种田有赚头,马上回来要田。”

  这样一来,土地调整十分频繁,几乎每年一次。租地期限过短,使得农业资本家不能长期经营、增加投入。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开始阻碍农业的快速发展,一般说来,现在还支持小生产即家庭联产承包是反动的,因为这种支持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且,对于离开土地的农民来说,即使外出打工也还要负担各种税费。

  网市镇党委书记廖孝松把影响农民转化为自由劳动力的障碍归纳为五大难点:先天不足的生存技能、二元分割的城乡壁垒、如影相随的土地负担、留守后方的老幼病残、难以逾越的办证关卡。单以办证为例,廖孝松说,

  “据初步统计,劳动力转移外出往往要10~20种证件,其中每个证卡收费平均要在50~100元之间,部门乱收费、随意设卡现象严重,耗费了劳动者大量财力、精力。”

  在这个意义上说,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其他诸如过高的农民负担、没有充分自由的迁移(城乡壁垒)严重妨碍了农民离开土地成为自由劳动力。并且,所有这些旧制度根本不能保证农民不分化,而只能增加盘剥的各种形式,严重阻碍整个社会的自由发展。

  我们看到,各地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制定了许多限制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政策,这种做法实际上对于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在北京等城市,农民务工得有三证,除了已办了的身份证不收钱外,其他的什么暂居证、务工证都得交钱,名其为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无非是另外交几百块钱罢了。同样是中国的公民,同样为城市作贡献,同样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活,农民进城打工,去干那些城里人不愿干的苦活脏活,家里的税费一分都不能少,同时还得再给城里交一笔入城费[20]。

  所以,我们应当逐步在全国实行统一的、迁徙自由的户籍制度,对城市或农村居民一视同仁,使其具有同等的权利。应当逐步放开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允许农民进行自由择业,实现农民的“非农化”,对进入城镇的农民,在就业、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我们应该牢记列宁的一句告戒:不给农民自由迁徙权,是一种特殊的压迫,是公开鄙视农民。

  这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自身的这种性质,也就必然预示着它终将走向衰落、直至灭亡。因为资本农业比小农经济有更高的生产效率,用落后的工具和耕作技术进行生产的小农户不可避免地要被大农业所排挤。这就使得小农的经济状况恶化,这种恶化表现在农民劳动过度、节衣缩食以及农产品价格越来越低,直至最后的破产,这是小农经济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

  造成这种历史趋势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小农经济本身,是以生产资料的分散为条件的。它不但造成了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而且按其本性来说,根本“就排斥社会劳动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累、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21]

  小农经济不是建立在科学的工艺流程基础上的大批量标准化生产,它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于变化无常的气候条件。大工业的建立则破坏了曾经作为他们正常补充物的家庭手工业。国家沉重的赋税使农民不得不从少得可怜的收入中支出一大笔钱,地方政府的摊派对他们更是雪上加霜。不仅如此,随着按工业方式经营的资本农业加入农业的竞争,这就给小农经济以致命的打击。农产品价格大幅度地下跌,出现了一次又一次的农业生产过剩。前者在农产品价格下降的情况下仍能获得丰厚的利润,而后者则陷入破产的边缘。小农被迫增大劳动强度,早出晚归直至精疲力竭,最后还得以大大低于自己生产成本的市场价格出售农产品。分散的小农经济无法与集中经营的大资本进行竞争。生产愈是社会化,资本就愈容易在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上全面割断小生产的命脉。

  由于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工业品日益昂贵,大资本逐渐控制了整个农业生产,而小农所占的份额不断下降。在工农业商品社会化大生产的重压下,农民只能匍匐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苟延残喘。马克思指出:“生产条件日益恶化和生产资料日益昂贵是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规律。对于这种生产方式来说,好年成也是一种不幸。”[22]

  在资本农业不断的打击下,小农大量地破产并转化为无产者,土地日益集中在以使用雇农从事规模经营资本家的手中,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仍然痴情地迷恋着他那一小块土地和他对这块土地的纯粹有名无实的所有制”的小农,现在不得不把自己的全部剩余劳动,以赋税的形式交给国家,而他们分散的小生产者的经济地位同时又破坏了他们联合起来进行反抗的力量。可以说,中国农民的悲惨命运,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

  当《南方周末》记者问道“现有的土地占有方式<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妨碍了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流转,影响了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即影响了资本农业的发展>,甚至影响了城市化进程,您对此有何看法”时,温铁军回答说:“农业的规模经营被很多人误解了。在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农业的规模经营都不仅仅意味着土地的规模,都不仅仅意味着只有集中土地才叫规模经营;很多规模经营包括了农业生产资料的供给、农业的技术服务、农产品的销售加工、农业服务体系的规模化,方方面面都可以说是规模经营。单纯强调只有集中土地才叫规模经营,这是认识上的偏差。”我的看法却恰恰相反,如果没有土地集中即资本农业的基础,所谓的“农业生产资料的供给、农业的技术服务、农产品的销售加工、农业服务体系的”的规模经营只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资本农业只有以土地的集中为基础,才能进行社会化大生产,这是资本农业发展的客观条件,也是资本农业发展的结果。

温铁军还认为,土地是农民的“生存资料”,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是我国农业不发达农民贫困的根本原因。但事实上是农民不愿种地,是农民把土地抛荒,逃离土地。从浙江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人均耕地最少,抛弃的土地最多,尽管农民走向两极分化,但浙江的“农民”却最富裕,社会生产力和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国外的就拿日本来说,土地比我们还紧张,可人家却比我们发达多啦。从这些事实中,我得出的结论是:“小块土地是农民贫困的根源”。在温铁军看来,一切政策措施在中国农村都必须为“农民能活命”这个至高原则让步。而我却恰恰相反,一切政策措施都必须服从于“消灭小农”这个最高目标!不走资本大农业的道路,不消灭农民,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今后我国农业的历史将是以资本大农业代替小农经济的过程,也是农业人口比重进一步减少即农民进一步转化为自由劳动力的过程[23]。

  “这可以说是监利许多基层干部的共识。‘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土地向大户集中,农民向城镇转移’,在记者的调查中,类似的说法不绝于耳。”[24] “大幅度地缩小农业劳动者阶层,乃是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收入水平的治本之道,舍此而外,任何其他增加农业劳动者收入的措施,都只能起到杯水车薪的作用,甚至根本无法实施。例如,中央政府每次提出使农民增收减负的措施,几乎都会遇到力度极大的反弹;再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例,尽管中央政府决心很大,也只落得中途搁浅的结局。” [25]

  资本农业比小农户进步,阻碍资本农业的发展是一种最反动的,对农民最有害的空想。“新土地革命”的经济实质就是资本农业的兴起,马克思主义者反对一切阻碍这种发展进程的任何企图。

  资本农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瓦解小农经济[26],因为土地的集中或者说对农业的自由投资是农业资本发展的必要条件,也体现了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尽量发展农业生产力的要求。我们要为资本农业的发展创造最有利的条件,因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任何力量也不能阻止的。

  由于我手里还没有精确的统计资料,所以无法详细、全面地阐述资本农业的整个发展情况。这并不奇怪,因为直到现在甚至还没有人打算有系统地研究一下资本农业的发展。尽管如此,一切关于我国农业经济的总的资料都证明资本农业正在不断地和迅速地发展:一方面是,“农民”不愿种田,抛弃土地和出租土地,流入城市[27];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按部就班地发展,“农民”大量抢租土地,采用机械化农具,经营和发展各种农业[28]。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加入这一过程的两个截然相反方面的都是哪些“农民”。

总之,农业资本家是以充裕的资本来经营土地,他不像我们的农民那样自己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作为真正的资本家使用雇佣劳动。资本家和农民,就他们出售的商品都是农产品来说,他们所处的经济关系是相同的。但是,农民出售的仅仅是自己家庭的小部分剩余产品,产品的主要部分由他自己消费,因此他把其中的大部分不是看作交换价值,而是看作使用价值,即直接的生存资料。相反,资本家全靠出售产品,即依靠作为商品的产品,从而依靠产品的社会使用价值。因此,他的生产的整个范围都由交换价值控制和决定。现在可以明白,为了使农业商品化、产业化,从而全部投入流通,这要求生产方式要有怎样完全不同的发展。

  下面这段文章就是一个极有趣的例证,它表明根据错误的理论会把实际所看到的事实弯曲成什么样子:

  “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从我国国情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仍将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土地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29]。虽然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但他们在外面的生活并不稳定,如果找不到工作,还要回来种地;虽然现在农业效益比较低,但农民通过经营土地获得收益,生活就有基本的保障。没有土地依靠,就不会有广大农民生活的稳定。土地不仅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30]。事实证明,凡是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的地方,往往出现的问题就多,社会就不稳定。所以,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最大因素。

  当前,由于农产品价格低迷,市场疲软,农业比较效益下降,不少农民纷纷外出打工,部分地区出现了土地抛荒现象。应该看到,目前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还处在不稳定状态,因此,不能将农户因农业效益过低暂时不愿种地当成农民不要地,不能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变成人为地将农民从土地上赶出去。解决农村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各级干部不能一遇到困难就对家庭承包经营产生怀疑,甚至否定家庭承包经营。不能把农业现代化同家庭承包经营对立起来。农户经营规模细小不是家庭承包制度造成的,而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家庭经营再加上社会化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不存在生产力提高以后就要改变家庭经营的问题。进入新世纪,全国许多农村都在想方设法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展招商引资,搞农业开发和高效农业。干部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能急于求成,以牺牲农民的权益为代价。目前农村出现的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产业化经营方式[31],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在这两段文章中,错误和字数一样多。第一,从我国国情看,尤其在东部沿海地区,农业已经不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32],可以说,农民的根本出路就是“非农化”。第二,对农民而言,土地不是“最可靠”而是“最不可靠”的生活保障!因为小农经济必然要灭亡。虽然农民外出打工生活并不稳定,但这是社会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本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这种“不稳定状态”一直引起某些人的反动的抱怨,这些人极力强调这一过程即资本发展所造成的不稳定和危机,并且根据这一点来否认资本主义与计划经济相比所具有的历史进步性。他们忘记只有这种“不稳定状态”才以生产方式和全部社会关系的迅速改造代替以前的停滞和落后。至于“不能将农户因农业效益过低暂时不愿种地当成农民不要地”这句话,只能说明这位作者仅仅满足于“表面现象”,根本就看不到“内在的经济规律”。第三,“农民通过经营土地获得收益,生活就有基本的保障”。这个您又不懂了!农民是传统自然经济的支柱,而农业资本家则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不能把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即资本主义农业和我国的家庭承包经营——小农经济混为一谈[33],因为这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最起码的常识。第四,事实证明,恰恰相反,凡是继续土地承包的地方,农民往往是最落后、最贫困的!我们的作者不去调查研究,不去了解情况、掌握资料,却说,“解决农村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在他看来,“家庭承包经营[34]”是不可侵犯、不容置疑的。不管农业生产力发生怎样的变化,“家庭承包经营”都可以生存下去。当“全国许多农村都在想方设法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展招商引资,搞农业开发和高效农业”时,我们的作者仍然幻想“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是把问题放在这个基础上,即放在确认实际发生的“对立”的基础上,那就意味着承认资本农业排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必然性和这种排挤的进步性。作者为了回避这个结论,竟不惜把小农经济理想化。可见,作者所反对的,恰好是他所不理解的正道。

  当然,我并不主张剥夺农民的土地[35]。根据以上的论述只能得出如下的结论:我认为必须取消对农民自由支配土地、放弃土地和进入城市等权利的一切限制[36],消除一切阻挡外出的障碍,使劳动力流动的一切条件得到改善并减低费用,从而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

  至于是当一个农民有利,还是当一个雇佣工人有利,只有农民自己才能作出判断。极小规模的小农经济已经处于完全衰落状态(成片土地的荒芜就特别明显地证实了这一点),不出卖劳动力就无法生存,滞留在土地上的农民的生活水平根本比不上雇佣工人的生活水平[37]。农民同土地的这种联系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农民贫困的根源,所以,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尽管取得了小块土地,但结果却是更加促进了他们的破产。

  如果我要把这篇文章中所犯的所有这类错误都详细地加以说明,那我就得写一本厚厚的书。这么一个对政治经济学毫无所知的人物就胆敢洋洋洒洒数万言,这对于社会科学领域的其他研究者会造成多么有害的影响。我希望人们不要责备我过于“吹毛求疵”,因为在他的文章中,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半点科学的东西。

  文章还认为,农民和农业问题的根本是土地问题。不对!这个问题恰恰在土地之外,只有资本生产发展起来,农民才能离开土地成为无产者,同时,农业也才能得到自由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得资本农业愈来愈成为一种“社会必然性”,抗拒这种必然性是任何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辩护的言论都无能为力的[38]。社会的迫切需要必须而且一定会得到满足,社会生产力发展所要求的变化一定会给自己开辟道路,并且迟早会使任何政策适应这些变化。

  只有充分认识到农业发展的这一基本趋势,并由此出发制定我们经济发展的长远战略,我们才能逐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有学者认为,农业的“规模经济”是一个漫长的“经济发育”过程,它必须随着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而“自然成长”,并且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还没有达到能够普遍实现农业“规模经济”的程度,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具有它的生存空间,“揠苗助长”是不可取的[39]。可是问题在于,短时期不能完全做到的事,不等于现在就可以不去努力朝那个方向去发展;只有现在开始努力了,才能最终并且最快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看到,一边是资本农业的机械化大生产,一边是小农业的手工生产;一边是农业科技在大农业中的推广应用,一边是小农的停滞不前,这表明资本农业和小农经济的对立,也反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过时的生产体制,严重阻碍了农业技术进步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虽然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资本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数量众多的小农仍然阻滞了这一历史进程,直到目前,我国农业还没有完全实现商品化。总之,农业的彻底转变和更大程度的发展,还有待于资本生产更迅猛地扩张。90年代以来所发生的一系列重要变化已向人们证明,中国农业已经进入资本的发展轨道,一个新的农业体系正在建立之中[40]。这将是一场真正的农业革命,它促进了农业生产力质的飞跃和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其广度和深度以及它对中国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民未来命运的影响是中国以往任何变革所不可比拟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逐步废除必将促使农民离开土地,使他们转向工商业,这使得租地农场主能更长期地租用土地,把更多的资本投入土地,更多地使用机器。资本农业必将确立自己的统治地位,并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力。耕地面积不断扩大,耕作更加集约化,投在土地上的资本的空前积累,必将使农业获得最迅速、最广泛、最自由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