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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不当会影响经济发展效率
作者:严先溥    发布:2004-06-23    阅读:1958次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今年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加快。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9元,同比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834元,同比增长13.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实际增幅分别比上年同期加快1.4和1.7个百分点。然而,从数据上看,今年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率的差距虽然有所缩小,但是由于基数不同,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仍然相差甚大,并没有改变近年来形成的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从宏观层次上讲,收入差距问题是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一种结果,但是它又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互动的作用。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并没有缩小城乡、地区和行业的收入差距,相反这些差距还在不断扩大。从经济效率上讲,过大的收入差距不仅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而且由此产生的社会矛盾如果协调不好,还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在总体上会减慢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在收入差距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时,需要对其内在结构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加以分析。

  一、收入差距的五大表现

  我国居民收入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居民之间、城乡居民内部、不同地区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

  差距之一:区域差距格局未变。

  从城镇居民看,西部与中部相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接近或略高于中部。1980年,西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中部的98%,1990年则超过了中部,相当于中部的109%,2002年相当于中部的102%。西部农村,由于土地贫瘠,耕作的方法落后,劳动生产率低下,收入水平仍较低。1980-2002年,西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相当于中部的87%。

  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03年,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0366元、7036元和7096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0.8%、10.5%和8.4%;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47:1:1.01(中部为1),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

  从农村居民看,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主要是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逐年扩大。1997年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农民收入之比为1:1.42(以中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为1),1998年为1:1.44,1999年为1:1.46,2000年为1:1.47,2001年为1:1.49,2002年为1:1.50,2003年为1:1.52。

  差距之二:省际间收入差距有所扩大。

  各省居民收入水平差距较大,而且从变动趋势上看呈逐步扩大之势。198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省际间差距的变异系数为0.13,1990年扩大到0.21,扩大了61.5%;2002年进一步扩大到0.27,与1980和1990年相比分别扩大了107.7%和28.6%。2002年省际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为0.34,比1980和1990年分别扩大了70%和25.9%。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3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位居全国前五位的省(区、市)分别是:上海(14867元)、北京(13883元)、浙江(13180元)、广东(12380元)和天津(10313元);居最后五位的是宁夏(6530元)、贵州(6569元)、甘肃(6657元)、黑龙江(6679元)和青海(6745元)。最高五省与最低五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上年的1.9上升到2.0;收入最高省(区、市)与最低省(区、市)的收入之比从上年的2.2:1(上海:贵州)上升到2.3:1(上海:宁夏)。

  差距之三:大中城市收入差距明显。

  据统计,2003年35五个大中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46元,比上年增长10.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974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万元的城市有12个,分别为深圳(23906元)、广州(15003元)、上海(14867元)、宁波(14277元)、北京(13883元)、厦门(12915元)、杭州(12892元)、济南(11013元)、天津(10313元)、南京(10194元)、福州(10183元)和青岛(10074元)。收入位于后五位的城市是西宁(7040元)、兰州(7094元)、银川(7247元)、石家庄(7740元)和西安(7749元)。

  差距之四:城乡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拉大,高低收入户实际生活水平差距扩大。

  城镇居民: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3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34,比2002年提高0.018,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略有扩大。按人均可支配收入由高到低排队并进行五等份分组,2003年,占总体20%的最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472元,比上年增加2012元,增长13.0%;占总体20%的最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95元,比上年增加263元,增长8.7%。最高组与最低组的收入之比由2002年的5.1∶1扩大到5.3∶1,最高组收入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最低组。

  另外,从恩格尔系数的变化来看,占总体20%的最低收入组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46.1%,比上年的45.8%略有上升;占总体20%的最高收入组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31.8%,比上年的33.1%有所下降,说明高低收入户的实际生活水平差距继续扩大。

  农村居民: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经历了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由逐渐缩小到逐渐扩大的过程。1978年开始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年扩大,1995年达到第一个顶峰,基尼系数由0.21扩大到0.34,扩大1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扩大0.8个百分点。1996年基尼系数下降为0.32,比1995年下降2个百分点,恢复到1990年代初期水平。随后差距开始逐年扩大,1999年的基尼系数为0.34,恢复到1995年的水平,2000年的基尼系数达到0.35,2003年的基尼系数进一步扩大到0.37,比1995年的最高点扩大3个百分点。

  按农户人均收入水平进行5等份分组(每组各占总户数的20%),2001年高低收入组农户的收入比为6.8:1(以低收入组农户的收入为1),2002年扩大为6.9:1,2003年进一步扩大为7.3:1。

  差距之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由迅速缩小到逐渐扩大,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由逐渐缩小到加速扩大的发展过程。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7: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1985年达到历史最低点,为1.8:1,1994年达到顶峰,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6:1,超过了改革开放前的水平。1997年达到新的谷底,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7:1,小于改革开放前的水平。1997年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加速扩大,2001年突破历史最高点,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2.90:1,2002年继续扩大到3.11:1,2003年扩大到3.23:1。

  统计表明,我国地区差别不仅表现在GDP增长上,也表现在社会发展,特别是教育、卫生和文化方面。虽然国家实施了一些措施(包括减轻农民负担、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收入调节)来抑制收入差距拉大,但是收入差距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缩小社会差别将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无法回避的问题。

  二、未来收入地区差距变化趋势

  据预测,随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得到进一步落实,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将对遏制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扩大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经济增长惯性、运行机制以及发展基础等差异,东部地区得益于可以获取较高的资本和劳动边际效益,将继续在吸引国内外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方面处于优势地位。所以,无论是东、中、西、省际间、居民间、城乡间的经济发展的绝对差距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还将继续存在下去。

  从长远来看,就中部而言,随着长江流域的重点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中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将逐步加快,东、中部之间的相对差距将有可能保持相对缩小的趋势。就西部而言,由于西部地区发展基数较小,各方面的发展潜力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和一系列有利于西部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将得到实质性的进展,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将逐渐转变为经济优势。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势头也将会逐步得到有效遏制。

  总的来看,东部地区由于已经积累了相当的实力和经济增长的惯性,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从而使东部与中西部的差距在未来20年间将继续存在。与此同时,也应看到,尽管中西部地区GDP在全国的比重呈现下降的趋势,但下降的速度在减缓。2002-2020年,中、西部GDP占全国的比重平均每年将下降0.17、0.04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将明显低于1980-2002年平均每年下降0.20、0.15个百分点的水平,其中,2002-2010年,中、西部所占比重平均每年将下降0.18、0.04个百分点,而2010-2020年,中、西部所占比重平均每年将下降0.16、0.05个百分点。未来20年,中西部地区GDP比重下降速度的逐步放缓,将对遏制三大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起到积极的作用。如果我们切实落实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措施,进一步促进中西部地区的加快发展,区域间差距缩小的速度可能快于前面预计的情况,逐步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不远的将来必将成为现实。

  以上分析表明,目前不论是东、中、西三大区域的差距还是省际间的差距都超过了改革开放以来的任何一个时期,如果任其持续扩大下去,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消极影响。随着政府着手实施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一系列举措的逐步落实到位,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将进一步加快,区域间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将逐步得到遏制。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区域差距的扩大既有历史和资源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也有经济增长阶段等规律性因素的作用,因此,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任务仍十分艰巨,需要几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对此必须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引发收入差距有九大原因

  1、"二元结构"形成了城乡发展的不同步。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尤为突出,城乡经济存在着巨大差异。与城市相比,广大农村基本上是手工劳动,劳动生产率很低。同时,农村人口增长较快,存在着大量的隐性失业。在城镇,机器大工业是主要的生产方式,劳动生产率较高。城镇工业又能获得廉价的、无限供给的劳动力资源,从而获得了超额利润。这些超额利润被用于再投资,创造新的资本扩张,推动了经济的增长。因此,城乡经济之间的差距呈现不断加大趋势。

  长期以来,城乡劳动力流动和城乡市场相对分割,"城市"与"农村"二元管理结构极大地限制了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致使城乡之间在资金、劳力、技术发展上的失衡,造成农业与非农业、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发展机会和条件的不均等。

  另一方面,城市经济形态基本上是市场经济或正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而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还是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专家估计自给性占40%左右。因经济结构转换滞后,人口流动和迁移受到限制,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优化配置,农村劳动生产率不能较快地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

  2、政策倾斜成为影响收入差距的原因之一。

  多年来,国家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某些地区、企业实行了不同的优惠政策,对某些行业(如电信、电力、金融、保险、航空等)实行垄断经营,造成地区间、企业间、行业间竞争机会不均等,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某些行业长期受行政手段保护,实行制度性垄断,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其职工的工资相应较高,是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

  3、固有的资源差异形成的不平衡发展。

  由于我国三大经济区域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分布严重不均,决定了其发展的不同步性。东部地区河流密布,矿产少,但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同时工业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备,科技水平较发达。中部地区能源矿产资源丰富,交通条件比较好。而西部地区虽有丰富的资源,但地处边远,交通、信息闭塞。

  从人力资源看,东部地区高校多,人口素质较好。中西部地区人才相对不足,劳动者素质较低,而且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较高。这些差异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影响了各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

  4、市场化形成收入的"马太效应"。

  专家分析,当前,资本、技术等要素的供给短缺和低价劳动力无限制供应的情形在我国极为明显。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和技术等要素的边际产出大于一般劳动的边际产出,这些都使资本、技术等要素的收益大大高于一般劳动的收益。同时,市场化所带来的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者之间的就业竞争,必然带来下岗和失业,从而直接引致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因此,不同劳动者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是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必然结果。

  同时,市场化带来的"马太效应"也使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地区差距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一方面,东部地区已拥有进一步发展的资金、技术、人才尤其是市场信誉基础,即使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以同样的速度增长,地区差距也将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东部地区经济基础好,具有更高的生产要素收益率,成为生产要素的流入区,生产要素的流入又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增长,而落后地区则相反,要素流入少,经济发展受阻。

  5、收入分配制度不健全拉大居民间的贫富差距。

  研究表明,制度因素对居民个人收入有着直接的影响。社会经济制度上的缺陷对居民收入分配最为直接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低收入者保障不够和对高收入的调节不力两个方面。有研究表明,我国现阶段的转移性收入并没有成为缩小收入不平等,尤其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再分配手段,相反是加剧了收入的不平等。

  对高收入的调节不力主要体现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不够。由于当前税制还有诸多缺陷,这一方面影响了对高收入者实施有效的税收调节,另一方面又大大限制了政府对低收入者实施转移支付的能力。一是城乡居民之间承担的税负不均。二是高低收入者之间承担的税负不均。目前,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薪阶层缴纳的占了很大的比重,而一些高收入者却通过各种方式偷漏税,高低收入者的税负不均。三是收入再分配方面缺乏完善的政策措施,开征的税种少,税率低,管理不严,偷漏税现象严重,查处困难。由于税收不力,高收入挣得多,交得少,拉大了贫富差距,也刺激了低收入群体的不平衡心理。

  当前,我国法制体系还有待完善。由于法制不健全或执法不严,致使非法非正常收入大量存在。少数人通过非法形式如贪污腐败、搞权钱交易或走私、漏税、骗取银行或其他企业债款赖账等,暂时获得高收入。也有一部分借经营管理国有企业之机,牟取个人私利;有的利用企业转制,变相占有国有资产。然而,因法制尚不健全,对非法非正常收入的监督又缺乏法律依据,监督难度大。

  6、历史发展带来的不平衡。

  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来的农副产品统一收购和销售的体系赋予了政府按相对偏低的垄断价格购销农副产品的权力,而后对工业品实行的计划价格制度又是按偏高于农产品收购价格给工业品定价。这样就形成了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和收入上的城乡差别,导致了农民收入相对较低的局面。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实施自西向东、先东南后内地的渐进开放战略,东南地区经济迅速发展,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而中西部地区改革相对落后,居民收入增长缓慢,从而使东中西部地区收入差距不断拉大。

  7、所有制不同导致两种不同的收入水平。

  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非国有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形成了与市场机制较为适应的运作和管理体系,其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较高。同时,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是新企业,没有沉重的社会负担。

  相比之下,国有企业改革进展缓慢,制度创新、体制转换滞后、效益低下,且社会负担重。因此,非国有经济与国有经济的职工收入差距就成为必然。

  8、财产积累效应影响收入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但居民财产拥有的不平等程度也逐渐扩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城镇居民中金融资产最高的20%居民拥有资产量占城镇居民总资产的比重高达48%,而最低的20%居民仅占4%。金融资产收入分配的不均等程度较高,它对总收入不均等程度的贡献率大大高于其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另外,城镇居民自有房产状况不一,其折算租金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起到了拉大效应。

  9、居民个人素质的高低决定收入的高低不同。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劳动者个体特质的差异对于个人收入的影响正在加大。不同所有制企业中,外企职工的教育收益率最高,而国有企业的教育收益率最低。不同地区中,劳动力市场发达的省份有着较高的教育收益率。

  受教育水平对个人收入的决定以及对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研究表明,个人收入与个人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政治身份等有关系。受教育程度越高,年龄越大的劳动者的平均收入越高,男性的平均收入比女性高。另一方面,市场化的进程和技术进步又使得收入分配日益向技术型员工倾斜,个人素质和能力对其收入的影响日益加大。

  [对策] 缩小收入差距从哪里下手

  1、加快和完善市场建设。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尽快建立和健全包括生产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在内的市场体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通过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形成全国统一市场,那样,合法、合理的差距会进一步刺激和提高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非法、不符合市场规则的收入差距会随市场经济的发育而逐渐消除。当前应摒弃行业经营中的非自然垄断因素,最大限度地引入竞争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与此同时,要完善法规,规范市场行为,创造平等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整治假冒伪劣,查处欺诈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2、打破垄断,消除不正当竞争。应通过制定反垄断法和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限制和打破垄断,逐步消除行业壁垒和垄断,提高某些行业的市场准入程度,鼓励资本在行业之间的合理流动和有序竞争,促进行业之间平均利润的形成,缩小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对少数特殊的垄断行业,要加强收入分配的控制,防止分配差距过大。应通过征收资源税、补偿税等税种将垄断行业的超额利润收归国家所有。

  3、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要素合理流动。要逐步废除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改革福利制度,并逐步缩小福利的范围,使福利货币化和透明化。增加居民在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城镇与农村之间迁移和就业的自由度。

  4、普及教育。国家应使每个人享有均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尽可能实现劳动者自身素质初始条件均等化。对下岗职工进行免费培训、改变农村教育的落后状况,并且完善正规教育、成人教育、在职教育、在职训练,使受教育的权力逐渐平等。

  5、加强税收调节。应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开征特别消费税,加强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防止财产过多地向个人集聚,缩小由起点不同导致的贫富差距,使更多的财富归社会所有,增强政府调节收入状况的能力。同时,必须增加我国个人收入的透明度,使收入工资化和货币化,加强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度,建立和推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减少隐性收入、福利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影响。

  6、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应推进城市化,使农民向城市转移,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应从国家经济全局出发,依据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发展各自的优势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有序组织农业剩余劳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采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并对低收入户实行税赋减免。

  7、加快西部开发,缩小地区经济差距。国家应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外地投资者到中西部投资,努力将东部的资金、技术、人才引入到中西部,通过各种形式增强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实力,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带动中西部居民收入的增长,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居民收入的差距。

  8、实行城乡平衡发展战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新型平等交换的工农业关系和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如稳定农产品价格,健全粮食储备调节制度,增加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改变当前收入分配有利于城市的不平等格局,逐步缩小工资收入以外的各项福利补贴在城乡之间的差距,为城乡居民提供追求自身发展的同等机会和条件。

  9、扩大就业。扩大就业是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性措施。应当在坚持"就业优先"原则的同时,努力创造均等的就业机会。要加大再就业工程实施力度,控制失业率。大力发展城市各种服务业,对一部分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实行减免税待遇,引导其多吸收下岗职工就业。

  10、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应尽快建立并最终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防止贫困问题加剧。

  11、加强法制建设,大力惩治腐败。当前,由经济违法及腐败造成的贫富悬殊性质恶劣,已引起人们的不满,对此进行依法治理已刻不容缓。对侵吞公有财产、偷逃漏税、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取得的收入必须坚决依法惩处。要通过立法规定公务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增强公务人员办事过程的公开性、透明性和程序性,完善权力的制约机制,完善税法,加强征管,逐步消除非法收入形成的条件与环境。对乱定价、乱提价、乱涨价等现象严加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