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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者不可微观参与
作者:汪丁丁    发布:2004-06-22    阅读:198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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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调节市场价格为导向的宏观调控手段来谨慎地干预市场,这应当成为一种被严格执行的规则

 在当前显得纷繁复杂的经济形势下,认真关注“宏观调控”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这绝不仅仅因为,这是国家决策层的一致态度,更重要的是,搞清楚所谓宏观调控,以及该当以什么样的宏观调控来处理现实经济,对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ஸஸ所谓宏观调控,在一个市场经济中,大体而言,就是国家以调节宏观变量——诸如货币、利息率、汇率、财政预算、国债拍卖、以及国际贸易经常收支项目甚至资本项目——的方式对经济整体进行调节。


  关于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国内外学者时有争议。坚持市场自由立场的经济学家们,或可根据市场运行逻辑的彻底性,断然否定宏观调控的必要性。相信市场可能“失灵”且相信效率与公平不可兼得的学者们,或可根据欧洲大陆思想传统里的经济学派,认定政府对经济必须履行宏观调控之职能,甚至支持政府直接干预厂商和消费者的微观经济决策。居中者,是“稳健派”的经济学家。他们既不赞同政府直接干预微观决策,也不相信市场能够解决人类社会的一切问题。


ஸஸ在成熟市场社会中,我相信,稳健派的经济学家是主流,因为稳健派代表了那些社会里的中产阶级的长远利益。在这些社会中,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政府可以调节利率、货币供应量等宏观经济变量,也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按照平等互换的原则,参与到市场交易中,比如说政府采购和公共品投资。但除非万不得已,并通过法定的公共决策程序,政府决不能直接干涉具体行业、企业的微观决策。


  不幸的是,中国社会显然不属于此列。中国正处于从“中央计划体制”向着“市场社会”的转型期,而且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这已经是双重的转型了,命运还要给我们加上第三重的转型:即文化、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基本生活方式的转型。
ஸஸ在急速转型的社会里,一切与未来相关的收益都极端不确定。故而,处于三重转型期的中国人,以及政府官员,理性地要把自己未来的利益以极高的贴现率折算为当下的利益。高贴现率的社会学含义是既无西方中产阶级那样的“恒产”,又无中产阶级那样的“恒心”。任期未满的官员有短期行为,追逐利润的厂商也有短期行为。对于前者,明智的办法是严厉监管政府官员,推行“阳光法案”。对于后者,明智的办法是逐渐改善市场的环境,特别是逐渐确立法治的尊严和可预期性。


ஸஸ履行着宏观调控职能的政府不可再去扮演微观角色,这是经济游戏的第一条宪法规则。裁判员不仅吹“黑哨”,而且还下场指挥踢球,天下哪里有这样的球赛呢?如果政府执意推行这样的球赛,后果是很明白的:要么,裁判自己踢球,政府自己从事一切生产活动,让我们回到“计划经济”的时代。要么,裁判踢球累了,重新颁布规则,让百姓继续日常生产活动,于是规则丧失其严肃性和可预期性,不再是“商鞅约法”,而流于“幽王烽火”。长此下去,真要危害国之大体的。


ஸஸ我们必须逐渐把思维范式转换到更加理解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来。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如同协商政治之健康运行一样,绝非朝夕可得。那是一种艺术,妥协的艺术和交易的艺术,需要宏观决策者深刻理解市场,并与市场密切配合。当初,我们决心把市场体制从魔瓶里释放出来时,或许没有想过它今天有如此巨大的难以控制能力。事实上,市场经济越是在国民经济整体中占有重要位置,因不尊重市场规则而引发的灾难就越深重。
ஸஸ在市场面前,我们的政府官员必须养成“如履薄冰、兢兢业业”的思维范式。你觉得任期将满,“我死之后哪怕洪水滔天”?市场可能就在你任期之内给你带来巨大灾难,让你引咎辞职,或把你钉死在耻辱柱上。不幸的是,我们多次看到政府官员以傲慢的态度对待市场——以“理性”的名义。其实是被人类理性所具有的那种“狂妄倾向”所迷惑,反而导致了对历史和对人民极端不负责任和不理性的行为。


ஸஸ一位履行宏观调控职能的政府官员,在每一项政策的权衡中,他权衡的究竟是什么呢?从基本原理上看,需要认真谨慎地加以权衡的,有三种利益:如果不实施宏观调控,市场运行内生的经济周期将在多大程度上导致经济资源的浪费;如果实施宏观调控,那么,是采取行政性的“调控”,还是采取以调整市场价格为导向的调控?
ஸஸ经济学家念念不忘的一条真理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运用在宏观调控政策的评估过程中,就意味着上述成本之间的权衡,各害相权取其轻。需要明确的是,完全自由市场固然会产生浪费,熨平市场内生的经济周期也需要耗费资源。我们更加要明确,当在宏观调控中采取行政性手段时,政策执行者的“权力寻租”更会导致巨大的资源浪费。
ஸஸ要想使得经济长期稳健发展,就不能以傲慢态度对待市场,而是以极度审慎的态度仔细权衡上述成本。经验告诉我们,以调节市场价格为导向的宏观调控手段来谨慎地干预市场,是成本最低的。当然,更为必要的前提是,这种调控手段应当成为一种被严格执行的规则,非经严格的公共决策程序不能轻易修改。只有这样,市场才能有稳定、有序的预期,为平滑经济周期而采取的“调控”手段才不至于反而扰乱经济秩序,不至于成为某些权力部门借以侵蚀市场的借口。而宏观决策部门在变化的经济形势面前也就无需自乱阵脚。


ஸஸ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以行政手段“调控”宏观经济,在这种本该早已淘汰的手段颇有大行其道之势时,尤其需要反对。据有关部门调查估计,目前全国在建的基本建设项目中,大概有60%~80%是没有完全履行规定审批手续的。如果将这些项目全部停建,那么中国的经济几乎就要“停摆”,我们承受不了这样大的冲击。因此,有人建议在这些项目中择优补办批准手续。
ஸஸ我们要问:如果当初各地真是“令行禁止、保持一致”,那么全国的建设规模就只有现在的30%~40%,果真如此,中国今天的GDP增长率会是多少?这60%~80%的“不合规”的项目到底有多少是应该审批的?这些项目没有报批或没有批准,到底是企业的错,还是审批部门的错?更大的问题是,“择优”补批的标准是什么?由谁来制定和掌握标准?这里面会产生多少“寻租”的机会?这符合减少政府行政审批的改革方向吗?坐在办公室的官员就一定比在市场打拼的企业家高明吗?有谁能够算清,行政性失误导致企业的失败,又会导致多少坏账?难道我们不正是在经历了无数次政府“择优”失败,对计划经济完全丧失信心以后,才郑重地选择市场经济的吗?


ஸஸ将经济过热产生的原因归结为民营经济的“兴风作浪”,实在是很不公平。这无非是一些权力部门的惯性思维和“自卫性”的本能反应。当政府的行为模式还没有完成甚至还没有进入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转型期”时,权力寻租所导致的资源浪费——不妨以眼下的“铁本事件”为例,几乎总是大大超过了市场的内生经济周期所导致的资源“浪费”。是谁把那家钢厂的规模随意扩大了若干倍?为了追求什么样的经济租?以何种形式存在的租?最终造成多大的成本?为了权衡上列三种浪费方式孰优孰劣,我们其实只需询问这样几个最简单的问题,然后再去公正地观察现实世界里发生着的事情,就足够了。
ஸஸ最后,我要指出,中国的改革始终是“摸着石头过河”,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殊不知,这位医头或医脚的医生,早已经病入膏肓,那就是法治的缺失。市场经济的逻辑,10年前如此,现在依然如此,绝不会以我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你要利用市场吗?那就请你认真对待它的权利。第四次修宪的主旨是“尊重产权”。产权当然是市场权利的一种,最重要的一种,任何宏观调控政策都必须认真对待。认真对待权利,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尊重“法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