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一、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回顾历史,民营经济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党的创新理论指引和政策举措支持。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强调“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判断,做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针对社会上对我们没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不正确议论,必须亮明态度,毫不含糊。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2023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律法规障碍和隐性壁垒,持续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帮助企业恢复元气。各类企业都要依法合规经营,要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2023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要建立健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鼓励企业敢闯、敢投、敢担风险,积极创造市场。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二、民营经济取得长足发展 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凭借高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和竞争中求生存的活力,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积极寻求突破。 例如,2014年国家政策明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卫星领域,2015年我国第一家民营火箭公司“零壹空间”便应运而生。此外,还有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获得全国首个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格、三澳核电项目成为我国首个民营资本参股的核电项目、首条民营资本控股高铁杭台高铁开通运行等一系列实打实沉甸甸的成绩。 民营经济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为国家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 三、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变化 近年来,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全球疫情起伏延宕,世界经济面临多种风险挑战,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面临重塑。我国全面开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卡点瓶颈,经济回升向好面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等挑战。在这种背景下,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也遇到困难和挑战,发展预期和信心受到一定影响。同时,民营经济自身也存在发展瓶颈,不少民营企业仍处于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技术水平不高,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依然突出,一些民营企业存在主业不够精、创新能力不够强等问题。 四、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为帮助民营企业克服困难和挑战,切实抓住机遇发展壮大,党中央从完善基础制度、出台管用举措、推广经验做法等方面加大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引航定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要求“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鼓励“民营企业要践行新发展理念”“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希望“民营企业家要增强家国情怀”“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共提出8个方面31条举措,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做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以及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意见》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六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三是“1+N”政策体系迅速形成。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要求,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举措,形成了“1+N”政策体系,地方政府也纷纷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等。这些政策措施的集中推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从增强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提供全面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支持,对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产生了重大积极推动作用。 四是建立常态化政策沟通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深入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需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负责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统筹推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关工作,加强相关领域政策协调,推动中央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民营经济发展局设立以来,与有关部门一道为民营经济发展“疏堵点”“提信心”“破壁垒”“解难题”,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专家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召开新闻发布会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社会氛围。 五、全方位落实好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既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更要切实增强经济活力。 下一步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营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从个案和整体上协调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全方位落实好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促进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一是切实加强政策落地见效。当前,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达到前所未有的强度,“1+N”政策体系加上各地出台的配套措施,基本实现了政策举措应出尽出、能出尽出。下一步的关键是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坚持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力以赴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强化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实行惠企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特别是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领域,事关小微企业生存、成长、创新等方面,要加快政策落实落细。 二是切实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想方设法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氛围,稳定发展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企业家积极性。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帮助民营企业家充分了解方针政策、正确把握政策导向、抓住用好政策红利,轻装上阵、大胆创新、放心创业、放手创造,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 三是切实强化民企权益保障。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在查办涉企案件和异地办案中依法维护民企合法权益。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涉民企歧视专项治理,健全民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体制机制,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优化民企信用修复和服务机制,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 四是切实解决民企的“急难愁盼”问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把民营企业作为政策措施的“出题人”和政策效果的“阅卷人”,以钉钉子精神、以点带面地及时发现问题、多措并举、妥善解决各种“急难愁盼”问题。从个案入手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针对一些民营企业在涉诉案件中遇到的权益保护、公平执法、久拖不决影响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选择社会影响大、示范效应强的重点案件,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迅速合理予以解决,并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报道,以正视听。从整体着眼推动解决普遍问题。针对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信贷融资、行业监管、模式创新、平台经济等方面普遍遇到的诸如“玻璃门”“弹簧门”等问题,推动完善一批基础制度、出台一批管用举措、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更好提振信心。 五是切实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能力。用务实举措稳定人心、鼓舞人心、凝聚人心,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厚植家国情怀,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结合在一起,主动为国担当、为国分忧,以产业报国、以实业强国。引导民营企业持续提升生存力竞争力,锻长板、补短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实现科技赋能、数字化赋能,增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促进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文章原标题: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本文刊登于《企业改革与发展》杂志2024年第3期。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诸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