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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作者:黄益平    发布:2024-01-26    阅读:23480次   


 黄益平 社科院金融评论 2024-01-23 21:53 

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黄益平

(发表于《金融评论》2023年第6期)

一、金融政策的新方向

最近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一系列金融政策的新思路、新方向和新政策。除了明确提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并强调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对一些具体的政策举措也做了适当的调整。


金融政策思路调整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经济金融环境与挑战发生了变化。在国际上,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全球化政策环境出现了逆转,地缘政治冲突明显加剧。这样,国家安全与经济安全的重要性前所未有地提升。从国内看,近年来,金融体系的矛盾有所放大。一方面,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不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和普通老百姓“投资难”的问题长期存在。当下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迫切需要从要素投入型转向创新驱动型,但金融服务如何支持经济创新,仍然是金融体系的一个短板,这就可能会影响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过去我国主要依靠高速增长和政府兜底两大法宝维持金融稳定,但这个做法很难长期持续,金融风险不断地在不同的领域冒出来。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如果说建设金融强国是最终目标,两大直接任务分别是改善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控制金融体系的风险。管理风险的具体手段,包括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以及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提高效率的具体手段,包括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特别提出要做好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这应该是“数字金融”这个概念第一次被写入中央文件,说明决策层既肯定了数字金融已经取得的一些积极成果,同时也对数字金融的潜力寄予了很高的期待。


二、数字金融的“中国故事”

我国的数字金融创新与发展起点的标志事件是2004年年底支付宝上线。阿里巴巴于2003年6月创办电子商务平台淘宝,把商店搬到了线上,突破了实体商店服务的市场半径。不过,电子商务发展面临一个很大的障碍,就是买卖双方的信任问题。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许多远程交易无法完成。支付宝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当然,支付宝或移动支付的作用现在已经远远超越了支持电商的功能,移动支付平台既触达了大量的用户,目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用户数量都在10亿左右,同时还积累了海量的支付数据。这样一个由数据、网络和活动三要素构成的被国际清算银行称为DNA的系统催生了许多新兴的金融业务,比如数字信贷、线上投资、保险销售等。可以说,移动支付是我国数字金融的起点,也是许多数字金融业务的基础设施。


数字金融真正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始于2013年,标志性事件是当年6月依托于支付宝的线上货币市场投资工具余额宝上线。正好当时货币市场发生钱荒,利率飙升,相当于在无意中为余额宝做了一个广告。余额宝的主要合作投资伙伴天弘基金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跃升为国内最大的投资基金。余额宝的成功引爆了数字金融业务快速发展,2013年也因此被称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元年”。而自那以来的10年间,数字金融发展的道路充满了波折。中国的许多数字金融业务确实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虽然大多数数字技术和业务模式都不是中国原创的,但至少从市场规模来说,中国的许多数字金融产品,特别是移动支付、线上投资、数字贷款等,都是独步天下的。


中国的数字金融业务为什么做得好,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成功地应用前沿数字技术解决传统金融体系中的痛点问题。中国的金融体系中结构性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主要集中在覆盖中小微企业、低收入人群、农村经济主体的普惠金融领域。移动支付出现以前,中国老百姓除了使用现金,没有其它支付手段。但在一些发达国家情况不一样,利用银行卡的零售支付服务已经比较充分。所以利用数字技术的移动支付在中国受到了广泛的欢迎,在美国却并非如此。同样,基于大科技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的大科技信贷既可以触达无数的潜在客户,又能较好管理信用风险,为许多中小微企业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大量的数字金融从业人员在开发、发展业务过程中做了许多突破性的创新,满足过去尚未很好得到满足的需求,有效支持实体经济。


还有一条同样重要的经验,就是要有效地管住金融风险。金融创新很重要,但只有能管住风险并且能保证客户适当性的金融服务才能称得上是负责任的金融服务。在这方面有过很多惨痛的教训,最突出的例子是个体对个体(P2P)借贷平台。我国的第一家P2P平台于2007年建立,鼎盛时期曾经有超过6000家平台,最终于2020年平台数清零,算是从初创到终结走完了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刚开始的时候,不少人认为P2P平台同样具有很强的普惠性,但一个根本的问题是,这些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不能做增信,但借贷双方完全没有甄别对方信用风险的能力。所以,绝大部分平台要么完全没有风控,要么变形做成了类银行业务。其实P2P平台清零的命运在起始点就已经被决定了。


数字金融发展的“中国故事”的核心是有效利用前沿数字技术解决实体经济中的痛点问题,从移动支付到数字信贷再到线上投资,每一步创新都是为了化解传统金融体系中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这一点与中国经济渐进式改革的策略很相似,就是从实际出发,不追求理论最优,重视可行性,结果导向。经济改革的初期并没有一整套改革蓝图,数字金融发展其实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大部分步子都踩得很稳,但踩得不稳的步子也不少。2020年年底开始,监管部门对数字金融特别是平台金融实施专项整治政策,2023年年中,监管部门宣布专项整治告一段落,开始步入常态化监管时期。


三、数字金融强国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建设金融强国并做好包括数字金融在内的五篇大文章,对我国的数字金融发展提出了新的方向和要求。数字金融要在提升到新的发展高度的同时,为金融强国建设做出重大贡献。正好,数字金融经过将近20年的创新与发展,目前正在发生一些重要的结构性变化与转型。比如早期的数字金融业务主要是由科技公司创新、推动的,现在传统金融机构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过去大多数数字金融业务主要依托于消费互联网,现在供应链、产业互联网、物联网等开始加速发展并催生新的金融业务。过去比较成功的业务主要是移动支付和大科技信贷,现在开始推进到智能投顾和央行数字货币等领域。过去数字金融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野蛮生长、监管空白等现象,现在已经逐步被纳入监管全覆盖的政策框架,专项整治政策正在过渡到常态化监管。


数字金融转型成功与否,最终标准只有一条,就是数字金融发展能否有效助力金融强国建设,具体的功能应该集中在两个方面,“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数字金融业务在“优化金融服务”方面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除了填补传统金融体系的空白,金融消费者体验有了极大的提升,传统金融机构也利用数字技术改进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在新的经济发展阶段,金融服务的质量有没有提升,关键要看金融服务能否有效支持经济效率包括全要素生产率的改善。数字金融在缓解“融资难”“投资难”问题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进步。随着数字技术的运用,新型与传统金融机构可以为海量的“信用白户”提供快速、高效的信贷服务。相信基于产业互联网的数字金融业务对于提升实体经济的效率能发挥更加直接的作用。下一步值得期待的是数字金融如何支持企业的科技与经济创新、支持中产阶层的投资决策。


数字金融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的作用还不是很清晰。事实上,过去几年,数字金融领域形成了一些金融风险,这也是监管部门采取专项整治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数字金融也是“防范化解风险”努力的重要一环。一方面,数字金融不仅要纳入监管全覆盖的框架,数字金融机构也要以“提供负责任的金融服务”为使命。金融监管特别是数字金融监管中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是如何平衡效率与稳定:如果过于重视效率,可能会听任风险累积;如果过于重视稳定,可能会遏制创新活动。数字金融领域的“监管沙箱”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方法,我国央行也已经在尝试,但在参与机构、监管接入、业务覆盖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如果用得好,也可以提升监管政策效率。我国也可以在这方面积极尝试,当然,这也对监管部门的人力、物力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实,数字金融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的最有效的途径是建设数字金融强国。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定义数字金融强国:一是我国的数字金融业务的规模与质量都应该是全球领先的,二是我国的数字金融业务应该拥有巨大的国际辐射力。目前我国可以称得上是数字金融大国,但还不是数字金融强国。即便是做得相对成功的大科技信贷,虽然覆盖面已经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大,但通常贷款规模都比较小,大多是用于解决企业的流动资金问题,很少能够用于投资扩张。而且从年化利率看,融资成本也可以进一步降低。在支持企业增长特别是企业创新方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四、数字金融政策的挑战

建设数字金融强国的使命对金融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核心政策任务可以提炼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这对于数字金融领域显得尤为重要,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非常大的挑战。从长周期看,各国金融政策普遍存在明显的钟摆现象:通常在金融危机之后,政策会往收紧的方向摆,紧到一定的程度可能会影响效率,政策就开放往放松的方向摆。我国现在遇到的一个具体困难是,“优化金融服务”需要政策鼓励金融创新,提升金融质量,但“防范化解风险”又意味着要加强监管。这两者之间如何协调,可能是未来一段时期最大的挑战。


化解这个挑战的主要方法应该是更多地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加强金融监管、鼓励市场创新。新加坡的金融科技搞得活,主要是因为监管部门持开放、拥抱的态度,同时不放松对风险的防范。我国过去数字金融创新也很活跃,监管部门采取了比较容忍的态度,但如果“不作为”,结果就会适得其反,由于风险的累积而最终阻碍创新。现在将数字金融业务全部纳入金融监管框架,这是十分有必要的。但金融监管不是行政管制,如果政府部门甚至监管机构强制推行行政性的管控、干预,肯定会伤害金融创新的积极性,也很难真正管住金融风险。所以,金融政策的关键是在效率与稳定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提高效率要放开市场,防范风险要加强监管,令这两者得到统一的做法是接受市场的作用,实行市场化而不是行政性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