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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生能力与国企改革(2002.09.28)
作者:林毅夫    发布:2004-04-16    阅读:3694次   

林毅夫:企业自生能力与国企改革


  (50人论坛·北京)自生能力与现代经济学
  我提一个新的概念,即“自生能力”,其定义是在一个开放、竞争的市场中,一个有着正常管理的企业不需要任何外在扶持、保护就可以生存,并获得市场上可以接受的预期利润率,因为它在开放、竞争的市场中已经做了最好的选择,实现了最大化。自生能力这个假设是现代经济学的一个暗含前提,在这个暗含的前提下可以推论,如果一个企业在实际运行中并未获得预期的正常利润率,则一定是由于缺乏正常管理,其中可能有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可能有激励机制或产权问题,也可能有政府对企业经营的不正当干预因素。
  为什么很多转型国家的企业在自生能力方面存在问题呢?因为在转型经济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很多都是“赶超”的产物,尤其以大型国有企业为甚。资金稀缺的发展中国家在资金密集型的产业中没有比较优势,而又要建设大企业,这在竞争的市场中肯定不能获得大家能够接受的利润率。那么,发展中国家的重工业又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在前几年我与朋友合写的《中国的奇迹》一书,就是从这个角度分析了传统计划体制形成的过程,并分析了重工业在发展中国家所具有的一些特性:第一,重工业项目大,建设周期长,不符合比较优势;第二,不具备发展重工业所需要的关键设备和技术,只能从国外引进;第三,一次性投资特别大。
  在价格扭曲并且用计划替代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中,如果企业是私人拥有,国家则无法保证以价格扭曲集中起来的剩余会按计划再继续投资到重工业项目中去。因为私人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在这种体制之中,投资于轻工业的资金回报率肯定会比重工业要高,为了保持这种剩余,只好把这些重型企业全部国有化。在扭曲的环境中,如果是最终产品,其价格基本上是垄断的,会很高,而且可以享受各种廉价的投入,必然有很高的盈利。因此,一个企业盈利或亏损,很大程度不取决于经营的好坏,而取决于这个企业在整个产业链当中处于什么地位。在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下,如果给企业自主权,企业必然会多吃、多拿、多占。实际上,这种扭曲可以把农村的剩余转移到城市,并投资到重工业。所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可以使卫星上天、原子弹试爆。
  不仅转型国家和很多发展中国家普遍遵循斯大林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模式,二战以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在取得政治上的独立后,同样推行重工业或者资金密集型产业优先发展战略。比如印度对各种价格和资源配置有很多行政干预,也存在资金、外汇价格的扭曲,在印度投资也必须先向政府申请。20世纪90年代,英国一家公司想在印度投资生产红茶,生产茶包的白纸需要进口,但在印度,政府规定必须在本国十几家造纸公司证明不能生产的前提之下才能进口。果然有一家说能生产,但生产的纸不合格,结果这个合作项目便无法推行。
  在社会主义国家可以看到很多扭曲的现象,存在政企不分、公司治理、裙带关系、政府对金融和外贸干预过多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经济效率较低。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政府所扶持的企业没有自生能力有关,这些企业在竞争市场中无法获得可以接受的利润。如果靠市场,因为无法获得预期利润,不会有人投资,即使有人因为信息错误去投资,而一旦发现经营不能获得可以接受的利润,投资必然会停止,企业就要消亡。政府要建立起这些企业,只好对经济体系做很多干预,这样必然会出现政企不分、公司治理、产权等很多问题。如此看来,改革到底从哪些方面入手应当是不言而喻的。
  
  自生能力问题的普遍性
  企业自生能力在转型国家中是极其重要的问题,在发展中国家也普遍存在。印度、韩国如此,中南美洲经济亦如此。中南美洲推行进口替代战略,极力发展资金、技术比较密集的产业,但其比较优势主要是资源比较丰富的产业,所以他们的企业同样没有自生能力。韩国虽然有大企业集团,与我国的台湾省比较,技术、资金密集的企业高出一个档次,但是台湾人均收入比韩国高。除了大陆以外,台湾是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亚洲地区中唯一保持经济正增长的。在这个恶劣的环境中能维持这样的增长率,证明它的企业是有竞争力、有自生能力的;而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时基本上崩溃了,不得不向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请援助,以补贴大企业。目前韩国的30家大企业,有17家已经破产。这表明这些企业在竞争的市场中,如果没有政府保护是根本不能生存的。其保护手段与社会主义国家的保护手段很相似,主要是政府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方向进行干预,用这种方式把资金拨给缺乏竞争力的企业。
  汽车是美国的一个标志,而韩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就把汽车卖到美国,而且有不小的市场份额,从这一点说,韩国人替发展中国家争了一口气。但实际上韩国卖多少年亏多少年,因为汽车是一个资金、技术很密集的产业,韩国在80年代到90年代基本上只是一个中等发达国家,汽车产业不具有优势。韩国的人均收入也比美国低很多,在竞争的市场中没有获利能力。既然亏损就要补贴,开始时是靠国内资金,当国内资金用完以后,就开始在国际借钱。起初也许因为韩国的外债少,外国的金融机构愿意借钱,可是如果没有竞争能力,借得越多就越不能偿还,这就必然导致债务危机,并引发金融危机,于是不得不向IMF寻求援助,但是IMF“援助条款”(Conditionality)的基本理念还是主流经济学的,IMF或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观察、分析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机构危机时,普遍看到的是政府干预银行、企业治理、宏观扭曲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所开出的药方就是政府必须马上消除对经济干预,停止对企业补贴;而实际上这样的干预、扭曲是维持这些企业生存的必要政策措施。
  对IMF的“援助条款”,发展中国家的反应一般是两种可能性:一种是阳奉阴违,表面上说执行,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种是不得不执行,可执行以后原来想去扶持的产业基本上大面积垮台,甚至造成整个经济的崩溃。
  
  自生能力与我国的经济改革
  理解了自生能力概念,我们就可以发现渐进方式改革的合理性。市场制度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改革进程中要慎重处理普遍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如果社会真的“休克”了,这些企业就可能全部破产,从而导致社会不稳定,无法发展经济;而解决企业的自生能力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改革要真正有效,就必须逐步循序渐进。
  我把战略性负担和社会性负担合称为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这种政策性负担必然会引起政策性亏损。谁应该对政策性亏损负责?当然是政府,政府必须给国有企业政策性优惠和政策性补贴。当信息不对称时,政府作为所有者很难分清哪些亏损是政策性造成的,哪些亏损是经营性造成的,因此,必然造成这些企业会把经济性亏损也说成政策性亏损。既然国家无法分清这两种亏损,就只好把所有负担都背起来,只要企业亏损就补贴,这就形成了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在这种预算软约束下,任何产权和公司治理改革都无法产生预期效果,甚至有可能比在计划经济时代的情形还差。在民营化中,只要还有政策性负担,民营的老板向政府要补贴的积极性一定比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高很多,因为后者不会把要来的补贴放入自己口袋,而变成私有企业后,向国家要补贴并放进自己口袋是天经地义的。这样一比较,就可大体明白为什么前苏联、东欧私有化以后政府对企业的补贴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大大增加。
  国有企业的问题是政策性负担问题,它包含了自生能力和社会负担两方面,因此,解决国有企业的思路应该是很明确的。首先,社会性负担必须剥离,因为社会性负担是政府对老职工的负债。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来讲,一个工人在工作生涯中所赚的钱不仅能够支付当前需要,也必然能够支付退休以后的生活需要。那些“剩余”过去都被国家拿去从事投资了,所以应该由国家直接负起这个责任来。如果这些支付从企业剥离,直接由国家来承担,企业就不会有借口,实际发生的支付可能比现在还要少。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如果剥离了社会性负担,剩下的负担就是战略性负担,就是自生能力问题了。
  自生能力的问题如何解决呢?我建议分成4种类型的企业来解决。第一种类型是产品资金和技术很密集,并不具有比较优势,但绝对必要,没有它,就没有国防、没有安全。对这样的企业,任何国家都采用大致相同的解决方法,即以国家财政方式进行拨款,由国家直接管理,但这样的企业为数不多。第二种类型是产品资金非常密集,但有很大的国内市场,应该采用以市场换资金的方式来解决其所在产业不符合比较优势及企业没有自生能力的问题。以市场换资金有两种方式,其一是直接到国外去上市,只要国内市场大,国外资金就有进来的愿望。通过上市借用国外资金,能克服由于要素禀赋不足而造成企业没有自生能力问题。其二是直接跟国外合资。利用国外资金和技术,也可以解决我们要素禀赋结构中的资金不足问题。第三种类型是产业资金很密集,但产品在国内没有多大的市场,不可能用市场换资金,唯一的办法是让这些企业转产。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些国有企业基本上都是“老大哥”企业,清华、交大等名牌高校的许多优秀毕业生都被分配到这些企业,所以,他们至少还有人力资本的比较优势。如果把人力资本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去生产资金需要量比较少、劳动力比较密集、又有较大国内市场的轻工业产品、电子工业产品等,可能更具备明显的优势。第四种类型是连管理、人力资本这两种比较优势都没有,则只能让其破产,但这样的企业也为数不多。所以,一个基本的思路就是把政策性负担剥离出去以后,可以按照自生能力的概念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问题。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林毅夫)